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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世界都需要一场震荡(1)|《卡利班与女巫》试读

小结knottie 结绳志 2023-03-15
·  编者按  ·


在女权理论家西尔维娅·费德里奇(Silvia Federici)看来,莎士比亚《暴风雨》中的人物卡利班是全世界无产者的象征,而女巫则是资本主义竭力摧毁的女性主体的化身。如果说马克思对资本原始积累的考察立足于“卡利班”——无产阶级和商品生产的发展,那么费德里奇的著作《卡利班与女巫》则将16、17世纪对“女巫”的迫害置于分析的核心,她强调妇女地位及角色变化对资本主义发展至关重要。在原始积累阶段,妇女不仅代表着隐藏的历史,也身负特殊的剥削形式,必需借此重新审视资本主义历史。本书的第一章《整个世界都需要一场震荡:中世纪欧洲的社会运动和政治危机》追溯了中世纪无产阶级与贵族和教会之间的斗争历史,尤其分析了其间不断变化的妇女的权利、自由、及团结关系的变化。此前结绳志还曾推出由复印info所翻译的《卡利班与女巫的引言:家务、猎巫、女性与关怀空间 |《卡利班与女巫》试读


翻译 / 西瓜皮
编辑 / 外码师傅


整个世界必须经受一场大震荡,这是关乎不敬上帝者垮台而被压迫者翻身的事。

——托马斯·闵采尔(Thomas Müntzer),《根据路加对福音的证明来公开驳斥不忠实世界的错误信仰,使可怜而不幸的基督教界知道它的迷途》(Open Denial of the False Belief of the Godless World on the Testimony of the Gospel of Luke, Presented to Miserable and Pitiful Christendom in Memory of its Error),1524。

不可否认的是,经过了几个世纪的斗争,剥削的确仍旧存在着,只是它的形式发生了变化。当今世界的统治者们在各处榨取的剩余劳动占总劳动量的比例与很久以前相比并未减少。但在我看来,剥削条件的变化是不可忽视的。……重要的是历史,是争取解放的斗争。……

——皮埃尔·多克斯(Pierre Dockes),《中世纪的奴隶制和解放》(Medieval Slavery and Liberation),1982。


图为提着一篮子菠菜的妇女。中世纪的妇女经常在花园里种植草药,关于草药特性的知识是她们代代相传的秘诀之一。(意大利,约1385年)

    
 导言 

一部“向资本主义过渡”时期的妇女和再生产的历史,必须从欧洲中世纪的无产者——小农、工匠(artisans)、日工(day laborer)——对各种形式的封建权力发动的斗争开始。只有当我们再现出这些斗争及其丰富社会诉求、政治愿望和对抗行为,我们才能理解妇女在封建主义危机中所起到的作用,以及为什么资本主义的发展必须摧毁她们的权力,正如长达三个世纪的对女巫的迫害那样。总览这场斗争,我们也可以看到,资本主义并不产自于什么进化发展而来的、被旧秩序所孕育的经济力量。资本主义是封建领主、显贵商人、主教和教皇对长达几个世纪的社会冲突的反应结果,这种冲突最终动摇了他们的权力,并真正给了“全世界一场大震荡”。资本主义是一场反革命,它摧毁了从反封建斗争中产生的可能性,这些可能性若是得以实现,我们或许可以避免对生命和对自然环境的巨大破坏,而这种破坏正是资本主义关系在世界范围内发展的标志。必须强调这一点,因为那种认为资本主义是从封建主义“进化”而来,并代表着更高的社会生活形式的观点,尚未被驱散。

