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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文显: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和实践

2017-12-23 学术之路

12月9日下午,法学院学习十九大精神报告会在三教五阶举行。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张文显教授为法学院全院教师及部分学生代表作了题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和实践”的主题报告,报告会由院长蔡立东教授主持。


张文显教授以“新时代”这一十九大的核心关键词切入,详细了阐释新时代带来的新发展,新时代引领的新气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入新时代,面临新形势、立足新起点,需要我们加深对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方略与实践的认识。他认为,可以从八个方面深入理解新时代党对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与战略部署。

 一是保持法治定力。张文显教授认为,党倡导依法治国的法治定力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这既是对建国以来由于轻视法治导致不良后果的深刻反思,又是实现法治惠民、国泰民安的必然道路,这一强劲的法治定力也来源于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治和社会文明规律的深刻洞察。

二是发展法治理论。十九大报告是我党发展法治理论,实现法治理论新飞跃的一份重要文件:第一,报告丰富和创新了法治发展和法治现代化理论;第二,报告为社会主要矛盾转化后,满足人民对法治的新要求和提升法治国家标准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报告深化了法治的本体论和价值论;第四,报告提出了一系列新概念、新命题、新观点,有助于我们对当前形势与未来目标进行充分把握。

三是提升法治方略。在党的十五大以来,党在历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对法治作为基本方略进行了不断强调和深入探索。在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内涵和要旨从两个方面得到了全面升华:一是以推进人权保障法治化为导向,二是以实现高度的政治文明为目标。

四是拓展法治道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这一话语铿锵有力、掷地有声。张文显教授强调,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党对如何深化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考体现了坚持与拓展的辩证法,有助于我们深入理解新时代的法治道路。

五是深化法治实践。法治实践应该从六个具体方向继续深化。一是深化法律体系建设实践;二是深化法治体系建设实践;三是深化宪法实施监督实践;四是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实践;五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实践;六是深化法治社会建设实践。

六是统筹法治改革。依法治国的推进需要统筹意识。具体来说,要统筹法治改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统筹推进法治领域的全面改革;统筹推进各项法治改革的综合性配套改革;统筹安排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总目标、总任务之内各领域、各方面改革发展目标。

七是建设法治强国。建设法治强国,既要有目标意识,又要对现实与发展速度进行充分认识。张文显教授将法治强国的实现描述为“一个时段、两个阶段、三个奋斗目标”:从现在到2020年的近期目标是达到“法治小康”;从2020年到2035年的中期目标是进入法治现代化,法治强国目标基本实现;从2035年到2050年的远期目标是全面实现法治强国。张文显教授还提出了他所理解的法治强国的基本属性及其六个特征。

 八是加强法治领导。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张文显教授强调,坚持党对法治的领导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本经验。我国法治建设取得重大成就,根本原因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十九大报告对依法治国和法治建设的领导提供了更加坚实的理论支撑,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政治要求,构建了更加权威的组织保障。

法学院院长蔡立东在会议总结中认为,张文显教授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深刻阐释增强了法学院师生在党的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和决心,同时也为法学院师生指出了学科建设的努力方向。并强调,十九大的胜利召开带领全国人民进入了新时代,双一流建设也开启了吉林大学法学学科建设的新征程。在新时代,要认真领会十九大报告精神,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引领,全面提高法学学科的学科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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