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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2021年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简章

问津学术 2021-09-17

一、学院简介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是老牌“五院四系”之一,是我国法学教育、研究的顶尖学府之一。现拥有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同时也拥有法学一级学科硕士点,拥有法学理论、法律史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诉讼法学、民商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国际法学、社会治理法学等九个硕士点,30多个研究方向。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民商法学;在已拥有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史、经济法学等多个部省级重点学科的前提下,法学学科2008年整体获得湖北省一级重点学科殊荣,与此同时,民商法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分别获得湖北省优势学科和特色学科称号;2012年法学院成功入选全国首批“卓越法律人才培养”三个基地,即应用型复合型法律职业人才教育培养基地、涉外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西部基层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现为全国范围内为数不多的同时获得全部三类“卓越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的高校之一。此外,法学学科在全国“211工程”院校三期重点项目的申报上以全优的成绩获得广泛认同。2017年9月,教育正式发布了“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学科名单,中南法学入选“世界一流建设学科”。学院抓住“双一流”建设的重大机遇,进一步推进学科发展,夯实基础,整合资源,全面对接国家战略发展需要。在一流学科建设周期内,涌现出了在国际法学界有相当学术影响的学者,其中,“万人计划”4人,长江青年学者3人,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人,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科第一批“腾讯讲席教授”2人。

二、推免接收计划

2021年各专业拟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计划列表如下:

专业名称

拟接收人数

法学理论

15人

法律史

13人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0人

民商法学

29人

诉讼法学

20人

经济法学

28人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9人

国际法学

26人

社会治理法学

3人

合计

163人

注:以上为2021年法学院和各专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实际拟录取人数根据各专业网报情况和考核而定,实际录取情况以最终考核结果为准。

三、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3.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和科研潜力,学习成绩优秀,专业成绩和综合成绩均居本专业前列。

4.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1)公开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

(2)参加社会实践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

(3)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并获奖;

(4)作为学校优秀学生派出国外、境外知名大学学习1年以上。

四、申请与选拔考核程序

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是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推免生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以及备案公开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推免服务系统”进行。已经参加我校夏令营或研招校园开放日的考生也要通过此系统进行报名。

1.考生注册及缴费。2020年10月5日左右(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开通已审核通过推免生的注册、网上支付功能(具体时间见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网站)。获得本科毕业学校推免生资格考生登录中国研招网的“推免服务系统”完善个人信息、网上缴费。

2.考生报考及接收学院发出复试通知。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于2020年10月12日15:00前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报志愿。逾期填报者将无法收到我院发放的复试通知。法学院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分批次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一般12小时内发送通知)。考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时限内接受复试通知,否则视为不同意参加复试。

3.考生参加复试。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接收复试通知的方可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定在2020年10月16日,具体复试安排待后续通知。

考生在复试前需交验以下申请材料:

(1)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学生证;

(2)历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本科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

(4)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体检证明;

(5)各类获奖证书;

(6)能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科研成果等。

申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将所有纸质申请材料的扫描件依次编辑到一个pdf文档中,并于10月14日17:00前发送到2676695643@qq.com,过期不再接收材料。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申请资格;未按规定提交纸质材料扫描件者,将不接受申请。

4.复试内容。复试突出对考生能力考查,注重一贯表现,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注重学生在学期间的过程性评价。复试采取网络远程方式。具体复试考核办法、复试内容和复试平台待后续公告。

5.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招生计划及考生学术背景、复试成绩等择优确定待录取名单并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向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在接收学院规定的时间内接受“待录取”通知,否则接收学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接受“待录取”通知的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学校2021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的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注意:凡获得我院2020年暑期夏令营优秀营员或研招校园开放日优秀学员且获得考生原所在院校推免资格的同学,可直接被我院录取为2021级硕士研究生,无需参加后续推免生复试工作。

五、学费及奖助体系

(一)学费

2021年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及学制如下:

收费项目

计费单位

学费标准

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元/生·年

8000

3年

若后期收费政策有变动,实际收费标准以学校财务部网站“收费公示”栏目公布的“2021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与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内容为准。

(二)奖助体系

学校研究生奖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硕士新生奖学金、学年评优、专项奖学金、“三助”助学金和特困补助等。研究生奖助体系的奖助对象为取得学校学籍、基本学制年限内、档案转入学校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非全日制除外。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办法可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网站查询(链接:http://ygb.zuel.edu.cn/145/list.htm)。

1.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2万元/生•年,奖励比例约5%。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学制年限内的大陆全日制研究生,其中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为6000元/生•年,每年按10个月计发。

2.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12000元/生•年(占20%),二等奖8000元/生•年(占50%),三等奖4000元/生•年(占30%),实行动态管理。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第一学年原则上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三支一扶”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享受一等学业奖学金;因其他原因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恢复入学的第一学年按录取当年评定的学业奖学金等级享受奖学金。

3.硕士新生奖学金:当年录取的推免生经入学资格审查通过、注册学籍后,均可获得硕士新生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0元/生。

4.研究生科研与实践成果奖励项目用于奖励我校研究生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或完成的优秀科研与实践成果,包括学术论文、学术专(译)著、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实践或创新创业项目等。

5.研究生学年评优每年评定一次,包括优秀研究生标兵,奖励比例为3%;优秀研究生,奖励比例为15%;单项奖,奖励比例为12%。以精神鼓励为主,均不设奖金。

6.“三助”助学金用于资助研究生从事“助教、助研、助管”工作,津贴标准原则上不低于300元/生•月,每年按10个月计发。

7.研究生国家助学贷款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研究生个人发生重大疾病、个人财产重大损失、家庭主要成员重大变故和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等,学校可资助研究生临时特殊困难补助。

9.法学院还设立吴汉东法学教育基金、中行奖学金、忠三励志奖学金、华为奖学金和紫光励学金等社会类奖学金。另外,法学院在“中南法学一流学科建设基金”下设“雏鹰扶持计划”子基金,每年支出200万用于支持在校学生到国(境)外实习,参加交换生项目、攻读学位等。

六、其他事宜

1.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一旦发现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无须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资格。

3.推免生注册、报名、网上缴费及拟录取工作全部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不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现场确认。

4.我院确定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推免信息发布网站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官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招生网。

1.法学院

电话:027-88386659

法学院官网:http://law.zuel.edu.cn/

2.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电话:027-88386706

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zb.znel.edu.cn

邮箱:yjszsb@znufe.edu.cn

 法学院 

2020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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