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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汀阳丨一种可能的智慧民主

赵汀阳 社会科学文摘 2022-03-18

摘要

民主在当代条件下已经蜕变为“代主”,即失去社会共识基础而被系统化权力所操纵的失效民主。民主的未来取决于是否能够恢复理性,从“意见为本的民主”转变为“知识为本的民主”。基于“双票民主”的投票方案与“箕子民主”的思想资源,民主制度可以通过技术改进来保证合理而智慧的公共选择,从而把偏好加总的民主转变为知识加权的民主,最终发现并实现思与心的聚点。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哲学院教授、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研究员;摘自《中国社会科学》2021年第4期;载《社会科学文摘》2021年第6期


现代制度的有效性越来越依赖于集体信任。在现代条件下,民主经常被认为是相对最合理的制度。然而,制度的根本问题在任何制度中几乎是个常数,民主也不例外,同样以集体信任为基础。如果信任消失,民主也随之崩溃。集体信任问题正是任何制度的脆弱点。据说相比各种传统制度,民主有着制度优势,在现代被认为是政治合法性的依据。然而,事实上,民主从来没有充分或必然实现所承诺的自由、平等、公平和繁荣,甚至在某些时候反而破坏所承诺的那些好处,比如曾经有过的激进暴乱时刻或今天的失序状态。现有的民主理论已经无法对付民主遇到的实践难题,那么,是否存在比民主更好的制度?或者,是否能够发明一种更好的民主?在这里,我将讨论一种更优民主的可能性,称之为“智慧民主”(smart democracy)。

 

从民主到“代主”

当代的后现代民主社会正在发生内部撕裂,社会共识逐渐消失。这提示了民主内部隐藏着一种“特洛伊木马”,攻击的正是民主的制度漏洞和脆弱性。“代主”(publicracy)便是隐藏在民主中的“特洛伊木马”。我用“代主”来指称以民主的方式来歪曲、解构或误用民主,即以民主误导民主的一种自相关的自败方式(self-defeat)。在当代,代主表现为社会中存在着某种具有压倒性影响力的公众意见生产系统,这个强大系统以心理学技术和市场化支配众人的价值观和思维方式,由此批量生产出与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不一致甚至相悖的伪“公众意见”,而代替了本该如实反映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的本真公众意见。一旦公众意见背离了公共利益或共同利益,就会导致以民主的方式反民主。这种民主变质之所以可能发生,是因为民主对“代主”没有免疫力,“代主”就潜伏在民主内部,甚至就是民主基因的一部分。“代主”有着民主的合法形式,以民主的合法程序运作,因此难以被民主的防火墙识别。当代社会可利用的所有公共平台,都含有民主的原初基因,即公议广场(agora)的基因。传统的纸媒和电视、效率更高的互联网以及自由互联的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特别是脸书、推特、微信等基于互联网的所有平台,都成为“代主”可资利用的工具,甚至被纳入“代主”系统本身,终于使民主走向民主的反面。

当代所有互联网平台正在导演社会的划时代质变。这种质变可以理解为“性质叠加”。当代性系统以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全球化物流等高能技术重新建构了万物普遍联系的秩序,其革命性结果远不止是初始想象的万物互联,而是任何一种事物都同时兼备多种性质或功能,或者说每个事物都具有多种性质的叠加。于是,一种事物同时是多种事物,一个问题同时成为所有问题。推送任何一种生活,就是在推送一种政治、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得助于大数据,商业化推送的是投其所好的生活概念,人们很容易把推送感受为正合吾意的称心信息,因此,伪装为服务的商业化推送获得了难以置信的成功,其成功率远大于政治宣传、宗教布道或传统广告。在当代,服务就是力量,最好的服务产生最大的力量。除了在思想和道德上具有康德式自主自律性(autonomy)的人,大多数人的意识实际上都是被推送的意识,而非自己的意识。当说到“我认为a”的时候,事实是“按照被推送的价值观A,我以为是a”。

