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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秉松教授千古

学术之路 2021-09-16

刑法学泰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何秉松先生于2019年2月11日上午在北京病逝,享年87岁。

何先生闻名于国际刑法学界,是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新体系的创立者和奠基者,是“犯罪构成系统论”、“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和“人权防卫论”的刑法理论新体系的构建者,倡导并系统论证了罪刑法定、罪刑相适应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三大刑法基本原则,创立了自然人刑事责任与法人刑事责任一体化的理论体系,丰富和发展了新中国刑法理论。

何先生一生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淡泊名利,两袖清风,立德立言,心无旁骛矢志于学,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培养了大量优秀的法学人才。何秉松教授是享受国务院突出贡献专家特殊津贴的著名法学家,并于2010年2月1日被授予法国荣誉军团骑士勋位勋章。

泰斗陨落实乃法学界、教育界之重大损失。

斯人已逝,精神长存。

呜呼哀哉,伏惟尚飨。

何秉松教授的遗体告别仪式定于2019年2月13日上午11点在八宝山殡仪馆菊厅举行。


何秉松教授生平事迹简介


何秉松,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特聘博士生导师。

何秉松教授于1932年1月19日出生于广西桂平。1952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留校任教,1952年院系调整,执教中国政法大学前身北京政法学院。期间,除因“文化大革命”北京政法学院停招而中断教学工作外,何秉松教授长期致力于法学教育和科研工作。

1992年何秉松教授获国务院授予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特别津贴。何秉松教授的著作先后八次获国家级和省部级一、二等奖,一次三等奖。部分著作先后被日本、俄罗斯、法国学者翻译成日、俄、法文出版。2010年,何秉松教授获法国总统授予的法国最高荣誉军团勋章。法国总统专门派出特使到中国为他授勋。法国荣誉军团勋章于1789年法国大革命后由拿破仑·波拿巴在法国设立,旨在给予民间和军界的学者和艺术家以殊荣,其荣誉不分出身、国别和社会等级。从1912年至今,约有35位华人获授法国荣誉军团勋章。

何秉松教授是一位纯粹的学者,以淡泊名利,治学严谨,勇于开拓创新,闻名于中外法学界。

何秉松教授毕生的理想与追求是,发展科学与培育人才。何秉松教授认为,为了科学繁荣与发展,必须坚持自由与创新。何秉松教授曾经说过:“自由是科学的本性,创新是科学的生命。没有自由,科学将沦为奴婢;没有创新,科学将枯萎死亡。”何秉松教授在其六十余年的教育和科研工作中充分体现了这种精神。何秉松教授特别重视人才的培养,他教书育人,不遗余力。何秉松教授执教中国政法大学67载,期间有几年曾兼任山东大学特聘教授、博士生导师,先后培养了80余名法学博士、百余名法学硕士,本科毕业生不可胜数。其中有的已成为中国著名的刑法学家和高级官员。他说:“得天下英才而育之,是我作为教师的最大心愿、最大幸福。”

何秉松教授在学术上的创新,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前后开始的。当时,何秉松教授发表了一系列论文,对“文化大革命”的极“左”思想在哲学界,特别是在法学界的表现,进行了深刻的剖析与批判。其中,影响最大的是与已故著名法学家余叔通教授合着的《重温刘少奇同志关于法制建设的论述》一文,这篇文章的发表,受到了广泛重视和高度评价,《光明日报》总编辑马沛文评价这篇文章说,放眼当时的报刊,“绝无仅有”。对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既是对“文化大革命”的彻底否定,也是中国开始走向法制的一个标志。当时,他作为司法部选派的律师,参加了审判工作,在《人民日报》和《光明日报》上发表了一系列文章,主要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审判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的证据问题》、《为什么对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案十名主犯要这样判刑?》、《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特点及其主犯的刑事责任》等,从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高度,阐明了这次审判的正确性和必要性。

50年代开始,何秉松教授从事刑法理论研究,并参加了当时的刑事立法工作,为共和国的刑法立法和理论创建做出了重要贡献。1980年,何秉松教授在《法学研究》第2期发表了长篇论文《试论刑法的民主原则》,首次倡导并系统论证必须在我国刑法上确立三大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以实现刑法的民主化,这在法学界引起强烈反映和共鸣。16年后,在1996年11月举行的非常重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订座谈会上,何秉松教授慷慨陈词,坚持他的一贯主张,赢得许多人的赞同,对三大原则在1997年中国刑法上的确立,起了重要的作用。

