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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东研究】霍梅尼的外交思想及其影响

赵广成 西亚非洲 2020-02-15

 





霍梅尼的外交思想及其影响


赵广成



 

内容提要   霍梅尼的人生经历和求学、从政过程为他造就了3个重要政治身份,即作为阿亚图拉的霍梅尼、作为反专制斗士的霍梅尼和作为伊朗人的霍梅尼。这3重身份决定了霍梅尼看世界的视角和出发点,也构成了其国际关系和外交思想的渊源。霍梅尼外交思想是一个庞杂的体系,体现了一种二元对立的二分法,造成了三方面的二元对立和紧张关系:第一,伊斯兰革命输出政策导致伊朗与伊斯兰世界关系的紧张;第二,革命主义外交导致伊朗与国际体系关系的紧张;第三,大国志向导致伊朗外交经常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伊朗长期奉行反体系外交,但其对外关系始终处于可控的范围内,且表现出了高度的外交谋略和灵活性。

关 键 词   伊朗外交 霍梅尼 伊斯兰革命输出 革命主义外交 反体系外交

作者简介  赵广成,西北大学中东研究所副教授(西安710069)。

 

 

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爆发后,伊朗外交成为世界舞台上一道引人关注的风景线,“伊朗领导人没有一天不让世界刮目相看”。伊朗之所以在1979年后长期奉行与超级大国对抗的强硬政策,且屡屡走到几乎擦枪走火的战争边缘,根本原因存在于伊斯兰革命的诉求和伊斯兰政权的执政理念。霍梅尼作为伊斯兰革命的领导者和伊斯兰共和国的缔造者,其政治哲学和外交思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伊朗的外交布局和政策。本文将对框定当代伊朗外交的这一理念基础进行深入探讨,从霍梅尼的人生经历、求学过程、从政道路以及著述、言论中,提炼其外交思想的渊源、体系、特征和影响。

  

霍梅尼外交思想的渊源

 

1902年9月24日,霍梅尼出生在伊朗中央省小镇霍梅恩一个宗教家庭里,他的出生不仅改变了这个家庭的命运,而且改写了伊朗的历史。在后来的岁月里,霍梅尼成为一位举世瞩目的风云人物。霍梅尼主持制定并修改了当今伊朗宪法,且亲自安排了伊朗权力格局,二者决定着伊朗内政和外交的走向。把握伊朗外交政策的关键是正确理解霍梅尼的政治哲学和外交思想,后者则发端于霍梅尼的人生经历中。

(一)贵族家庭的苦难童年造就了他疾恶如仇的坚毅性格

霍梅尼的祖籍是伊朗东北部马什哈德附近的尼沙布尔。他的曾祖父是尼沙布尔的阿訇,其父阿亚图拉赛义德·穆斯塔法·穆萨维是霍梅恩地区的宗教领袖。1903年3月,赛义德·穆斯塔法在从霍梅恩去阿拉克的路上被人枪杀。父亲突然遇难终结了这个家庭的贵族生活,也成为霍梅尼苦难童年生活的开端。霍梅尼年仅6岁时,其母又因病去世。坎坷的经历使儿时的霍梅尼成为一个意志坚定、锋芒毕露、严肃认真的少年。因为出生于传统的宗教之家,他从小接受了系统的宗教教育。他对孤儿生活有着切肤之痛,加之对父亲为“真理”而战斗,因为反对“虚伪”、不信教者和压迫者而“殉难”的认知,在他心里从小播下了一种无名的仇恨。然而,这种仇恨不是针对凶手,而是指向他臆想的谋杀教唆者(政府)。这种仇恨深刻影响了他的思想和行为方式,是他敌视旧政权、改造旧社会的原始动因。

     (二)通向顶点的求学生涯开启了他走向宗教权威之路

1920年,霍梅尼到著名的伊斯兰教育中心阿拉克求学,拜大阿亚图拉哈伊利·亚兹迪(1859-1937)为师,从此开启了走向宗教权威之路。次年,哈伊利把阿拉克宗教学院搬迁到库姆,霍梅尼便跟随导师来到这座圣城。在库姆,他广泛地向经学家和宗教权威求教,在宗教界的职位和影响力快速上升。1929年,27岁的霍梅尼开始在库姆执教。1937年哈伊利去世时,他已经成长为一位出色的莫杰塔希德,成为库姆神学院的实际负责人之一。可以说,迁居库姆是霍梅尼人生的重大转折点,“正是库姆造就了一代伟人霍梅尼”。