当意识推送形成了社会的普遍意识,所谓民意就只不过是被推送的意识,民主就蜕变为“代主”。与康德主张的“在公共事务上使用自己的理性”(the public use of one’s own reason)相反,“代主”是“在公共事务上滥用集体非理性”(the public misuse of collective unreason),即以推送的意识来形成集体非理性从而控制公共领域。结果是,在公共事务上,理性原则被替换为集体非理性诉求。这非常可能导向一种新专制主义,此种新专制正在借助源自民主而与民主共享基因的“代主”来摧毁民主。不过,这并不意味着民主的终结。

民主的未来取决于是否能够建立新概念的民主,从“意见为本的民主”(opinion-based democracy)转变为“知识为本的民主”(knowledge-based democracy),这样才有望恢复民主的理性。这里构想的智慧民主就是试图把理性智慧加以制度化,使之成为民主的制度装备,使得民主制度能够“自动地”运行智慧,相当于使民主自带智慧。

 

民主不能解释善

民主的根本难题在于,民主虽然能够产生公共选择,却不能保证产生善的公共选择,甚至不能保证产生有利于共同利益或公共利益的公共选择。“善”是个一般化的概念,包括一切好事,因此也是个模糊概念,仁者见仁,因时而异。假如每个人都皆大欢喜,实现好事,当然最好,可问题是,就人类的能力而言,根本不可能实现所有好事,而且人们对好事的理解各异,甚至可能互相冲突。

显然,民主无法绕过资源稀缺的基本事实。既然只能实现某些目标,那么民主只能采取多数决胜规则。假如试图实现所有人想象的一切善,必定适得其反地产生民主的悖论或民主的死局,即以民主的方式摧毁民主。如果从现实主义角度看问题,就必须承认,民主既不能解释善,也不可能实现互相冲突的各种善。也就是说,民主无法超越资源问题、财政问题或数学问题。因此,民主的目标只能约束为保证社会内部的互相最小伤害和最大兼容度。这就需要智慧,而不仅仅需要意见,意见只会产生无解难题。然而,任何一种现行民主都无法保证其公共选择是理性而明智的,能惠及所有人或至少对任何人无害。这意味着,民主甚至无法达到“帕累托改善”,而“帕累托改善”是一个好社会不能再低的最低要求了。“帕累托改善”意味着,一个社会里至少有一个人的利益获得改善,而没有任何人的利益因此受损。由此可以看出,事实上大多数人不会对“帕累托改善”感到满意。在理论上存在着优于“帕累托改善”的指标,比如我论证的“孔子改善”,但这是现行民主不可能做到的,除非建立新民主。目前运行最好的民主也只能做到忠实于人民意见的加总(aggregation of opinions)。

民主将“什么是善”或“什么是真”的问题留给人们以不确定且不一致的偏好加总去决定,这既是政治冒险也是文明的冒险。民主至今还不够智慧,因此我们有理由想象一种智慧民主,即一种自带智能的民主。

 

一人双票

民主的技术设计关键在于投票制度。假如民主的理想是充分表达真实民心并且最大程度地实现所有人的共同利益,那么,我们就可以据此来设想一种尽量接近最优民主的投票规则。

我设想的方案是双票规则,即以“每人双票”规则替代常用的“一人一票”规则。原因在于,假设有两种候选方案参加竞选,其中方案A对所有人都有利,每个人都能获得收益N;而方案B能让51%的人得到收益N+1,同时让49%的人的收益降低为N-1。那么,按照“一人一票”的规则,有群体偏向性的方案B非常可能(实际上几乎无悬念地)击败无偏向的方案A。双票规则或有助于减少对少数群体的伤害。双票制度给予每个人正反意见两张票而不是通常的一张赞成票,每个投票者可以同时投出一张赞成票和一张反对票,也可以自愿选择只投出其中一张票(无论是赞成票还是反对票),或是弃权不投。双票规则可以作如下设想:

(1)净支持率规则。其算法是:净支持率=支持率-反对率。假设某个方案或候选人A得到51%的支持率和31%的反对率,那么它的净支持率就是51%-31%=20%;如果方案或候选人B得到41%的支持率和11%的反对率,那么它的净支持率则是41%-11%=30%,结果是B胜出。这个结果明显不同于一人一票规则产生的结果。