何秉松教授是中国特色的刑法理论新体系的主要创立者和奠基者。何秉松教授在刑法学基础理论方面的代表作主要是《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1991年)、《犯罪构成系统论》(1995年)、《刑法教科书》(1993年)等。其中,《刑法教科书》自1993年问世以来,已在中国出版6版,成为高等法学院校最富有特色的重要教材和实际部门的重要参考书。《刑法教科书》第6版(两卷本),2002年在日本全部译成日文出版。这是日本第一次翻译出版中国的法学教材。《法人犯罪与刑事责任》在日本也有多篇文章评介,被日本学术界称为中国法人犯罪肯定论的代表。

20世纪80-90年代,何秉松教授创立了崭新的“犯罪构成系统论”和“人格化社会系统责任论”,创立了自然人刑事责任与法人刑事责任一体化的理论新体系,在一系列刑法学基础理论问题上提出了创造性的理论观点,丰富和发展了有中国特色的刑法学理论新体系,得到越来越广泛的承认。何秉松教授提出的法人刑事责任理论,打破了几十年来占统治地位的单位(法人)不能成为犯罪主体传统理论观点,成为中国刑法立法和司法实践处理单位犯罪的理论根据。

进入21世纪后,何秉松教授的学术思想愈趋成熟,研究领域迅速扩大,先后出版《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2001年);《有组织犯罪研究》第1卷(2002年),主编《刑事政策学》(2002年),《黑社会犯罪解读》(2003年),《税收与税收犯罪》(2004年),《新时代曙光下刑法理论体系的反思与重构》(2008年),《中俄犯罪构成理论比较研究》(中文版与俄文版,2008年);专著《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两卷本)(2009-2010年),主编《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新理念》(中英文,上下卷,2011年)。同时,何秉松教授在中国、日本、美国、俄罗斯杂志上发表了30多篇论文。在这些论文和著作中,何秉松教授创立了一个崭新的刑事政策理论新体系。这是一个全球化时代的刑事政策理论新体系,内涵崭新的刑罚理论。

2010年10月第二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上,何秉松教授以论坛主席的身份所作的主题报告《人权防卫论--对传统刑罚理论的反思与超越》(初稿),得到与会代表的一致认同。联合国、欧盟、国际刑法协会、国际犯罪学会、国际社会防卫学会的代表和中国、德国、俄罗斯、法国、日本、加拿大、意大利、西班牙、墨西哥、希腊、阿根廷、韩国12个国家的学者和专家共200余人参加了此次大会。论坛通过了《关于“人权防卫论”的决议》,决定把“人权防卫论”作为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的重要理念,公之于世,予以推广,以推动全球化时代刑法的改革。

2012年召开的第四届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在第二届论坛对“人权防卫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继续进行深入研究和讨论,丰富、发展和深化了的“人权防卫论”的基本观点,会议在其《关于人权防卫论的决议》中概述了这些新的基本观点,并且指出:“刑罚理论的创新不仅是为了改变各国现有刑法的理论基础,更是为了进行现行的刑法改革提供理论依据。”理事长会议决定,请何秉松教授根据本届会议决议的精神,对“人权防卫论”继续深入研究,补充修改。德国、俄罗斯和墨西哥的代表表示,此书正式出版后,他们将分别译为德文、俄文和西班牙文在本国正式出版,以便向全球推广。一旦条件成熟,将推动在全球开展刑法改革运动。这次运动将是继前两个世纪先后开展的德国李斯特等倡导的“社会防卫运动”和法国安赛尔等倡导的“新社会防卫运动”之后的第三次世界刑法改革运动,但又有本质的区别。此次运动,不是防卫社会,而是防卫人权。因此,它是“世界人权防卫运动”。

何秉松教授在刑法理论上的另一个重要贡献是刑法比较研究。他先后于2003年和2008年主持召开了两次犯罪论体系比较研究国际研讨会,不仅在国内,而且在国际上开创了对世界各国犯罪论体系进行综合比较研究的先河。第一届研讨会的主题是“犯罪理论体系研究”,目的是对当代世界各国主要犯罪论体系进行综合的比较研究。第二届研讨会的主题是“中俄与德日两大犯罪论体系比较研究”。在这两次会议上,他都以大会主席的身份做主题报告,并分别提交了一本50多万字的专著《犯罪理论体系研究》(讨论稿),和一本40万字的专著《 (中俄、德日)两大犯罪论体系比较研究——塔甘采夫体系VS贝林格体系》(讨论稿),作为大会文件发给与会代表讨论。这两本书虽然因为有待于修改而未正式出版,但仍然广泛流传。

