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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保护区里的庭审现场,以案普法的生态课

近日,县检察院联合县法院,针对一起非法狩猎案进行了一场特殊的庭审活动,检察官、法官为庭审旁听人员沉浸式普法,给在场人员带来了一堂以案普法的生态法治课。该案在县法院黄牛石省级自然保护区“森林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连平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县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局分局工作人员及群众80余人旁听庭审,接受普法教育。2022年10月14日下午,连平县隆街镇村民李某来、张某平、叶某剑、张某健(另案处理)四人相约到大坑山场林区打鸟,用携带的改装射钉枪捕杀两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鹇。2023年5月22日,县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狩猎罪对李某来、张某平、叶某剑提起公诉。庭审中,三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认罚,并主动缴交资源损失费和鉴定费共计人民币11000元。

(图为庭审现场)庭审中,检察官适时进行法庭教育,以法庭教育提醒人民群众,切实提高法律意识,切勿因个人喜好、利益,违法猎捕、买卖野生动物,损害野生动物资源。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原先听说过有人因为打鸟被抓,但是‘听到’和‘亲眼看到’的感觉是不一样的,今天亲身经历并旁听了案件庭审过程,检察院、法院还进行了法治宣传,让群众真实地感受到了法律的严肃性,违法犯罪的事情以后千万不能做。”



                来源 | 连平县人民检察院

编辑 | 吴家乐

校对 | 李惠波

审核 | 郑文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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