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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职业大学招聘43人教师(硕士及以下)

天津职业大学招聘43人(硕士及以下)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本单位人员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若干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天津市职业大学始建于1978年,是天津市办学规模最大的一所综合性高职院校。学校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

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高校教师职业道德和适应岗位要求的心理素质;

6.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可以办理调入手续。

7. 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35周岁以下”是指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是指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8. 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 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 现役军人;

7. 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 定向生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

公开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26日0:00—2018年12月30日24:00(以学校公布的邮箱及报名系统接收到报名材料时间为准)。其中:

1、岗位编号为19116101-19116128的采用邮箱报名的方式,应聘者请登陆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下载并填写《天津市职业大学2019年公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个人资料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tjtc_renshichu@vip.126.com)形式传送至学校,邮件主题统一为:“部门+招聘岗位+姓名+手机联系方式”。所有报名材料均以附件的方式进行上传,不允许上传超大附件,其中报名表单独作为附件上传,其他材料压缩后作为附件上传。

2、岗位编号为19116129-19116137的采用邮箱+系统报名的方式(考生必须两种方式同时报名,只采用一种方式报名的无效),其中邮箱报名方式参考上述形式。系统报名请应聘者登录http://zhaopin.tjtc.edu.cn,注册登陆后,点击页面左下方“硕士及以下”进行应聘。

(二)资格审核

学校将在考生报名结束后开始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学校将会以邮件(以邮件报名的岗位)或报名系统站内消息(以邮件+系统报名的岗位)进行回复。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低于1:3,相应调减招聘岗位计划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考试

(1)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时间将在2019年1月15日之前的周末进行,考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及岗位胜任能力。具体时间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通知。考试大纲和参考资料将在笔试前不少于3天在公开招聘专栏中进行公布。

(2)资格复审

通过笔试的考生将在面试之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通知。

(3)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环节中教师岗主要为试讲,其他岗位主要为实操或结构化面谈,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及格者无资格进入下一环节。

学校将在2019年1月25日之前完成全部面试工作,具体时间及方式将在学校门户网站公开招聘专栏进行通知。

(4)成绩计算及公布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占50%确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考试总成绩于面试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市职业大学门户网站发布。根据考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四)体检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体检。

(五)考察

考察的具体方式:请被考察人员进入具体用人部门工作岗位参与具体实践和工作,用人部门需填写《公开招聘考察计划审批表》。考察周期一般不少于10个工作日,考察期满由用人部门给予初步考察意见并填写《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工作报告》、《考生政治表现考察表》和《招聘教师思政与品德综合考察表》,最后由人事处审核部门考察意见并确定考察结果。考察的结果将直接作为是否录用的依据。

(六)关于递补环节

以下几种情况下,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阶段的人员由于自身原因不参加或放弃面试的;

2.面试阶段通过后进入体检环节而不参加或放弃体检的;

3.体检后不参加考察或者考察结束后放弃该报考岗位的;

4.总成绩在学校网站上公示后,由于考生个人原因出现自动放弃等情况的;

5.其他由于考生自身原因而不参加或放弃应聘环节的。

(七)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应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学校将拟聘人选报上级部门审核公示后,与拟聘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办理调入接收手续。拟聘人员报道后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书及服务期协议书。

请拟聘人员在公示期满后六个月内办理完报到或调入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必须服从学校的工作安排及规章制度。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若出现岗位空缺时,可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在学校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再次发布报名时间及工作安排。

咨询电话(人事处):022-60585865,022-60585338 

联系人:董老师

监督电话(纪检委):022-60585055,    

联系人: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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