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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社会学专题丨【付伟】农业转型的社会基础——一项对茶叶经营细节的社会学研究

付伟 社会CJS 2022-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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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转型的社会基础——一项对茶叶经营细节的社会学研究

(照片为作者本人提供)


本文作者:付伟,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

原文刊于《社会》2020年第4期


摘 要:本文关注中国农业转型过程中的组织形态,以茶叶为例,描述了茶叶经营过程中的家庭经营和市场网络,论述了农业的技术细节和交往细节如何塑造了这一经营组织形态。茶叶种植、采摘过程的技术细节决定了家庭经营的独特作用,但是在家庭经营的基础上还需要市场网络与之配合。这个网络的有效运行需要解决一定的“组织困境”,经营者普遍使用类似“和稀泥”的方式解决监督管理问题。本文紧扣交往细节和交往心态分析特色农业的组织形态何以可能的社会基础。交往细节具有费孝通所提出的“意会”的意涵,通过对交往细节和交往心态的分析,深挖交往细节背后的历史维度,可以与社会学理论本土化的努力结合起来,推进社会学对社会关系的研究。


农业转型过程中的组织形态
在社会转型的背景下,中国的农业经营形态正在发生快速变革,所谓的“农政变迁”成为一个被普遍关注的现实和理论问题(叶敬忠、吴存玉,2019)。特色农业的兴起是中国农业转型的重要内容,大量农户从粮食生产转向附加值更高的农产品生产,导致了农业“去过密化”(黄宗智,2000),由此形成了所谓的“隐形的农业革命”(黄宗智,2016)。在特色农业兴起的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从事特色农业种养殖的“中坚农民”(贺雪峰,2015),他们逐渐成为中国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在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过程中,许多地区也把发展特色农业当作产业扶贫的重要抓手。农业转型有特殊的组织形态。在农业转型过程中发展起来一批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但是这些家庭农场依然保持着家庭经营的诸多特征。由于经营不同作物,家庭农场本身有极大差别,朱启臻(2013)调研发现,种粮的农民每个劳动力最多可耕种300亩左右,但是种苹果的果农认为夫妻两个劳动力最佳的经营规模是5亩。有学者调研了华北平原的梨树和葡萄种植,发现普遍的模式是以夫妻劳动力为基础经营的5亩以下的果园(付伟,2018a)。茶叶的种植、采摘也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焦长权、徐宗阳,2015;付伟,2019)。当然,也有学者发现因资本下乡而产生的规模农场比如菜心种植(陈航英,2020),但是这些资本化农场是特定条件下的产物,且从事规模经营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不一定能从根本上消灭小农家庭经营,改变乡土社会(陈航英,2018)。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小而精”的家庭经营依然是中国农业经营的重要方式(黄宗智,2014),而研究这一现象也具有重要的经验和理论意义。家庭经营的具体内涵是农业经营以家庭为单位,主要使用自有承包土地(较少大规模流转土地),依靠家庭既有劳动力(较少甚至不雇工)。种植粮食的家庭农场在一定意义上也符合家庭经营的特点,很多是以家庭自有劳动力为基础(朱启臻,2013)。有学者指出,中国农业转型的特殊性之处在于农业转型是“小家庭农场而不是规模化资本主义农场所推动的”,相比于由资本主义式农业企业进行的大规模生产,家庭农业经营在中国仍占据压倒性优势(黄宗智、高原、彭玉生,2012)。正是由于家庭经营的强韧性,许多学者认为,“应该注重农民家庭在农业经营中的主体地位”(陈锡文,2012)。家庭经营的强韧使中国走上了一条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农业转型道路。中国的农业转型与农民分化、农业资本化有极大的区别,是一种“没有无产化的资本化”(黄宗智、高原、彭玉生,2012)。在欧洲工业革命以后的社会转型过程中,由于城市化、工业化和国际化的影响,农业经营形态发生了革命性变化,但是这一过程却是“资本主义生产形式的发展,割断了农业小生产的命脉;这种小生产正在无法挽救地灭亡和衰落”(恩格斯,1953)。马克思也描绘了圈地运动后大量农民失去农村土地和住房而进城成为工人的历史进程(马克思,2004:797)。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家庭经营的根本逻辑发生了极大变化。在高度商品化的背景下,“徒家庭经营不能以自行”,家庭经营需要解决如何有效对接市场的问题。目前连接市场和农户的主体主要有企业和合作社。建立在家庭经营基础之上的组织化途径主要有两种模式,即资本主导的“公司+农户”和合作社主导的“合作社+农户”。在资本下乡过程中,以“公司+农户”为主要形式的纵向一体化是重要的经营形态。关于这种组织形式,学界主要从三个维度剖析了其存在的问题。第一,家庭经营已经在前所未有的广度和深度上与资本相互捆绑,有学者认为实际形成了“隐蔽的雇佣关系”(陈义媛,2016)。第二,在制度经济学看来,由于农业经营过程的特殊性,企业与农户只能建立“不完备契约”(周立群、曹利群,2001;黄祖辉等,2011),公司和农户不可能事先规定所有内容,为事后公司压价、农民反悔等留下了一定的空间。