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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贷平台落实抵押登记的法律思考!

2015-10-13 孙自通律师 信贷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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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盈科孙自通律师 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线下抵押登记的落实问题

1.关于抵押权

抵押权是抵押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由此可以看出抵押权是一种优先受偿权,是抵押权人直接对物享有的权利,可以对抗物的所有人或第三人。一旦办理抵押登记后,有两个主要的好处,一是可以限制抵押物的交易;二是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权。

值得注意的是,优先受偿权这个权利对抗的是债务人的其他债权人,抵押权涉及到了第三方的利益。

2.关于抵押登记

抵押物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两大类,不动产实行登记生效主义,以房屋抵押为例,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后,还需要到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才能设立和生效,不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根本就没有设立和生效。对于车辆和企业动产这类抵押物实行登记对抗主义,以车辆为例,签订车辆抵押合同后,抵押权就设立了,但是不到相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相应抵押权不能对抗第三人。由于抵押权涉及到了第三方的利益,因此,所谓登记生效和登记对抗仅仅是学理上的区分,无论什么抵押物,都需要签订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才能取得抵押权并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果。

抵押权属于从权利,其应当是为相应主债权提供的担保,其担保的到底是哪些主债权以及相应主债权的优先次序,应当是以登记为准,只有登记的抵押权人才能取得对抗第三人的效果,而优先受偿权实质对抗的就是其他债权人。

3.网贷平台线下抵押登记落实问题

(1)债权或权益转让模式

在这类模式中,以民间借贷债权转让模式为例,这种模式一般也被称为“专业放款人”模式,专业放款人与借款人先签订借款合同,并办理好抵押登记,专业放款人再将相应债权转让给网贷平台的投资者。在这类模式中,原始债权人基本上都会附带有回购的义务,一旦借款人到期无法按时兑付,原始债权人会将转让出去的债权回购回来,由专业放款人作为原始债权人依据线下的合同及抵押登记进行追讨。这类操作模式在一定层面上解决了线下抵押登记的问题,但债权转让模式从诞生之初其合法性就存在一定疑问,在政策上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未来有可能被监管部门叫停。(具体分析详见问题五)

(2)点对点模式

根据前面的分析,抵押权最核心的效力就是优先受偿权,该权利对抗的是其他债权人,抵押权作为从权利,只有其担保的主债权才具有优先受偿权,其担保的到底是哪笔主债权,应当以登记为准,要想取得优先受偿权,无论是何种抵押物,都需要办理抵押登记。

在点对点模式下,投资人作为出借人与借款人建立借贷关系,网贷平台为居间人,在这种模式下,办理抵押登记将面临很大的障碍。根据网贷平台的业务流程,网贷平台筛选出合格的借款人后,一般先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能发标,那问题来了,在点对点模式下,投资人才是债权人,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抵押登记的抵押权人也应该是这些投资人,但是问题在于,为了确保借款安全,网贷平台一般是先办理抵押登记后发标,在这种情况下,办理抵押登记时投资人还不确定,而抵押又必须办理抵押登记,那登记给谁?从法律关系的角度来看,应该登记给投资人,但投资人在此时还不确定(只有发标并满标后才能确定),另外,即便能确定,从目前的登记机关的要求来看,相应抵押物同时抵押给几十甚至几百个投资人也根本不可能。据此,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在点对点模式下,相应抵押物是无法直接抵押给投资人的。

但问题在于,抵押必须办理登记,而登记必须要有登记的抵押权人!从目前来看,如果是点对点模式(记住,这里说的不是债权转让模式),在抵押物无法登记给投资人的情况下,有些平台将抵押物登记在自己员工名下或登记在自己平台名下,这在法律上都是有问题的,原因很简单,指定的员工及平台均不是点对点模式下的债权人,其既然不是债权人,由于没有相应的主债权,其也没有相应的优先受偿权。有些平台设计了由第三方代为持有抵押权的模式,但很遗憾,目前我们国内没有代为持有抵押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从实践中的操作模式来看,在有担保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下,将抵押物反担保给担保公司是一种可行的解决方案,但这种模式在有些地方的登记部门可能办不了抵押登记,办不了抵押登记的主要原因就是无法提供投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以房屋抵押为例,在银担合作模式下,担保公司落实反担保时,登记部门一般需要担保公司提供借款人与银行之间的借款协议。具体到网贷交易,就是多个投资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正如前面说的,在落实抵押登记的时候,投资人还不确定,这个协议在当时是不存在的,因此,很多地方的登记部门在这种情况下不会给办理抵押登记,因此,这种模式的适用空间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综上,在点对点模式下,按照现有规定,线下抵押登记存在很大的法律障碍,从目前来看,业内尚未找到比较有效的解决办法,目前相对流行的做法一是采用债权或权益转让模式模式(不是点对点);二是反担保给担保公司。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思路,先在线下形成一笔债权,抵押物为线下的债权提供担保,落实好抵押登记,线下债权的资金我们通过制度设计,不会让借款人拿到这笔钱,但符合法律规定的支付条件。线下债权完成后,再让借款人在网贷平台发标,通过网贷平台借款,如果借款人到期不还款,线下第一笔债权的资金用来归还网贷平台的钱,换完网贷平台的钱后,就还剩下线下债权,然后线下债权人通过线下合同及抵押登记去追讨。在这个过程中,并存两笔借款,借款人只拿到了一笔,但也只需还一笔,线下债权的钱其核心职能就是当借款人不还款时用来偿还掉比较麻烦的网贷平台的这笔借款。(详细模式在这里不说了,如果有感兴趣的,可以给我发邮件探讨sunzitonglawyer@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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