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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大赛|第十四届“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英译汉组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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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


 点 评 


不以文害辞  不以辞害志

——第十四届“四川外国语大学—《英语世界》杯”翻译大赛英译汉点评

文/傅晓微


本届大赛英语与汉语的源语文本都涉及“记录与遗忘”这一话题,但两位作者的写作意图似乎刚好相反。我们都知道,翻译任何作品的前提是阐释理解。要正确理解原文,首先要明察作者心迹,了解其背后的写作意图。这让我想起孟子的“以意逆志”说:“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1]。”孟子认为解读“诗”的目的是理解和把握作者在作品中表达和蕴含的意义,因此读者既不能拘于文字而误解词句,也不能拘于词句而误解作者的本意。只有通过自己读作品的感受去推测作者之志,才能获得诗之真谛。孟子还举例说明,死抠字眼的解读反而是对原作的严重误读。“如以辞而已矣,《云汉》之诗曰:‘周余黎民, 靡有孑遗。’信斯也,是周无遗民也。”若照字面意思解读,岂不是说周代真是一个人也没有留下了。


两千多年来,“以意逆志”说不仅是中国经典阐释命题之一,也成了不少翻译家的座右铭。理雅各(James Legge)多次阐述“以意逆志”原则对其翻译实践的指导意义[2],他还在其翻译的《中国经典》各卷卷首都印上“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傅雷也强调文学翻译要形神兼备,使“原文的意义与精神,译文的流畅与完整,都可以兼筹并顾,不至于再有以辞害意,或以意害辞的弊病了”[3]。笔者拟借用“以意逆志”说,从阐释理解和翻译再现两个层面分析本次翻译大赛的英译汉。


孟子所谓“以意逆志,是为得之”中的“逆”,本义是相向而“迎”[4],就是说要去掉成见,从作品出发,走进并体会作者的创作意图。以大赛原文为例,乍一看,文章的主旨令人困惑。作为著名的美国桂冠诗人,凯·瑞安怎么会反对记录脑中闪现的奇思妙想呢?“创新求异”怎么就不好了?难道要像文中的英国女诗人那样过着一成不变,连电视都不看的生活才叫有意义?“不断追新”一直是西方文化的正面形象,人们往往把求新求异等同于进步,这一先见便成了我们解读该文主旨的一大障碍。然而,如果我们能够如理雅各所说,通过了解作者生平、创作思想等,“深入到文字背后,直到与原作者达成默契和情感认同(rapport and sympathy)”[5],便能更清晰地把握文章主旨,了解其行文逻辑,避免因自己的先入之见导致主观臆测或牵强附会。


以第三自然段为例,如果译者了解到瑞安自称美国诗坛的“局外人”, 而且因母亲患病怕刺激,也像文中的史蒂维·史密斯那样不听收音机不看电视,过着恬淡寡欲的“现代隐士”生活[6],可能更容易与作者共情,也更容易理解文章主旨以及这一自然段与全文的关系。首先,文章开头就直白地反对“坚持标新立异”(insist upon novelty),并以自己为例,说明不停地记录随时冒出的“新意”虽然带来了不用付出便可享受未来可期的乐趣,但也令人无暇独立思考。而“固守习惯”看似“躺平”,实则脚踏实地,如“一池幽深沉静、波澜不惊的水”(deep, quiet, undifferentiated as a pool),一旦有了新意便可厚积薄发,出古入新。摆脱以往经验和知识对 novelty 的先见, 透过文辞的外在表达,去领会或是体验作者的情志,或许我们更容易将“隐藏在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慢慢咂摸出来”[7]。下面我们来分析这一自然段中与 novelty 相关的几个容易导致“以文害辞,以辞害志”的关键点。