除了哈伊利,霍梅尼又遇上了另外两位导师,并借助他们登上了乌拉玛阶梯的顶点。在思想上对他影响最大的是阿里·阿克巴尔·沙哈巴迪。霍梅尼吸收了沙哈巴迪的神秘主义思想,培养了他的政治热情和人格。正是这种精神和人格,成了他带领民众公开反对君主专制的一面旗帜。二战期间,库姆的圣城地位因战乱而衰落,伊朗大多数宗教领袖都迁居伊拉克的纳杰夫,留在国内的阿亚图拉只有德黑兰的布鲁杰尔迪。战后,为借助宗教力量抗衡左派的影响,巴列维国王促成布鲁杰尔迪于1946年迁居库姆,以恢复其什叶派传教中心地位。霍梅尼因出色表现而成为布鲁杰尔迪不可或缺的助手。布鲁杰尔迪成为全国唯一的“仿效的源泉”,霍梅尼则借助新导师的影响青云直上。

霍梅尼以常人无法企及的政治敏锐性,选择高级乌拉玛作为自己的人生目标,并通过3位导师实现了思想、人格的塑造和教阶的飙升。他在求学之路上形成了什叶派伊斯兰教世界观,获得了可以用自己的世界观改造世界的宗教领袖地位,还积累了丰富的人脉和斗争经验。蒙塔泽里、哈梅内伊和拉夫桑贾尼都是他在这一时期的学生,后来都成为伊斯兰革命的骨干成员和伊斯兰共和国的领导人。

(三)始于库姆的政治斗争矛头直指反专制与反西方

霍梅尼移居库姆几年后,礼萨汗建立了巴列维王朝。霍梅尼坚决反对世俗化改革和西方化政策,但受礼萨汗高压政策的震慑,特别是两任导师哈伊利和布鲁杰尔迪温和政治主张的约束,不得不隐藏自己的极端思想。1941年礼萨汗逊位后,霍梅尼才开始参与政治活动。他利用宗教领袖地位公开表达和贯彻其激进政治主张,使教权与王权之间的矛盾骤然激化。霍梅尼投身于政治活动后,与政府的冲突很快达到了白热化。1962年10月,阿拉姆内阁向议会提交了《国家和地方委员会选举法》,其中含有削弱伊斯兰教地位和取消妇女参选禁令的条款。霍梅尼发动乌拉玛和人民坚决反对,迫使阿拉姆撤回了这一法案。这是他第一次作为政治人物引起全国关注,首战成功极大地激发了宗教势力参与政治生活的热情。1963年1月,政府把上述改革纳入白色革命计划并在全民公决中强行通过,引起了持续不断的游行示威。6月3日,霍梅尼在库姆的胡特白中猛烈抨击国王,第二天以反对“国家的最高利益”的罪名被捕。六月起义虽然遭到镇压,但再次显示了霍梅尼的强大感召力,也更坚定了他推翻国王统治的意志。1964年10月,霍梅尼更加强硬地反对政府向美国举债购买军火。11月4日再次被捕并遭到流放,开始了长达14年的流亡生涯。

霍梅尼的政治斗争是其儿时经历和求学道路的必然结果。儿时形成的复仇心理和将行政当局作为凶手的认知,驱使着他本能地把政府作为问题的根源和自己的对立面;求学道路则把这种仇恨引向了伊斯兰教的框架下,并使他获得了把“家仇”上升为“国恨”的影响力。同样重要的是,霍梅尼刚刚开始从政之路,苏联和英国就分区占领了伊朗,1953年政变又使霍梅尼认定美国“帮助”伊朗实乃控制、干涉、剥削伊朗的阴谋。因此,霍梅尼从政伊始就投身于反政府活动,高举什叶派伊斯兰教和反专制和反西方的旗帜。在流放期间,他一直密切关注着国内局势的发展,并不失时机地施加自己的影响。