然而,如果我们只关注阶级斗争的传统领域——劳工服务、工资竞赛、租金和什一税——而忽略了这些冲突所产生的社会生活的新视角和性别关系的转变,就无法理解妇女史如何与资本主义发展史交织在一起。这些都是不可忽视的。正是在反封建斗争的过程中,我们发现了欧洲历史上最早的基层妇女运动:这一妇女运动反对既定秩序,并促进构建另一种公共(communal)生活模式。反封建斗争也产生了第一批有组织的尝试,致力于挑战占主导地位的性规范并建立更平等的性别关系。这些有意识的社会越轨形式,与对抵债劳动和商业关系的拒斥相结合,提供了一个有力的替代选项——不仅是对封建主义、也是对取代了封建主义的资本主义的替代。这表明另一种社会形态是可能的,并敦促我们质疑为什么它没有实现。本章在考察性别关系和劳动力再生产如何在与封建统治的对立中被重新定义的同时,也为这个问题找到了一些答案。

中世纪的社会斗争也必须被铭记,因为它们在人们寻求解放的历史上书写下了新的篇章。他们尽其所能去争取一种平等的社会秩序,这种社会建立在财富分享、拒绝等级制度和专制统治的基本准则之上。这些诉求仍只是乌托邦。与异教徒的布道和千禧年运动所预言的人间天国恰恰相反,封建主义的消亡带来的是疾病、战争、饥荒和死亡——正如阿尔布雷希特·丢勒(Albrecht Dürer)的著名画作《启示录》(Apocalypse)中所描绘的四骑士——它们是新资本主义时代的真正预兆。尽管如此,必须考虑到中世纪无产阶级“颠覆世界”的尝试;因为,尽管他们失败了,但他们使封建制度陷入了危机,在他们的时代,他们是“真正的革命者”——因为如果没有“社会秩序的彻底重塑”,他们是不可能成功的(Hilton 1973:223-4)。从中世纪反封建斗争的角度来解读“转型”,也有助于我们重构在英国圈地运动和征服美洲背景下的社会的发展动力。最重要的是,找到为什么16世纪和17世纪猎杀“女巫”运动、以及国家对再生产的方方面面的控制的扩张,会成为原始积累的基石

 作为阶级关系的农奴制 

虽然中世纪的反封建斗争对于研究资本主义的发展有一些启发,但除非将其放在更广阔的农奴制的历史背景下,否则它们本身的政治意义仍将被掩盖。在封建社会中农奴制是占主导的阶级关系,而且直到14世纪它都是反封建斗争的焦点。

图为正在为播种而整地的农民。土地使用权是农奴力量的基础。(英国微型画,约1340年)

公元5至7世纪,农奴制在欧洲发展起来,这是对罗马帝国经济所依赖的奴隶制度崩溃的反应。它是两个相关现象所产生的的结果。到了4世纪,在罗马帝国的领土和新的日耳曼国家,领主不得不给予奴隶拥有一块土地和组建属于自己的家庭的权利,以阻止他们的反抗,并防止他们逃到帝国边缘的“丛林地带”(bush),在那里逃奴(maroon)社群正逐渐形成。【1】同时,领主开始征服自由农民。自由农民被奴隶劳动的扩张和之后的日耳曼人入侵所摧毁,他们转向领主寻求保护,尽管这是以牺牲自己的独立为代价的。因此,虽然奴隶制从未被完全废除,但却形成了一种新的阶级关系,使以前的农奴和自由农民的境况同质化(Dockes 1982: 151),这就将所有农民置于从属地位,因此在长达三个世纪中(从9世纪到11世纪),“农民”(rusticus, villanus)成为了“农奴”(servus)的同义词(Pirenne, 1956: 63)。

作为一种劳动关系和法律地位,农奴制是一种沉重的负担。农奴被绑定在领主身上——他们的人身和财产是主人的财产,他们的生活在各方面都受到庄园法的支配。尽管如此,农奴制以对劳动者更有利的方式重新界定了阶级关系。农奴制标志着庄园劳动的结束,标志着奴工监狱生活(ergastula)的终结【2】,也标志着奴隶制所依赖的残暴惩罚(项圈刑、火刑、十字架刑)的减少。虽然在封建庄园里,农奴必须服从于领主的法律,但他们的违法行为是由“惯例”协定(“customary” agreements)来判决的,到后来甚至是由陪审团来判决的。

