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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通报7起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附举报电话)

2018-01-09 锦州发布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行风问题,去年7月,锦州市教育局下发了《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若干规定》,全市教育系统从暑假开始对在职教师违规补课进行了专项治理,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仍有个别教师顶风违纪,存在违规补课行为,现对查处情况予以通报。




1


市铁路高级中学教师秦玮违规补课


2017年10月29日,秦玮在古塔区汉口街一门市内,为30名学生有偿补习历史课。根据有关规定,市教育局党委决定给予秦玮党内警告处分;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24个月),其专业技术等级由中学高级(七级)降为中学一级(十级),薪级工资相应降低6个等级;调离现教学工作岗位,2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在处分期内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其年终一次性奖金的发放按照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执行。



2


古塔区古塔中学教师杨艳娇违规补课


2017年9月10日,杨艳娇在古塔区红星里某餐桌内,为8名学生违规补课。根据有关规定,古塔区教育局决定给予杨艳娇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处分(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个层级,由一级降至二级,薪级工资相应降低6个等级,由25档降至19档);二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



3


太和区第二初级中学教师王玖林违规补课


2017年9月16日,王玖林在古塔区工学里122-46号对25名九年级学生进行物理学科有偿补课。根据有关规定,太和区文教广播局党委决定,给予王玖林党内警告处分;撤销教务处主任职务;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一个层级,解聘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低聘为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二年内取消一切评优评先资格,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



4


黑山县南关校教师王玲违规补课


2017年10月10日,王玲组织本班11名学生,在自己家中违规补课。根据《锦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若干规定》(锦教办〔2017〕115号)第五条之规定,黑山县教育局决定给予王玲降低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处分,解聘其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降聘为二级教师;二年内取消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调离教学工作岗位。



5


北镇市中安镇中心小学教师张欣违规补课


2017年8月12日,张欣借用中南村某村民家,为本班22名学生违规有偿补课。根据有关规定,北镇市教育局决定给予张欣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北镇市中安中心小学;解聘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降聘为二级教师,薪级工资相应降低四个等级;二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违规补课所得返还给学生家长。



6


北镇市中安镇中心小学教师杨金梅违规补课


2017年11月1日,杨金梅在中安镇中南村自己家中,为本班9名学生有偿补课。根据有关规定,北镇市教育局决定,给予杨金梅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北镇市中安镇中心小学;解聘杨金梅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收回聘书,降聘为二级教师,薪级工资相应降低四个等级;杨金梅二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



7


北镇市廖屯中学教师李颖违规补课


2017年10月21日,李颖在沟帮子经济开发区自己家中,为本班25名学生有偿补课。根据有关规定,北镇市教育局决定给予李颖降低岗位等级处分,调离北镇市廖屯中学;解聘李颖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收回聘书,降聘为二级教师,薪级工资相应降低四个等级;李颖二年内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并取消一切评先选优资格,不得晋升薪级工资和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得安排行政职务。


希望全市广大教师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格遵守《锦州市教育局关于严禁在职教师违规补课的若干规定》。全市各学校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对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问题的教育和监管。锦州市教育局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违规违纪问题“零容忍”,实施重拳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强化问责刚性,努力提升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锦州市教育局违规补课

投诉举报电话

0416——3120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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