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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法院三十年(3)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远游客 Author 远游客

法庭确实能够锻炼人。有些东西在教科书上一辈子也见不到,这才是生活的真相。

有一天,一个村干部到法庭反映,说有个计划生育盲怀的,村镇无辙,公安不管,计生部门也无计可施,只好来法庭试试。细问之下,原来是这样的:该村有一对姐妹俩父母双亡,家里很穷,姐姐从山里面招了个上门女婿,生了个孩子,最近却发现妹妹的肚子也大了,村干部上门干涉,一家人态度恶劣,不仅不愿意去做引产手术,姐妹俩坚决不说出妹妹怀的是谁的孩子?我们给解释了,这不属于我们的受案范围,但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也是法庭的一项任务,庭长决定还是先去家里看看再说。

到那家一看,确实一贫如洗。两间土房,灶房里养着一头猪,另外一间是卧室,仅有的一架柴床(简易木床),被子和床单几乎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问他们晚上是如何睡觉的?回答说一家四口就挤在这张床上,大伙儿心里明白了,准备把男的带回法庭教育教育,姐妹俩拼命阻拦,妹妹尤其激烈,说自己是心甘情愿的,坚决不让把姐夫带走。姐姐只有苦笑,家里条件有限,父母相继去世后,姐妹俩相依为命,自己结婚后家里也没别的房子,只好挤在一起,出了这种事,也没脸给外人说。既然带不走,我们就现场进行普法教育。从一夫一妻制到重婚要判刑,尤其是生下这个孩子就完全构成事实上的重婚罪。不把孩子打掉,绝对要给男的判刑,那家里就更加雪上加霜、家破人亡了。费尽口舌,总算给他们说通,答应去做引产手术。村干部当即租车把妹妹送进医院,完成了手术,避免了更严重后果的产生。后来听说妹妹远嫁他乡,了结了这段“姐妹花共事一夫”的闹剧。

还有一件事也算是拍案惊奇了。一个老实巴交的农民跑到法庭说,家里来了个会武术的“”练家子”,长期霸占自己的老婆,敢怒不敢言,因为他除了会打拳,还时常用一把明晃晃的匕首威胁自己,实在是忍无可忍了,请求法庭为民做主。大家一听,都怒不可遏,但这种欺男霸女的事,也是没法立案的,让找派出所,说是婚姻纠纷。说是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吧?女的又没有起诉。男的也不懂该如何打官司。不管法律规定如何,这总是一种不可容忍的违法行为。

庭长开个会,给大家做了详细分工,一要防止被他所伤,二要把地形看好,房前屋后各个出口把住,别让他跑了。同时也向派出所求援,派一名民警同行,最好把枪支带上,以防不测。到底是军人出身,应对自如。安排停当,我们一行五六个人攀坐在庭里那辆三轮摩托车上,开始了颇有点惊心动魄的行动。其实到那还挺顺利,并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激烈。他一看我们人多,又无路可逃,就乖乖答应和我们到法庭处理。正要给他戴手铐,李哥红着脸说不好意思,他来的路上坐在备胎上玩手铐,一头拷在警灯杆上,另外一个头拷在自己的手腕上了,怪不得他一直在车上没有去守路口。庭长很生气,就说手铐钥匙没有带,让他继续坐在备胎上,李怕回到街上被人看见,偷偷用衣袖把手腕遮住,我们把那家伙塞进车斗里,拉回法庭,才把李的手铐打开。(此事我没问过庭长,但我觉得他说没有带钥匙,会不会是有意用这种方式教育部下呢?不得而知,嘿嘿😁)

老冯是庭里唯一人高马大的,他听说此人是练家子,过去拎住他的衣领,把整个人在院子里甩了三圈,口里还念念有词“你不是会打拳吗?咋不动手啊?”这人估计也是外强中干,哪敢在法庭造次。给他做了长长的笔录,警告说今后如果再来人家屋里干坏事,欺男霸女,绝不轻饶。此后,那家男主再也没有来过法庭,估计是平安无事了,对我们而言,没有消息就是最好的消息,我们别无所图,这是一分钱诉讼费都没有的。

李哥是教师出身,眼睛近视。有次和老周骑自行车下乡,乡村土路本来就不是很宽,车技一般的他还骑的挺快,结果摔了一跤,听老周回来说他的大檐帽被摔到河沟里,水流还挺快,撵了好半天才算把帽子追回来。也算是件趣事。我们自得其乐,乐在其中,但在外人眼里,却不见得也这样看。

     (当年的法庭,现在已经归刑警队使用,一楼的值班室,就是我最初的宿办合一房,二楼的队长室就是庭长办公室,也是我1995年再度回来,当庭长时的办公室)


某一日,从汉中上来一名女律师,人很精神,比我也大不了几岁的样子。看我在办公室奋笔疾书,就问我们庭长在吧?我说办公室没人的话可能就在街上,一会儿就回来了。她就在我这聊了几句,听我说是西北政法毕业的本科生,她显得很吃惊,本以为我是司法学校中专毕业的呢,怎么会被分到山区法庭了?我说是院长安排的,说是学生都得下基层锻炼……说话间,庭长从外面回来了,她去了庭长办公室交代理手续。等到下次开庭,她又来了,路过我办公室的时候,顺手从包里掏出一把糖果给我,我留意到糖果的包装纸有一句话“环境铸造命运”,我很感动,虽然我从来没有问过她,但内心觉得她认为我当时身处逆境,有意识对我鼓励和提醒,时隔多年,内心依旧很感激。或许是有点自作多情,但后来几十年,始终不甘沉沦,多少与此有关。

        (那时风华正茂,自得其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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