从农奴制引起的领主—农奴(master-servant)关系的改变来看,农奴制最重要的方面是,它使农奴能够直接占有再生产资料。作为在领主的土地(demesne*)上义务工作的交换,农奴得到了一块土地(mansushide**),他们可以用这块土地来养活自己并传给自己的后代,“像真正的遗产一样,只需支付一笔应缴的继承费”(Boissonnade 1927: 134)。正如皮埃尔·多克斯在《中世纪的奴隶制与解放运动》(1982)中指出的那样,这种制度扩大了农奴的自主权,改善了他们的生活条件,因为他们现在可以把更多的时间用于再生产,并对自己的义务范围进行协商,而不是像财产(chattel)一样服从于绝对的统治。最重要的是,有效地使用和占有一块土地意味着农奴总是能够养活自己,即使在与领主斗争的白热化时期,他们也不会因为害怕挨饿而轻易地屈服。诚然,领主可以把不听话的农奴赶出土地,但鉴于在一个相当封闭的经济体中很难招募到新的劳动力,以及农民斗争的集体性质,领主很少采用这种做法。这就是为什么——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在封建庄园里,对劳动力的剥削总是依赖武力的直接使用。*译注:demesne(或domain)即“领主自营地”,指庄园领主直接占有和管理经营的土地,是领主家庭的生活来源,一般在领主自己或管家的监督下由农奴无偿耕种(作为其封建义务),收获均归领主所有。**译注:曼西(mensus)和海德(hide)都是中世纪的土地面积单位,相当于恰好足以养活农奴家庭的土地份额,即“份地”。

农奴因拥有土地而获得的自给自足的经验也具有政治和意识形态上的潜能。久而久之,农奴开始将他们占领的土地视为自己的土地,认为贵族强行限制他们的自由是无法忍受的。“耕者有其田”(“Land to the Tillers”)这一在20世纪不停回响的诉求——从墨西哥和俄罗斯的革命到当下反对土地私有化的斗争——是中世纪农奴肯定会认同的战斗口号。但维兰(villeins*)的力量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土地使用权对他们来说已经成为现实。*译注:维兰(villeins)是中世纪对部分依附农民的称呼,由拉丁文villa(村庄)转化为villans(村民)而来。在西欧大陆,维兰指地位略高于农奴的依附农民(又称“贱农”),在英国则用来称呼农奴内的一个阶层(又称“佃奴”)。

随着人们对土地的使用,对“公地”(commons)的开发随之出现——草地、森林、湖泊、野生牧场——它们为农民经济提供了重要的资源(燃料木材、建筑木料、鱼塘、畜牧场),并促进了社群(community)的团结与合作(Birrell 1987:23)。在意大利北部,对这些资源的掌控甚至为社区的自我管理的发展奠定了基础(Hilton 1973: 76)。在中世纪农村的政治经济生活和斗争中,“公地”是如此重要,以至于对它们的记忆仍然激发着我们的想象力,这投射出一副社会图景,在那里人们可以分享财富,团结——而非膨胀的个人欲望——可以成为社会关系的基础。【4】

中世纪的农奴制社群并没有实现这些目标,不应该被理想化为公社主义(communalism)的典范。事实上,这一例子提醒我们,无论是“公社主义”还是“地方主义”(localism)都不能作为平等关系的保障,除非社区能够自己占有生活资料,并且所有成员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封建庄园里的农奴并非如此。尽管集体劳动形式、农奴们与领主的集体“契约”(contract)很普遍,尽管农民经济具有地方性(local)特征,但中世纪的村庄绝非平等的社区。正如西欧各国的大量文献所证实的那样,农民内部存在着许多社会性差异,区分开了自由农民和处于奴役状态的农民、富农和贫农、拥有稳定土地使用权的农民和在领主的领地上为领取工资而劳作的无地农民、女人和男人。【5】