第三,农业社会学则重点关心“外来”资本与乡土社会的张力导致的下乡资本的种种困境(徐宗阳,2016)。在反思“公司+农户”模式的基础上,有学者提出“合作化”的思路,并进一步依靠公共机构与合作组织的协作实现农产品从加工到销售的产业化(黄宗智,2015,2017)。然而在实际运作过程中,这种模式面临许多挑战,许多合作社往往是“伪合作”(陈锡文,2012;赵晓峰,2015)。合作社难以发挥作用的原因主要有两个:第一,许多合作社是为了追求政策性收益而非真正的合作,合作社对农民的实际带动作用有限(潘劲,2011)。第二,许多情况下合作社其实是公司的“翻版”,本质上还是小农单独和“大市场”的商业资本打交道(黄宗智,2016)。在家庭与市场组织之间建立有效连接是农业转型的重要组织问题,上述研究揭示了农业经营背后面临的“组织困境”。然而,大量田野调研和经验研究发现,乡村社会其实有一套解决农业经营过程中“组织困境”的本土方案。在此基础上形成的特殊的组织形态,让“小农户”有效地连接了市场、解决了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资本和技术投入问题。本文将要介绍的茶叶经营组织过程就是如此。农村社会演化出了一套合作形态,相比于正式的组织形态,这种基于社会基础的组织形态甚至更加有效。这套组织合作体系往往隐藏在农业经营的细节中,其运作逻辑根植于乡土社会。
社会学视角下的农业细节认识和分析农业转型过程中的组织形态需要理论和方法的创新,尤其需要引入社会学视角(熊春文,2017;陈航英,2018;徐宗阳,2019)。实际上,社会学已经对中国的经济转型进行了诸多研究。农业经营过程中的组织现象与中国历史上的乡镇企业具有相似之处。虽然乡镇企业没有建立产权明晰的正式企业制度,却具有非常强劲的活力。行动者面对模糊产权制度最终也会达成一些“合作性”结果,但是这种合作并非基于“现代产权结构和契约式行为规范”,“而是一些模糊定义的权利结构、行动者彼此关联的社会情景、潜在的规则以及行动者对这些规则的共识”(周飞舟,2013)。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中国的社会变迁不是简单的制度移植过程,其中融合了各种制度上的路径依赖和本土(或传统)资源的微妙转换”(渠敬东,2013)。进一步来讲,“中国经济转型依赖于中国人有效的竞争和合作,依赖于传统与现代融合出的时代气质和制度精神”(周飞舟,2013)。许多学者认识到了乡村社会经济活动的特殊性,农民似乎有着极为奇怪的行动逻辑。在研究资本下乡的过程中徐宗阳(2016)发现,农民认为“偷资本下乡企业的玉米不是偷”是“拿”,但是这并不能说明村民道德素质低下,村民遵守着明确的道德规范,从来不会偷本村村民的玉米。农民工在沿海工厂打工时很遵守纪律,但在乡村车间他们却“说走就走”。乡村劳动力处于特定的人际关系网络和乡土伦理中,乡村车间的劳动力“不能批评”“不能表扬”(付伟,2018b),为经营管理带来了巨大挑战。更奇怪的是,乡村生活逻辑一方面构成了经营管理的挑战,但很多时候这些乡土伦理又是乡村产业得以有效运作的资源(韩启民,2015;付伟,2018b)。乡村社会的农业经营体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生态系统,其经营的复杂性体现在诸多农业细节中。就像《农民的终结》描述的那样,在玉米良种进入法国乡村的过程中,“许多小的细节让事情复杂化了”(孟德拉斯,2006:122)。玉米种植的技术细节与农民的心态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法国传统农村,玉米种植是家庭生计的一部分,玉米作为饲料用于家庭养殖业,玉米种植的最终产品是畜牧产品而非直接出售玉米。在良种玉米引入以后,玉米变成了为远方市场生产的商品。在这个过程中,农民生产经营的理念发生了改变,并引发了家庭生活观念和乡村社会形态的整体改变(孟德拉斯,2006:122)。换言之,农业转型的过程并非先进技术或者现代化经营方式简单“植入”乡村的过程。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忽视了实践知识、非正式过程和在不可预见的偶发事件面前的随机行动的作用”是极端的现代化改造失败的原因(斯科特,2011:7)。因此,本文从“农业的细节”出发讨论农业转型的具体过程和组织形态。农业的细节具体指技术细节和经营过程中的交往细节。农业的技术细节源于农作物的生物性特征要求(比如农作物生长的自然规律、对生长环境的要求等),当然它也是人类文化塑造的结果。特定的农作物有特定的技术细节,因此需要特定的生产组织形态去适应它。但农业的生产经营过程是人在特定社会结构和社会情境下的活动,因此也会受到社会性因素的制约,比如城市化、工业化、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等,这是本文所要讨论的社会基础的重要内涵之一。所谓“社会基础”的具体内涵,除了城市化、工业化、人口流动和家庭结构这样的外显要素,本文更关注“人们日常的细微的人际关系、交往方式、交往心态,以及与之有关的风俗习惯和价值观念”,即费孝通(2003)所谓的“只能意会不能言传”的部分,这就是本文强调的“交往细节”。交往细节是社会行动和经济活动中非常值得关注的现象,费孝通认为,这些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细节常常是导致地区之间社会经济发展差异的真正原因,也是本文理解农业经营形态不可忽视的因素。交往细节与乡土社会的道德和伦理有着密切的关联,通过对交往细节的分析可以进一步理解社会行为背后的行动伦理。社会学尤其关心社会关系如何影响经济行为,波兰尼(2001:35)提出了“嵌入”的概念,但是对嵌入性的讨论最后变成了“形式分析”和“还原论”。形式分析通过“强关系”“弱关系”“结构洞”等概念,从形式上讨论关系对经济行为的影响,将社会关系影响经济行为的具体机制还原为理性人在特定资源稀缺情况下的理性选择过程。在这个视角下,社会关系影响经济行为的过程本质上仍是利益交换和长期博弈的结果。