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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山东 | 山东战时邮政档案



山东战时邮政档案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日军侵入山东,将山东邮区划归华北伪政务委员会下之邮政总局所辖,华北的中华邮局完全被敌人控制,帮助日伪军传送反动邮件,并对根据地实行邮件封锁。同时,日特集团还利用邮局,打入根据地内部进行破坏活动。特别是随着战争形势的发展,仅靠交通站与简易的传递方式已不能适应形势需要。为了打破敌人对根据地的通讯封锁,加强各根据地之间的交通联系,1942年2月,山东省战时工作推行委员会(简称省战工会)发出“关于建立战时邮局的决定”和“山东省战时邮局暂行组织条例”,决定建立山东省各级战时邮局。省设总局,称山东省战时邮政总局,直接受省战工会领导,其主要职责是加强抗战时期的交通与党报发行工作。


1943年3月20日,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做出“关于党政交通发行工作统一的决定”。次日,山东省战工会做出“关于战时邮局组织机构及人员编制的新规定”,决定山东省战时邮政总局即大众日报社发行部、山东分局交通科,其内部机构设发行科、交通科、会计科等。战时邮务总局首创了邮(务)、交(通)、发(行)“三位一体”的管理体制。承担起传递党内文件、信件、报刊,保障军事通信等职责。据1944年8月统计,全省共有战邮机构:总局1个,大区战邮管理局3个,县战时邮局83个,干、支线邮站108个,全省战邮人员2462人,邮路总长度17200多里。


1946年2月,全省统一交通组织,建立省交通总局,统管公路、邮政、电话等工作。原山东省战时邮政总局改为山东省邮政管理局。1948年3月,华东财政经济办事处(简称华东财办)决定成立交通部,省邮政管理局归交通部领导。同年7月,华东财办、山东省府决定撤销交通部,并将邮、电合一管理,原山东省邮政管理局改为山东省邮电管理总局。不久即改称华东财办邮电管理总局,主要负责接收各个城市的国民党邮电机构,建设城市邮电工作。


1946年6月2日,山东省邮政管理局关于邮袋使用规定的通知


1948年7月7日,华东财办、山东省府关于撤销交通部,将山东邮政管理总局改为山东邮电管理总局的通知


1949年2月,华东财办邮电管理总局随华东财办南下,另成立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受山东省政府领导。同年7月,山东省人民政府根据形势需要,决定邮、电机构分开。同年8月,撤销山东省邮电管理局,建立山东省邮政管理局。负责各种邮件的邮递、报刊发行、电报、电话,兼营汇兑、储金,出售书刊、印花,另外对全省各行政区、县局进行行政和业务领导、监督、检查。


山东省档案馆馆藏山东战时邮政档案主要包括山东邮电管理部门及胶东、清河、鲁中、鲁南、滨海、渤海等行政区邮电管理部门形成的档案材料,主要内容为邮电工作的全面性计划、总结、决定、章程和发展规划、方针政策等方面文件,各类会议材料、机构、编制、人事任免的决定、通知,邮政业务、邮票印刷和使用、战时交通的办法、章程等,对于研究山东邮政事业发展史具有重要参考价值。


山东解放区邮电总局邮票样本



为您推荐来源:“灯塔-党建在线”-山东党校报朗读:枣庄组工、张衡责编:李妍璐编审: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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