(2)有条件的多数原则。其算法是,如果两种方案的净支持率相同,那么获得更高支持率的方案获胜。

不难看出,在某些情况下,双票规则会产生与单票规则完全不同的结果。相比而言,双票规则更准确地表达了民心,更准确地表达了什么是人们真正想要的和不想要的。双票规则的预期积极效果是,它能够在某种程度上限制或减少赢家对输家的利益伤害,或者能够增强处境不利者的自保能力。根据理性,双票规则应该能够迫使竞选者尽量制定比较合理而不太偏心的中立目标,相当于尽量接近中庸之道,尤其是尽量从共同体的共同利益或普遍利益出发去思考问题,只有这样才能避免产生大量反对票而落败。在双票规则下,强势的一方依然会获胜,但强势一方很可能需要限制自身的过分要求才得以维持强势,不然可能会因为失去太多民心而失去强势地位。因此,就理论上的可能性而言,双票规则可望更好地维持一个社会的政治稳定与合作,同时规避在政治和经济上的极端化冒险。

那么,以负数的净支持率获胜算赢吗?这是深入民主基础的一个严肃问题,触及了当今民主危机的要害,即民主社会的共识也会消失而且事实上正在消失。当然,负数的净支持率只有在社会分裂达到相当严重程度时才会出现,未必经常出现。但问题是,这种情况可能出现,这才是民主的严重问题。如果每个候选人的净支持率都是负数,这无疑表明一个社会严重缺乏共识,在价值观、利益和思想上都是分裂的,在这样的情况下,民主是无效率的。无论如何,以负数的净支持率获胜肯定违背了民主的本意,即胜者必须至少代表了多数人的民意。可见双票规则是民主的“检测试剂”或试金石,它能够清楚地暴露民主的隐藏危机。单票规则仅仅显示支持率而屏蔽了反对率,因此其投票结果不能全面表达人民的真实偏好,不能显示社会冲突,只能显示各有所好,属于报喜不报忧。以2020年美国大选为例,从单票支持率来看,特朗普和拜登都获得了“历史新高”的支持率,但从双方支持者相互愤恨的烈度来看,假如以双票规则来计算,他们的净支持率恐怕都远低于半数而不足以证明国民的信任,甚至都获得负数净支持率也不会令人惊奇。

双票规则是对民主投票的一种改进,但依然没有能力解释什么是善,也仍然不足以解释何种选择对所有人最为有利。这意味着,双票规则仍然不足以使民主本身具有制度性的智商,只是一个有助于实现伤害最小化和兼容最大化的“减灾”策略。也就是说,双票规则有善意,但还不够智慧,因此,双票规则只是走向智慧民主的第一步。

 

民心的复杂性

选举制度的根本性质在于将共同体中所有人的独立偏好进行加总计算(aggregation)。假设人人都不受意识形态宣传、商业化推广或社会流行观念的影响而拥有完全独立的理性思考(这个假设当然不现实,完全自主的自我是现代哲学的一个形而上假设),即使如此,民主依然面对一个根本难题:个人理性的加总不能保证产生集体理性的结果。那么,是否能够找到逃离集体非理性困境的办法而发明一种新的民主制度,即一种以理性为准而倾向于产生有利于普遍利益和共同利益的民主制度,从而超越个人偏好的简单加总?

从历史经验上看,共同体形成众心一致的条件有两类:(1)共享的精神世界,即关于事物和价值的解释系统或信念系统,主要包括宗教、神话、历史叙事和哲学;(2)利益共轭关系,即每个人的安全和基本利益同时成为所有人的共同安全和共同利益,因此形成荣辱与共、同舟共济的效果。只要满足其中一个条件就能达到众心一致的及格效果,如果同时满足两个条件,就达到众心一致的充分效果。

考虑到当代社会的精神世界高度分裂和价值观的部落化,任何一个当代社会都很难满足建构一致民心的条件,这是当代民主无法回避的问题。在当代社会里民心很难达到一致,因此民主也很难做到不偏不倚或公正地满足多种互不一致的诉求,那么,民主的理性目标就只能是将伤害最小化和兼容最大化视为其先验义务。根据民主的先验义务,民主必须倾向于最大化共同受益的策略,旨在将普遍竞争的博弈尽量转变为普遍合作的博弈。