波兰尼的“嵌入性”是指“人类谋生的手段恰恰嵌入除了市场之外的其他制度中”,本质上强调文化的嵌入和伦理的嵌入,而非仅仅形式上的嵌入(波兰尼,2001:35;吕鹏,2005符平,2009)。正如项飙所描写的,特定共同体中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体系是用同样的方式组织起来的,在一定意义上,“浙江村”的服装生意正是社会整体自我延续的一部分。只有了解了人们怎么吃喝拉撒,我们才能明白工作对于他们的意义究竟是什么。项飙(2018:2)认为,虽然描写日常生活的细节不是通常意义上的理论,但是通过细节可以展示人们怎么行动以及行动背后的逻辑。近年来,有学者强调社会学研究的历史维度,从关注关系的形式转向关心关系的实质,关系的实质具体指向关系的伦理和道德基础。这就是梁漱溟意义上的“关系之上具体伦理和情感”的意涵(梁漱溟,2005:72)。周飞舟(2018)提出了“行动伦理”这个概念,指出儒家的“五伦”对应着明确的理,儒家的“仁”和“义”构成了中国关系社会的道德基础,从而将关系引向更为深远的历史维度。但是,仁和义如何在具体的经济行动中体现?如何从社会生活中揭示行动者的伦理意涵?事实上,仁和义并不是抽象的存在,恰恰体现在日常生活的实践中,这就是古人所谓“道不远人”的意涵,也是本文分析农业的细节尤其是交往细节的用意。在地方道德世界中(阎云翔,2017:24),仁和义就是乡村社会中人与人的恩惠与照顾,是乡村社会中人的“将心比心”。费孝通(2003)晚年对“意会”的交往细节的分析,本质上是要推进对社会关系的分析。交往细节之所以能够发挥作用,正是因为其背后有“意会”的意涵。人与人的交往细节呈现了乡土社会的具体逻辑,也成为产业经营得以可能的不二法宝,通过对具体交往细节的分析可以将社会基础的具体内涵加以揭示。对这种地方道德世界的研究,需要用“自己的道德体验切实体会他人的道德体验”(阎云翔,2017:27),也就是费孝通(2003)所谓“将心比心”的方法。本文的重要理论尝试是结合农作物的技术要求以及具体区域的社会结构,进一步深入分析人与人的具体关系、交往细节和交往心态对茶叶组织形态的影响,进而形成对中国农业转型过程中组织形态的“总体认识”(渠敬东,2019a)。本文以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桂花村的茶叶产业为典型案例。六安地区是中国十大名茶“六安瓜片”的主产区,金寨县麻埠镇桂花村更是六安瓜片的核心产区,农户一直有种植茶叶的传统,在深入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以后,茶叶产业成为当地带动农民脱贫的主导产业。本文在叙述中也融合了笔者在湖北省恩施市、贵州省雷山县等茶叶产区的调研材料和经验感受。
茶叶的历史传统与技术细节2016年中国茶叶总产值为1360亿元,茶园面积从2000年的1633.5万亩发展到2017年的4582.3万亩(杨江帆、李闽榕,2019:9)。从消费的角度来看,茶叶在中国居民的日常生活中也越来越重要,2015年中国茶叶消费群体达4.28亿人,年消费茶叶131.45万吨,全国人均消费1.1千克(杨江帆、李闽榕、萧力争,2017)。从中国茶叶在全球茶叶生产体系中的位置来看,中国茶叶产量的绝对值和占比均在快速增加。尤其是2005年以后,在全球茶叶总产量增加幅度有限的情况下,中国茶叶产量依然在迅猛增加。在中国几个重要产茶区,茶叶种植面积和产量的变化更为显著。2000年以来,贵州省的茶叶种植面积扩张了近10倍,连续多年成为中国茶园面积最大的省份。1949年,安徽省的茶叶产量为0.71万吨,2018年达到11.2万吨;茶叶种植面积从1961年的3.52万亩扩大为2017年的17.67万亩。茶叶产业的发展带来了大量就业机会,福建与茶产业相关的从业人数超过300万,约占全省人口的1/12;浙江省大约有210万人从事与茶叶相关的工作(杨江帆、李闽榕,2019)。中国的茶叶是以十分特殊的生产组织形态经营的,其突出的特征是茶叶种植、茶园管理和茶叶采摘以家庭经营为主。典型的如安徽省,其茶园以茶农家户管理为主,家庭经营的茶园占总面积的80%以上(杨江帆、李闽榕、萧力争,2017:135)。湖北省恩施市的茶叶种植也以家户经营为主(徐宗阳、焦长权,2016)。茶叶有独特的采摘和炒制技术,这些复杂的技术细节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它的生产经营过程。印度茶叶的经营形式与中国形成鲜明对比,与此相对应,印度的茶叶产品与中国有着截然不同的技术要求。印度以生产红碎茶和传统红茶为主,绿茶近些年才开始发展,且印度绿茶以袋泡茶和速溶茶为主要产品(江春园、赵和涛,1990)。印度的茶叶经营模式也是其历史传统和地理条件综合作用的结果。19世纪40年代英国人开始在印度培植从中国引入的茶叶(麦克法兰,2016),在殖民地时期就形成了印度茶叶的种植园模式,即资本家经营大规模的茶园,雇佣茶农进行种植和采摘(罗龙新,2010;陶德臣,2007)。种植园的农业雇工在种姓、部落和移民等因素的综合影响下形成了特殊的劳动体系(Sharma,2003)。中国茶文化历史悠久,形成了独特的茶叶审美艺术风格。从茶叶的制法来看,从唐到明清经历了“自团而散,由蒸而炒”的历史演变。唐代尚饼茶,宋兴龙凤团茶,元代经历了从团饼茶到炒青散茶的过渡,明代开始崇尚焙炒散茶,清代则主要是焙炒散茶。不同历史时期也形成了不同的茶叶审美风格。明代采取蒸青或炒青散茶全叶冲泡,茶色翠绿,茶汤青翠如鲜,进而影响了对茶具的选择,茶盏“以雪白为上”(阮浩耕、沈冬梅、于良子,2001:6)。明清以后,“茶以青翠为胜”(张源,2001:221),形成了比较统一的审美风格,追求茶以“为香、为色、为味,是本来之真”(程用宾,2001:427)。明清以来确立的绿茶制法和审美影响了茶叶生产工艺和技术细节。虽然茶叶生产有很强的区域性特征,但从全国来看,绿茶的生产和消费是中国茶叶产业的绝对主流。从全国的数据来看,2015年中国三大主要茶类是绿茶、乌龙茶和红茶,分别占市场份额的53%、12%和9%(杨江帆、李闽榕、萧力争,2017:13)。在绿茶消费中,名优茶占主导地位,“有74.51%的消费者会购买600元/千克的茶叶,有5.93%会选择1000元/千克的茶叶”(杨江帆、李闽榕、萧力争,2017:14)。