土地通常由男人占有,并通过男性的世系传承下去,尽管有许多妇女继承了土地,并以她们自己的名义经营土地。【6】妇女也被排除在那些经济条件较好的男性农民能得到的职位之外,而且,无论如何,妇女是处于次等地位的(Bennett 1988: 18-29;Shahar 1983)。这也许就是为什么她们的名字在庄园登记册中很少被提及,除了在那些记录农奴犯罪行为的审判文件中。尽管如此,与后来资本主义社会中所谓的“自由”妇女相比,女农奴对男性亲属的依赖性较弱,在身体上、社会上和心理上与他们的区别较小,对男性需求的顺从程度较低。

妇女在农奴制社会中对男人的依赖较为有限,是因为领主的权威凌驾于丈夫和父亲的权威之上,领主占有农奴的人身和财产,并试图控制他们从工作到婚姻和性行为的生活的各个方面。

领主控制着妇女的工作和社会关系,例如,领主决定寡妇是否应该再婚以及谁应该成为她的配偶,在某些地区领主甚至要求获得“初夜权”(ius primae noctis)——在农奴的妻子的新婚之夜与她睡觉的权利。而且,人们通常以家庭为单位获得土地,妇女不仅在土地上劳作,也可以处置劳动产品,而不必依靠丈夫养活自己,这使得男性农奴对其女性亲属的权力受到了进一步的限制。妻子在土地占有方面的合作伙伴关系在英国可以很好地体现出来,“当一对维兰夫妇结婚时,男方通常会把自己的土地交还给领主,并以自己和妻子的名义重新获得一块土地”(Hanawalt 1986b: 155)【7】。此外,由于农奴制农场的劳动是为了维持生计而组织的,所以其中的性别分工没有在资本主义农场中那么明显,那么具有歧视意味。在封建村庄里,物质生产和劳动力再生产之间不存在社会隔离,所有的工作都是为了维持家庭生计。妇女在养育孩子、做饭、洗衣、纺纱和维护草药园之外,还要在田间劳作;她们的家务活动没有被贬低,并不包含不同于男性活动的社会关系,而在之后的货币经济时代,家务劳动不再被视为真正的劳动。

如果我们还考虑到,在中世纪社会,集体关系优于家庭关系,女性农奴从事的大多数工作(洗衣、纺纱、收割和在公地上照料动物)都是与其他妇女合作完成的,那么我们就会意识到劳动的性别分工完全没有孤立妇女,而是给予妇女力量和保护的源泉。这是女性的社会性和团结的强大基础,尽管教会宣扬妇女要服从男人、《教会法》还将丈夫殴打妻子的权利合法化,它依然使妇女能够反抗男人。

然而,不能认为妇女在封建庄园中的地位是静止不变的。【8】任何时候,妇女的力量和她们与男人的关系,都是由她们的社群与领主的斗争以及这些斗争给领主—农奴关系中带来的变化所决定的。



 公地的斗争 

到14世纪末,农民对地主的反抗已经成为地方性的、大规模的、经常性的武装冲突。然而,农民在这一时期表现出的组织力量是长期冲突的结果,这些或多或少公开的冲突贯穿了中世纪。

教科书把封建社会描绘成一个静止的世界,每个庄园都接受了它在社会秩序中的指定位置;对封建庄园的研究所展示的画面与之相反,可以说是无情的阶级斗争。

正如英国庄园法庭的记录所示,中世纪的村庄是日常冲突的舞台(Hilton 1966: 154; Hilton 1985: 158-59)。当村民杀死执行官(bailiff)或攻击他们领主的城堡时,这种冲突会变得非常紧张。然而,最常见的是无休止的诉讼,农奴试图借此限制领主的虐待行为,固定他们的“负担”(burdens),减少他们为换取土地使用权而欠下的许多贡品(tribute)(Bennett, 1967;Coulton, 1955: 35-91;Hanawalt 1986a: 32-35)。

