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最高法答复完善建筑业实际施工人司法解释及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合法化的建议

问津学术 2023-03-24

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78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1-09 11:01:31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建筑业实际施工人司法解释及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合法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实际施工人的认定问题

  2004年10月25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之所以突破合同相对性作如此规定,是为了保护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按照司法解释,实际施工人与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相对应。依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8条规定,转包与违法分包有明确的界定。因而,司法解释中的实际施工人范围应是确定的,仅指与依《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认定的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对应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之外的第三人,不应当包括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内部项目经济责任制承包”(即内部承包)的人。虽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对建筑业内部承包未作直接规定,但既然称内部承包,则内部承包人应属于建筑企业的工作人员。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86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1条第2款第2项中当事人的“工作人员”的解释,建筑企业的工作人员应指与建筑企业“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职工”。如何判断与认定“内部承包人”与建筑企业是否存在合法劳动关系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相关政策文件。只有如此,才能依法保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并防止一些建筑企业以“内部承包”之名行转包、出借资质(挂靠)之实。当然,“内部承包”人与普通员工的认定标准是否应当有所区别以及如何区别,需要总结实践经验并与行业主管部门协调。

  二、关于完善司法解释涉及“实际施工人”内容以及依法保障建筑企业“内部承包”经营模式问题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在司法解释中就实际施工人权益保护问题所作规定,切合当时的社会需要。十多年的司法实践证明,这一司法解释在保护建筑业领域农民工权益方面具有积极意义。诚如您所言,“建筑业及相关配套的法律规定已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公布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作为一部专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行政法规,就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作了特别规定,除了要求“建设单位应当有满足施工所需要的资金安排”“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将人工费用及时足额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外,其第30条针对分包和转包情形下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明确规定由分包单位负直接责任、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清偿。同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还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组织协调,要求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等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和发展改革等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部门以及财政、司法行政、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实施的背景下,有必要就涉及“实际施工人”的司法解释内容予以完善,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如何准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法律制度,研究如何衔接好司法解释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相关规定,从而依法保护建筑企业及建筑工人双方的合法权益。

  2020年7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对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等提出明确要求,为全社会特别是各类市场主体注入强大动力。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将切实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各类市场主体坚持“法无禁止即可为”原则。我们同样赞同,“建筑企业有自主经营的权利,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有权自主选择和决定自己的经营模式”。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司法解释不宜直接就规范和保障建筑企业“内部项目经济责任制承包经营”问题作出规定。至于建筑企业“项目内部承包责任制合法化”问题,似可适用2009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该法第65条与第66条分别规定:“本法的原则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交通运输、邮电、地质勘探、建筑安装、商业、外贸、物资、农林、水利企业。”“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的,除遵守本法规定外,发包方和承包方、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权利、义务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国务院2011年修订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暂行条例》就企业承包经营责任制作了具体规定,而且该条例参照适用于建筑企业。

  感谢您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22年6月22日

南方科技大学2023年第一批博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289人
2023年第一批南方科技大学-鹏城实验室联培博士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30人
西北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西北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
山东师范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通过博士生导师名单公示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预告来了!
欢迎报考上海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即将结束
2023年上海体育学院与澳门理工学院联合培养体育学博士研究生学位招生简章

大额红包又来了

《狂飙》大结局中高启强的11宗罪
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2023年度实习生招聘公告
吉林大学教授、长江学者佟金同志逝世,享年67岁
沉痛悼念深圳市平面设计协会前常务理事黄立光,年仅40岁!
沉痛悼念张殿英律师
林彪前妻张梅同志去世,享年103岁
沉痛悼念王琦珍教授
深切悼念吴宗耀教授

河南省2023年统一考试录用公务员核减取消职位公告:公检法监狱为主!

137所高校!教育部公示重要名单

37所高校!2022上海高等学校一流本科课程名单公布

关于发布2022年度西安市社会科学规划基金法学研究专项课题结项评审结果的公告

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十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推荐人员公示

《中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3年第02期(全文发布)

《研究生法学》创刊40周年纪念专刊征稿启事

第二十三届中国财税法前沿问题高端论坛“普通高等学校财税法核心课程教学要点研制”研讨会通知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3年度统一招录人民警察公告,143人!