可以设想一个最大化共同受益的策略:给定游戏的任意参加者X和Y,存在着如此的制度安排,使得X与Y之间能够达成利益共享的互惠均衡,其中X获利当且仅当Y获利,且X损失当且仅当Y损失,因此,促进Y的利益就成为X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优选策略,反之亦然。当然,这是理想化的目标,现实只求逼近而不求完全实现这个目标。这个设想的原始灵感来自孔子的“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论语·雍也》)原则,故此命名为“孔子改善”或“孔子最优”。孔子改善明显优于帕累托改善,表现为孔子改善等价于每个人同时获得帕累托改善,或者说,当任何人获得利益改善,所有人必定同时都获得属于每个人的帕累托改善。假如哪怕只是部分地实现孔子改善,想必也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建构一致民心或社会共识,因此民主就能够获得有效的基础。如果违背孔子改善,就恐怕无望建立社会共识。

 

自带智慧的民主

中国虽然没有民主实践的传统,但在《尚书》的《洪范》篇中,却隐藏着一个智慧民主的初始构想。据传,《洪范》的思想来自箕子。箕子是商朝王叔,当时的三贤之一。周武王灭商,闻箕子大贤,请箕子出仕,箕子婉拒,但为天下计,愿以“九畴”(治国的九个方略)进献周武王,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和伦理。“九畴”中,最具独特创意的是第七畴“稽疑”,关于国事决疑,其制度设计可视为智慧民主的初始基因。箕子的建议是,遇到国家大事或公共大事的疑难问题时,需要由人与天的意见选票组合来决定选择。

箕子的智慧民主被设计为五票制。在五票中,其中三票是人的选票,包括君主一票,大臣的集体意见是一票,民众的集体意见也是一票。由此看来,大臣或民众都要先行商议来达成集体意见。根据历史条件推测,当时的基层官员应无权参与意见,大臣的集体意见大概限于二三十个重臣;另外,按照当时的社会结构,恐怕不可能有民众大会,民众集体意见应该来自德高望重的民众代表。无论如何,三种人的选票设计已经具有民主性,排除了君主独断的可能性。更重要的是两张代表上天的“加权票”。上天不可能亲自投票,于是以占卜来征求上天的意见,实为两张占卜票。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在文明早期,占卜并非今天所谓的迷信,而被视为可信知识,其地位与今天的科学相似。在科学的经验知识成为权威知识之前,占卜就是令人信服的专业知识。箕子的创意不在于占卜本身,而在于想象了独一无二的“知识加权民主”,在政治决策中为专业知识安排了一个决定性的位置。至于占卜,只是当时的专业知识,一旦切换到当代语境,就无疑必须把占卜的加权票换算为现代科学知识的加权票,以此才能重构一种当代版的智慧民主。

据《洪范》文本,箕子的智慧民主规则以现代语言可以概述如下:

人的三种意见票标记为K(王)、M(臣)、P(民),两种占卜加权票标记为D1和D2,于是有:

规则1:如果K、M、P、D1和D2都赞同一个方案,形成全体一致,那么意味着它是最优公共选择。

规则2:如果K、D1和D2形成共识,但M和P反对;或如果M、D1和D2形成共识,但K和P反对;再或P、D1和D2形成共识,但K和M反对,这三种情况都意味着该方案并非最优,但在无其他选项时可谨慎采用。

规则3:如果其中一种占卜(无论D1或D2)不支持该方案,则预示着该方案高度可疑。该方案如果是内部行动,尚勉强可用;如果是对外行动,则风险过高而断不可行。

规则4:如果两种占卜D1和D2都不支持该方案,那么,即便所有人一致同意该方案,也断不可行。通天意的专业“知识”给出的否决是最终结论。

不难看出,规则3和规则4给予天意选票以更大的权重,这意味着,箕子认为通过占卜得知的天意比人的意见更可信。尤其是规则4,明确指出占卜票的一致否决甚至高于所有人的一致同意。这可能是表明上天的全知且无偏袒的精神超越了人类的偏见和局限。箕子的制度设计在结构上可以分析为:人的意见表达了人想做的事情,上天的意见说明了什么是可行的事情,而人之所欲必须服从天之所许。用现代语言来解释,箕子所设计的知识加权民主,旨在以知识引导民主,让民主以知识为准,以此帮助人们制定出合理的决策。当然,箕子的构想只是智慧民主的原型,远未成熟而有待改进。在此无须深究其不足或时代局限性,重要的是,箕子所建议的以知识引导民主的思路启示了一种民主的新概念。