何秉松教授还对有组织犯罪和恐怖主义的理论研究作了深入的研究,是这个领域的权威学者。《恐怖主义、邪教、黑社会》的出版时间,距2001年 “9·11” 事件仅3个月。何秉松教授在书中既批判了当时美国总统布什对“9.11” 事件产生原因的解释“美国成为恐怖分子的袭击目标,是因为我们在世界上高举自由和理想的火炬”;又批判了当时伊拉克官方的谬误“这是美国罪行的恶果”。何秉松教授说:“美国不是天堂,因为天堂没有罪恶”,“作为美国最高执政者,现在更需要的是深刻的反思和反省,而不是美化自己。” 但是,“美国也不是魔鬼,不能把一切罪恶都归结于它。对美国的仇恨无助于对客观事物的冷静分析。为如此丧心病狂的‘9·11’事件的策划者歌功颂德,更是是非不分,黑白颠倒。”何秉松教授还指出:美国“‘9 .11’”恐怖主义系列袭击事件发生后,有人人拍手称快,说这是对美国在世界上横行霸道的报应,这是十分错误的,是非理性的。他们对“9·11”事件的反应不是对恐怖主义的憎恨、愤怒和对美国人民的深切同情,而是幸灾乐祸。

2002年,何秉松教授发表出版了《有组织犯罪研究》第1卷3年后,俄文译本在俄国出版。2009-2010年出版的《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两卷本),是126万字的巨著,受到国内外学者的广泛重视和高度评价。2012年9月,法国出版了此书(第一卷)的法文译本。法国学者在此书的序言中说,这“不是简单的一卷书,而是一部传世巨著。”中国著名犯罪学学者康树华教授在其写的书评中,称之为“中国有组织犯罪研究之经典”。

何秉松教授一直致力于国际学术合作与交流。2010年,任法国培训和战略研究高级委员会特聘专家。这是根据法国总统和总理的报告创立的、一个关于战略研究的高端委员会;2011年,任欧洲警察组织特聘专家,世界反非法交易组织基金会理事。2012年任俄罗斯一个著名的国际性犯罪学杂志编委。2013年,任“技术反对犯罪”(TAC)国际论坛科学委员会委员。

从本世纪开始,何秉松教授先后召集主持了许多不同主题的国际研讨会。2009年,为适应中国在文化领域崛起的要求,在中国政法大学领导的全力支持下,何秉松教授联合了中、美、法、德、意、日、俄、西8个签字国国家的学者,正式创立了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IFCCLGE),这是该领域第一个由中国学者独立发起和组织总部设在中国的国际学术研究机构。何秉松教授先后担任第一至八届论坛主席。该论坛起草了《全球化时代犯罪与刑法国际论坛宣言》以及《全球化时代刑法(理论)的历史使命论纲――对宣言的理论说明》,阐明论坛的理想和主张,8个签字国国家学者在《宣言》上签字。《论坛》成立后,何秉松教授致力于论坛的发展,在每届会议上作主题报告,并提交相关科研成果。2012年,论坛增加了瑞士、加拿大、巴西、南非,阿根廷等5个签字国,签字国总数达13个。2017年,第九届论坛在印度新德里举行,签字国发展到26个。至此,这一论坛包括最主要的西方国家、金砖五国和其他重要国家,遍布全球五大洲,成为全球化的刑法学和刑事政策学学术组织,是中国刑法学和中国文化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的平台。

何秉松教授的一生,简单、纯粹、伟大,令人敬仰。他挚爱家人、朋友和他的学生,心无旁顾地热爱他的工作。他人格崇高,安贫乐道,勇于追求真理,是最为纯粹的一位学者。何秉松教授的一生,不仅为国家培养了众多的法律人才,不仅为世人留下了卓越的学术贡献,还为亲朋好友和他的学生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和无限的哀思。虽然何秉松教授突然离去,但是他将永远活在人们的心中。

何秉松教授千古

刑罚学泰斗何秉松

何秉松教授人物荣誉

何秉松教授主要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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