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宿申报 |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荐首批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有关工作的通知》:对首批入选乡村酒店进行挂牌认证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关于推荐首批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
有关工作的通知
粤文旅资〔2021〕173号
各地级以上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落实省委、省政府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动南粤古驿道保护利用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活化利用南粤古驿道, 发挥南粤古驿道对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厅将联合省自然资源厅等省直相关单位支持驿道乡村酒店发展,推动构建全省驿道乡村酒店体系。现就广东省首批驿道乡村酒店的推荐申报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与条件
(一)申报主体
拟申报的乡村酒店或民宿应临近南粤古驿递、华南教育历史研学基地、中央红色交通线(以下简称“古驿道")等, 依法申领营业执照及相关经营许可证等,经营稳定,能满足游客体验当地古驿道及文化历史主题等需求。
(二)申报条件
1. 位于古驿道附近,具有较便捷的交通可达性。
2. 建筑形式吸收并创造性地运用地域特色传统建筑文化,建筑材料、室内装修、摆设具有地区历吏传统继承借鉴。
3. 创造性地对空置谷仓、厂房、碉楼、民居群落等进行改造利用和功能置换。
4. 能够提供地区自然地理科普、非遗传播等文化学习服务。
5. 具有现代酒店服务的卫生和管理标准,能够提供文创产品展示与销售服务。
6. 能够提供与古驿道联接的通道或者交通转换工具。
7. 独特的驿道景观在乡村酒店选址到运营中各环节均得到利用。
8. 周边配套环保施基本齐备,生态环境质量稳定。
9. 经营效益、房间有一定规模并经营稳定 。
二、政策支持
省文化和旅游厅及省自然资源厅将邀请专家对推荐申报的乡村酒店和民宿进行评选,对入选的首批“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将进行挂牌认证,并协调相关行业专家对驿道乡村酒店的环境改善、文化培育、品质提升给予专业指导,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和相关学习资料,支持提供南粤古驿道相关文创产品供给、地域特色文创产品设计,协调相关媒体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推介活动,协调相关行业协会成立全省驿道乡村酒店联盟,对驿道乡村酒店行李托管转运等研究出台适当财政补贴政策。
三、申报要求
请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广泛动员,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乡村酒店或民宿申报,请各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积极配合。各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主管部门于 1 0 月 18 日前填写《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推荐表》(见附件),以正式文件报至省文化和旅游厅(一式三份),另请附上相应证照复印件,将电子版发送至资源开发处邮箱。
附件:广东省驿道乡村酒店推荐表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0月15日
( 联系人及电话:省文化和旅游厅王晓宇,020-37803799,省自然资源厅蹇登亮、020-38866971; 省文化和旅游厅资源开发处邮箱:wl _gdwltzyc@gd.gov.cn)
红头文件:
南粤古驿道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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