农奴的主要目的是保留他们的剩余劳动和产品,扩大经济和司法权利的范围。农奴斗争的这两个方面是密切相关的,因为农奴的法律地位给他们带来了许多义务。因此,在13世纪的英格兰,无论是在世俗的庄园还是教会的庄园,男性农民经常因为声称自己不是农奴而是自由人而被罚款,这种挑战可能会导致激烈的诉讼,继而甚至会上诉到皇家法庭(Hanawalt 1986a: 31)。农民如果拒绝在领主的烤炉里烤面包,或在领主的磨坊里磨谷物或橄榄,也会被罚款——这些行为使他们可以避免领主对使用这些设施征收重税(Bennett 1967: 130-31;Dockes 1982: 176-79)。然而,农奴斗争的最重要的领域是,在一周的某些日子里,农奴必须在领主的土地上进行劳动。这些“劳务”(labor services)最直接地影响了农奴的生活,在整个13世纪,它们是农奴争取自由的斗争中的核心问题。【9】

农奴对劳役corvée)(即labour service)的态度,可以从庄园法庭的卷宗中看出,那上面记录了对佃户(tenant)的判决。到13世纪中叶,有证据表明劳动力的“大规模撤离”(Hilton 1985: 130-31)。佃农在收获季节被领主召集时,既不自己去领主的土地上工作,也不派他们的孩子去,【10】或者他们去得非常晚,以至于庄稼被糟蹋,或者他们工作不认真,休息时间长,并普遍持有一种不服从的态度。因此,领主需要持续和密切的监督与警惕,这一点从这个建议中可以看出:

让执行官和监督官(messor)一直与农夫(ploughmen)待在一起,看他们是否好好工作,是否做得彻底,并在一天结束时看他们做了多少……因为那些依惯例的仆人忽视了他们的工作,所以有必要防止他们的欺诈行为;另外,有必要经常监督他们;此外,执行官必须监督所有人,让他们好好工作,如果他们做得不好,就训斥他们(Bennett 1967: 113)。

威廉·兰格伦(William Langland)的寓言诗《皮尔斯·普洛曼》(Piers Plowman,约1362至1370年)中也描绘了类似的情况,在其中一个场景中,上午忙碌的劳动者到了下午就坐着唱歌,而在另一个场景中,无所事事的人在收获时节蜂拥而至,寻求“除了喝酒和睡觉,什么都不用做”(Coulton 1955:87)。

此外,战时服兵役的义务也受到强烈抵制。正如H.S. Bennett所报告的那样,在英国的乡村总是需要用武力来征兵,中世纪的指挥官很少能在战争中留住他的士兵,因为那些刚入伍的士兵在把薪饷装进口袋后,一有机会就会逃跑。1300年苏格兰战役的工资单就是一个例子,它表明,虽然6月份有16000名新兵入伍,但到7月中旬只剩下7600人,这“是人数的顶峰……到了8月份,只剩下略多于3000人。”因此,国王不得不越来越多地依靠被赦免的罪犯和亡命之徒来加强他的军队(Bennett 1967: 123-25)。

冲突的另一个原因是对非耕地的使用,包括树林、湖泊、山丘等,农奴认为这些土地是集体财产。在12世纪中期的一本英国编年史中,农奴宣称:“我们可以到树林里去……我们可以拿走我们想要的东西,在鱼塘里捕鱼,在森林中打猎;我们将在森林、水域和草地上得到我们想要的。” (Hilton 1973:71)

不过,最激烈的斗争是那些反对贵族管辖权力所产生的税收和负担的斗争。其中包括死手保有税(manomorta)(一种农奴死亡时领主征收的税款)、婚嫁纳金(mercheta)(一种婚姻税,当农奴与其他庄园的人结婚时会增加)、租地继承税(heriot)(一种已故农奴的继承人为得到遗产而支付的遗产税,通常由已故者最好的牲畜构成),以及最糟糕的佃户税(tallage),即数额任意决定的一笔钱,领主可以随意索取。最后是什一税(tithe),相当于农民收入的十分之一,由神职人员征收,但通常由领主以神职人员的名义收取。