与需要处理的困难相比,制度本身缺乏足够的智商。为了使制度自带智商,可以参考箕子的启示来想象一种当代版的知识加权民主。基本设想是“两轮分权”的知识加权民主,把公共选择分为商议条件下的两轮投票来分别决定两种目标:第一轮投票由所有人集体选择确定一个可欲的值域,即民意所愿的项目;第二轮投票由知识委员会来确定在民意所愿的范围内是否存在可行项目,这是终选。

当代版的智慧民主必定非常不同于箕子的民主,首先是不存在君主制,所以不需要君主和大臣的选票,只需要人民投票,因此,第一轮投票表达全体人民的多数意见,胜率以双票规则下的净支持率为准;第二轮投票为知识加权票,由“科学委员会”和“人文委员会”两个知识委员会进行终审投票。

知识委员会的成员由可信的科学家和人文学者担任。这里的可信度标准不在于社会知名度,而在于极限专业性,意味着在人类拥有的知识中达到最优,包括已知确证的最优知识和最有希望为真的前沿知识,相当于达到人类在当前时间里的知识极限。尽管人类知识永远无法达到绝对真理,但现有知识极限值可以理解为人类智慧的可信度极大值,也意味着错误率的相对最小值。可信度还要求知识委员会的成员不能担任政府行政要职,并且个人财务公开,如出现个人不明财富增长或不正常收入,则视为不可信而不得担任知识委员会成员,这样就切断了知识委员会与利益集体的可能关系。于是,知识委员会无论作出什么选择,都不可能为自己带来财富回报。只要以知识为终审,以知识为最终权力,就基本上能够免于资本势力、政府或政党的控制而产生有知识依据和智慧含量的可信选择。简单地说,知识委员会是决定公共选择的最高权力,而政府是落实公共选择的最高权力。这样的制度安排有可能部分达到在制度上自带智商的智慧民主。

那么,按照智慧民主的两轮投票设计,首先,人民按照意愿选出可欲选项;然后,知识委员会给出知识加权票,赞同或否决预选的可欲选项而获得最终的可行选项。具体规则如下:

(1)第一轮投票以相当于现代普选方式进行,由共同体(社会或国家)的所有人参与投票(任何人都可以弃权),采用双票规则,每个人既有赞成票也有反对票。这一轮双票制普选将决定候选方案,即可欲项目。

(2)第二轮投票在两个知识委员会中分别进行,即科学委员会和人文委员会,同样采用双票规则。知识委员会成员将根据已知确证的最优知识和最有希望为真的前沿知识,并进行满足哈贝马斯标准的理性讨论和论证,研究第一轮投票的候选方案是否现实可行。其中要点在于分权:知识委员会无权替人们选择想要什么,但有权判断人们想要的事情是否可行。换句话说,智慧民主将公共选择分为两个值域:人民决定什么是可欲的,进而由理性知识来判断可欲的目标是否可行。

(3)如果其中一个知识委员会不支持某个公共提案,那么该方案将被推迟直到条件成熟。

(4)如果两个知识委员会同时否决了某个公共提案,那么公众就要重新提出其他方案。

应该说,以知识为准的知识委员会未必能够完全避免偏见,但由于切断了利益关系,因此其偏见被限制在专业偏见范围内,虽不完美,但明显优于出于私心的偏见。而且,未来社会的知识判断将有高级人工智能系统的助力而加强跨学科的总体知识和整体知识(我的想象是一种在人工智能系统中不断更新的“新百科全书”知识),将进一步减少专业化的偏见。无论如何,以知识为准的选择要比个人偏好的加总更接近理性,智慧民主以其“制度化智能”来保证一个国家或一个社会的优选公共选择,即使不能保证是最优选择,至少也能够保证不低于平均期望值。总之,只要以知识加权为终审,民主就有希望改进为在制度上自带智商的智慧民主。最后需要说明的是,理性之思永无可能满足欲望之心。所谓智慧,只是发现并实现思与心的聚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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