原文第三段提到“Well, not quite novelty-free; it is a great pleasure to say no (‘Le Plaisir aristocratique de déplaire’) though you must also occasionally say yes, ‘or you will turn into an Oblomov.’”。novelty 本身就包含“新奇,与众不同”(something new or unusual)之义。文章引英国女诗人歌颂“毫无新意”的生活来表达对“求新文化”的反感,却又声称“并非全无新意”(not quite novelty-free),似乎有点自相矛盾。如果我们充分了解了作者的意图,就会发现此处暗喻诗人和作者本人不仅反对以求新为傲的西方主流文化, 还以反对为乐(a great pleasure to say no)。为此,作者还添上一句法语 Le Plaisir aristocratique de déplaire[8]。这句法语本是诗人波德莱尔(Charles Pierre Baudelaire)对法国贵族以惹人讨厌为乐的恶趣味的评价,用在此处既是戏谑——别人都说好,她偏说不好——也是暗喻抵御痴迷新奇的文化何尝不是一种新意(novelty)。不少译者查到了法语出处,但或许是对作者的意图理解不到位,把这句名言翻译得很突兀,甚至把意思译反了。


理解和翻译这句话里的第二个核心词 an Oblomov,也不能“以文害辞”,即不能拘于文字而误解整个语句的意义。Oblomov 是俄国作家冈察洛夫同名小说的主人公,和史密斯一样过着“毫无新意的生活”,但两人的区别在于 Oblomov 毫无主见(not to say no),最终失去自我。不定冠词 an 指像 Oblomov 那样的人。依据约定俗成的翻译原则,Oblomov 译为“奥勃洛摩夫(俄国作家冈察洛夫同名小说的主人公)”更好。这一点不少参赛者都处理得比较好。


该段第三个容易“以辞害意”的地方是“She reports seeing The Trojan Women on a friend’s television. She is nearly undone with amusement at the hash it makes of Euripides...”一句。上网检索一下便知道 The Trojan Women 是改编自古希腊悲剧作家欧里庇得斯作品的同名电影,影片展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但是,这样一部悲剧怎么会令诗人笑个不停(nearly undone with amusement)呢?make a hash of sb 是“把……弄糟”,那么 the hash it makes of Euripides 又是什么意思呢?此处,也需要译者“以意逆志”,设身处地进入作者的精神世界,通过阅读时的身心感受而非词典中的词语含义去体会原文真正要表达的意思。在英语中,人名可有多种指代意义和修辞功能,如果知道欧里庇得斯及其代表作在西方历史上的巨大影响,便可知此处用作者来指代其名著 The Trojan Women。史密斯显然十分熟悉这部悲剧,大约她心中的原著与改编过的同名电影差距实在太大(所谓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以至于诗人生生把这部悲剧电影当成喜剧来看。这也照应了前面一句话:the rare interruption is almost hallucinogenic。从不看电视电影的人,突然看到由名著改编的电影,觉得电影对原作的扭曲到了令人产生幻觉的地步。这样,本段最后一句话“Yet, if my life was not simple, if I looked at television all the time, I might have missed it.”就好理解了。作者借诗人之口凸显本段主旨,暗喻不停地记录“新意”,和一天到晚看电视的人一样,失去了独立阅读和思考的时间。只看改编过的名著,怎能避免先入之见,获得原作真正的精神风貌?翻译实践也一样。阅读时如果不能与原作者心意相通,就难以捕捉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译文也容易离题背旨,前后矛盾。


