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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雅视频受害老师:为何遭受制度羞辱,为谁背负无限责任

将爷 人格志 2020-11-15





文丨将爷




1.

“群己权界论”




今天文章,是专门为教师群体说公道话的,用语会有些劲爆,也希望能和大家共情共鸣。


老将觉得,自己欠教师一篇客观公正的文章。甚至觉得全社会都欠一次公共表达,来维护教师的权利和尊严。


熟悉人格志的朋友知道,老将骂过不少教师:


把苟晶案中让自己女儿顶替上大学的邱印林骂成是“山东岳不群”;


痛骂变相逼死缪可馨的袁灯美是一脸伪善、假装正经的刽子手;


就在昨天,还狠批了川音那群对考生“割麦子”、给领导做情妇的大学老师。


不过,这里要强调,我对老师从来没有任何道德绑架,那些被骂的老师,全都是越过制度法律红线的。


最近,反复强调严复的“群己权界论”。说白了,就是要讲自由。社会对个人自由的控制,得有边界。公域讲权力民主,私域讲权利自由。


不要因为有少数禽兽教师,烂透的教师,就对教师进行整体污名。


要警惕的是,对教师的私权和自由,不要再不加节制地进行道德捆绑,让教师背负起无限责任了。


这种群己权界不分,才是真正伤了教师心,才是真正对教育的不负责。


我把这番话说前面,因为今天要说的话题,有些尴尬。


那就是最近热传的镇江老师因不雅视频遭受处理的事。



时代的一滴污水,装在师德的管道里,喷涌而出,就成了毁灭人性和权利的洪流!




2.

谁是受害人




前两天,有一段不雅视频在网上疯传,标注的符号是“镇江高中男老师和女学生”。


这种传播,完全刹不住。社交媒体上,无处不是网友在边观看分享,边痛骂师德。


后来,事情发生重大反转。老师确实是老师,学生也曾是学生。但是,这俩关系根本不是内味儿。


原来,老师离异已久,女主25岁早已毕业,二者皆为单身。男女双方相差十七八岁,在2020年,自由恋爱走到一起的,已近于谈婚论嫁。


康姓老师的回应是:


本人离异,于 2020 年初跟女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了解后建立恋爱关系,并逐渐取得双方家庭认可,从恋爱关系正往下一步发展 ……



镇江润州警方很快也做出通报:



原来,是这名潘某,心理扭曲嫉妒变态,对女性朋友与他人的关系不满,才气愤发布到微信群,造成裂变。


潘某已投案!


正是基于这样的客观事实,当地开始公开回应此事明确表示:


与师德师风无关。


然而,8月12日,风向就转了。镇江教育局、康老师学校认为:


教师拍摄不雅视频,属于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有违教师师德,严重损害教师形象。


遂作出初步处理决定:


1. 康某立即调离教学一线岗位,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2. 待公安部门调查定性之后,依据相关规定,做出进一步处理。



而且,这些权力部门还一脸正义在强调,重视师德师风,坚持 “零容忍 ”态度。


对这个处理,相信只要有起码是非判断的,都会纳闷:


谁才是受害人?公权力到底应该保护谁?





3.

制度性羞辱




道德是好东西,但道德也是无情物。


让道德的归道德,让法律的归法律,这才是正道。


这个事情,最滥最渣的,就是“出于气愤发别人裸照”的潘某。注意,警方明确强调,此人是女主的“男性朋友”。



不论此人是追女主不得,还是属于“男闺蜜”,或是前男友,核心事实是——他侵犯他人隐私,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是个犯法的人渣。



康老师和女主是恋爱关系,在自家私域领地,拍些自己情趣性致,完全就是私事。


教育部门和校方谈性色变,觉得此事有多肮脏不堪,有多邪恶可耻,迅速扣上“属于低级趣味”“违反公序良俗”的大帽子,完全就是“圣母婊”了。


一切判断,要基于事实和法律。


事实是,若非潘某这种人渣没有人性伦理和公共意识,康老师的性爱行为,根本不可能影响他人。


法律上,也没有任何法理和常识,没有任何规范和文本,对这种行为进行解释推论和逻辑演绎,认定要担责。


所以,对康老师进行任何制度性惩罚,都是在践踏法律公正,在挑战法律权威。


教育部门和校方,公然置法律法理事实情理于不顾,对康老师进行处理,这就是典型的道德捆绑,是公然的制度性羞辱,是对受害人的二次伤害。


这样的教育组织,在法律认知上,要比“夫妻在家看黄碟”涉事权力,还要无知蛮霸丑陋。





4.

