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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锦新闻 | 2016年秋季房交会28日启幕

2016-10-28 黄世盛 微盘锦

“滨海盘锦,幸福驿站”。备受广大市民期待的2016年秋季房交会,28日在辽河左岸国际会展中心启幕。


此次房交会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针对我市房地产市场形势,通过搭建供需交易平台,进一步活跃市场、消化存量、拉动经济而适时推出的大型房交会。本次秋季房交会由盘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双台子区人民政府、大洼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管理委员会、盘锦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协会联合举办,由盘锦日报社、盘锦广播电视台承办。展会本着“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百姓受益”的原则,充分利用房交会这个展示交易平台,实现消费者与开发企业间的交流与互动,提振市民和开发企业信心,消除群众“持币待购”的观望心理,有效化解我市商品房库存压力,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本次房交会为期4天,10月28日至10月31日。


本次房交会参展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形象和业绩、楼盘项目展示;汽车等相关行业联展;相关业务及政策法规咨询服务。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在盘锦市行政区域内,已开发建设的房地产商品房项目均可参展,已取得商品房销售手续的项目,允许在房交会上签约售房(未取得商品房销售手续的项目,不允许在展会现场销售)。


记者从展会组委会了解到,本次大型房交会有系列优惠政策推出,为广大群众交易创造了难得的机遇。主要优惠政策包括七个方面:


一是公积金贷款政策。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购房即可申请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职工,双方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80万元,单方最高贷款额度50万元;还贷年龄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二手房贷款年限+房龄不能超过30年;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为20%;二手房最低首付款比例为40%。外省市职工符合贷款条件并能提供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的,享受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


二是首套房贷款政策。实行居民申请贷款购买首套房“认贷不认房”政策,各商业银行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按相关规定执行首套房首付比例、贷款利率等优惠政策。


三是契税补贴政策。对新建商品住宅及二手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全额补贴,对新建非住宅交易缴纳的契税按50%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县区、经济区财政承担(补贴时间: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12月31日)。


四是契税缴纳政策。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五是鼓励农民进城购房。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农民工子女可在居住地接受义务教育,在就学所在地参加中考,与当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市农行“农民安家贷”的贷款对象包括现身份为农民的借款人,并将新入城镇户籍未满1年(含1年)的农民纳入贷款支持对象,进一步扩大贷款支持范围,对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借款人,首付比例最低20%,最多可在人民银行现行基准利率的基础上享受10-15%的折扣优惠。


六是落实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享受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的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经本人申请,可提前领取住房货币化补贴资金。


七是参展企业让利政策。进入展会现场,具备销售条件的参展楼盘,均推出不同的让利优惠。


另据了解,展会期间,还将推出文艺演出等系列活动,为广大市民观展、购房营造一个轻松愉快的现场氛围。

盘锦日报新闻热线 2824157

辽河晚报新闻热线 2812002

小编:芮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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