绿茶的生产有着独特的技术要求,主要体现在采摘和炒制方面。清代以后首推龙井制茶法,成为绿茶工艺的典范。清代程淯(2001:606)的《龙井访茶记》,大致反映了绿茶采摘的主要技术特征。其一,有很强的时效性,“大概清明至谷雨,为头茶。谷雨后,为二茶。立夏小满后,则为大叶颗,以制红茶矣” 。其二,有很高的技术要求,“采茶概用女工,头茶选择,极费工”。其三,采茶是典型的劳动密集产业,劳动效率极低,“每人一日,仅得鲜叶四斤。上下采工,一两六文”。本文以六安瓜片为例说明目前绿茶采摘的技术细节。六安瓜片对“原料要求极为讲究”,关键是对“形”的要求,讲究“单片成茶,无芽无梗,叶缘背卷,顺直平展”(段宗俊等,2019)。在笔者的田野调研中,当地茶农提到,“我们传统六安瓜片摘过来一个掰片,一片一片的掰”,掰片还得分大中小,大小要均匀。这样的技术要求使采茶过程很难机械化,多以短时期内劳动密集型的人工采摘为主。当然如果不是炒制高档的名优茶,可以实现机械化采摘。实际上,许多绿茶产区的夏秋茶用机械采摘,但是这样采摘的茶叶价格极为低廉。清明节前采摘的芽茶的收购价是80—110元每千克,清明节以后一芽二叶的收购价是10—20元每千克,夏秋季节机械所采茶叶的收购价格仅为1—3元每千克。绿茶的炒制也有细致复杂的流程。首先,绿茶炒制加工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茶疏》里说“旋摘旋焙”才能达到“香色俱全,尤蕴真味”的效果。其次,加工过程对火候有很高的技术要求,“火力毋过猛,猛则茶色变赭。毋过弱,弱又色黯”。六安瓜片亦是如此,需要经历采片、摊放、生锅、熟锅、毛火、小火、回疲、拉老火等工艺(段宗俊等,2019),依赖于炒茶人长期的经验,六安瓜片的炒制技术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茶叶炒制已经可以实现机械化,各地茶厂都开始采用机器代替人力炒茶。但是茶叶的炒制依然无法完全排除人的因素,因为茶叶炒制的很多技法需要经验,正是这个过程赋予了茶叶独特的品质。以六安瓜片为例,机炒的绿茶在形状、口感上与手工炒制的瓜片有一定的差别。在田野调研中笔者发现,金寨县的明前高端茶依然是纯手工加工,纯手工加工15—20天左右,后面才慢慢过渡为半机器半手工,最后完全由机器加工。随之,茶叶的价格飞速下降。除了茶叶的采摘和炒制,茶叶产业还有其他的技术细节。笔者将进一步讨论茶叶种植的技术细节如何影响中国茶叶产业的组织形态。
农业的细节与组织形态中国绿茶的产业链可以分为大田管理、茶叶采摘、茶叶加工、茶叶销售等环节。这些环节依靠不同市场主体的参与完成。茶叶产业链条的参与主体主要包括农户、茶厂、茶贩、茶庄。农户负责种植和管理茶园、采摘鲜叶。茶厂负责加工茶叶,茶叶通过茶厂、茶贩、开设在各地的茶庄组成的销售网络进行销售。我们可以用“家庭经营+市场体系”来概括桂花村茶叶产业的组织形态。(一)家庭经营茶叶的主导种植模式是农户种植茶园、采摘茶叶,农户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山地或耕地上种植茶园,主要由家庭自有劳动力进行大田管理和采摘,较少雇工甚至不雇工。因此,家庭经营的规模不会太大。茶叶的种植管理过程如表1所示。每年1月中旬或下旬,茶农需要对茶园进行修剪、除草、施肥,以便茶树在春季能顺利出芽。春茶的采摘时间因各地春季回暖的时间或海拔不同而具有一定差别。雷山县和恩施市均在3月10日前后开始采春茶。金寨县的六安瓜片由于需要茶叶长成叶片,比芽茶产区稍晚,大概在3月中下旬开采。春茶采摘一般持续到5月底或6月初。在一些茶叶销路好的地区,7月以后还会采摘夏秋茶。但是,夏秋茶的售价很低,有的地区用机器采摘或者干脆不采。采茶期过后,茶园的管理相对简单,主要是安置粘虫板物理防虫害、除草、松土以及修剪茶树。

茶叶经营为何选择家庭经营而非规模经营呢?难以雇工采摘是茶叶难以实现规模经营的重要影响因素。这是农业技术细节与社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茶叶采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无法机械化;采摘又有很高的技术要求,即前文所谓的“我们传统六安瓜片摘过来是一个掰片,(采摘过程)需要一片一片的掰”。掰片还得区分大中小,大小要均匀,采摘速度很慢。茶园面积越大意味着需要的劳动力越多,意味着对劳动力的监督管理难度越大。通常情况下,茶叶采摘质量的控制主要依靠一套乡土社会的人性化管理手段。如果劳动者的规模超过一定数量,就会导致管理者无法实现落实到具体人的人性化管理,进而导致监督机制失效。相比小户经营,规模经营还会增加大田管理成本。如果农户小规模种植,茶园的大田管理如除草、修剪可以利用闲暇时间完成,但是规模经营就必须雇工,雇工费用会增加经营成本。茶叶经营过程中许多意想不到的细节使雇佣采摘很难实现。第一,茶叶的价格随季节变化有极大的波动。刚开始采摘时,茶叶的价格很高,一个劳动力一周就能获得2000—3000元的收入。此时,谁会为了一天一百多元的工资而受雇于别人呢?但是两个星期以后,茶叶价格又飞速降低,企业用每天一百多块的工资成本雇农民采茶又变得不划算——一个劳动力采摘的鲜叶根本不值一百元。第二,规模经营还面临着劳动力缺乏的现象,这与茶叶的季节性劳动力密集投入有关。一到采茶季节大家都要采茶,茶叶产区普遍面临着劳动力的严重短缺。桂花村东冲茶厂雇佣的工人都是五六十岁的妇女(老板娘夸张地叫她们“老奶奶”,其实这些工人也就五十多岁,她的潜台词是这些人干活慢),每个月工资达4000元。而且这些工人都是从外地招聘的,本村很难招聘到工人。如果规模种植、采摘茶园的话,那么用工量会更大,雇工的难度也会更大。第三,即使解决了劳动力来源和劳动监督管理问题,茶叶的规模经营也很难实现。因为茶叶经营者很难流转到茶园。农户在自己承包的土地或山地上种植茶叶,茶园的大田管理简单,而且茶叶的收益较高。也就是说,农户只需投入较少的精力进行大田管理,家庭的辅助劳动力(留守老人和妇女)投入季节性的劳动就可以获得每亩8000至10000元的收益(安徽金寨)。因此,农户一般不会选择将茶园流转给别人经营。如果非得流转,需要经营者付出很高的土地流转成本。