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精神损害费1元,女孩起诉铁路局的案子,法院宣判了!

央视新闻 长安剑 2018-09-03


导语

长安君(ID:changan-j):她碰到的,也许是多数人熟悉的场景:普快列车车厢中,烟雾弥漫,多数人选择忍耐到站,可她选择对二手烟较真儿到底。这天,这起索赔精神损害费1元的案子判了……


去年6月,李某乘坐K1301次列车(北京站至天津站)时遭遇二手烟。虽然乘客是在抽烟区吸烟,但整个车厢都是烟味。李某将列车运营方哈尔滨市铁路局告上法庭。6月25日,该案一审宣判,法院认为哈尔滨铁路局在列车上设置吸烟区的行为违法,判决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

女大学生提起“公共场所无烟诉讼第一案”

2017年6月9日,刚刚考上大学的张家口女生李某从北京火车站乘坐K1301次列车到天津游玩,途中她发现列车上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多名乘客在客运列车上吸烟且无人劝阻。

李某认为,在她乘坐火车上的安全须知里,写明了“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但车上却又设置有吸烟区并放置了烟具(烟灰盒、烟灰缸),这种做法并不合理。同时李某认为,自己一路深受二手烟、三手烟危害,身心受损。

她在向多个部门反映没有得到满意答复后,2017年8月,委托律师向北京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被告赔偿自己购票款102.5元、律师代理费3000元;取消北京站及天津站站台、K1301次列车内的吸烟区、拆除烟具,并禁止在上述区域吸烟,同时赔偿精神损害费人民币1元,以及原告为减少烟霾所购置的口罩费用人民币19元。

2017年12月27日,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

△庭审现场

被告辩称:普速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不违法

被告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辩称:

其将原告安全正点运送到天津站,已履行合同应尽义务,不存在违约情形;

被告在普速列车车厢连接处设置吸烟区不违反法律规定,也未对原告造成侵权;

本案名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纠纷,实质为公益诉讼案件,原告既主张被告承担侵权责任,又主张被告承担违约责任,诉讼主张相互矛盾。

综上,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起诉。 

△庭审现场

法院判决:设置吸烟区的合法性依据、理由不足 

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认为:

被告将原告准时送达目的地,已完成主合同义务;

火车票背面载明的《铁路旅客运输规程》第十条要求承运人要确保、维护车厢的良好环境;

被告在列车内张贴的乘车安全须知载明“禁止在列车各部位吸烟”表明该次列车全车禁烟;

被告引用《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作为其在列车内设置吸烟区的合法性依据,理由不足;

被告设置吸烟区、摆放烟具的行为违反承运人的从合同义务,应予纠正。

虽然本案不是公益诉讼,但公共利益与私人利益在本案中是相互包含的关系,被告上述行为的持续会对以后所有乘坐该次列车的乘客的出行环境甚至身体健康产生或将会产生不利影响,判令被告取消K1301次列车吸烟区标识及烟具有利于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考虑到拆除烟具的经济成本和可能对车厢本身设施造成损坏,法院允许被告采取变通的措施,如采取对烟具遮挡、封堵、张贴封条等方式。法院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法院: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 

最后,法院认为,列车是相对封闭的公共空间,权利容易交叉重叠甚至冲突。当权利发生冲突时,需要考虑权利在法律价值体系中的位阶,本案中,旅客身体健康不受侵害的权利应高于吸烟者的吸烟权益。司法裁判需要通过对个体自由和权利的限制来实现社会利益的平衡。

此外,被告已经通过张贴安全须知等方式推行了一些控烟措施,法院希望被告能采取更有力的措施,让公众能在更优质的环境中出行。

声明:本文转自“央视新闻”

(id:cctvnewscenter),在此致谢!


还不知道这些事?快戳蓝字


不还债"关狗笼"活埋!河南商丘黑社会老大落网,涉案2亿

电动车追尾货车反要求赔偿:“弱者”就可以任性不受法律惩罚吗?

资深“检察官球迷”推出世界杯看球指南,精彩怎能错过?

【重磅】陈一新:跨军地改革冲刺阶段要“四个强化、四个确保”

特朗普说“将解决一个大问题”!一对一会晤刚刚结束

特金会未启狮城已狂欢,什么是吃瓜群众围观的正确姿势?

高考后老师被学生家长带人暴打后续:打人副局长被拘

深圳交警暴雨送考反被投诉,这一次我们不谈对错

“教科书式执法”视频火爆,那是对“看得见”公平正义的呼唤!

【重磅】陈一新:维稳工作要强化三项责任,打好三场硬仗!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长安剑

▼▼▼

长按识别二维码下载中国长安网APP

▼▼▼

长按识别二维码关注中国长安网微博

▼▼▼

长安剑致力于创作精品好文,欢迎小伙伴分享转发,微信公众号转载此文需标注“转自长安剑微信公众号ID:changan-j”并标明作者,否则视为侵权。


有想向长安君投稿的小伙伴,可以发至这个邮箱喔:changanjwj@163.com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