山东34所学院集中“换帅”!这两所由省级法检“两长”兼任
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行政法模拟法庭大赛基本案情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公告
微信小号来了,你会注册吗?
第三届“江苏最美法官”入围名单公示
关于大学生志愿者的处理通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2023考研复试攻略来啦!复试要注意哪些问题?一文读懂→
17部门发布“机器人+”应用行动实施方案,教育领域这样做
中消协公布2022年十大消费维权热点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意见:加强少年法庭巡回审判点建设
最高检发布大数据赋能未成年人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第三届“创意河南” 主题作品艺术设计大赛评审结果公布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普通高校创新调查工作的通知央视记者实地探访胡鑫宇遗体发现地现场!录音笔、鞋带、100多天、熊猫血……警方这样回应种种疑问!
河南省特需急需特色骨干学科(群)培育建设名单公布
关于举行2022年山西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的公告
北京关停三里屯酒吧街?官方回应
最高法答复完善指定管辖制度的建议
最高法答复在司法审判中公平合理认定会计师事务所责任的建议
最高法答复民事案件管辖权下沉后完善审判配套措施的建议
人社部发〔2023〕6号: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岗,可解除聘用合同

江苏省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县级以上机关职位(名校优生)拟录用人选公示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指导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执行监督案件办理规范,法发〔2023〕4号
最高法答复加强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的建议
司法部发布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指导案例
最高法答复加快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最高法答复加强专利保护促进专利维权的建议
2022-2025年度株洲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名单
西南大学法学院第二届“廌鸣杯”学术论文大赛通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科引领法学教育与研究,为法治中国建设贡献人大智慧

2023年考研第一波调剂信息,来了!
河南印发2023年数字经济发展工作方案!涉及教育有这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2号
四川卫健委回应“生育登记取消结婚限制”
37岁升正厅即贪腐!李小豹被公诉
河南大学2023年诚聘海内外优秀人才
苏州大学党委书记江涌出任江苏省教育厅厅长

求突破、谋发展!河南省教育厅9位厅领导共话教育新目标!

2021年福建省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3年度考试录用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简章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最高法答复加快推进金融纠纷多元化解信息化建设的建议
最高法答复加强专利保护促进专利维权的建议
关于调整疫情期间对跨境远程文凭证书特殊认证规则的公告
最高法答复强化司法保障维护国企资产安全的建议

警方通报:发现一具缢吊尸体,确定死者系胡某宇

全国各级各类学历教育学生情况
全国各级各类学校校数、教职工、专任教师情况
最高法答复特殊普通合伙新型制度下人民法院对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审判与执行的建议
最高法答复完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责任制度的建议
最高法答复将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上升到立法层面的建议
发布《军人勋表管理规定》
山东省考笔试时间安排及有关事项

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深入推进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支持第二梯队7所高校11个学科创建工作

中国奥委会重要表态
最高法答复进一步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的提案
最高法答复完善诉讼制度的提案:打出整治年底不立案组合拳
最高法答复以数字化改革推进行政审判资源跨域统筹的提案
最高法答复加强对民营企业知识产权进行法律保护的提案
最高法答复优化司法确认制度,促进诉调精准对接的提案
最高法答复完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审理中利用专家工作机制的提案信长星当选江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许昆林当选江苏省省长
胡昌升当选甘肃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振鹤当选甘肃省省长
陈刚当选青海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吴晓军当选青海省省长

明年招生!这所新大学,对标国内前5%!

郝鹏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乐成当选辽宁省省长
蓝佛安当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当选山西省省长
洛桑江村当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金海当选西藏自治区主席
许勤当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惠玲当选黑龙江省省长
龙翔当选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之常当选南京市市长
王宁当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予波当选云南省省长
周祖翼当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龙当选福建省省长郝鹏当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乐成当选辽宁省省长
蓝佛安当选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金湘军当选山西省省长
洛桑江村当选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严金海当选西藏自治区主席
许勤当选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梁惠玲当选黑龙江省省长
龙翔当选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陈之常当选南京市市长
王宁当选云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予波当选云南省省长
周祖翼当选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龙当选福建省省长关于法学第五轮学科评估,这些高校没有入围!
尹弘当选江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叶建春当选江西省省长
喻云林当选天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工当选天津市市长
董云虎当选上海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龚正当选上海市市长
倪岳峰当选河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正谱当选河北省省长
王晓晖当选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黄强当选四川省省长
易炼红当选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浩当选浙江省省长
黄楚平当选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伟中当选广东省省长

缅怀

法学院最年轻的博士教师出生于哪一年?

新年贺词:为类案同判贡献微小而具体的力量

法大第七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召开

武汉大学法学院的2022年

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布干部任命通知

南京财经大学2023年诚邀海内外优秀人才

有中国公民在美国洛杉矶枪击事件不幸遇难


法考与省考时间冲突?有安排!

郑栅洁当选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王清宪当选安徽省省长
刘宁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蓝天立当选广西壮族自治区主席
沈晓明当选海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冯飞当选海南省省长
王炯当选重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胡衡华当选重庆市市长
赵一德当选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赵刚当选陕西省省长
梁言顺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雨浦当选宁夏回族自治区主席
孙绍骋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莉霞当选内蒙古自治区主席

103人!江西财经大学2023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

景俊海当选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韩俊当选吉林省省长
祖木热提·吾布力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艾尔肯·吐尼亚孜当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主席
林武当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周乃翔当选山东省省长
张庆伟当选湖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毛伟明当选湖南省省长
楼阳生当选河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凯当选河南省省长
王蒙徽当选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忠林当选湖北省省长
徐麟当选贵州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炳军当选贵州省省长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