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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200的百姓救命药卖到2万一盒,难道没钱就得死?

紫竹张先生 紫竹张先生 2018-07-22


这几天《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爆了,被称之为难得的国产好片,这部电影之所以这么火爆,是因为他把现代医药的伦理冲突困境展露无遗,选取的药物原型也是争议最大的癌症神药格列卫。


神奇的格列卫


白血病是一种恶性肿瘤,而且是排行第六的恶性肿瘤,致死率非常的高,这个我应该不用科普了,它的凶名相信大家都有所耳闻。

而格列卫是新一代的靶向性抗癌药,是所有抗肿瘤药中效果最好的一种,其中对于慢性粒细胞白血病效果堪称神药,并对胃肠道间质肿瘤也有非常好的疗效,他对癌细胞进行靶向攻击,全面压制癌细胞。

格列卫治疗慢性粒白血病神到了什么地步呢,只要你一直吃这个药,你就不会死,他把白血病这种恶性肿瘤,生生的给降级到了高血压这种慢性病的危害程度。

这个疗效,当年惊艳全球,拿下一堆大奖,在格列卫的研发过程中,造就了5位美国科学院院士,5位临床医学研究奖得主,1位美国国家自然科学奖得主,世界首次发现染色体易位现象,并世界首次发现肿瘤细胞中的染色体变异现象,是世界医学的一项重大突破。

但是这款药有一个缺陷,那就是只能压制但是无法根除白血病,所以慢粒白血病和胃肠间质瘤患者须终身服药,一旦断药,癌细胞立刻就会卷土重来,速度非常之快,所以慢性粒白血病患者,必须持续服用格列卫,药就是生命,断药就是断命。


昂贵的格列卫


饱受争议的格列卫,除了其疗效让病人具备极强的依赖性之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他的价格实在太昂贵,昂贵到足以让病人倾家荡产,为了活命被榨干每一分钱,引发巨大的伦理危机。

诺华格列卫2001年第一次引入中国至今,价格一直是23500元一盒,一盒为一个月服用剂量,一年耗资28万元。诺华从未降过价,只是根据病人的经济能力,在国家的施压下,2006年在中国推行买三赠九等相关的优惠,但病人一年的经济负担仍然超过了7万,掏空了很多中国老百姓的家底。

一年花费28万或者7万元,就能保你的命,否则你就要去死,这笔钱值得花吗?对于很多富人来说是值得花的,但是对于更多的中国人来说,是花不起的,一条人命值多少钱,在这件事上表现的淋漓尽致,当你明知道医院里就有药,只要吃下去你肯定能活,但是你家境困难买不起的时候,你会有多么的绝望。(本文首发于公众号:紫竹张先生)

“我吃了三年的药,吃掉了房子,吃垮了家人。”影片中的这句台词,就是很多慢粒白血病患者的真实写照。


仿制的格列卫


格列卫的研发非常困难,集中了大量人力物力,但是其生产过程并不复杂,原材料也很便宜。昂贵的售价和其低廉的成本出现了巨大的反差,加上刚性的市场需求,自然会引来仿制药,其中最出名的,就是印度版格列卫。

印度版格列卫有多便宜,药神的原型是中国人陆勇,他在和印度药厂谈判的时候,把出厂价压到了200人民币一盒,其实际生产成本肯定低于200元,而正版药的售价,是2.3万人民币,这中间的差价简直可怖。

陆勇,被捕后被国内主流媒体称之为“药侠”,34岁那年,他得了癌症,靠格列卫维持生命,但是经济的压力让他不堪重负,突然有一天,他找到了购买印度仿制药的途径,随后他把这种药效可靠,价格低廉的药物介绍给病友,最后一传十十传百,找到陆勇请求代购的人越来越多,陆勇把价格砍到了200元一盒,然后几乎没有加价的卖给他们,数千名癌症患者因此得以延续生命。

陆勇被捕那天,1002名癌症患者在联名信上签字为他声援,呼吁司法部门让他们这些白血病患者多活几天,时值《达拉斯买家俱乐部》上映,主人公在影片中与癌症、人们的偏见及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抗争,陆勇简直就是这部电影的主角现实版。


中国怎么没有格列卫


我们都知道,格列卫不是印度研发的,是印度仿制的,说通俗点就是抄袭,既然印度都造的出来,中国为什么没有自己的格列卫,难道中国的仿制能力还比不过印度吗?

