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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掷地有声】如何破解物业纠纷?社会学业主这样看

盛智明 ChineseJournalOfSociology 2022-03-19



“近十几年来,社区物业纠纷数量呈现逐年上升之势。面对侵权,一些业主走上维护权利的道路。在这些行动中,有些业主能成功地进行组织动员,实现权益诉求;但也有不少业主的集体行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本研究旨在揭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业主群体面临的一些制度性阻碍及其产生原因,为提出有效的社区物业纠纷解决机制和业主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参考。”


专栏简介


自2019年12月起,CJS隆重推出热点文章专栏【掷地有声】,特邀作者以语音的形式为大家介绍其研究背景、所用数据、论点、研究结果、相关的调查/田野趣事等,希望能为广大读者深入了解这些研究提供更丰富的视角和资料。


第三期我们邀请到了上海大学社会学院盛智明副教授介绍他的文章 "Organizational mobilization, action strategy and opportunity structure: Factors affecting the results of homeowners' collective actions" 。这篇论文刊于CJS 2017年第4期,pp. 548-580。


作者简介


盛智明,香港科技大学社会科学博士,现为上海大学社会学院副教授,社会学系副系主任,数据科学与都市研究中心副主任(执行)。主要从事城市社会学、政治社会学研究。先后在《社会学研究》、《社会》、China QuarterlyChinese Journal of Sociology等期刊上发表论文十余篇,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等多个国家级和省部级课题。2019年入选上海市“曙光计划”。


照片由作者本人提供

 

- 文字版如下 -


研究背景与问题


大家好!我是盛智明,目前任教于上海大学社会学院。今天我跟大家分享的这篇关于中国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和业主集体行动的研究,是我在香港科技大学读博期间完成的博士论文的一部分,主要探讨中国城市业主行动及其结果。


20世纪80年代末,中国开始城市住房体制改革,房地产市场蓬勃发展,新型商品房小区如雨后春笋般出现。与商品房小区大量建立相伴随的是小区物业纠纷日益增多。受利益的驱动,一些开发商、物业公司,甚至基层政府部门时常侵害业主权益,致使近十几年来,社区物业纠纷数量呈现逐年上升之势。面对侵权,一些业主走上维护权利的道路。在这些行动中,有些业主能成功地进行组织动员,实现权益诉求;但也有不少业主的集体行动最终以失败而告终。为什么有些业主集体行动能够成功而有些却失败了?哪些因素会影响业主集体行动的结果?本研究尝试对这些问题做出解答,并希望通过系统的分析,揭示在社区治理过程中业主群体面临的一些制度性阻碍及其产生原因,为提出有效的社区物业纠纷解决机制和业主群体性事件应对策略提供理论支持和经验参考。


图片来自网络,侵删


研究思路


以往关于中国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和业主行动的研究,几乎全部都是基于一个或几个案例的小样本质性研究,这种研究方法的优势在于能够 “解剖麻雀”,追踪过程,挖掘机制,但劣势在于很难把握社会现象的一般概况和变化趋势,也很难对典型案例进行概化推论。而且现有研究更多的是关注业主集体行动的产生、动员和策略,对行动结果及其影响因素关注较少。针对这些不足,本研究尝试通过系统收集各个城市社区物业纠纷和业主集体行动的案例,通过量化分析的方式来对业主集体行动结果及其影响因素进行考察。


基于社会运动和集体行动理论,本研究从组织动员、行动策略与机会结构三个理论维度来考察当前业主维权行动结果的影响因素,这三个维度被操作化为五个因素,分别为纠纷类型、参与人数、维权方式、业主组织和政府反应。

  1. 组织动员维度上,操作化为业主参与集体行动人数和是否存在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组织。参与人数划分为 “50人以下”、“50-150人”和“150人以上”。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组织包括有效运作的业委会和业主维权小组。

  2. 行动策略维度上,操作化为业主采取的维权方式,主要包括“向政府部门或官员反映”、“协商谈判”、“法律诉讼”、“集体抗争”、“集体上访”等。

  3. 机会结构维度上,操作化为纠纷类型和政府反应。纠纷类型划分为“民事纠纷(与开发商或物业)”、“行政纠纷(与政府部门)”、“混合纠纷(民事与行政混合)”和“其他”。政府反应归类为“正常行政”、“不当行政干预”和“行政不作为”。