(四)伊斯兰革命历练促其形成政治哲学

在霍梅尼被流放期间,伊朗国内的各种矛盾继续积累和激化,到1977年汇聚成了一股强大的反政府暗流。政府为了削弱霍梅尼的影响力,要求伊拉克政府限制他的政治活动,结果导致霍梅尼移居法国。霍梅尼的神秘个性与西方社会的自由开放相结合,反而使他成为西方媒体关注的焦点,他的居住地成了伊朗反政府活动的最高指挥部。从此,以霍梅尼为代表的乌拉玛确立了无可争辩的革命领导地位。在进行宗教学术研究、反对巴列维王朝统治、领导伊斯兰革命和治理伊斯兰共和国的过程中,霍梅尼发表了大量的论著、胡特白和讲话,阐述了他对于人性、政治、国家和政府的看法,形成了独树一帜的政治哲学。

与其他政治思想家一样,霍梅尼认为理解人是认识世间万事万物的关键。霍梅尼人性观的核心是一种善恶二分法。在他看来,人一方面是一个动物,是一个“未开化的人”;另一方面,人可以成为一种完美的存在,变成一个“完美的人”。摆在人面前的有两条路:正确的道路通向真主和天堂,错误的道路坠向撒旦和地狱,中间道路是不存在的。人本身无法辨别这两条道路,只能在真主的启示及先知和伊玛目的引导下,走上正确的道路并达到完美的境界。然而,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先知或伊玛目,人们怎样才能找到并走上通向真主的正确道路呢?霍梅尼的政治哲学为此提供了答案。

霍梅尼政治观的基础是善与恶、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以及神权政治与世俗政治二分法。他认为人天生有着向善的本性,但面临着邪恶势力的压迫和不信真主的诱惑。如果没有作为“隐遁的伊玛目”代理人的乌拉玛引导,人就有可能落入不信教的深渊和压迫者的魔掌。所以,霍梅尼政治哲学的核心是“改造人”,经过改造的人将按照天启的神圣法生活。他认为政治是专属于先知们的,因为先知是奉命贯彻“启示的”计划的,政治从根本上说就成了执行这一计划。简言之,政治对个人来说就是遵守法律,对国家来说则是执行这种法律。霍梅尼坚决反对政教分离的思想,认为这种宣传是超级大国妄图削弱伊斯兰教的一种阴谋。

从霍梅尼的人生经历和政治哲学中,我们可以看出他有3个重要政治身份:一是作为阿亚图拉的霍梅尼,这使他以伊斯兰教的化身自居,并且惯于从什叶派伊斯兰教的观点看问题;二是作为君主制反对者的霍梅尼,这使他以反对巴列维王朝的民主斗士自居,设计了继承立宪革命成果、以“法基赫监国”为基础的三权分立和制衡体制;三是作为伊朗人的霍梅尼,这使他无论如何凸显伊斯兰教和革命主义意识形态,始终以他自我认知的国家利益指导伊朗对外关系。三重身份从根本上影响着其宗教主张和政治立场,也成了其外交思想的主要来源。



  


霍梅尼外交思想的理论体系

 

对于霍梅尼的政治生命来说,阿亚图拉的身份是第一位的。霍梅尼外交思想的核心是全世界穆斯林大团结,进而在伊斯兰世界内部反对专制,在非伊斯兰世界中反对压迫。为了应对由此引发的内外紧张关系,他在自己的3个政治身份之间来回进行切换,形成了6个方面环环相扣但逻辑并非十分严密的外交思想体系。

(一)穆斯林大团结思想

穆斯林大团结思想的基础是伊斯兰教中的“乌玛”。公元622年9月24日,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迁居麦地那。他以麦地那为根据地,号召穆斯林在共同信仰的基础上,由迁士、辅士和不同氏族部落的穆斯林组成名为“安拉的乌玛”的穆斯林公社,并以盟约的形式签订了《麦地那宪章》。乌玛在阿拉伯语中的本意是“民族”,但作为穆斯林公社的乌玛突破了民族、部落、家庭和地区界限,是一个为伊斯兰而奋斗的组织严密的武装社团和政教合一的政权。霍梅尼与其他穆斯林思想家一样,其政治社会的单元也是乌玛,而乌玛在最简单的意义上,指的是“被派遣了一位先知的特定人口”。

