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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婚,这既不要脸又不要命的事,你知道多少?!

2018-01-12 刘纯 法治在线帮

2017年度广强律师事务所优秀文选

点评:《骗婚,这既不要脸又不要命的事,你知道多少?!》一文由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刘纯律师撰写。该文对社会生活中常见的四种骗婚情形进行了总结分析,并从法律的角度对骗婚的后果、受害者可采取的措施进行了归纳。此文语言通俗、文风幽默、寓教于乐,既为普通老百姓普及了法律知识,又为律师处理涉及骗婚的婚姻家事纠纷提供参考。

茫茫人海

你遇见了一位白衣飘飘的女孩

你对她一见钟情

可她说对你没有安全感

她拿出一份“辛丑条约”

你虽心里有所不爽

但为了爱情,还是签了

结婚后不到2个月

她说你出轨,家暴,要离婚



法律对“骗婚”并没有明确统一的定义,也没有规定具体的行为模式。一般泛指一方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使对方与自己结婚。

比如,

佯装富豪,让对方误以为自己特别有钱,而使对方与自己结婚;

隐瞒婚史,故意不告知对方自己曾经结过婚或现在已结婚,使对方与自己结婚;

隐瞒病史,故意不告知对方自己患有的重大疾病,欺骗对方与自己结婚;

以结婚为诱饵或通过结婚,骗取对方财物,等等。


现实生活中,“骗婚”的案例并不少数,“被骗”的婚姻当事人满腹委屈,纷纷诉诸公堂,要求讨个公道。

但“骗婚”并非统一的行为模式,“骗婚者”在行为手段和主观目的上不同,会产生不同的处理结果。下面列举一下四种常见的骗婚。


1
佯装富豪式“骗婚”

如果行为人只是单纯为了“炫富”,为了向对方展现自己“雄厚的财力”,租用豪车豪艇、借钱进行高消费,为对方一掷千金,让对方误以为自己腰缠万贯,博取对方的芳心。结婚后发现家中实际一贫如洗,感觉自己被骗了。

这种佯装富豪式的“骗婚”可能会让“骗婚者”入不敷出、负债累累,但基本不会产生刑事责任。而对于“被骗者”而言,几乎是哑巴吃黄连,说好的豪门生活呢?没有了!说不定对方还拉着你一起还他之前欠下的债呢?虽然是婚前个人债务,但一小笔一小笔偷偷地还,夫妻共同财产总额偷偷缩水,听起来也是很闹心是不是?闹到法庭上,也不好意思说跟别人说“我就是看他比较有钱,所以就嫁给他嘛”,只能说:

佯装富豪式“骗婚”,如果是男方被女方骗,男方在结婚过程中支付了彩礼的,可以依据婚姻法规定的相关情形请求返还彩礼:①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②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③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需要注意的是,返还彩礼并不是法律对佯装富豪式“骗婚”的惩罚,而是因为符合彩礼返还的条件,如果不符合上述条件,彩礼返还请求也可能得不到法院支持


2
隐瞒婚史式“骗婚”

一方曾经结过婚或者现在正处于一段婚姻关系中,但故意欺骗对方说自己以前没有结过婚或现在没有结婚,或对方虽未过问,但当事人也未主动告知自己的婚史或婚姻状况,使对方陷入错误认识而与之结婚。结婚之后,对方猛然发现一方曾经结过婚,更有甚者发现自己莫名其妙“被重婚”。

对于一方隐瞒过往婚史的行为,另一方可以提离婚,并请求返还彩礼。但想让对方进行精神损害赔偿?很难。想让对方坐牢?不可能。


婚姻自由是我国最基本的婚姻制度,一个人可以无限次结婚并离婚,法律也没有规定结婚时一方有向另一方报备婚史的义务,民政局在双方领证那一刻也不会要求大家说清楚各自的婚史。

 