图片来源:Pixabay


数据&方法


由于目前没有现成的关于中国城市物业纠纷和业主集体行动的数据库,所以本研究使用的数据资料主要来源于我自己收集的191个案例。这些案例发生在1999年至2012年全国18个省、市、自治区,36个城市,158个小区。


为了尽量减少案例选择偏差,同时又便于后期的量化处理,我收集案例之前预先设定了三个案例选择的标准,只有同时满足这三个标准的案例才被纳入数据库。

  • 第一个标准是案例中有业主集体行动发生,这是入选的首要条件。

  • 第二个标准是案例中有结果信息,这是后期分析的必要条件。

  • 第三个标准是有后期分析所需的其他信息,主要包括资料来源、所在城市、业主集体行动发生时间、持续时间、纠纷对象、纠纷事件、维权方式、维权过程、有无业主组织、是否发生冲突事件、参与人数、政府反应等。


除了以上的数据资料外,我从2005到2012年在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对70多名受访者进行了近百次访谈,包括业主积极分子、开发商和物业公司员工、政府官员、学者、律师和记者等。同时,我也在以上四个城市对各种业主活动进行了参与观察,包括旁听业主会议,参加与物业管理和业主自治相关的研讨会,观察业委会运作,物业纠纷处理,小区公共事务决策以及业主集体行动等。


这种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相辅相成,既可以全面地了解物业纠纷和业主行动的概况,又可以深入探究事件背后的机制。


图片来源:Pixabay



分析


基于191个案例编码而成的数据,我首先分别做了纠纷类型、参与人数、维权方式、业主组织和政府反应这五个因素与业主集体行动结果的交互表分析,考察单个因素对行动结果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再使用Logistic模型进行多元回归分析,进一步考察当对其他因素进行控制后,各因素对维权结果的净影响。在多元回归中,我还控制地区和时间变量。


图片来源:giphy.com


结论&讨论


通过以上分析,本研究的主要发现是:


(1) 在业主与开发商或物业公司的民事纠纷中,业主大约有一半的可能性能成功地维护自身权益。但是一旦政府部门在物业纠纷中有不当行政干预或行政不作为,业主被迫卷入与政府的行政纠纷中,业主集体行动成功的概率就会大幅下降。


(2) 动员足够多的业主参与集体行动有助于增强行动的合法性,并会对侵权者施加较大的舆论压力,由此增加行动成功的概率,但这并不意味着动员的人数越多,成功的概率越大。当参与人数到达一定规模后,参与人数的增加对结果的边际效应将减弱。


(3)不同维权方式及其组合会影响结果,非制度化的激进行为并不利于业主实现其利益诉求。一般而言,业主们倾向于采用平和的、制度化的方式维权,只有在常规方式无法解决问题时,业主们才会被迫诉诸于激进行动。这体现了业主作为中产阶级典型代表所具有的温和特质。


(4)能真正代表业主利益、并能有效运作的业主委员会对维护业主利益具有显著促进作用。这主要是因为:首先,业主组织的建立促进了信息在业主中的传播,有助于增强业主的权利意识;其次,业主组织的建立有助于更好地组织和动员业主在法律框架内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行动。再次,业委会的成立,为业主集体行动和小区自治提供了组织基础,有助于增强业主集体谈判的能力。最后,业委会的建立也有助于在维权结束后业主的自治实践。


(5)政府的行政失当行为(包括不当干预和行政不作为)大大增加了业主维权的难度,并给业主集体行动带来很多制度性和结构性障碍。


因此,要有效解决当前屡见不鲜的城市社区物业纠纷,一方面,需要政府在处理纠纷时明确职责定位,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依法进行社区治理。另一方面,也要加强业主群体参与社区公共事务的意识,进一步提高业主组织动员能力,完善对业主组织的监督机制。只有这两方面同步发展,社区治理和业主自治过程中面临的困境才有望得到根本解决。


图片来源:Pixa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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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研究拓展:


更多系统研究,请关注作者的新书《从小区到社区——城市业主行动及其结果》。本书从物业纠纷和业主行动的基本情况、政府部门的应对策略、业主群体的自治实践三个方面展开讨论在此基础上,尝试提出了一个解释社区治理绩效成效的分析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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