在霍梅尼的讲话和著述中,穆斯林的团结是一个一以贯之的主题。他援引法蒂玛的话说:“伊玛目统治就是为了维护穆斯林中的秩序,用团结取代他们中间的不和。”他指出,“穆斯林各国应当像一个单一国家、单一社会那样,只有一面旗、一本书(《古兰经》)、一个先知。它们应当一直团结在一起,在各方面都彼此友好。如果这一愿景能变成现实,伊斯兰国家在各方面都团结在一起,那么,它们就有希望解决现有困难,就会出现一个可以抗衡其他大国的更强大国家。”他强调,什叶派与逊尼派的分歧仅仅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法理学说,不能成为穆斯林之间不团结的理由。

但事实并非如此,不仅什叶派与逊尼派的争端根深蒂固,许多伊斯兰国家之间也积怨甚深。对于这一悖论性的问题,霍梅尼把账算到了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头上。他认为,殖民主义为了攫取伊斯兰国家的资源,处心积虑地要消灭《古兰经》、伊斯兰教和乌拉玛,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把伊斯兰教的祖国分割成了许多小国,从而在伊斯兰世界植下了“腐败的幼苗”。

尽管如此,霍梅尼并没有对穆斯林大团结丧失信心。他认为,穆斯林大团结是伊斯兰教意识形态的天然组成部分,也是伊斯兰教普世思想的必然产物。他宣布伊斯兰教历3月的12~17日(穆罕默德诞生的那个星期)为“伊斯兰团结周”,9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五为声援巴基斯坦人反以斗争的“国际圣城日”。他表示:“我们的计划是一个伊斯兰计划,是在穆斯林中实现观念统一,在穆斯林国家间实现政治统一,与其他伊斯兰教派建立兄弟关系。”他在这句话中提出了3个目标,分别是意识形态统一、政治统一和解决伊斯兰教派别间的分歧。那么,这3个目标该如何实现呢?霍梅尼坚信伊斯兰共和国是唯一真正的伊斯兰国家。鉴于当前尚不存在由伊斯兰共和国统治整个穆斯林世界的可能性,他希望其他伊斯兰国家也效法伊朗发动伊斯兰革命,从而组成一个以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为最终合法性来源的宗主国体系。

霍梅尼认为,一旦伊斯兰国家都从自以为正在取得进步的“麻木的美梦”中苏醒过来并回归伊斯兰教,伊斯兰国家的政治统一和穆斯林的观念团结将水到渠成。

对于其他国家的穆斯林会不会效法伊朗,都发动一场伊斯兰革命,霍梅尼并没有信心。因此,他一边告诫其他国家的穆斯林,不要坐等统治者把独立和自由白白地送来;同时又告诉伊朗政府和人民,不要坐等全世界穆斯林自动实现大团结。他要求伊朗政府致力于促进全世界穆斯林的团结,并把这项任务写入了他主持制定的伊朗《宪法》中(《宪法》第11条)。可是,伊朗政府能否通过外交活动完成这一任务?霍梅尼对此仍然没有足够的信心,甚至对伊朗政府能否坚守使命也没有足够的信心。为了给实现穆斯林大团结增加更多可能性,他又把注意力转向了一个不可靠的力量——各伊斯兰国家的政府。

霍梅尼深知,要想实现全世界穆斯林大团结,伊朗政府的践行是最快、最便捷的途径。所以,他希望各个国家对它们的人民寄予同情,为了实现团结而用一个声音说话。他说,如果伊斯兰话语能够协调一致,如果穆斯林政府和民族能够团结起来,那么,对于近10亿穆斯林来说,超级大国的统治就没有意义了。如果这种力量能够转化成一种伟大的神圣力量,就再也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战胜它了。

可见,在霍梅尼看来,欲实现穆斯林大团结,就需要挫败东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的干涉,其途径只能是把观念统一到他主张的伊斯兰原初教义上来,进而把伊朗的革命模式输出到整个伊斯兰世界。

(二)输出革命思想

在霍梅尼生活的年代,世界以美、苏两大阵营对抗为标志而划分世界体系。在他看来,美、苏两大阵营对抗的基础不是权力,而是意识形态。他援引《古兰经》说:“(世界上)只有3条道路,一条是‘阳关大道’[《古兰经》1:6],另两条是‘令人愤怒之人’[1:7]走的东方的道路和‘误入歧途之人’[1:7]走的西方的道路……阳关大道就是伊斯兰的道路,它是人类的真正的道路;它将把人类引向完美,它属于真主。”

