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副校长带着两部法律走进校园,给你“全方位保护”!
同学们都知道有哪些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
《未成年人保护法》!
真棒!还有呢?
不知道也没关系
我们一起走进法治副校长课堂
了解两部将于6月1月正式实施
并且和未成年人息息相关的法律吧!
它们是——
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
与
新修订《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叮铃铃,上课啦!
5月14日,虹口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孔雁作为法治副校长奔赴北虹高级中学,以《全方位保护“少年的你们”》为题,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孔雁副检察长着眼于“两法”的修订亮点,从宏观的层面上向同学们介绍了“两法”的基本价值与理念,又结合检察工作,校园欺凌、监护侵害等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重点、热点问题,通过大量的案例与数据,全面解读《未成年人保护法》为未成年人构建的六大保护,以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的界定与矫治,引导同学们学好、用好“两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远离违法犯罪。
那么,这两部
与未成年人关系最为密切的法律
是如何保护青少年的呢?
伸出小手,我们一起来学习——
“两法”是什么
“两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这两部法律与同学们最为紧密相关。
☞2020年,国家对这两部法律进行了全面的修订,新修订的法律在2021年6月1日均将正式施行。
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体系的“姐妹篇”、“双子塔”
《未成年人保护法》着重保护,通过积极施策,最大限度的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着重预防,努力应对,千方百计采取办法防止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或者重新犯罪。
作为未成年人保护的“行动指南”,
“两法”的基本价值和理念是什么?
“今日之儿童,即为明日之栋梁。”
“对罪错未成年人,既不能一放了之,也不能一关了之。”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责任人。”
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
这是“两法”最重要的价值理念,要求将未成年人放在权利中心位置,在处理关乎未成年人的问题时,要求全方位地考虑未成年人的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从而作出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措施和安排。各个关于未成年人保护的举措,都是围绕这个理念的展开。
教育和保护相结合
近些年少年司法政策逐渐在转变,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刑事责任年龄的部分下调,新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针对罪错行为的分级处遇,都是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原则的体现。
国家亲权理念
家庭教育和保护十分重要,在家庭不能照顾保护孩子时,需要政府、国家承担起最终监护人的责任,承担儿童保护工作“到位却不越位”的角色意识。
☞对有心抚养却无抚养能力的父母,为弱势家庭提供帮助与引导;对有抚养能力却无抚养子女之心的家庭,坚决要求父母承担其应当负的监护人责任;对于父母侵害子女利益,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直接剥夺监护资格;而对一些特殊情形,政府要为孩子承担临时照料、长期照料。两法的这些举措,都彰显的国家对未成年人该有的担当和责任。
未检检察官不仅是国家公诉人,更是国家监护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分子,我们从严从重从快打击,维护法律权威;对涉罪(罪错)未成年人,我们坚持教育、感化、挽救,不放过每一个孩子,努力让他们重回正轨;对危害未成年人利益的现象,我们亮剑出击,公益诉讼、支持起诉、亲职教育......
同学们,你们学会了吗?
那么《未成年人保护法》
究竟从哪些层面保护未成年人?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又是对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做了哪些规定呢?
下一堂课我们接着学……
供稿: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中心
责编:王晓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