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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人注意啦!最新开启的这项福利你千万不能错过

2017-11-22 锦州发布


为引导企业职工积极提升职业技能水平和职业转换能力,从源头上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我市失业保险支持参保企业职工提升职业技能补贴工作于11月20日全面启动。

快来看看你符合条件吗?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我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在职职工,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领技能提升补贴:


 (一)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暂不纳入补贴范围)


 (三)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从证书核发之日起时间不超过12个月。


二、补贴标准和原则

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分别按照1000元、1500元、2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区失业基金结余情况,在不超过上述标准的情况下,自行确定补贴标准。


各县(市)区可根据产业发展方向和人力资源市场需求,研究制定本地区紧缺急需的职业(工种)目录,补贴标准可高于国家规定的补贴标准,但最高不得高于辽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职业培训政府补贴专业省级指导目录》。


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技能提升补贴。


三、补贴申领程序


(一)申请 符合技能提升补贴条件的企业职工,原则上向本企业提出申请,由企业统一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因特殊情况,也可由个人直接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技能提升补贴时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银行账号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表》(见附表1)。

5、跨统筹地区转迁的企业职工申请技能提升补贴,应持原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未享受补贴有效证明。


企业集中申报时,应填写《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汇总表》(见附表3)并附相应个人申请材料,统一向失业保险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


(二)审核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联网查询、与失业保险参保信息比对等方式,对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职工参保情况进行审核。审核不合格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告知申报企业或申请人。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网站: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辽宁职业资格工作网(www.ln.osta.org.cn)

(三)公示经审核合格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在参保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公示补贴人员名单、拟补贴金额、取得证书等级和时间等情况。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拨付公示无异议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汇总统计后,向参保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资金拨付,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或社会保障卡。


四、补贴资金使用

在失业保险基金科目中设立技能提升补贴科目,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技能提升补贴科目中列支。


各县(市)区要将技能提升补贴支出纳入失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规范运作,切实保证基金有效使用和安全运行。基金支付出现缺口的县(市)区,可按规定申请调剂金,确保符合条件的职工都能享受到政策。


联系电话

0416_5055907


电子邮箱

sybxggyx@163.com


高凯 记者侯树河


编辑王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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