霍梅尼对世界的这种二分法与早期穆斯林如出一辙,只不过他把伊朗与整个外部世界对立了起来。他认为世界有两个极:被剥夺了资源的“被压迫者”和奴役被剥夺了资源者的“压迫者”。前者是超级大国及附庸,后者则是无权无势的国家。他觉得除伊朗之外没有一个国家不依附于超级大国,从而把上述二分法简化成了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与整个“腐败的”世界之间的对立。这样一来,输出革命就成了霍梅尼外交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在霍梅尼看来,“伊斯兰革命”是世界而非伊朗的。他反复强调,伊朗伊斯兰革命不是一场“伊朗革命”,而是一场“伊斯兰革命”,甚至不能局限于伊斯兰国家。伊斯兰革命的目标之一就是推广伊斯兰教的启示。显然,霍梅尼的理想是伊斯兰教统治世界,为实现这一理念就必须进行革命输出。

输出革命到底要输出什么呢?在革命初期,霍梅尼宣布所有的政府,特别是伊斯兰国家的政府,原则上都是不合法的。伊斯兰共和国将无视各国政府,直接与它们的人民打交道。但面对现实的时候,霍梅尼对自己的理想进行了调和。他说:“当我们说我们要输出革命时,我们的意思是说,我们想输出这种在伊朗占统治地位的精神……我们无意用剑或其他武器进攻任何人。”事实上,霍梅尼想要输出的是伊朗对伊斯兰教的“热情”。

关于输出革命的途径,霍梅尼同样采取了相对温和的立场,立足于宣传和传教两种方式。他说:“宣传问题应当占据最高的优先性,我们甚至可以说是宣传在统治世界。落实伊朗革命并将其输出到其他地区的最佳策略是恰当的广告。对任何东西都不要夸大其词。我们拥有一种无需夸大其词的商品。”

霍梅尼既然信奉革命输出教条,由此引起的外交纠纷和危机就是一个不得不面对的问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他不仅要把革命输出到整个伊斯兰世界和全体穆斯林中去,还要输出给全世界被压迫人民。这就是说,输出革命引起的对外紧张关系将是全面和全方位的。因此,霍梅尼的战争观是其外交思想中又一个值得关注和考察的东西。

(三)伊斯兰圣战思想

霍梅尼的输出革命思想有一个假定:除了以他为代表的革命者之外,其他人都是无知的、错误的。其他各方都是革命输出的对象。具体而言,伊斯兰革命的输出有3个对象:一是不信教者;二是异教徒和多神教者;三是被篡改的伊斯兰教。对这3个群体的态度构成了霍梅尼以圣战为核心的战争观。

霍梅尼是一个激进的穆斯林,这一身份决定了他会把是否信仰伊斯兰教作为另一个敌我二分法界限。事实上,霍梅尼论述是否信仰宗教时,他指的是是否信仰伊斯兰教,“信教者”和“真正的信教者”指的都是信仰伊斯兰教。正因如此,在霍梅尼的政治哲学和战争观里,异教徒和多神教者与不信教者一样,都是错误和大逆不道的,都是什叶派穆斯林发动圣战的对象。霍梅尼确定的“不要东方,也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共和国”的外交基调,根源于他对异教徒和多神教者所持的根深蒂固的偏见;他提出的“7个反对”(反对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共产主义、犹太复国主义、霸权主义、西方化和世俗化),几乎就是对当今世界上的“异教徒”和“多神教者”进行了一览无余的列举。

霍梅尼指的异教徒包括三方面:一是西方列强和帝国主义。巴列维王朝的历史使他们把外来威胁锁定在了美国及其附庸身上,反美和反西方成了伊朗反对外来干涉、控制和威胁的同义语。二是东方列强和共产主义。三是以色列和犹太复国主义。霍梅尼不反对犹太人,但极端仇视“犹太复国主义政权”以色列,认为它是建立在侵略和种族主义基础之上的非法政权。在伊朗外交官的话语中,反对犹太复国主义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霍梅尼善恶二元对立的人性观表现在其外交思想中,造成了3个方面彼此对立的关系:伊朗与外部世界、穆斯林与非穆斯林、第三世界与帝国主义。他站在伊朗立场上反对外部世界,站在伊斯兰教立场上反对非穆斯林,站在第三世界立场上反对帝国主义。为了避免陷入孤立主义,他找到了另外一个二分法——压迫者与被压迫者,用这个最大公约数把3个反对统一了起来。在他的话语中,他反对帝国主义、东西方列强及追随它们的傀儡政府,但不反对它们的人民,因为人民是被压迫者;他反对其他伊斯兰国家的当权派,但不反对他们治下的穆斯林,因为穆斯林是被压迫者;他反对国内外反对派和异议者,但不反对不明真相的群众,因为他们也是被压迫者。所以,霍梅尼号召全世界被压迫者联合起来,就等于团结了世界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从而可以孤立和打击最顽固不化的敌人。

