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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宿政策丨省文旅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指引(试行)》:入库级和创先级均要求有已等级及获得市级以上荣誉旅游民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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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


《指引》关于民宿要点摘录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标准(试行)

......

一级指标:3 旅游服务
二级指标:10.旅游咨询
2)结合主要景区景点、酒店民宿、餐馆、旅游商店等主要游客集散点设置旅游问询处,提供咨询服务;(创先级要求有;入库级要求有)

......

一级指标:4 旅游产品

二级指标:15.旅游住宿

(1)具有三星级以上旅游饭店,或绿色旅游饭店、文化主题旅游饭店、驿道乡村酒店等精品住宿产品,或有品牌酒店管理公司经营的酒店;(创先级要求不少于2家;入库级要求不少于1家)
(2)拥有在文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的民宿,获得全国、省级或市级旅游民宿品牌荣誉; (创先级要求不少于2家;入库级要求不少于1家)
(3)拥有帐篷酒店、森林木屋、自驾车营地、水上船坞等住宿新业态;(创先级要求不少于1类;入库级建议有)
......
一级指标:5 旅游管理
二级指标:21.机制保障
3)推进农村闲置资产资源盘活,利用闲置房屋(土地)发展旅游民宿、乡村酒店等文旅产业;(创先级要求不少于1处;入库级建议有)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指引(试行)》的通知
粤文旅资〔2023〕109 号


各地级以上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全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我们组织编制了《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指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3 年 11 月 16日


指引全文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指引(试行)目 次

一、总则

1.编制目的2.概念界定3.等级划分4.适用范围

二、基本条件

1.发展基础2.示范引领

三、建设要求

资源优势突显、旅游吸引力强空间布局和谐、人居环境优美旅游服务提质、全域共建共享文旅融合赋能、旅游产品多元目标路径明确、管理保障有力

四、措施保障

1.组织保障2.资金保障3.用地保障4.宣传引导

五、附则



                     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指引(试行)粤文旅资〔2023〕109 号


一、总则

1.编制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决定》《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的工作部署,依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乡镇(街道)分类办法〉的通知》(粤建村〔2023〕61号)的有关要求,指导我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的建设工作,制定本建设指引。

2.概念界定

文化和旅游特色镇是指以建制镇(乡、街道)行政地域为单元,依托独特的自然风光、文化风貌、美食风味、名人风范,通过挖掘、融合、转化和创新旅游要素内涵,建设成为旅游形象鲜明、旅游业态丰富、人居环境优美、旅游服务配套完善、旅游管理保障有力、在省内外具有较高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城镇。

3.等级划分

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分为两个等级,分别是入库级和创先级。入库级的文化和旅游特色镇需要满足入库的有关要求,创先级的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在品质与形象上需要具有引领性和标杆性。

4.适用范围

本《指引》为我省建设文化和旅游特色镇提供政策指导和标准指引,各地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量化和具体化,提高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基本条件

1.发展基础

具备丰富多样的文化和旅游资源;具备良好的生态环境、城乡建设风貌、文化氛围;具备较为健全的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具备丰富多样的旅游产品、业态和成长态势向好的旅游产业;具备良好的旅游管理和城镇管理水平。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重大旅游服务质量问题、重大生态环境破坏以及重大土地违法违规的旅游开发行为。

2.示范引领

推动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的举措、经验,具有全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的示范引领意义及复制推广价值。

三、建设要求

资源优势突显、旅游吸引力强。挖掘具有较强吸引力和较高价值的旅游资源,为推进特色化旅游产品开发、打造鲜明的旅游品牌形象、发展壮大旅游产业奠定基础。重点开发旅游资源普查定级的或独特的自然景观和历史人文资源,发掘不同类型资源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或科学价值等,构建良好的组合关系,形成有效的旅游吸引。

空间布局和谐、人居环境优美。促进城乡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保护城乡传统空间格局,加强整体风貌管控,突出地方特色和原真性。挖掘提升城乡人文价值,打造主客共享的公共文化空间。建设美丽乡镇通道入口、美丽示范主街等美丽载体,提升门户形象。加强乡镇垃圾污水治理,整治提升街道卫生环境。旅游服务提质、全域共建共享。构建内畅外联、绿色共享的综合交通体系,推进旅游公路、风景道、绿道、碧道、古驿道等沿线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因地制宜配套自驾车旅居车营地等。完善旅游标识系统、旅游咨询服务。打造文化休憩空间,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和公共设施适老化改造,提升旅游厕所质量。探索智慧旅游场景及应用。文旅融合赋能、旅游产品多元。依托地方旅游资源、特色文化、生活形态等,凝练和营造鲜明、独特的主题,加强吃、住、行、游、购、娱等核心产业要素建设,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创产品,创新发展“旅游+”“+旅游”新业态。加大旅游目的地品牌创建力度,讲好小镇人文故事,提高区域旅游知名度和吸引力。目标路径明确、管理保障有力。制定完善镇域或重点旅游区域的空间规划、旅游开发及自然生态、历史文化保护等规划计划。完善旅游市场监管体制机制,加强旅游市场执法,开展旅游市场整治,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做好旅游安全监管,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强化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提高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四、措施保障

1.组织保障各地要高度重视文化和旅游特色镇的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统筹领导,将相关工作纳入文化和旅游特色镇进行系统性、一体化推进;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出台配套政策,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目标要求和实施路径,确保取得成效。2.资金保障各地要统筹各级财政旅游发展相关资金,对成功纳入文化和旅游特色镇且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奖补。积极引导国内外、港澳台侨等各类资金参与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大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共同开发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相关的金融产品,重点支持相关业态开发。3.用地保障各地要积极落实文化和旅游特色镇项目建设用地,将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发展所需用地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安排,年度土地利用计划适当向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倾斜。鼓励地方结合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推动盘活农村闲置可利用资产资源支持乡村旅游发展。4.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文化和旅游特色镇的建设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将加大对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品牌打造和营销推广的支持,在开展旅游对外宣传推广、境内外旅游展会营销中予以重点推介。

五、附则

      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解释。



图片版:





有关信息


《建设指引》概述

2023年11月,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印发《广东省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建设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明确文化和旅游特色镇是指以建制镇(乡、街道)行政地域为单元,依托独特的自然风光、文化风貌、美食风味、名人风范,通过挖掘、融合、转化和创新旅游要素内涵,建设成为旅游形象鲜明、旅游业态丰富、人居环境优美、旅游服务配套完善、旅游管理保障有力、在省内外有较高影响力和美誉度的城镇。

根据《指引》,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分为入库级和创先级两个等级,两个等级在旅游吸引物、旅游环境等5大指标上均有不同要求,创先级的文化和旅游特色镇在品质与形象上需要具有引领性和标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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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省文化和旅游厅版权归属原单位原作者,转载请注明原文来源和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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