这些“违反自然和自由”的税收与劳役一样,是封建捐税(due)中最令人反感的,因为它们不会给予任何土地分配或其他利益的补偿,显示了封建权力的全部专断性。因此,它们遭到了强烈的抵制。典型的例子是邓斯塔布尔(Dunstable)修士的农奴的态度,他们在1299年宣布“他们宁愿下地狱也不愿意在佃户税这件事上挨打”,而且“经过许多争论”,他们从中获得了自由(Bennett, 1967: 139)。同样,在1280年,约克郡(Yorkshire)赫顿村(Hedon)的农奴宣称,如果不废除佃户税,他们宁愿去附近的雷文瑟尔德(Revensered)和赫尔(Hull)镇生活,“那里有日益繁荣的好港口,并且没有佃户税”(同上:141)。这些并不是虚张声势的威胁。逃往城市或城镇【11】是农奴斗争的一个持续组成部分,因此,在一些英国庄园里,“报告称有人逃亡,住在邻近的城镇里;尽管命令把他们带回来,但城镇继续庇护他们……”(同上:295-96)。

除了这些公开对抗的形式外,被控制的农民还有多种无形的抵抗形式,在各个时期和地区都众所周知:“拖后腿、装糊涂、假装服从、装傻、开小差、偷窃、走私、偷猎……”(Scott 1989: 5)这些“日常的抵抗形式”,在中世纪的村庄里是很普遍的,并且多年来顽强地进行着,如果忽视这些抵抗形式,就不可能对阶级关系作出充分的说明。

这或许可以解释庄园记录中对农奴负担的细致规定。

例如,[庄园记录]往往不是简单地说一个人必须在领主的土地上犁地、播种和耙地一英亩。它们说的是,他必须用与犁自己的地时数量相当的牛来犁领主的地,用自己的马和麻袋来耙领主的地……役务(services)(也)记载得很详细......我们必须记住埃尔顿(Elton)的工匠,他承认他们有义务将领主的干草堆放在他的草地上,然后再堆放在他的谷仓里,但他坚持认为,按照习俗,他们没有义务将干草装入马车,从第一个地方运到第二个地方(Homans 1960: 272)。

在德国的一些地区,贡品包括每年捐献的鸡蛋和家禽,为了防止农奴把最差的鸡交给领主,设计了健康测试:

(然后)母鸡被放在栅栏前或门前;如果受到惊吓,她有力量飞起来或爬出去,执行官必须接受它,它是合格的。同样,如果一只幼鹅足够成熟,在拔草时不会失去平衡并丢脸地坐下来,就必须被接受(Coulton 1955: 74-75)。

这些细微的规定证明了执行中世纪“社会契约”的难度,也证明了有斗争精神的佃户(tenant)或村民可以利用的各种战场。农奴的义务和权利是由 “习俗”规定的,但对它们的解释也是备受争论。在地主和农民的对抗中,“发明传统”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因为双方都试图重新定义它们或忘记它们,直到13世纪中期领主将它们记录成文。


 自由和社会分化 

在政治上,农奴斗争获得的第一个结果是,许多村庄(特别是在意大利北部和法国)获得了“特权”和“特许令”(charter),它们把农奴的负担固定下来,并赋予“村庄运转的自治因素”,有时这能提供真正的地方自我管理形式。这些特许令规定了庄园法庭应判处的罚款,并制定了司法程序的规则,从而消除或减少了任意逮捕和其他权力滥用的可能性(Hilton 1973:75)。它们还减轻了农奴应征入伍的义务,并废除或固定了佃户税;它们经常给予农奴“拥有摊位”的“自由”,即在当地市场里出售商品,比较少见的是给予转让土地的权利。从1177年到1350年,仅在洛林(Lorraine),就授予了280个特许令(同上:83)。

但是,将劳役折算(commutation)为货币支付(货币地租或货币税收)才是解决领主—农奴冲突的最重要的办法,这使封建关系建立在更具契约性的基础上。随着这一重大发展,农奴制实际上已经结束,但是,就像许多劳动者的“胜利”只是部分地满足了最初的要求一样,折算也收编(co-opt)了斗争的目标,它成为社会分化的手段,促进了封建村庄的瓦解