霍梅尼以全世界被压迫者(无论是否穆斯林、是否一神论者)解放运动的领袖自居,始终牵挂着全人类的幸福并以此为己任。在致戈尔巴乔夫的信中,在与南非种族隔离主义政权断交(大多数南非人并非穆斯林)的事件上,在与世界穆斯林(不考虑它们的肤色、种族、语言、宗教和阶级)打交道时,霍梅尼都把全世界被压迫者的团结称为对付霸权主义的最重要、最有效的手段,把被压迫者的团结、用一个声音说话和互相支持反对全世界的压迫视为消除压迫的唯一途径。事实上,他把全世界被压迫者联合起来视为一个重要战略:我希望能建立一个“世界被压迫人民党”。

无论是站在穆斯林的立场上强调圣战,还是以受害者姿态号召全世界被压迫者联合起来,都使霍梅尼外交思想具有明显的国际主义和泛伊斯兰特征,似乎就没有为民族主义留下一席之地。那么,事实果真如此吗?

(四)欲盖弥彰的民族主义思想

霍梅尼强调输出革命和圣战思想时,必然会呼吁全世界穆斯林的大团结。由于全世界穆斯林被分割在几十个国家里,提倡穆斯林大团结必然要超越民族主义。正因如此,在伊斯兰革命前后,霍梅尼多次就民族主义问题发表见解,形成了他独特的民族主义观。

在霍梅尼看来,穆斯林和世界被压迫人民之所以不能统一行动,最重要的原因是民族主义和民族优越感。所以,他经常对“民族主义”持否定立场,认为“民族主义就是:泛伊斯兰主义、泛阿拉伯主义和泛突厥主义。这与《古兰经》中的真主意志和言语背道而驰”。他说,民族主义是西方侵蚀伊斯兰教的一个大阴谋,“自从帝国主义者(西方)引入民族主义以来,他们的走狗就在伊斯兰世界大肆宣扬它。”他一再强调:“民族主义是穆斯林不幸的根源,民族主义会导致伊朗人民与其他伊斯兰各民族对立,我们的革命首先是伊斯兰的,其次才是伊朗的。”仅从他的话语上看,仿佛信仰伊斯兰教没有国界,穆斯林没有国籍,他本人也没有比捍卫伊斯兰教更高的利益。

事实上,霍梅尼外交思想是他的政治意识形态的有机组成部分,提出时并未考虑在伊朗的内外环境中贯彻执行的可能性。在革命成功后治国理政时,特别是两伊战争使革命政权处于生死存亡关头时,霍梅尼的民族主义倾向暴露得一览无余。第一,霍梅尼惯于从伊斯兰教的角度阐释外交事务,但这种阐释经常深刻地打着伊朗民族利益的烙印。两伊战争前期,霍梅尼一直坚称伊拉克政权是不信教者、非穆斯林,两伊战争是正确与错误、善与恶的较量。后来为了给中止两伊战争创造条件,他便承认伊拉克的复兴主义者也是穆斯林。第二,霍梅尼在处理伊朗的涉外事务时,经常不按他反复宣示的宗教原则行事。他把入侵穆斯林邻国阿富汗的苏联称为“红撒旦”,但为对付伊拉克与之进行了大量合作并接受其援助。更加不可思议的是,在阿塞拜疆与亚美尼亚的领土争端中,伊朗竟然支持信奉基督教的亚美尼亚对抗信奉伊斯兰教的阿塞拜疆。

由此可见,在霍梅尼的外交思想中,他嘴上貌似否定民族主义,事实上具有鲜明的民族主义情结。他的民族主义情结体现在两个方面:作为一个伊朗人,他坚持以伊朗为中心的民族主义,是伊朗民族和国家利益的坚定维护者;作为一位穆斯林,他奉行以伊斯兰世界为中心的民族主义,是伊斯兰教的坚定信仰者和穆斯林大团结的坚定倡导者。

