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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无巨细化矛盾倾力调解暖人心 ——记宁夏固原市隆德县杨河乡杨河村党支部书记穆连喜

2018-04-05 张晓娜 云鹏 民主与法制时报

多年来他始终坚持用一颗真心、一抹温情,践行人民调解员的职责,将村级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为当地社会和谐稳定和美丽乡村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


□本社记者 张晓娜 通讯员 云鹏

 

52岁的穆连喜自2008年至今,担任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隆德县杨河乡杨河村党支部书记一职。多年来,在处理村务的过程中,穆连喜致力于人民调解工作,他以满腔热忱为群众排忧解难,做了许多实实在在的事情,赢得了当地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杨河村下辖4个村民小组,448户1869人,其中汉族96户336人,属回汉杂居贫困村。此前,杨河村由于村情复杂,历史遗留问题与新矛盾新情况交织,导致群众诉求较多,家庭邻里纠纷时有出现,村级矛盾频发。

面对错综复杂的情况,穆连喜在处理村务之余,一心扑在人民调解工作中。这些年来,他兢兢业业、甘解民忧,经他调解的矛盾纠纷不胜枚举,出现的村级矛盾全部被消灭于萌芽状态。此举令当地和谐稳定的同时,也令人民调解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基层凸显。

 

加强学习增素质

摸清实情建机制

 

众所周知,农村矛盾错综复杂,不少村民常因地基高低、婆媳不和、顽童斗嘴等鸡毛蒜皮的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甚至吵架动手。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穆连喜常说:“村民受教育程度有限,思考问题能力不足,不能因为知识贫乏影响村民发展,不能因为矛盾纠纷影响美丽乡村建设。”

穆连喜意识到要想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用法律知识武装头脑非常重要。在他看来,掌握过硬的调解技术不仅是调解工作的前提,也是对人民负责的工作态度。为此,他利用闲暇时间认真学习了《人民调解工作程序》《合同法》《土地法》《婚姻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通过学习,增强了业务本领的同时,也让穆连喜逐渐成为一个能够熟练化解矛盾纠纷的行家里手。

面对群众的各种诉求、各种纠纷,穆连喜凭着对乡亲们的一片赤诚,始终秉承“凡事都要有章可循”的原则,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和办法,实行人民调解工作互通、互融、共抓、共管工作模式,有效提升村党支部班子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在他的带领下,农村经常发生的村级矛盾被化解在基层。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成为常态。

 

找准思路破难题

事无巨细化矛盾

 

农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时有发生,不管是村民反映还是当事人找上门,穆连喜都不辞辛苦,深入到家中进行调解,使矛盾得以消除。

多年来,在杨河乡司法所的指导下,穆连喜始终坚持“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的为民服务精神,事无巨细倾力调解,争当乡亲们的“和事佬”。

无论是在杨河乡小城镇建设、农村电网改造、环境整治、危房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还是在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苦户识别、农村低保户确定、教育医疗服务等民生改善项目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他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积极主动引导调解,在双方都满意的情况下达成和解。

多年的人民调解经验使他认识到,群众纠纷非一蹴而就能解决,需要持之以恒的耐心,需要不计个人得失的倾情服务。而这也将穆连喜培养成为一个心里记的是家长里短的麻烦事、街坊邻居的纠纷事的村党支部书记。在他身上没有强者弱者的标记,有的只是“明法重情”,有的只是服务乡亲的“为民情怀”。2014年,由于工作成绩突出,穆连喜被评选为第六届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

 

排纠安民尽职责

维护稳定促和谐

 

急民所急,忧民所忧。这是与民打成一片的关键所在,也是一名优秀调解员调解生涯的生命线。

穆连喜将调解纠纷作为推动民风和谐的有效抓手。除了在掌握事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准确运用法律法规劝解引导外,穆连喜更注重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的调解方法。

在调解纠纷过程中,他注重讲亲情、讲友情、讲乡情,“法”与“情”的完美结合使各类矛盾在他的调解下最终得以化解,多年来当地没有发生一起村民上访事件。

近年来,穆连喜积极响应县委、政府关于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召,动员广大村民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在种草养牛、忙于学知识强本领上,把思想和精力集中在发家致富上。

与此同时,穆连喜带头践行“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要求,他把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作为建设文明乡风的重要载体,建起了文化广场,修起了篮球场,鼓励群众利用农闲之余开展文体活动。

如今,在穆连喜的努力和推动下,杨河村上下形成了忙在田间地头、闲在文化广场的良好氛围,村民打架斗殴、吵架闹事的少了,村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一时间,民风和谐,邻里和睦发展成为杨河村远近皆知的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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