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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届区域法治文化发展论坛暨“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高峰论坛会议预备通知

学术之路 2021-09-17

尊敬的     先生/女士:

2019年10月31日,十九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深厚支撑”。区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与区域历史传承和文化传统密切相关。区域法治文化是影响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因素。发挥区域法治文化对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促进和保障功能,并在区域社会治理近代化的进程中推进区域法治文化建设,这一课题具有重大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决定》作出一周年之际,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拟定于2020年10月31日至11日1日(具体时间以正式邀请函为准)在江苏扬州举办第五届区域法治文化发展论坛暨“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学术研讨会。本届论坛由扬州大学法学院、扬州市法学会承办,扬州市法治文化研究会、中国法律文化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和江苏鈜云辰旭律师事务所协办。我们诚挚地邀请您参加本次论坛。

一、会议主题

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参考选题范围

1.区域法治文化发展的基础理论研究;

2.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的区域法治文化建设研究;

3.区域法治文化建设助力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研究;

4.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立法现代化;

5.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司法现代化;

6.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行政现代化;

7.区域法治文化与市域治理现代化;

8.区域法治文化与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其他相关问题研究。

三、论文提交

请于2020年10月25日前将论文连同参会回执发送至会议指定邮箱yzubzy@126.com,以便主办方编印会议论文集并安排会议住宿。

四、会议费用

会议不收取会务费,安排工作餐,并承担特邀专家和参会论文作者的住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会议安排

会议地点:扬州紫京会议酒店

2020年10月31日上午:参会代表报到、预备会。

2020年10月31日上午到2020年11月1日上午:会议研讨。

2020年11月1日下午:参会代表离会

六、会务联系

联系人及方式:

扬州大学法学院:包振宇,联系电话:13665248820

会务组指定电子信箱: yzubzy@126.com

江苏高校区域法治发展协同创新中心

扬州大学法学院

扬州市法学会

2020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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