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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2017年博士生录取分数线和录取办法

2017-04-25 学术之路

一、录取分数线

1、普通招考方式: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55分,专业课成绩不低于60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有关院系可以提出比上述规定更高的录取要求。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要求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45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对口支援西部计划考生要求初试外语成绩不低于40分,专业课不低于50分,同等学力加试政治理论课成绩不低于60分。

 2、申请考核方式:以申请考核院系的录取标准为准。

二、录取办法

1、各院系录取总规模包括硕博连读、直接攻博和公开招考(含普通招考和申请考核)总数。录取为非定向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非在职的考生档案转入我校,非定向考生毕业后通过双向选择方式就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非在职考生派遣回生源所在地毕业生就业工作主管部门。录取为定向(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向在职)的考生档案仍留在原档案单位,我校须和考生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考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2、各院系要结合我校培养机制改革方案、院系的学科发展情况、导师的科研条件和指导力量等因素,合理分配招生名额,向指导能力强、科研经费充足、国家级课题多的导师倾斜。

 3、每位导师须用同一标准综合衡量考生的业务水平和能力,确定拟录取名单,并负责面对上线未录取考生的质询做出解释。初试、复试和同等学力考生业务课加试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综合素质、是否有能力和条件在规定年限内完成博士学业和论文等因素,均是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4、今年博士招生一律不进行破格录取。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及对口支援西部计划的名额为国家直接下达的限定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汉族考生人数不能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10%


南京大学研究生院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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