印度大规模仿制外国药品,有些药物甚至美国刚上架几个月,印度那边的仿制药就出炉,之所以如此规模化,是因为印度在1970年的《专利法》放弃了对药品化合物的知识产权保护,否认外国药企的专利权,允许本国企业生产仿制药,所以印度成了世界药厂。

对于印度产格列卫而言,他在印度是合法且有效的真药,但是到了中国,就是无法拿到行政批文的假药,中国是保护国际药企的专利权的,印度产格列卫明显侵害了诺华公司的专利权,所以当然不会被允许进口。由于不允许侵犯诺华的专利权,中国的药企也不敢去偷偷研发生产格列卫。

所以,全世界的仿制药几乎都集中在印度,连美国人有时候都偷偷的跑去印度买药,这是印度的法律所决定的。


专利保护和人命谁更大


中国对专利进行保护,这件事肯定是正确的。任何一个专利的发明都是要耗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如果不对专利进行保护,那么在发展的前期抄先进国家是很爽的,但是在发展的后期,就会被动挨打。

例如中国,原创和自主研发能力非常薄弱,其核心原因并不是什么填鸭式教学压抑了学生的想象力,根本原因是过去几十年里中国根本不重视对专利发明的保护,抄袭成风,谁也不愿意踏踏实实搞研发。研究出新东西有什么用,别人一下子就给你抄走了,你哭都没地方哭去,既然这样,我干嘛还要搞研究,跟着抄别人的就是了。

如果一个社会都是这种思维,那么他永远只能从事低级制造,永远只能跟着发达国家屁股后面走,因为你始终慢半拍,你不会自主研发,只会抄袭。有些产品是很容易抄的,你追上的步伐还快一点,但是像工业母机这种高精尖产品,你就是仿制能力再强,你连样机都拿不到,拿到的产品一般都差个三四代,所以你就根本没办法抄了。这种高精尖的东西只能靠自己研发,别无他法。

所以,对专利的保护是正确且有必要的,只要这个专利是别人发明的,无论售价多贵,都是有道理的,嫌贵你可以不买,就当这个世界没发明过这个东西就是。但是当专利保护和人命牵扯到一起的时候,事情就变的复杂棘手了。

赚钱可以,但是要有个度,当因为要赚取专利费而导致很多病人吃不起药只能凄惨的死亡,这种明知道生路在哪里,只是因为穷而眼睁睁的看着自己死去的悲剧,是任何一国的伦理都无法接受的。研发一种新药的成本通常都在10亿美元以上,医药公司很困难,但是病人因此倾家荡产,也很困难,我们不能单纯的倾向于某一边,社会效率和社会公平是互相制衡的,为了社会公平,牺牲一点社会效率,是可以接受的。


解决方案


那么,我国是如何解决这种冲突的呢,国家先是和诺华直接谈判施压,争取到了3+9优惠,也就是购买3盒送9盒,让每年病人的花费降低到了7万元,最近又通过立法,18年开始各地陆续将格列卫等一系列抗癌药列入医保范围,国家给承担70%的费用,并将抗癌药的进口关税,下降为0,让病人的负担再次降低到每年2万以下。国家已经做出了巨大的努力,剩下的就要看中国药企争不争气了。

然后,陆勇是一个旗帜性的人物,经过一年的争论之后,警方决定对陆勇不起诉。这说明,官方其实对陆勇及背后的癌症患者是同情的,并想尽办法在法律许可的框架内,给予支持。

在这个世界,活着很简单,但是我希望有一天,人人都吃的起救命药,不管贫穷还是富裕,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没钱不是回家等死的理由,每个人都有权利活的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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