但是,在规模经营成本很高的情况下,不太可能再付很高的流转成本。在桂花村只有两户规模经营的案例,一户是返乡能人L流转了大约200亩,一个是本村茶厂老板流转了大约20亩。从土地来源看,大户流转的茶园大多来自集体茶场。集体茶场是人民公社时期由集体建成并由集体经营管理的茶场,这些茶场并没有随着包产到户承包给村民,基本处于荒废状态。从经营的内容看,L流转茶园的主要目的是试图打造茶叶景观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并非完全依靠采摘和加工茶叶赚钱。(二)市场网络茶园的管理和茶叶采摘以家庭经营为主,但是家庭经营又不掌握茶叶炒制技术和市场途径,必须由茶厂负责加工和销售茶叶。由此形成了家庭经营与市场体系之间紧密的互动合作。农户管理茶园、采摘茶叶,为茶厂提供原料——鲜叶。茶厂收购、加工鲜叶和半成品茶叶,制成干茶,然后通过市场网络销售。茶叶产业链不同行动主体之间的生产和销售关系如图1所示。绿茶加工讲求时效性,“叶既摘,当日即焙,俗曰炒,越宿色即变”。因此,茶叶加工企业要尽可能靠近原料产地,于是形成了一大批分散、小型的茶叶加工厂。《茶叶蓝皮书2017》反映的茶叶企业的“主要问题”是规模小,没有所谓的龙头骨干企业。据统计,仅安徽省就有各类茶叶生产加工企业5800余家。这些加工企业都是分散、小规模的茶叶加工厂,鲜叶大多采购自农户,只有少量来自自己的茶园基地(杨江帆、李闽榕、萧力争,2017)。

桂花村大大小小的茶厂总计近30家,茶厂主要收购农户采摘的鲜叶,加工成成品茶叶,然后通过市场网络销售出去。茶叶的销售主要依靠开设在六安、合肥等地茶叶市场的茶庄或外地茶贩。随着六安茶叶产业的发展,仅合肥市内就有30多家茶庄稳定地承接桂花村的产品。此外,外地来收购茶叶的流动商贩也与本村茶厂建立了合作关系。近年来,电子商务在农村逐渐兴起,也成为茶厂销售茶叶的重要渠道。接下来,本文介绍一个茶厂的具体运作情况。桂花村的东冲茶厂前身是村集体开办的“杨冲茶厂”,2002年O姓老板买下了集体茶厂,发展成了目前村里规模最大的茶厂之一。这个茶厂的厂房就是老板自己修建的住房,紧邻县道,一楼放置炒茶的机器设备。老板还开了饭店和旅馆,二楼提供餐饮,三楼提供住宿。东冲茶厂目前有6台炒茶机器,雇佣了1个炒茶师傅,9个工人。过硬的炒茶技术是O老板的核心竞争力,按他的话说,“我就是搞这个长大的”。茶叶加工的关键环节由老板亲自把关。除了掌握关键炒制技术,掌握销售渠道也是O老板的核心竞争力。前期O老板自己拉着茶叶到市场上卖给商贩,在这个过程中他慢慢找到了固定的合作伙伴。现在,每年都有客户稳定地下订单或者到厂里来拿货。相比之下,其他没有固定销路的茶厂、小贩只能去茶叶批发市场摆摊销售。东冲茶厂每年只生产2个月,一般从3月25日采茶时起到5月底。2018年东冲茶厂总共销售了约8000斤干茶,销售额达80万元左右。其中,三分之二的茶叶卖给了茶庄,但是这部分销售的利润率较低;三分之一依靠零售(包括路过的顾客和电商),这部分的销售额虽然只有30万元,但是利润率高于销售给茶庄的部分。(三)社会形态上文介绍了茶叶家庭经营和市场网络的组织过程。进一步,这套组织形态又与一定的社会结构相匹配,具体而言即围绕茶叶种植的家庭生计形成了一套精巧的社会生态系统。在上文的基础上,笔者将绿茶种植的技术细节进行一个总结。第一,大田管理较为简单,采茶结束以后简单管理即可。第二,茶叶采摘是劳动密集型产业,对技术有很高的要求且很难用机械替代。第三,茶叶采摘是季节性劳动,茶叶价格在不同时段波动很大。第四,茶叶的种植经营收入较高,远高于一般的粮食作物。第五,茶叶的加工有较高的技术要求。围绕着上述技术细节,形成了一套适应茶叶组织形态的社会结构形态。具体来看,种植茶叶的收入水平远高于粮食作物,茶叶种植是家庭的一项重要的经济来源。在安徽金寨县,茶叶的亩均收益可达8000元,最高的甚至近一万元。此外,恩施茶叶的亩均收入在5000元左右。一般情况下,一个家庭大概有2—3亩茶园,这样一个家庭依靠茶叶普遍能够收入一两万元。与此相比,金寨县另一个村——凉井村水稻的亩均收益仅为460元左右,可见茶叶种植的收入远远高于粮食作物。茶叶种植的收益虽然较高,但是又不足以完全支撑家庭支出。从技术上看,茶叶采摘比较适合妇女,男性不太擅长。茶叶大田管理又很简单,妇女就可以完成,这样又解放了家庭的主要劳动力。由此形成了特殊的家庭性别分工,家庭的辅助劳动力(妇女)留在农村采摘茶叶;为了满足家庭的全部开支,男性劳动力又必须外出打工。茶叶种植的生产单元是家庭,其具体形态是“性别分工”和“半工半耕”的家庭生计模式。一般是青壮年劳动力在外地打工,年轻男劳动力进厂打工、中年男劳动力从事建筑业,家庭的男劳动力在务工间隙回乡从事茶叶的大田管理以及采摘。茶叶有很长的产业链条,茶叶种植、采摘和加工成了乡村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围绕茶叶还可以发展乡村休闲旅游业,从而实现一、二、三产融合发展,提高乡村吸纳就业的能力,进一步丰富乡村业态,成为乡村振兴和城乡融合的支点。围绕“茶叶+打工”的家计模式还形成了一个动态演化的过程,虽然许多年轻人在外地打工,茶叶产业以及随之而生的乡村产业也为农民工返乡创业提供了可能。与之相反,水稻种植的亩均收益很低,主要种植环节都可用机械,家庭劳动力完全(无论男女)可从水稻种植中脱离出来。因此,凉井村的家庭劳动力全部外出务工,一个县的两个村由于两种不同的作物形成了完全不同的社会形态。(四)小结茶园的种植、管理及茶叶采摘由家庭经营,是由以下细节决定的:第一,从种植、采摘的技术细节来看,家庭经营可以避免规模茶园劳动力不足的问题,可以避免因雇佣劳动而产生的监督管理问题;第二,茶叶的大田管理简单,且亩均收益很可观,茶叶成为农户不可或缺的收入来源,导致茶园流转费用很高;第三,在家庭内部劳动力性别分工的基础上,“种茶+打工”成为城乡融合过程中农户家计的一种模式。但是,农户不掌握茶叶加工技术,也没有市场销售渠道。因此,茶厂承担了茶叶加工和销售的工作,茶厂从农户手中收购鲜叶、加工以后销售。由此形成了“家庭经营+市场网络”的组织模式。使这个高度分散的组织网络顺畅运作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分散的生产过程、众多的参与主体加上对产品质量的苛求,使得茶叶组织网络需要克服很高的交易成本。下文具体讨论这个组织网络在运转过程中面临的问题以及解决方法。
