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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观审慎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基于跨国实证的视角

金融监管研究 金融监管研究 2022-04-24

作者:邵梦竹,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

来源:《金融监管研究》2019年第5期。


      20世纪80年代形成了以通货膨胀目标制为主的货币制度,该制度认为金融稳定仅是物价稳定的“副产品”,忽视了资产价格对金融稳定的重要影响。而以第二版《巴塞尔协议》为主的微观审慎政策,关注的仅是单个金融机构的稳健,忽略了金融机构趋同性的预期与决策对金融市场造成的显著冲击。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后,各国监管当局就“构建宏观审慎监管框架”达成共识,对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了新的监管要求,也对现行金融监管框架进行了重要补充。在我国,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构建“货币政策+宏观审慎政策”的双支柱调控框架,要求进一步完善了我国的宏观审慎监管体系。虽然宏观审慎政策是一套在宏观层面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框架,但政策的实施主要通过调整市场参与者的预期和决策,最终对金融系统发挥作用。在这一过程中,银行对风险的主动承担,将对银行信贷规模和资产结构产生重要影响,也因此成为评估宏观审慎政策作用效果的重要内容。基于此,本文从实证层面探究宏观审慎政策以及不同类型审慎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效果和作用渠道,以期为宏观审慎政策实施提供参考。

      文章结构如下:第一部分为引言和文献综述,阐述本文的研究背景和意义,并对宏观审慎政策现有文献进行梳理。

第二部分介绍文章的研究设计。本文选取2000—2013年53个国家主要银行的资产负债表数据,使用GMM方法进行回归分析。被解释变量选取不良贷款率,作为银行风险承担的代理变量。解释变量为依据IMF 2013年宏观审慎政策实施情况调查问卷统计的宏观审慎监管指数,该指数越高,表示该国对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程度越大。根据作用对象和作用机理的差异,本文进一步将宏观审慎监管工具分为借款人工具、金融机构资产负债工具和缓冲型工具三大类别,以考察不同类型审慎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异质性影响。控制变量包括银行层面变量和国家层面变量,银行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银行规模、资本充足率、资产收益率、银行经营效率倒数;国家层面的控制变量主要包括经济发展水平、金融发展水平、汇率制度安排、货币政策利率。模型还控制了金融危机变量、时间效应和国家效应。

      第三部分针对宏观审慎政策整体,以及不同审慎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的影响展开实证分析。在发现不同审慎工具具有异质性影响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探讨了各类审慎工具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渠道,重点从银行缓冲资本规模、监管压力、盈利能力以及行业竞争程度几个方面进行机制分析,以探究不同审慎工具对银行风险承担产生异质性影响的原因。最后,使用银行风险承担的其他代理变量、宏观审慎政策其他衡量指标以及子样本回归方法对文章结论进行了稳健性检验。

      第四部分为结论和政策建议。通过文献分析和实证分析,本文得到如下结论:

      一是宏观审慎政策的实施能够有效抑制银行的风险承担,激励银行采取稳健的经营策略,有利于金融稳定。但不同审慎工具的作用效果具有差异性,具体而言:在缓冲型工具中,动态贷款损失拨备、逆周期资本缓冲要求、资本缓冲工具以及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额外资本要求,均能有效抑制银行的风险承担;在资产负债工具中,杠杆水平、国内贷款规模限制、估值折扣、准备金率等工具的实施有利于降低银行的风险承担,贷款集中度、流动比率等其他资产负债工具的作用效果则不明显,而外币拆借限制和外汇风险敞口限制等工具的实施反而会增加银行的风险承担;在借款人工具中,资产价值比率限制能够降低银行风险承担,而贷款偿还比率的作用不显著。

二是不同审慎工具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作用渠道也不同。缓冲型工具主要通过调整银行的缓冲资本规模和监管压力,影响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资产负债工具主要通过影响银行的盈利能力,调控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借款人工具一方面能够通过降低居民贷款需求和贷款能力在源头上减少银行的风险承担,但另一方面也会显著加剧银行业的竞争程度,激励银行承担更多风险,抵消其在降低银行风险承担方面的有效性,故作用效果具有不确定性。

根据本文的研究结论,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第一,监管当局在选择和搭配审慎工具时,需要考虑不同工具的异质性影响,合理设计政策安排以改善银行的风险水平。缓冲型工具主要通过调整银行的缓冲资本规模和监管压力来控制银行的风险承担水平,作用效果十分显著。监管当局可以加强对此类工具的应用和实践,用于短期内迅速调节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借款人工具常被用于抑制房地产市场过热,但其会通过两种不同的渠道作用于银行的风险承担,最终效果具有不确定性,监管当局在使用此类工具时需要事前谨慎评估。资产负债工具中外币拆借限制和外汇风险头寸限制能够降低银行所面临的货币错配风险和外汇风险,但这类工具的实施会降低银行的盈利能力,银行出于盈利性考虑倾向于承担更多风险,与监管目标相左。

第二,虽然风险水平是宏观审慎政策的最终目标变量,但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将不可避免地对银行监管压力、盈利能力以及行业竞争程度等中间变量产生影响,从而影响政策的传导机制和监管效力,监管当局需要加强对宏观审慎政策多层次目标体系和多渠道作用机制的构建和完善。

 

本文为精编版,仅代表作者个人学术思考,全文详见《金融监管研究》2019年第5期。

 

《金融监管研究》于2012年创刊,旨在传播金融监管思想,提升金融监管理论与政策研究水平,服务金融监管理论创新与工作实践,不断扩大我国在国际金融监管研究领域的话语权与影响力。近年来,《金融监管研究》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坚持办刊宗旨,严把文章“质量关”,在学术界、政策层、金融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持续提升。2018年以来,《金融监管研究》已连续被北京大学图书馆、中国社会科学评价研究院、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评为核心期刊,持续被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评为重要转载来源期刊,且复合影响因子和综合影响因子一直位居金融类专业期刊前列。期刊编辑部衷心感谢各位作者、审稿专家与广大读者对期刊的厚爱与支持。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围绕当前金融风险、金融监管和金融改革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金融监管研究》2019年将重点刊发以下方面的文章:

1. 金融业高质量发展与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2. 补齐监管制度短板与完善金融监管体系

3. 创新监管方式与提升金融监管效能

4. 金融控股公司监管、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与金融系统性风险防控

5. 金融机构市场化改革与金融机构体系优化

6. 金融机构股权管理与公司治理

7. 保险业投资营运风险与有效监管

8. 注册制改革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

9. 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衍生品市场创新发展与监管

10. 金融风险处置与问题金融机构退出机制

11. 金融业深化对外开放与金融机构海外风险防控

12. 普惠金融发展与缓解民营、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13. 影子银行、互联网金融、房地产市场、地方政府债务、资本市场与债券市场违约等专项风险化解与防控

14. 金融机构合规监管、非法金融活动整治

15. 金融科技(Fintech)、监管科技(Regtech)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

以上选题仅供参考,也欢迎其他相关领域的高质量稿件。期刊投稿系统:http://jrjg.cbpt.cnki.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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