进入复审的参赛译文大多能把握原文主旨。但具体落实到翻译,要做到“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并不容易。如理雅各所说,译者只有深入到文字背后,与作者心意相通,才能选择最恰当的表达方式,忠实再现原作者之志。原文标题的翻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该文原名 Notes on the Danger of Keeping Notebooks,发表于1998年,包含九个部分,涉及听课笔记、记录点子、遗忘焦虑等。如作者在文末所说,问题不在笔记本或者日记本之类的外物本身,而在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人。(So it isn’t notebooks, or diaries, or spiral hinged objects as such that are ever the problem. It’s getting stuck in them.)大赛选文为原文的第三部分,主要讨论是否有必要把脑中闪现的灵感或想法一一记下,以抵御遗忘。标题中的 notes 和 notebooks 是很常见的两个单词,词典释义分别为“笔记”和“笔记本”,标题可直译为“关于笔记本危险的笔记”。然而,了解大赛选文的主题后就会发现直译难以达到与作者“心意相通”,而且容易引起误解。汉语中的“笔记”多指听课、听报告、读书时所做的记录,所以中文读者容易联想到“好记性不如烂笔头”。大赛选文涉及的不是这类笔记,而是指用于记事备忘或提示后知(a short piece of writing to remember sth)的笔记。因此,标题译为“有关记事本之危险的提示”,看似与原文不符,实则能更准确地用中文再现作者的意图,凸显原文主旨。参赛译文里也有“小记”“杂记”“札记”“便条”“警示”“注解”等译法,说明参赛者也注意到了 notes 在文中的特殊含义,但如果从凸显文章主旨来看,这几种译法还是有曲解原文的倾向。


这篇短文总共四个自然段,如果死抠文字,或者拘泥于某个句子的翻译,很容易导致“以文害辞,以辞害意”,破坏整句的可读性,甚至误解作品的完整意涵。比如,memory 的词典释义多为“记忆”“记忆力”“回忆”,或者指“存储器”。但文中的含义似乎与词典释义不同。文章开篇第一句“Memory is only necessary for those who insist upon novelty.”令人费解。汉语里的“记忆”用作名词时表示“保持在脑子里的过去事物的印象”。如果译为“只有那些执着于追求新奇的人才会觉得记忆是必需的”就显得有些别扭,毕竟不管是否需要,“记忆”都在或不在我们脑子里。原文作者说,此处的 memory 究竟指什么,她自己都忘了。于是,她作了一番解释:“By memory I probably meant notebooks, documents kept in order to hold onto thoughts and experiences...”memory 的词典释义还有“记忆的事物、事件等”(thing, event etc that is remembered),但作者通过自己的定义将 memory 与 notebook 直接联系起来,也巧妙地与文章主旨联系起来,让 memory 有了独特的含义。翻译时既要忠实原作者的意图,也要注意中文的词语搭配原则,不能以辞害意,破坏整句或者整篇的可读性。所以,文中出现的三次 memory,参考译文根据中文表述和搭配习惯,分别译作了“记事儿”“记”“记忆”。再如核心词 notes,在文中不同地方多次出现,含义不同,翻译时也应根据上下文语境以及中文搭配习惯来调整。


第二自然段最后一句话“If people were doing the same thing over and over, rocked in the meditative arms of repetition, they could have some real fun.”,不少参赛者注意到这句话用的是虚拟语气,但 the same thing 的含义模棱两可。前文说在痴迷新意的文化影响下,人们不停地记录以抵御遗忘,该句似可理解为“如果人们不执着于求新,重复做同一件事,或许反倒能找到些许乐趣”。这样可与下一段在“不求新意”的生活中找到真正乐趣的主题联系起来。这也是绝大部分参赛译文的解读。除此之外,我们还可以这样理解:作者以隐喻的方式暗讽,doing the same thing over and over(不停地记录头脑中一闪而过的新奇思想,又不必将其说白说透),何尝不是一种毫无新意的重复行为(repetition)。那么,该句也可解读为“如果人们真的这样不停地记这记那,在反反复复中苦思冥想,左右摇摆,没准儿能找到些真正的乐趣”,这就与下一段的论点自然衔接起来,说明不执着于记录“新意”,才能获得真正的“新意”。从原文作者立场和英文行文逻辑来看,作者一般不会在一段的末尾突然转换话题或者立场,那么,后一种解读似乎更契合“作者之志”。