教育权力的任性




康老师当然很不幸。一时间,要走上讲台,在情绪情面情境上,也确是会尴尬的。


但是,他本不需背负道德和法律的双重枷锁,被推到这种境地。


如何自处,由他自己作主就好了。校方可以安抚引导,不必强制压迫。


公共生活和私人生活之间,如何应对这种的边界处理,就是在诠释权利与自由的价值。


这个年近50的男人,被生活撞了一下老腰。遗憾的是,教育部门和校方自以为是地维护所谓的脸面,不但没给他组织应有的保护,还要在伤口上撒盐。


同样受到伤害的还有女主!



受到这样伤害和处理的老师,还会爱学校,爱教育吗?


教育部门以为这样的处理,能保些脸面。残不知,这种野蛮权力,才是最大的丢脸。


不得不说,江苏一些地方教育部门在对教师的处理上,简单匪夷所思,黑白颠倒,是非不分,侮辱民意,严重反智。


离镇江不远的常州金坛教育部门,因为缪可馨事件曾被批到狗血淋淋。



最无耻的是,金坛区教育部门后来悄然出具了一份《关于对河滨小学教师袁某某调查处理的通报》中,里面竟连缪可馨一个字都没提,对犯有收受钱款、体罚虐待、开辅导班的袁某某(即袁灯美)最后的处理,就是这样几个字:


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公然违反法律法规制度的袁灯美平安无事,可以一脸伪善,假装正经,继续祸害祖国的花朵了!


而牲畜无害、闭门爱爱的康老师却调离一线,还要接受再查再处。


教育部门本身不讲法律,挑战民意,对教师过度进行道德捆绑,开了这种烂头,也注定是要给自己挖坑的。




5.

教师“挣扎的人生”



梭罗说:


人的每一种身份都是自我绑架,唯失去是通往自由之途。


教师苦于这种身份捆绑已久矣。


很多人把一生都卖给了教育,稍多点生活情趣,就招致污名污水。


几十年来,很多人已经习惯于拿着道德大棒对准赤手空拳的教师,想把他们锁死在“羞谈钱,做人梯,当蜡烛”的十字架上,让他们永远做“道德苦行僧”。


生命如蜡烛烧成泪滴,身体如人梯踩成废土。


几年前,河北一位未满30岁的高三班主任赵鹏,在有一天收到1450元工资后,选择服毒自杀。他留下的遗书中,最放心不下的,就是妻子和不到两岁的孩子。遗书中这样写:


活着实在太累了,天天这样无休止的上班让人窒息,所领的工资只能月光。我决定以这样的方式离开这里。


一个含泪离开教师岗位的人,曾这样说的:


爱,所以可以牺牲;不爱,所以干干净净离开。虽然离开,别人诋毁,我还会操起家伙跟对方干。坚持教育理想,意味着坚持人性的天真和纯洁,不是为了狗屁尊严。


真正爱教师,真正爱教育,必须要强调两个基本前提。


一是,不要再对教师进行过度道德开发和道德捆绑了,而要让教师真正成为有自由精神和独立人格的现代公民。


二是,不要再让教师背负无限责任了,更不要任意对教师进行制度性羞辱了。


如果做不到这两点,教师就只能过着“挣扎的人生”,他们的爱心和尊严也就只能被残忍消解。





6.

向教师道歉忏悔




很多人骂教师,那是因为教师正在成为教育体制积弊与教育权力腐败的替罪羊!


在应试教育模式下,教师只能追求行为短期性、手段工具化、目标功利化。


在“惟分数论”的指导之下,教育只想培养“听话的学生”,哄骗和压迫,就成为教育中的一个心知肚明却又不想说破的死循环。


要“听命的学生”,那就先有“听话的老师”。“听话的教师”永远被动地接受着权力捆绑与道德裹挟。


他们永远背负无限责任,不敢改革创新,害怕教学事故。


对教师权利和尊严的双重伤害,才是导致教师没有自由精神与独立人格的根本原因。


江苏教育部门对待害死人的袁灯美和对付不雅视频受害人康老师,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教育权力为了位置和利益,可以容忍作恶如袁灯美这样的人混得很好!


教育权力因为任性和面子,可以凶残地将康老师这样的人踩到底踩到死。


这就是中国教师真实的生活情境,面对生存压力、精神困厄、权力控制的多重挤压,他们无处遁逃,几近窒息。


于是,中国教师普遍过着“挣扎的人生”。


于是,中国教师普遍存在心理问题,大量存在健康问题的原因。


于是,中国教师普遍远离精神自由和人格独立,难以成长为有民主与法治精神的现代公民。


他们连捍卫自身的休息权、健康权、人格权、工作权都没有,又怎么可以承担通往文明的教育?


真的不要再对教师进行过多的道德捆绑了,真的不要再让教师背负无限责任了!


教育也只有在人文和法治的轨道上,才能亲近真理,才能传递真知!


先请那些践踏教师权利和尊严的教育权力:


向教师道歉!向教育忏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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