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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用】完善法律条款 营造公正电商竞争环境

2017-11-17 吴限 中国信用



“双11”刚刚落下帷幕,据统计,天猫商城11月11日全天成交额再次刷新纪录达到1682亿元,京东商城累计下单金额超过1271亿元,苏宁易购全渠道销售迎来163%的增长。“双11”我国电商交易额再创新高。

我国目前是全球电子商务的第一大市场,每到这个时间,电商平台激战酣畅,为了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立法机关立下新规。近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举行闭幕会,表决通过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案,这是现行法自1993年实施以来的首次修订,与之前相比,新《反不正当竞争法》首次增加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条款、细化各类恶意仿冒行为等亮点,引人注目。


刷单炒信将被严惩


11月11日,据央视新闻频道《新闻直播间》报道,美团酒店预订平台上,部分云南丽江的酒店评论标注为“5分”、消费人次超过“5000+”,价格也便宜,但入住体验却比较差。另一个焦点是,酒店存在涉嫌“刷单”“刷评论”的情况。而在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刷单炒信这些灰色地带进行规范的背景下,这些“刷单”行为一旦被坐实,可能将成为首例面临工商部门重罚的企业。

当前在电子商务领域的虚假宣传行为,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经营者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的状况、用户的评价、曾获得的荣誉等,做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另外一种是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对于网购来说,评价就是口碑,是引导销量的重要因素,一些爆款商品所谓的“好评如潮”也有不少水分。刷单制造虚假销量和好评,商品却以次充优,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据了解,《反不正当竞争法》对于网络虚假宣传没有明确的处罚规定,相关处罚的金额最高也只有20万元。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对现行法的条款进行了完善,对虚假宣传的具体内容进一步细化和明确。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销售状况、用户评价刷单,作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内容。第二十条明确:“情节严重的,处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这意味着,除了经营者对产品的虚假宣传,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宁波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副秘书长周丽娟表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实施,能够更好地保护普通消费者的权益。

“很多时候,普通消费者辨别能力有限,他们反映的只是商品描述和实际情况不符,并不会想到背后的利益链条。”周丽娟认为,法律具有一定的滞后性,而法规的不完善也使得执法难度有所增加。新的修订案出来后,对那些不法网络商家的处罚力度更大,能够更好地使得电商、电商平台规范自己的行为,同时也会提升普通消费的网购信心,对网络经济的健康发展大有好处。


进一步界定“傍名牌”等行为



“这次修订针对实践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完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经济法室副主任杨合庆说。

明明是“康帅傅”,包装却和“康师傅”相似;明明是“漂柔”,却和“飘柔”包装相似……对这类“傍名牌”行为,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予以惩处,规定将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商品。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5万元的,可并处2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吊销营业执照。

同时,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4种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杨合庆解释,混淆行为也就是通常说的“傍名牌”。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进一步明确了混淆行为的概念,将“引人误认”作为核心的判断标准,对于擅自使用他人标识做出了一个限定,要求该标识在相关领域有一定的影响。法律条文规定得非常仔细,有具体行为的列举,还增加了兜底性的条款,让禁止混淆行为的规定在实践中涵盖的范围更广泛。


规制互联网电商市场



“刚才你举的例子非常好。”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点赞”的,是记者提问中提及的“3Q大战”。这一幕发生在11月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高票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会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了专题新闻发布会。“3Q大战”是指2010年,360发布了新开发的“隐私保护器”,专门搜集QQ软件是否侵犯用户隐私。随后,QQ立即指出360浏览器涉嫌借黄色网站进行推广。2012年11月3日,腾讯宣布在装有360软件的电脑上停止运行QQ软件,用户必须卸载360软件才可登录QQ,强迫用户“二选一”。双方互诉三场,2014年,持续4年之久的“3Q大战”才落下帷幕。

“除了对经营者自己产品的虚假宣传外,帮助他人进行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虚假荣誉等行为,也将受到严厉查处。像‘网络水军’等不法经营者将受到严厉的处罚。”杨红灿指出,新法将对这些行为进行规制,将更好地为消费者负责。

国家工商总局下发积极开展宣传贯彻新《反不正当竞争法》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新《反不正当竞争法》立足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立足于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以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目标,致力更好地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针对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现行法律制度进行了完善,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


(《中国信用》杂志记者 吴限)


《中国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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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制作 刘卫硕  审读 刘梦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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