“以意逆志”和“不以辞害意”的另一个关键点是保持译文的自然浑成。傅雷因为初译本的“风格驳杂不纯”,不惜重译《约翰·克利斯朵夫》和《高老头》,最终重译本“风格较初译尤为浑成”[9]。傅雷所谓的“浑成”,即译作浑然一体、圆融完整,这也是大赛的评判标准之一。原文作者娓娓道来,如拉家常,日常生活的例子与文学名著、名人名言信手拈来,自然浑成。译文如果要像钱锺书所说的保存源语文本“原有的风味……依然故我的精神姿致”[10],就要做到一以贯之,使文章的风格、逻辑等保持一致,读来流畅完整,如行云流水。参赛译文里有相当一部分译文,单独看个别句子十分出彩,但与整篇译文放在一起又显得很不协调。有的译文时而古言,时而白话;有的译文辞藻华丽,四字成语满篇都是,给人以为用成语而用成语之感(何尝不是受“痴迷求新”之累)。这种注意局部而忽视整体、雕琢细节而不注意整体轮廓的译文,难免露出生搬硬套的痕迹,不可能实现“作品的浑成”,也就不可能实现“以意逆志”的目标。


瑞安意在警示,痴迷新奇的文化(novelty-obsessed culture)使人们执着于记录一个又一个“新意”,浅尝辄止,最终一事无成。她的观点虽与西方主流相悖,却与中国传统书法观深相契合:初学者要与古为徒,经年累月反复临摹,看似一成不变,但大量实践沉淀后,自会汲古出新,即文章结尾所说“变化会像墨滴落水,扭曲浸染,那就是故念中的一丝新意”。(Change will enter and twist like a drop of ink, the tiniest bit of new per old.)翻译训练亦如是。

 

注释:

[1] “以辞害志”又作“以辞害意”,如《文心雕龙·夸饰》:“孟轲所云‘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意’也。”“以意逆志”中的“逆”,原义为“迎”,引申为“揣测”。“意”,一说为“读者之意”,如赵岐曰:“意,学者之心意也……以己之意,逆诗人之志。”(李学勤主编《十三经注疏·孟子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朱熹亦云:“当以己意迎取作者之志,乃可得之。”(朱熹《四书集注》,岳麓书社,1987)另一说,“意”为“作者之意”,如清人吴淇称:“以古人之意求古人之志,乃就诗论诗。”(郭绍虞主编《中国历代文论选(一卷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但无论是“读者之意”,还是“作者之意”,目的都是准确把握作品表达的意义。

[2] 参见 James Legge. “Principles of Composition in Chinese, as Deduced from the Written Characters”. The Journal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 of Great Britain and Ireland, 1879, (11): 255; James Legge. The Sacred Books of the East (Vol. XVI): The Yi King. New York: Dover Publications, 1963, xv.

[3] 参见傅雷《傅雷文集·文艺卷》,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第215页。

[4] 参见徐中舒《说文解字段注》,成都古籍书店,1981,第75页。

[5] 参见杨翠翠、蔡新乐《孟子“以意逆志”诠释思想的跨文化意义初探》,载《外语研究》2020年第1期,第86页。

[6] 参见吕爱晶《凯·瑞安诗歌中的“老调新谈”》,载《当代外国文学》2015年第1期,第22页。

[7] 参见傅雷《傅雷文集·文艺卷》,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第191页。

[8] 直译为“贵族似的以惹人厌为乐”。此句源自19世纪法国著名现代派诗人夏尔·皮埃尔·波德莱尔(Charles Pierre Baudelaire)的名言“Ce qu’il y a d’enivrant dans le mauvais goût, c’est le plaisir aristocratique de déplaire.”,英文可译为“What’s intoxicating about bad taste, it is the aristocratic pleasure of displeasing people.”。

[9] 参见傅雷《傅雷文集·文艺卷》,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第193页和第603页。

[10]参见罗新璋《翻译论集》,商务印书馆,1984,第696页。


预告

明日将发布本届大赛英译汉组一等奖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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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赵岭
复审:邢三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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