对于那些拥有大片土地,可以赚取足够的钱来“买他们的血”(buy their blood)和雇佣其他劳动者的富裕农民来说,折算肯定是在通向经济与人身独立性的道路上迈出的一大步;因为当佃户(tenant)不再直接被其工作所束缚时,其领主对他们的控制就削弱了。但大多数较为贫穷的农民——他们只拥有几亩勉强足以维持生存的土地——甚至失去了他们仅存的少许土地。他们被迫以货币支付捐税,长期负债,以未来的收成作为抵押进行借贷,这一过程最终导致许多人失去了他们的土地。结果,到了13世纪,当折算遍及整个西欧时,农村地区的社会分化加深了,部分农民经历了无产化的过程。正如布罗尼斯瓦夫·盖莱梅克(Bronisław Geremek)所写:

十三世纪的记录中越来越多地包含了“无地”农民的信息,他们凭借照料羊群在乡村生活的边缘勉强维持生计……“园丁”(gardeners)也越来越多了,即没有土地或几乎没有土地的农民,他们通过出租自己的役务来谋生……在法国南部,“铜匠”(brassiers)完全靠 “出售”他们的臂力(bras),将自己出租给更加富裕的农民或地主绅士(landed gentry)来生活。从14世纪初开始,税收登记册显示贫困农民的数量明显增加,他们在这些文件中以“贫困者”(indigents)、“穷人”(poor men)甚至“乞丐”(beggards)的身份出现(Geremek 1994: 56)。【12】

把劳役折算成货币地租还带来两个消极后果。首先,它使生产者更难衡量他们所遭受的剥削,因为一旦劳务得到了货币报酬,农民就不能再区分他们的工作中哪一部分是为自己做的,哪一部分是为领主做的。折算还使现在自由的佃户有可能雇佣和剥削其他劳动者,因此,“在进一步的发展中”,它促进了“独立农民财产的增长”,把“旧式自雇土地拥有者”变成了资本主义的佃户(Marx 1909:Vol. III, 924 ff)。

经济生活的货币化(monetization)并没有使所有人都受益,这与市场经济的支持者所宣称的相反——他们将之视为一种新型的“公共”创造,取代了土地束缚,并在社会生活中引入了客观性、合理性乃至人身自由的标准(Simmel 1900)。随着货币关系的传播,价值观当然也发生了变化,甚至在神职人员中也是如此,他们开始思考亚里士多德关于“金钱不可繁衍”(sterility of money)的学说*(Kaye 1998),而且并非巧合的是,他们也修正了对穷人施以慈善的救赎性的看法。但它们的作用是破坏性的和分裂性的。通过将收入差异转化为阶级差异,并制造大量只能靠定期捐赠生存的穷人,货币和市场开始分裂农民(Geremek 1994: 56-62)。我们也必须把犹太人从12世纪开始受到的系统性攻击以及同一时期他们法律和社会地位的持续恶化归因于金钱日益增长的影响力。犹太人被他们的基督徒对手置于国王、教皇和高阶神职人员的放债人的地位,这和神职人员用来对付犹太人的歧视性规则(比如让他们穿与众不同的服装),或是将犹太人从英国和法国驱逐出去,事实上存在启示性的关联。犹太人被教会贬低,进而被基督教徒所隔离,并被迫将他们的放债活动(他们能从事的为数不多的职业之一)限制在乡村层面,他们很容易成为负债农民的攻击目标,后者经常将对富人的愤怒发泄在他们身上(Barber 1992: 76)。*译注:亚里士多德在《政治学》中区分了两种获得财富的方法:其一是“自然方法”,即物物交换,目的是获得满足生活需要、因而是有限的物品(使用价值),货币在其中仅作为中间媒介,在这种意义上它是无法增值的;其二是“致富方法”,即以牟利为目的的“贩卖”,无限地积累货币成为了目的本身,亚里士多德认为它是违反自然的。