当然,也不是鼓励大家不报备婚史。婚姻法规定,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属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由。这不仅是一种不诚信的行为,也容易为双方未来的婚姻关系埋下祸根,使双方从信任到猜忌,从猜忌到大打出手,从大打出手到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对于一方正处于一段婚姻关系中,尚未离婚,却又与他人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式的骗婚,可能就比较严重了。


婚姻法规定,重婚的,婚姻无效,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后,这段婚姻就自始都没有法律效力。无过错方可以获得损害赔偿,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必要的经济补偿,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协议或请求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除了民事上宣告婚姻无效外,刑法还规定了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
隐瞒恶疾式“骗婚”

一方曾经患有或现在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比如性功能障碍、精神病、传染病等,尚未治愈,但刻意隐瞒对方,使对方不知情而与之结婚。结婚之后,对方发现一方存在生理缺陷,不能发生性行为,行为怪异,精神分裂等。

婚姻法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

 

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一般包括严重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

严重遗传性疾病,是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医学上认为不宜生育的遗传性疾病,比如慢性进行性舞蹈症、遗传性痉挛性共济失调、肌阵挛性癫痫、面肩肱型肌营养不良等。

指定传染病,是指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的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疾病并非完全属于禁止结婚的疾病,某些疾病在未发病的情况下,或者在采取预防、治疗以及相应医学措施,可以暂缓结婚。是否属于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可以在婚前医学检查时由医师提出医学意见或在诉讼中申请鉴定、专家论证。

 

如果一方隐瞒的恶疾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法院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后,这段婚姻就自始都没有法律效力。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生活困难的一方可以请求另一方必要的经济补偿,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可以协议或请求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如果一方隐瞒的恶疾并不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但存在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情形;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育的情形,便属于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事由,可以使法院更倾向于支持离婚诉求,符合彩礼返还条件的,可以请求返还彩礼。


4
诈骗财产式骗婚

此种类型的骗婚,终极目的是为了钱,无论是协商筹备婚礼、给付彩礼,还是真的领取结婚证,都不过是骗钱的手段。对方拿到钱之后就会找机会跑路,消失在人烟中。直到你越想越不对劲,才恍然大悟,原来被骗婚了!

诈骗财产式骗婚,是一种赤裸裸的犯罪行为。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属于诈骗罪。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属于“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属于“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诈骗财产式骗婚,多见于团伙作案,四五个人,有人佯装相亲对象,有人佯装媒人,有人佯装父母,各司其职,骗到钱后跑路分赃。为了保证团伙生意兴隆、财源滚滚,通常情况下会多次作案。


以婚姻为诱饵要求给付彩礼、媒人钱是主要的方式,通常情况下不会走到领取结婚证的地步,但实践中也存在领取结婚证也仍然成立诈骗罪的案例法院认为从刑法本身的规定看,没有将婚姻关系规定为诈骗罪是否成立的必然条件,也就是说作为婚姻关系中的双方当事人并非排除在诈骗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主体之外,领取了结婚证仍可以构成诈骗罪。

 

在实践中,如果诈骗财产式骗婚还存在重婚行为,则行为人可构成重婚罪;如果存在伪造身份证或者使用虚假身份证、盗用身份证件的行为,则行为人可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如果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军人进行骗婚,行为人可构成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等等。

现实生活中,诈骗财产式骗婚与看中对方有钱而缔结功利性婚姻、习惯性索要财物而从不付出的铁公鸡式金钱观消费观等存在区别,不可同一而论。


恋爱或婚姻关系的当事人要辨别不容易,往往等到“跑路”了才能识别,这也让当事人变得比较被动。如何预防,真的要靠自己的一双火眼金睛,也许不买新娘就能大大降低你被诈骗财产式骗婚的概率。

骗婚,轻则家破人散,重则牢狱之灾,劝君莫效仿。

本文首发于离婚大师(lihundashivip,一个说人话、有深度的原创婚姻法律公众号,转载请联系授权。作者简介:刘纯,家事律师,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婚姻家事法律事务部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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