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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态】钱弘道:从中国实际出发寻找法治建设对策




6月18日,由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江苏省昆山市委市政府、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联合主办,法制日报社、法律出版社、江苏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支持的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发布会暨第二届昆山县域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在江苏省昆山市举行。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浙江大学教授钱弘道出席此次会议并做主题演讲。

 


从中国实际出发寻找法治建设对策


钱弘道


女士们、先生们!

 

我是第一次来苏州昆山,昆山给我的感觉是别样的。第一,昆山这个地方居然有那么多的“第一”:连续11年蝉联中国县域经济百强县之首,先后荣膺了包括大陆投资环境最值得推荐城市、最佳中国魅力城市、中国经济转型特别贡献奖城市、福布斯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城市、联合国人居奖。第二,今天在一个县级市,开这么一个高层的大规模的法治论坛,我的心情为之一振。我原以为这是一个小规模的座谈会,没想到是这么一个高层的、高朋满座的论坛。

 

今天会议的名称是“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发布会暨第二届昆山县域法治建设高层论坛”,关键词有两个:“县域法治国情调查”和“县域法治建设”。我先对“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做个评价。我认为,“县域法治国情调查首批成果”有以下几个特点:

 

第一个特点,坚持问题导向。这套书的问题导向非常明确。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特别强调问题导向,认为问题是创新的起点,也是创新的动力源。这批成果充分显示了“坚持问题导向”这个特点。这套书针对什么问题?这套书针对中国问题,针对县域法治问题,针对县域法治的国情问题。

 

第二个特点,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是《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规定的一个原则。这个原则我们必须坚持。如果不从中国实际出发,我们的法治建设一定是空中楼阁。作为一个县域来讲,县域的经济条件、文化基础、民族结构、风俗习惯等等都是法治条件。这套书体现了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个特点。比如,我手中的昆山卷把一些与法治关联的最基本的情况弄清楚了,这些最基本的情况是昆山市的法治家底。这些家底是昆山今后法治发展的条件、起点、基础。当然,这个县域法治国情调查还是一个初步的工作,有待深化。但这第一步走得很好,在全国带了个好头。

 

第三个特点,以实践为师。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强调了方法论问题。他说,马克思的《资本论》、毛泽东的农村社会调查报告都大量运用了统计数字和田野调查资料,解决中国的问题,提出解决人类问题的中国方案,要坚持中国人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这套书不是坐在书斋里冥思苦想出来的,而是需要进行大量的调研。刚才,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张苏军同志也谈到了这套书的实证研究方法。的确,这套书体现了一个“实践”特点,一定程度上运用了实证研究方法。这表现了江苏县域法治国情研究团队积极走进实践、以实践为师的风格。

 

第四个特点,表现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风格和特征。习近平同志在哲学社会科学座谈会上提出,提倡不同风格学派互相切磋和平等讨论。他同时指出,哲学社会科学的特色、风格、气派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成熟的标志,是实力的象征,也是自信的体现。学派就是学术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学派就是体现特色、风格和气派的载体和象征。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特征是什么?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以实践哲学为理论基础,以中国法治为问题导向,以探寻中国法治发展道路为目标,以实践、实证、实验为研究方法,注重实际,注重理论研究的实际效果,以复兴中国实学传统为己任。江苏省县域法治国情调查报告体现了这个学派的风格和特征。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公丕祥教授为代表的江苏省法学家队伍,他们所做的工作,充分体现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风格和特征。

 

昆山有一个人物,这个人物是杰出的。他就是清学开山鼻祖、明末清初三大杰出思想家之一顾炎武。另外两位是黄宗羲和王夫之。顾炎武积极倡导实学精神,是传统实学的杰出代表。今天这个县域法治论坛在昆山召开和昆山有个顾炎武是个巧合。这是偶然,偶然中也有必然。顾炎武提出“博学于文,行己有耻”的治学宗旨,认为圣人的学说注重道德践履和社会政治实践的学说,反对脱离实际的空谈。我想,顾炎武的精神和法治国情调查工作以及今天这个论坛是相通的。也就是说,我们都是务实的。我们要研究顾炎武的实学思想,要传承顾炎武的实学精神。

 

前不久,在公丕祥先生的大力支持下,在大家的努力下,江苏建立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研究基地。我们正在朝打造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努力。

 

我今天要讲的第二个问题是关于中国县域法治的一个基本特征。县域法治可以概括出若干特征,我今天只谈一个特征。

 

一个基本特征。县域法治最基本的特征是什么呢?这个特征是:县域法治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县级政府与群众面对面,人民群众自然把矛盾对准县级政府。事权下移后,县级政府管得越多,矛盾就越多。县域更容易发生群体性事件。这就是县域法治建设面临的实际。我们寻找对策就要从这个实际出发。

 

一个对策。针对县域法治工作直接面向人民群众这个特征,我们需要什么对策?

