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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法 | 无证经营卖假烟,涉案金额超400万元,这9人最高判刑八年罚二十万元

宜州法院 河池中院 2023-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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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导读


生活中总有些“积极分子”

自作聪明贩卖假烟

以为神不知鬼不觉

就可以鱼目混珠

轻松实现“一夜暴富”

却不知这是一场

没有回头路的“豪赌”!

▲图为2021年11月18日庭审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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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宜州,林某生等9人为获利,在没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私自购销假冒伪类香烟,最终将自己送进了监狱,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院经审理查明


林某生、林某堂、张某荣、张某福、赖某金、胡某权、林某杰、周某花、林某和自2019年年初开始至2021年,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在未取得国家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情况下,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

▲图为2021年11月18日庭审现场


法院经审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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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生非法经营数额为2226971元、林某堂非法经营数额为448125元、张某荣非法经营数额为361480元、张某福非法经营数额为281098元、胡某权非法经营数额为263498元,均属情节特别严重;赖某金非法经营数额为240426元、林某杰非法经营数额为137476元、周某花非法经营数额为97540元,林某和非法经营数额为75690元。



▲图为被告人指认现场


法院审理后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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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某生、林某堂等9名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

▲图为2021年11月18日庭审现场


一审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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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林某生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被告人林某堂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其余5名被告人被判处五年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2人被判处缓刑,并分别处人民币十二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的罚金。


后被告人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8月17日,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于低于市场价格的

“一手货源”

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

一定要擦亮眼睛

切勿因为一时的“贪婪”

换来一世的“后悔莫及”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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