交往细节与组织困境的解决之道上文呈现的现象是,茶叶产业链是一个极度分散、不正式的组织形式:一群散布在乡间的小型茶厂面对一帮分散的家庭经营者,有着典型的“非正规”的组织特征。这种类似于“包买制”(傅春晖,2014)的组织形态在乡村产业中十分常见。(一)茶叶的“组织困境”从制度经济学角度来看,这种松散的市场关系有很高的交易成本。从制度演进的视角来看,需要不断打破阻碍交易的各种传统因素(威廉姆森,2002:320;韦森,2006),建立一套有效的“非人格化交易”制度,取代“历史上长期存在的、合作极其有限的稳定模式”(诺思,2014:172)。从实践的角度看,这个组织体系的确面临着实际的“组织困境”。第一,如何获得足够的鲜叶。桂花村的三十家茶厂都要收购茶农采摘的鲜叶,他们处于一个鲜叶收购的竞争市场中。尤其是在每年茶叶上市的旺季,茶的单价高、利润也高,两周时间甚至能够带来超过全年一半的利润。但此时茶叶产量很低,竞争尤为激烈,能否收购到足够的鲜叶是经营的关键。此外,由于缺乏正式制度和合同的约束,茶厂的收购量处于波动中,无法确保每天固定的产量。第二,如何保证鲜叶的质量。全国各地制茶的品种和工艺不尽相同,但是茶叶采摘均需要满足苛刻的技术要求,比如六安瓜片最重要的是大小一致。然而,茶厂与农户之间是一种松散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由于特定季节鲜叶紧俏,茶厂还需要“讨好”农户。那么在这样的关系中,如何保证茶叶的质量呢?在实地调研中,笔者发现经营者往往有办法解决这些经营过程中的困难。这些解决方法很“隐秘”,隐蔽于人与人的交往细节中。细节一,乡土社会的“茶农圈”。如果纯粹以市场的角度来看,茶农在理论上可以将他采摘的茶叶卖给任何茶厂。但实际上,茶农会考虑自己与不同茶厂老板的具体关系,每个茶厂维护着一个稳定的“茶农圈”。比如有将近40户茶农为东冲茶厂提供鲜叶。说起某个具体的人,O老板会坚定地说:“他是肯定会卖给我的”,或者极为肯定地说:“他不会把茶叶卖给我。”细节二,“和稀泥”式的管理之道。茶厂如何确保鲜叶的采摘质量呢?实际上,除了亲自翻看农户的鲜叶并根据质量定价,茶厂老板并没有更好的办法。为了保证茶叶的品质和规格,茶厂还需要向农户传达第二天茶叶采摘的规格。茶厂老板定级定价的过程很像烟叶出售过程,只不过烟叶是由乡镇烟草站的质检员定级定价(焦长权,2018),由于不同的烟叶等级价格相差较大,经常出现因为分级引发的纠纷和不满。但是,在茶叶收购的过程几乎不存在这种争议。在资本下乡过程中,经常面临着下乡资本如何监督管理农户的问题。三鹿奶粉事件就是因为奶农往牛奶中勾兑三聚氰胺引发了严重的产品质量问题。那么,茶农会不会为了更大的利益而在鲜叶里掺假呢?实际上,这种情况很少出现。按照O老板的说法,“农民都很自觉”。即使真有这种问题,茶厂老板往往会采取一种类似“和稀泥”的方式处理。在调研中,有位茶厂老板提及曾出现过一个农妇把树叶混在茶叶中的事例,但是老板并没有采取罚款、公开批评的做法。他跟农户说:“今天我就帮你带走了,明天这样可不行了。”此后,这个农妇再也没有这样做过。这种看似“和稀泥”的做法却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茶叶生产面临的“组织困境”,有效保证了茶叶生产组织体系的运转。当然,“茶农圈”以及“和稀泥”式的质量管理方式只能在乡土社会发挥作用,也只有乡土社会中的老板才能充分调动这样的社会资本。因此,需要进一步深入理解技术条件、乡土社会特质对茶叶产业组织形态塑造的作用机制。(二)茶农圈:互惠过程的道德意涵 许多学者指出,乡土社会会进一步形成若干的“内部人圈子”,成为乡村生活的行动单位(宋丽娜,2009)。“茶农圈”就是一个例证,这种行动单位是在长期的经济合作和磨合过程中形成的茶厂老板与茶农“关系好”的圈子。这个圈子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原生关系,比如亲戚或者邻居可能天然就是这个圈子的成员。此外,茶农圈是茶厂老板与茶农在长期的经济合作中互相关照形成的关系网络。其实在乡村的经济活动中,经常可以见到这样的关系网络,比如浙江乡村的来料加工经纪人必须团结一帮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帮助其赶工的工厂,形成了所谓的“死党”(付伟,2018b)。也就是说,从关系的形式上看,“茶农圈”或许并不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本文认为,需要进一步理解这个关系网络运作的道德和伦理意涵。茶叶收购圈是茶厂与茶农长期磨合的结果,也是基于技术细节的制度安排。茶叶价格波动很大,一开始茶叶价格高且产量低,许多茶厂争着抢购鲜叶,这时候茶农把茶叶卖给茶厂有一种“照顾”茶厂的意涵。但是随着天气慢慢炎热,茶叶生长迅速,茶叶产量快速增加,许多茶厂面临着鲜叶过多而来不及加工的局面。这时候茶厂会优先收购固定茶农的鲜叶,这时候就是茶厂“照顾”茶农。也有小贩来村里收购鲜叶,虽然小贩的出价有时稍高,但是收购的量不稳定。农户逐渐选择把茶叶卖给本村茶厂,围绕特定的茶厂形成了一个个固定的茶叶收购圈。当然,我们也可以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来解释这个过程,农户把茶叶卖给“茶叶收购圈”之外的人虽然可以获得一次性高额收入,但是破坏了他与茶厂老板的长期合作关系,从长期博弈的角度来看他是吃亏的。更重要的是,在经济利益的基础上,村民还会从道德的角度去评价这个过程。茶农圈的形成虽然基于经济合作,但是长期互惠过程赋予了这个关系网络浓厚的道德和伦理意涵。“茶农圈”是紧密嵌入乡村生活的,村民不仅就经济生活本身决定其行为,在乡村生活中,经济生活本身就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从表面来看,茶农圈是基于经济利益结成的关系网络,当然这个关系网络并不违背或者排斥经济利益。在乡村生活中,农户和茶厂老板长期因经济利益互相照顾,熟人社会中的人与人在长久接触中形成了“斩不断理还乱”的恩义关系、“人情亏欠”。