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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统一考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

学术之路 2021-09-16

为做好我校(院)2019年统一考试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函〔2019〕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章程,经我校(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拟定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基本原则

复试工作作为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选拔质量的重要环节。我校(院)在复试过程中致力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按照“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既注重学业知识考核,也注重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既注重考生考试成绩,也注重学生的一贯表现

二、复试的组织

我校(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研究生院院长担任,研究生院分管副院长和各教研部门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领导为组成成员。校(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确定复试工作原则及办法,处理复试过程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各教研部门按要求成立本部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学科)复试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各专业(学科)复试工作小组的复试工作方案经本部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交研究生院招生办备案。

三、招生名额

根据我校(院)2019年招生工作相关规定,现调整各教研部门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招生计划如下:

教研部门名称

招生计划数

马克思主义学院

9(定向生不超过3人)

哲学教研部

20(定向生不超过5人)

经济学部

24(定向生不超过6人)

科社教研部

10(定向生不超过3人)

公共管理教研部

17(定向生不超过4人)

政治与法律教研部

21(定向生不超过6人)

社会与生态文明教研部

10(定向生不超过3人)

文史教研部

3(定向生不超过1人)

中共党史教研部

12(定向生不超过4人)

党的建设教研部

10(定向生不超过4人)

国际战略研究院

7(定向生不超过2人)

应急管理中心

4(定向生不超过1人)

 

四、复试人选的确定

1.进入复试必须达到初试成绩最低分数线:外语50分,业务课60分,均计入初试总成绩。

2.各教研部门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按招生计划150%-200%的比例,按照考生报考类别(定向、非定向)和初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分别排序确定复试人选。

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须在5月22日至23日登录我校(院)导师选报系统(网址:http://121.42.172.162:9101/mvr/SelectResearch.aspx),选择研究方向及报考导师。经由双向选择后,最终确定录取导师。考生选报的研究方向及导师仅作为参考意向,不作为录取和确定导师的绝对依据。

五、复试时间与地点

复试定于5月27日至29日在我校(院)集中进行。

(一)报到时间:

5月27日上午08:30-11:00。逾期不候。

(二)报到地点: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北校区南院85楼大厅。

(三)复试提交材料

考生需携带下列材料在报到时进行资格审查:

1.初试时的准考证;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位、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并提交含有学制、毕业时间的应届生证明。

4.《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请考生5月27日前登录我校(院)报名系统“下载报名表”栏目中自行下载,http://121.42.172.162:9101/dr/login.aspx,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并签署完整);

5.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填写的《北京市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附件1)各1份,需专家本人签字;

6.硕士期间(同等学力考生为本科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盖章有效的《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附件2);

8.硕士学位论文;

9.科研计划书;

10.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的证明。

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所有材料请另行准备一份,在专业复试时交给复试工作小组秘书。

复试日程安排参见《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统一考试博士生复试日程安排》。

六、复试内容及形式

各教研部门成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组织复试,所有考生必须参加外语复试和专业复试。

    1.外语复试

外语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外语水平,共20分。外语的考核方案由复试工作小组确定。

2.专业复试

专业复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以及考生的全面素质和科研能力,须涵盖考生科研计划书的陈述及答辩环节。专业复试可由专业面试或者专业面试加专业笔试的形式构成,具体形式由各学科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工作方案中拟定。

专业复试共80分,专业复试成绩低于48分者不予录取。

3.加试

政治经济学专业除获得理学、工学、经济学、管理学硕士学位的考生或应届毕业生免考数学外,其他考生加试数学。

跨一级学科考生应进行专业加试。

加试科目低于60分(每科目满分100分)者不予录取。加试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4.复试总成绩的构成

外语复试占20分,专业复试占80分,合计100分。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5. 各复试工作小组根据导师和学生的双向选择,确定拟录取学生指导教师。

七、体格检查

所有复试考生均须参加体检。考生自行下载打印《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3)并填写基本信息。体检一律在中关村医院体检中心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第3号)进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录取办法

1.总成绩按初试成绩(折合为百分制)60%,复试总成绩40%的权重进行计算: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60% +复试总成绩×40%

2.根据报考类别(非定向和定向)和总成绩的高低,结合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

3.对拟录取的非定向就业考生,考生必须按照规定日期将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我校(院),招生办将调阅其人事档案进行录取资格审核,审核通过者,方能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不予录取。

对拟录取的定向就业考生,考生本人和定向就业单位以及研究生院招生办与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后,方能发放录取通知书。

九、其他事项

我校(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统一考试)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都将在研究生院网站(http://www.ccps.gov.cn/bmpd/yjsy2/)公布,接受考生和社会监督。复试全程各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全程录音录像,并认真做好复试过程记录。校(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院)纪委对复试全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复试舞弊,将对当事人予以严肃处理。按照要求,复试期间我校(院)招生办设置接待电话:010-62804348。

各教研部门负责做好未录取考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我校(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ccps研招办,请及时关注,以便获取各类招生和新生报到信息。

附件:1.北京市2019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2.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政审调查表

3.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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