修建城墙的妇女,摘自克莉丝汀·德·皮桑(Christine de Pizan),《妇女城》(The City of Women),1405年。

生活的日益商业化使所有阶层的妇女受到了最坏的影响,因为她们获得财产和收入的机会因此进一步减少。在意大利的商业城镇,妇女失去了继承其丈夫三分之一财产的权利(tertia)。在农村地区,她们被进一步排除在土地所有权之外,特别是在单身或丧偶的情况下。结果,到了13世纪,她们领导了远离乡村的运动,是流入城镇的农村人口中人数最多的(Hilton 1985: 212),到了15世纪,妇女在城市人口中占了很大比例。在这里,她们中的大多数人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从事着低薪的工作,如女佣、小贩、零售商人(经常因为没有营业执照而被罚款)、纺织女工、下层行会成员和妓女。【13】然而,生活在城市中心、处于中世纪最有斗争精神的人群之中,这给了她们新的社会自主权。城市法律并没有解放妇女;很少有人能买得起“城市自由”,因为它指的是与城市生活有关的特权。但在城市里,妇女对男性监护(tutelage)的从属地位被削弱了,因为她们现在可以单独生活,或作为一家之主与子女一起生活,或组成新的社群,并经常与其他妇女分享她们的住所。虽然妇女通常是城市社会中最贫穷的成员,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她们能够从事许多后来被视为男性工作的职业。在中世纪的城镇,妇女可以成为铁匠、屠夫、面包师、烛台制造商、帽子制造商、麦芽酒酿酒师(ale-brewers)、羊毛梳理工(wool-carders)和零售商(Shahar 1983: 189-200;King 1991: 64-67)。“在法兰克福,1300年至1500年间,妇女参与了大约200种职业”(Williams and Echols 2000: 53)。在英国,85个行会中有72个包含妇女成员。一些行会则由妇女主导,其中包括缫丝业;在其他行会,女性就业人数与男性一样多。【14】到了14世纪,女性也开始成为学校教师、医生和外科医生,并开始与读过大学的男性竞争,有时她们会获得很高的声誉。十四世纪,法兰克福市政府雇用了16名女医生——其中有几名擅长外科手术或眼科治疗的犹太妇女——与其他的城市管理部门一样,为其居民提供了公共医疗卫生系统。女医生以及女助产士(midwives或sage femmes)在产科中占主导地位,她们或者受雇于市政府,或者靠从病人那里得到的报酬养活自己。在13世纪引入剖腹产(Caesarian cut)后,女性产科医生是唯一从事这一工作的人(Opitz 1996: 370-71)。

随着妇女获得了更多的自主权,她们在社会生活中的在场开始更频繁地被记录:牧师在布道中责骂她们不守纪律(Casagrande 1978);在法庭的记录中,她们谴责那些虐待她们的人(S. Cohn 1981);在城市的规范卖淫的条例中(Henriques 1966);在成千上万跟随军队的非战斗人员中(Hacker 1981);尤其是在新的群众运动中,特别是异端运动中。

我们将在后面看到妇女在异端运动中发挥的作用。在此只需说明,为了应对新兴的女性独立浪潮,厌恶女性的强烈反应(backlash)开始了,这在《韵文故事集》(fabliaux)的讽刺作品中最为明显,在那里我们找到了历史学家所定义的“马裤之争”(the struggle for the breeches)*的最初痕迹。*译注:马裤(breeches,法语culotte)曾经是西方男子的标准着装,小男孩要到一定年龄才能穿着,因此是男性气概的象征。称一位妻子“to wear the breeches”意味着她行使丈夫的权力,即成为一家之主。Anna Clark在其著作The Struggle for the Breeches. Gender and the Making of the British Working Class中通过勾连起家庭和政治生活,将英国工人阶级形成的历史比作“马裤之争”,揭示了男女工人在婚姻和工厂中解决冲突的性别策略。将性别维度引入对阶级形成的分析,她指出,工人激进分子最终同时抛弃了工匠的厌女症和纺织工人中的性别合作,以家庭的修辞术化解性危机,而将工人运动狭隘地定义为男性运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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