在茶农看来,茶厂老板在自己卖不出去茶叶的时候照顾了自己,自己也应该照顾他,因而在没有制度等外在约束的情况下“自觉地”把茶叶卖给茶农圈的老板。茶农圈是乡村社会中一种人与人的关系形态,且这个关系有复杂的意涵。在茶农圈的经济互动过程中,人们照顾了彼此的利益,慢慢滋生了道德和义务。此所谓“义者,利之和也”。许多学者认识到了熟人社会中的人情运作(陈柏峰,2011),这种互惠性质的互动过程是乡村社会重要的社会现象,学界主要关注乡村社会仪式性的婚丧嫁娶和礼物馈赠(宋丽娜,2009)。茶农圈这种“你照顾了我,我也得照顾你”的互惠过程本质上也是乡土社会的“人情”。这种伦理规范结构奠定了“茶农圈”的精神气质。在乡村社会中,围绕茶叶生产形成了一定的行为规范,以此构建了茶农与茶厂老板的关系。(三)从关系网络到交往心态从关系的形式来看,O老板与四十个茶农之间是邻居、亲戚和朋友这样的具体关系。从关系的伦理层面看,是熟人社会在长久接触中形成的伦理规范。熟人关系总是你欠我一点、我欠你一些,这就是人情。学术界对“人情”和“面子”的研究已有很多。一般会将人情和面子的运作机制解释为“外在”的惩罚机制,即通过“丑闻”传播带来的社会舆论的监督与惩罚(朱晓阳,2011:195),甚至是“社区性死亡”(陈柏峰,2011)。乡村社会对每个人都有一定的评价,桂花村村民认为把茶叶偷偷卖给外人的行为是“没素质”的表现。如果真有谁为了一两块钱把茶叶卖给了别人,这件事很快就会传遍全村,全村人都知道这个人“没素质”。在看到社会舆论惩罚机制的同时,本文更强调社会道德的内在机制,简单来说,即村民并非完全害怕社会惩罚,而是依靠自己的“自觉”。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是大家默认自己的茶叶应该卖给谁。当然,现实也有可能是极为复杂的,可能有人为了抢购鲜叶每斤多出一毛钱,农户也很看重每斤一毛钱的收益,甚至会偷偷摸摸地去卖。但是这种行为并不能否定乡村伦理的重要性,因为茶农都清楚这样做不对。因而,茶农很自觉,在现实中也很少发生这样的事情。那么这种自觉具体怎样影响了经营过程呢?费孝通(2003)在晚年指出,“人际关系着眼点不在这些关系本身的性质和特征上,而是在于当事者的态度,其背后的潜台词似乎是说不管怎样的关系,最重要的是人的态度,是态度决定关系”。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分析社会交往者的心态。长期交往形成的茶农圈,其中最重要的心态是“信任”,这对于茶叶质量管理极为重要。在六安瓜片鲜叶收购的过程中,老板会仔细检查鲜叶的质量,根据茶叶的质量设定不同的价格。但是茶叶的质量评定并没有明显、客观的标准。在这个过程中,如果双方没有基本的信任就很容易产生争议。与烟叶分级不同,很少有农户质疑老板——“你凭什么觉得我的茶叶质量差?”秘诀就是O老板所言的,茶农们“相信我”。茶农相信O老板不会故意克扣他、欺负他,甚至有时候老板还自己吃一点亏。这种心态是在长期的经济互惠过程中发展出来的。类似的心态还有“不好意思”。如果一个茶农圈的成员把茶叶卖给外人会如何呢?当笔者就这个问题请教茶厂老板时,他出人意料地说,如果有个茶农这样做,他依然会收购他的茶叶,但是茶农自己会觉得“不好意思”。在质量监督过程中,最为重要的心态也是“不好意思”。茶厂老板跟茶农说:“今天我就帮你带走了(意思是认购了茶农的茶叶),明天这样(质量差)可不行了。”这样做的目的是提醒农户,你茶叶有问题我不是不知道,但是给你面子,你想想你这样是不是“没素质”。笔者问一位茶农,为什么这个细节会起作用,他的回答是“他照顾了我,我也得照顾他”。乡土社会的关系是熟人关系(陈柏峰,2011),进一步是一种基于熟悉的“亲切”(费孝通,1998:10),再进一步是在“亲切”的基础之上形成的“不好意思”的普遍心态。乡土社会中人与人的“意会”就体现为“别人照顾我,我也得照顾别人”这样的心态,不这样做,行动者内心就会觉得“不好意思”“过意不去”。乡村社会解决组织管理问题主要采取这个办法,比如来料加工过程中,经纪人帮工人返工,工人自然而然觉得“不好意思”,于是在没有加班费的情况下为经纪人返工(付伟,2018b)。城市中熟人团体的成员尽管也是熟人关系,内部信息透明,但是他们之间却没有乡村社会这样的人情亏欠(陈柏峰,2011),因此,在经济活动过程中也不会发展出带有道德意涵的互惠关系。乡土社会中的茶农圈在经济活动中建立了信任和行动伦理,克服了茶叶经营管理的“组织困境”。这一过程的实现落到了“我相信他”和“不好意思”这样的交往心态上。正如费孝通(1998:10)所言,在熟人社会生出的信任,并不是对契约的重视,而是发生于对一种行为的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我们大家是熟人,打个招呼就是了 ,还用得着多说什么。”费孝通2003晚年认为,这种“不言而喻”的交往过程具有意会的意涵,对这种意会的研究其实就是把社会关系的研究向深一层推进乡村产业的运作并非创造了复杂的机制,其成功的根源恰恰是注重这些容易被人忽视的细节和心态。费孝通1992晚年从关心“怎样充分利用农村劳动力来解决中国的贫困问题的生态问题”,转向关注“人与人如何相处的心态问题”。有学者将其总结为从“志在富民”到“文化自觉”的转向(周飞舟,2017)。在这个意义上,认识到茶叶生产过程中的交往细节有很重要的社会学理论意涵。费孝通(2003)说:“学术上,其实并不是说总要一味去搞那些新奇的、超前的概念,很多非常平常、非常常见的概念,恰恰需要不断深入探讨,也往往是新的学术思想的最好的切入点和生长点。”在“意会”的乡村社会生活的基础上,基于社会关系形成了一个精巧的茶叶组织形态。在乡村社会围绕一些特定的交往节点形成了一些有亲疏远近的关系圈子。在茶叶生产组织过程中,这些节点就是茶厂老板,通过这些生长在乡村的能人,看似一盘散沙的乡村社会能够组织起来开展经济生活。这些乡村能人有不同的特点,但总体上他们具备从事相关产业的业务能力,还具备一些社会性条件,村民始终在观察这些能人平时处理人际关系是不是公正公道、能否服众。只有具备了这些条件,才能同时满足技术细节和交往细节的要求,成为乡村产业发展的带头人,赋予乡村产业独特的精神气质。