 

中国法治有许多难题。我这里提两大难题:一是领导干部选拔任用难题,二是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难题。为何带病提拔那么多?为何一个县委书记或市委书记卸任之前能突击提拔那么多人?为何那么多领导干部腐败?一个答案,目前的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制度存在问题。领导干部任用选拔制度需要改革。选好了人,接着的问题是如何看住他掌握的权力。好的制度,可以看住权力,坏人也会变成好人。坏的制度,权力看不住,好人也会变成坏人。著名经济学家萨缪尔森说,世界上80%的坏事都是好人干的。那么,问题是,谁来限制或监督公权?一方面,这涉及权力如何配置。党和政府之间、政府和人大政协之间、政府各部门之间、政府和司法机关之间都需要科学配置权力。什么叫科学配置?能达到制约和均衡效果就是科学配置。目前的问题是,权力配置不科学。另一方面,这涉及人民群众的力量如何发挥作用的问题。虽然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都涉及到顶层设计,有些工作不是县级政府能完成的,但县级政府完全可以通过实践创新来推进权力监督制度改革。县域法治工作既然直接面对人民群众,那么县级政府就应当依靠人民群众来破解难题。公权是人民赋予的,那么就让人民来监督。这是权力发展规律的要求。公众参与缺位,公权就会异化,官员就会为所欲为,法治就会是一种奢侈。因此,我今天提出的一个县域法治对策就是公众参与,即,依靠群众,服务群众,走群众路线。

 

这个对策的具体表述可以概括为十六个字:公众参与,凝聚合力,社会共治,协同创新。我认为,公众参与是今后中国县域法治建设的一个突破口。我做出这个结论,是基于我长期来进行的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实验。离开公众参与,基层法治建设是有重大局限的,是容易走向形式主义的。今天提出的这个对策,供昆山市和与会的其他地方的领导同志参考。6月16日《法制日报》发表的《昆山县域法治建设有何秘籍》这篇文章,写得不错。我们从这篇文章中可以抽出一个内容,就是公众参与,说明昆山在公众参与方面已经开始行动。

 

一个具体进路。如何落实“公众参与、凝聚合力、社会共治、协同创新”这十六个字?我概括为一个相对具体的进路:第一责任人+公开+互联网+诚信。      


法治建设关键在“少数”。党政主要负责人要有担当精神。昨天晚上,一位在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同学问我关于党政主要负责人如何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问题。我回答是,按照中央四中全会《决定》精神,真正落实用法治成效考核领导干部,把法治成效作为领导干部升迁的指挥棒。法治评估是一种倒逼机制。区域之间可以设计竞争机制。若干年前,我提出创新区域法治竞争机制问题,通过区域法治竞争可以形成内生的动力。刚才张苏军同志也提到了,县域之间应该有一种法治竞争。

 

公众参与,必须以公开为前提。没有公开,公众无法参与。中央四中全会《决定》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前提,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构建开放、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这些顶层设计都很明确。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工作究竟如何?近年来,有很大进步,但远远不够。公众必须了解公权是如何行使的。公开的水平必须让第三方评估。我以前做的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实验都是第三方评估,都体现了公众参与的特点。

 

公开需要高度重视互联网。互联网是公众参与的平台。互联网是今后推动法治建设的一个重大机遇,也同时给我们提出了重大挑战。互联网带来一系列难题,公权和私权的一些边界需要重新界定。从目前总体状况看,政府和司法机关落后于互联网迅速发展的形势了,常常表现出无所适从,十分被动。

 

诚信是法治的基础。一个不讲诚信的社会,是不可能有法治的。社会诚信体系,就是政府诚信、司法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形成一个系统,如果我们能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方面有大作为,法治跟着就能迎刃而解。要真正实现“公众参与、凝聚合力、社会共治、协同创新”,一定要在政府诚信、司法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上做大文章。

 

我今天到来昆山,把“公众参与、凝聚合力、社会共治、协同创新”这十六个字和“第一责任人+公开+互联网+诚信”这个具体进路或方案作为给昆山市,当然也是给其他地方的建议。今后,我会长时间关注江苏,关注昆山市的法治建设。我希望昆山市在全国做出榜样!       

最后,我想说的是,中央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法治是一项系统的工程,那么我们法学家,我们的法律工作者,我们的法官、检察官,我们的政府官员,都应该做“法治工匠”,都应该做“法治工程师”。我们要努力发挥工匠、工程师的作用。中央四中全会《决定》同时又提出,法治是一场深刻的革命。既然法治是一场革命,我们就应该扮演一个“法治改革家”的角色,我们应该发扬革命家的精神。惟其如此,中国法治才有希望!让我们团结起来,凝聚合力,协同创新,共铸辉煌!

 

谢谢!

 

2016年6月18日于苏州昆山


 

来源:法制网

摄影:罗荣 马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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