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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谈信用】张家胜:着力机制创新 建设信用宜昌⑪

2017-09-04 张家胜 中国信用


编者按

人无信不立,城无信不兴。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信用建设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具有顶层设计意义的改革性文件不断推出,各地方各部门抢抓机遇、主动作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向纵深发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构建了良好的信用环境。城市信用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载体,城市政府是信用体系建设最关键、最核心、最有效的推进主体。为加快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充分展现各城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扩大城市影响力,提升信用宣传成效。《中国信用》杂志微信号特开设“市长谈信用”栏目,连续展示我国各地方在信用体系建设方面所取得的成效、亮点以及经验,以飨读者。


着力机制创新  建设信用宜昌

湖北省宜昌市代市长  张家胜


湖北省宜昌市代市长  张家胜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和灵魂,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国家行动和战略工程。近年来,宜昌市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全市深化改革重要事项,着力强化机制创新,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信用宜昌建设取得初步成效。2016年4月宜昌市获批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创新工作推进机制


  凝聚合力推动。宜昌市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48个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结合多年来电子政务、“智慧宜昌”建设经验,将市智慧办纳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单位,形成由市发改、人行、智慧办三家单位组成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信用办),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智慧办主任牵头负责日常工作。同时成立综合规划、信用制度建设、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等10个专责小组,形成了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市信用办牵头抓、10个专责小组分头抓、48个成员单位协调抓的组织架构和工作格局。

  试点示范带动。宜昌结合自身实际,以点带面、点面结合,分步推进、有序实施。一是重点区域试点。推进宜昌、宜昌高新区2个区域信用综合性试点工作,在规划编制、规章制度、系统建设、联合奖惩、宣传教育等7个方面先行先试,探索具有地方特色、区域特点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模式。二是重点行业试点。深化工商管理、药品安全、招标投标、融资担保等8个行业试点,重点在机制建设、信用记录、联合奖惩、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等4个方面发挥带头作用。三是重点主体试点。针对中小微企业、广大农村等信用体系建设难度较大的领域,开展试验区、示范点创建,实行重点先行、关键突破。

  全程跟踪促动。坚持“事前介入、事中监督、事后考核”,确保全方位、全过程指导、沟通、督办,确保每一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市政府每年召开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会,制定年度工作要点,分解全年各项重点任务。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联席会议,研究讨论重点难点问题,统筹推进各成员单位信用建设。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培训会议,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强化基层基础建设。及时跟踪工作落实情况,定期、不定期发布工作通报,加大对工作进展缓慢的督查力度,并从2014年起将信用体系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考核。


完善要素保障机制


  强化平台支撑。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平台建设是信息归集应用的基础支撑,是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核心工程。宜昌以电子政务“大统一”模式为基础,按照“统一设计、集约部署、数据集中、上下共享”要求,统筹建成覆盖各县市区的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汇集形成市级层面的信用信息数据库。强化信息平台上下游对接,纵向实现与湖北省信用平台成功对接,形成省市县三级一体化互联互通格局。统筹“智慧宜昌”应用系统建设,打通各行业部门业务系统壁垒,将部门业务信息系统与信用信息系统统筹规划建设,行业部门信用信息数据自动推送上传,部门业务所需数据直接下载获取,构成行业系统、区域平台、大数据中心横向一体化共享交换体系。

  强化制度保障。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至关重要。宜昌市坚持以问题倒逼共治,在共建中推动立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设计不断完善。编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综合性试点方案》《创建国家信用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出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同时,市工商、环保等行业主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实际,在相关管理领域出台一批社会信用管理办法,如《市场主体准入前信用承诺制度》等,确保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向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迈进。

  强化社会认同。加强诚信教育,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动员和教育引导,开展“税企携手筑诚信、 便民办税暖人心”主题活动,举办“3.15”消费者维权日系列活动,推动征信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弘扬诚信文化,举办守合同重信用评选、文明诚信市场评选、“万名消费者评诚信”等活动,评选“诚信十强”。强化典型引导,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事件的曝光力度,树立社会诚信典范,大力营造“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社会氛围,筑牢“信用宜昌”建设社会基础。


健全信息运用机制


  推进守信激励。强化政策激励,不让诚信者吃“哑巴亏”,让诚信者得“真实惠”,持续释放信用红利。全面落实国家出台相关激励措施,市县两级联动,国税、地税部门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价,2016年参评纳税单位达到18,748户,共评出A级纳税人451户、B级纳税人17,322户、C级纳税人923户、D级纳税人52户。同时联合加强纳税信用等级评价结果运用,实行分类服务、动态管理。税务部门与金融机构携手推出“纳税信用贷”服务,将纳税信用转化为融资信用,给予相应额度信用贷款。2016年各签约银行共向40户次企业发放信用贷款7356万元。

  实施联合惩戒。积极推动联合惩戒备忘录落地实施,强化信用约束,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寸步难行”。全市在招标投标、工商、环保、小额贷款等重点领域开展信用示范工程建设,工商部门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名录,环保部门建立“黑名单”制度,食药监管部门建立食品安全公示制度,住建部门建立企业综合信用评级制度等,各部门信息共享,联合惩戒。2016年全市共有5813家企业、26,219家个体户、223家农业合作社被列入异常名录;市法院发布失信案件23,108件,倒逼675人主动履行债务。

  培育信用市场。积极培育引进第三方征信企业,支持社会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建立信用服务市场行为规范。依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征信平台,帮助中小企业提升信用品牌,挖掘信用价值。宜昌绿盾征信有限公司在宜昌市建立15个企业征信服务窗口和服务点,依法将16万多家企业信用信息录入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为近7000家企业提供现场信用咨询,为近2000家企业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出具信用报告。同时,在行政审批、招标投标、政府采购、药品安全等“互联网+政务服务”事项中使用第三方信用报告。积极推进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信用评级试点工作。2016年全市信用评级企业4787家,同比增长7.69%,其中A级以上信用企业3950家,同比增长21.76%。

  宜昌市将坚持“以用促建、社会共建”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创新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充分发挥信用体系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创新社会治理、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努力推动“信用宜昌”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

(本文刊于《中国信用》杂志 作者系湖北省宜昌市代市长  张家胜)


《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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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制作 岁正阳 审读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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