交往细节的历史维度交往细节的历史维度首先指人与人的交往细节是需要无限追溯的,是过往总体关系的一次投射。进一步,交往细节的历史维度更重要的意涵是要认识到乡土社会关系、生活方式几千年来的历史延续性,多少代人生活在稳定的历史继承性中,进而可以追溯到中华文化的历史延续性,赋予关系以伦理意涵(费孝通,2004)。对“意会”的交往细节的理解,需要落实到对“心”的理解,落实到理解“心”的主观性和道德性(费孝通,2003)。交往细节的历史维度就是蕴含在交往细节中的中国人几千年来的伦理意涵。儒家传统认为,“仁”与“义”都是人在与具体的人接触时所自然生发的爱敬之情(周飞舟,2018b)。一个茶农朴素地认为“他照顾了我,我也得照顾他”,本质上不就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的“恕”道吗?这种以情絜情、将心比心的“恕”,是一种“拟情式”的、“投入理解”式的了解他人的处境、态度和情感的基本方式。这种思维观念长久而普遍地存在于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只不过在乡村社会的熟人关系中更能自然而然地生发。这种社会关系之间“感通”式的互动方式成为乡村产业重要的社会基础,也成为“和稀泥”式的管理过程得以发挥作用的关键机制。在此基础上,我们可以理解费老所说的中国儒家伦理是顺着人的自然感觉走的,是顺应着中国乡土社会的人情世故,从草根文化习俗中生长出来、提炼出来、又提升到“圣贤”的高度,所以才能在复杂的社会结构中上通下达、一贯到底,它有一种与中国社会现实天生“气脉相通”的东西(费孝通,2003)。本文的细节分析强调“交往心态”的意涵,将对社会关系的分析带入了历史维度。这些细节背后的历史和文化要素即费老强调的文化的历史性的具体意涵,由于历史性,“意会”的细节上升到了道德和伦理意涵。生活在晚古时期的中国人定能知道,“礼”“仁”等概念代表的那种文化论,已经被赋予了生活意义,作为一种深潜在中国人日常生活中的文化,早已积淀成人们司空见惯的生活方式了(费孝通,2004)。交往细节的“意会”是建立在具体的人与人关系之上的“意会”和“感通”,并通过一些交往细节体现。当然,对日常生活中交往细节的分析,既有的社会学方法尤其是西方社会学理论已经有一些可以借鉴的经验,比如“常人方法学”、现象学的方法。中国社会学在研究日常生活中微观权力的运作时也积累了事件-过程分析、事件化等具体的分析方法。区别于实证主义的思路和取向,对心态的研究需要在研究方法上进行新的探索。如何研究心态呢?费孝通认为研究心态也不是研究方法和研究技术的革新,更重要的是研究者的心态,即“将心比心”(费孝通,2003)。费孝通进一步将“心”的概念与儒家理学联系起来,认为理学中的修身、推己及人、格物致知等,包含着一种完全不同于西方实证主义、科学主义的特殊的方法意义。具体到本文就是要区分“内外”,费老所谓“意会”的重要意涵就是“外人”无法理解。“外人”往往无法理解为何茶厂老板可以通过看似“和稀泥”的方式解决茶叶的“组织困境”。能否超越研究者“外人”的角色是社会学对细节展开研究的关键。茶叶产业链条之所以能够成立,最为关键的是“设身处地”地把握这些细节,把握费老所谓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要素。在这个意义上,“中国人所要的社会科学,一定是基于体验的、反躬自省的、将心比心的科学,而不是所谓功能论、协调论或是均衡论这样的概念空壳”(渠敬东,2019b)。
总结与讨论:农业转型的社会基础茶叶产业的组织模式是中国农业转型过程中一种十分典型的组织形态。这种组织形态有两个鲜明特征:一是家庭经营,二是市场网络与家庭经营紧密配合。这种参与主体众多、生产环节灵活分散的产业组织形式是中国乡村产业的重要形式。这种产业组织形态之所以能够顺利运转,是因为它具有特定的社会基础(费孝通,1987)。本文提供的研究案例即希望通过对技术细节和交往细节的分析,在特定的社会结构下讨论社会基础的具体内涵。深入分析茶叶的经营过程,笔者发现茶叶的产业链条是极为精巧的,背后是农业技术细节和交往细节的综合作用。农业生产区别于工业生产,因农作物的生物性、自然性而产生了特殊的技术要求。中国独特的历史传统和审美文化进一步对茶叶的种、采、加工和销售过程提出了更复杂的要求。在上述因素的共同作用下,乡村茶叶产业形成了特定的组织形态:一方面是家庭经营,形成了围绕农户家计的基本生产单位;另一方面由于茶叶商品化和高度技术化的特征,需要一套复杂的市场网络与之配合。组织形态与社会结构相互配合,形成了茶农的“家计模式”和“城乡融合”的产业形态。茶叶的生产组织形态之所以形成并顺利运转,还依赖于特定的社会基础,正是乡土社会的“茶农圈”和“交往心态”解决了茶叶经营的组织困境。这也是中国农业、农村转型路径区别于世界上其他民族和地区的关键因素。本文分析产业组织过程中的交往细节,就是想揭示社会基础如何影响农业转型。技术细节、社会基础与茶叶组织形态的关系如图2所示。

在分析过程中,本文采取“社会全体的个案分析”视角,尝试通过案例“发现由具体社会生发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在广度和深度上扩充案例与外部各种政治、社会、文化因素的关联”(渠敬东,2019a)。茶叶的组织形态是农业转型过程中的一种典型模式,这个经验现象既不能逾越自然界的生物规律,又受到社会结构性因素(家庭分工、人口流动)的制约,更要与一定的社会底蕴尤其是乡土伦理相配合(杨善华、孙飞宇,2015)。这些受复杂关联影响的运行机制,恰恰又通过技术细节和交往细节的微妙运作得以体现。通过对“农业的细节”的分析,本文尝试向读者呈现农业组织形态的微观机制。具体分析过程是,首先论述茶叶的技术细节如何影响茶叶产业的组织形态,然后推演组织管理过程中的组织困境,再看行动者如何解决组织困境,进而回答茶叶的组织形态“何以可能”的问题。通过案例研究,实现从社会结构到具体关系,再从具体关系到关系伦理的逐步深入。


注释和参考文献(略)

责任编辑:冯莹莹;排版:莫太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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