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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院联合公安局挂牌成立“执行联动办公室”

来源:贵溪法院


6月20日上午,贵溪市人民法院与贵溪市公安局联合成立的“执行联动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贵溪法院在探索以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的联动机制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上又向前迈进了重要的一步。贵溪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局长张世洪,贵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魏鹏共同为“执行联动办公室”揭牌。贵溪法院和贵溪公安局在家领导班子成员、部分贵溪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30余名干警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还实地察看了“执行联动办公室”和贵溪法院“周淑琴工作室”、诉讼服务中心等场所,并对相关工作提出新要求和合理化意见建议。


该“执行联动办公室”设在贵溪法院办公大楼二楼,配有公安内部专网,由贵溪公安局安排民警派驻值班,双方根据各自职能和分工协同进行网络核查被执行人身份信息和车辆财产信息、联合发布对被执行人员和被执行车辆的预警指令、协作限制人员出境、共享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信息、追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妨害公务等犯罪行为线索等工作。“执行联动办公室”的成立,旨在构建安全、有序、高效的查询信息共享、网络执行查控、打击“拒执”类犯罪协作工作机制。这是贵溪法院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平安贵溪、法治贵溪建设的一次具体生动的实践,是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有益尝试。贵溪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院将以“执行联动办公室”的揭牌成立为起点,结合全省法院开展的“赣鄱利剑”百日执行行动,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配合协作,最大化发挥执行协作联动机制作用,进一步破解执行过程中人难找、财难寻的问题,为推动贵溪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延伸阅读:

贵溪市人民法院原名贵溪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6月1日,1992年6月,院址由雄石镇西街解元坊路迁至沿河路东,2009年9月25日,正式迁入贵溪市府东路1号。近年来,贵溪市人民法院在贵溪市委的正确领导和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按照市委提出的“推进科学发展、加速实现崛起、构建和谐贵溪”的工作部署,扎实抓好审判执行、司法管理、队伍建设和基础建设等方面工作,取得了明显成绩。发挥审判职能,促进社会和谐。2020年受理各类案件6155件,结案6229件(含旧存),分别同比上升26.28%和22.35%。刑事审判突出打击重点,加大打击力度,2020年审结刑事案件425件,对520人作出有罪判决,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89人。维护了社会稳定。精心开展民商事审判工作,维护经济安全、社会和谐,为我市发展升级、小康提速、绿色崛起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积极稳妥审理好行政诉讼案件,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强化执行工作,改革执行方法,完善执行机制,执结案件1387件,执行到位金额2.514亿元。加强班子建设,造就一流队伍。班子团结、协调、廉洁勤政、富有朝气、凝聚力和感召力。围绕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格管理、严密监督、严厉查处的“五严”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努力提升队伍综合素质,改进司法作风,法院和法官的良好形象进一步树立。努力夯实基础,改善司法条件。贵溪审判办公楼座落在贵溪市政府东面,占地20余亩,建筑面积11000多平方米,总投资二千多万元,功能齐全,设施先进;建成了一个可容纳300余人的多功能科技审判,和五个审判厅,满足了审判工作需要和审判安全;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设立立案信访窗口和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诉讼提供优质便捷的司法服务。六个人民法庭重新建设了新的审判庭和办公楼。全面实现办公自动化,建成了电子资料系统,完成了审判管理、人事信息管理、装备管理、工资管理、执行案件管理信息化建设,为科技强院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坚持文化兴院。建设了法院文化长廊、院史展览厅、电子阅览室,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文化活动。充分发挥文化建设凝聚力量,鼓舞士气的作用,增强了法官的归属感、荣誉感,提升了法官的思想境界和职业操守,促进了法院科学化管理。由于工作取得突出成绩,单位和个人多次受到上级部门表彰,涌现了全国模范法官、全国先进工作者周淑琴、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个人胡华锋、全省优秀工作人员朱桂玲、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先进个人周超等先进典型;贵溪法院于2020年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和“2018-2019年度全省优秀法院”荣誉称号,2020年度获得“全市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全市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文明单位标兵单位”“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优秀单位”“党群部门工作实绩综合考核第九名”“全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优秀单位”称号。2019年获得“第十五届江西省文明单位”“2018年度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2018年度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优秀单位”“第三届鹰潭市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爱心调解进交通”职员服务项目”“2018年度全市公共节能工作考评优秀单位”等称号。(延伸阅读内容来源于贵溪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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