霍梅尼以伊朗为中心的民族主义,鲜明地体现在他捍卫伊朗主权和独立的决心上。在他主导制定的伊朗宪法中,多个条款反复重申伊朗主权的神圣不可侵犯。第三条把“全面抵制殖民主义和防止外国的影响”列为伊朗政府的16项职责之一;第九条确立了伊朗主权的至高无上性。第10章的外交政策部分只有4条,其中有3条都在强调主权、独立和自由:第152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外交政策建立在这样的基础上,反对对于别国的控制和接受别国的控制,维护各方面的独立和领土完整,维护所有穆斯林的权利,不和支配主义的大国结盟,同爱好和平的政府建立相安无事的关系;第153条,不得签订可能导致外国控制国家自然、经济和文化资源及军队和其他部门的条约;第154条,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把全人类的幸福视为自己的目标,把独立、自由和公正视为全世界人民的权利,因此,决不干涉别国内政,支持世界各地穷人反对富人的正义斗争。

在《政治和宗教遗嘱》中,他谆谆告诫现任和未来的外交部长们,一定要致力于捍卫伊朗的独立和国家利益,坚决防止任何形式的对外依附,哪怕是为了得到某种暂时的利益。他在遗嘱中写道,“我对伊斯兰国家各民族的遗言是:不要指望外人来帮助你们实现自己的目标——伊斯兰教和贯彻伊斯兰的法令。在保障自由和独立这个生死攸关的事情上,你们一定要依靠自己。”

霍梅尼的双重民族主义是伊朗民族和伊斯兰世界历史经历的产物。在历史上,伊朗民族和伊斯兰世界的经历具有共性,都是既创造过辉煌的文明成果,又长期遭受外部世界的打压。所以,从民族和宗教两方面看,霍梅尼的民族主义都具有双重特性:既有难以遏制的大国和大伊斯兰抱负,从来没有打消过扮演中东大国和伊斯兰世界领袖的梦想;又有着挥之不去的悲情和受害者心态,时刻提防着外部势力对伊朗和伊斯兰世界的控制。




(五)和平共处的国家间关系思想

如果霍梅尼严格贯彻实施他的极端宗教主张和双重民族主义倾向,那么,伊朗外交不是因为四处出击而烽火连天,就是因为自命不凡而与世隔绝。无论出现哪种情况,都与他输出革命和解放被压迫者的理想背道而驰。因此,当他从双重民族主义出发考虑现实的时候,就不得不采取一种较为务实的国家间关系立场。

霍梅尼回到现实的时候,首先要面对革命主义外交造成的孤立处境。一开始,霍梅尼以强硬姿态反击压力,甚至无比自豪地鼓吹孤立主义。1980年11月,他宣称“我们不怕孤立,”相反,孤立应当受到欢迎,因为它“迫使我们考虑自己的事情”。伊朗只有被孤立了,在知道“他人(决)不会给我们任何东西”的情况下,伊朗才能真正“独立”。伊朗将“艰苦奋斗十年”,但最终将获得完全独立,“再也无需向……这个或那个国家伸手了”。这种主张反映了当时的霍梅尼对对外关系性质的认识。他认为只要与大国打交道,只要接受大国的支持和帮助,就有可能遭到大国的支配和控制。

必须指出的是,霍梅尼1980到1981年间鼓吹外交孤立主义,是他在特殊情况下发表的极端言论,他从来没有打算把这种主张完全付诸实施。无论是穆斯林团结,还是输出革命和伊斯兰圣战,都不允许伊朗执行孤立主义外交政策。相反,他认为与世隔绝和孤立主义是违反理智和宗教的。他不仅主张与除少数几个之外的所有国家建立外交关系,而且认为向外国关闭边界并恶化与它们的关系是自取灭亡。虽然他本人曾经盛赞外交孤立,却严厉批评孤立主义的支持者。一旦认识到孤立主义的不现实性,霍梅尼马上从这种极端外交政策往回转身,开始寻求伊朗作为国际社会的一员应当拥有的东西——正常的国家间关系。他强调与其他国家建立和平、友好关系的必要性,认为这是社会和政治生活必需品的一部分。1982年7月13日,他就做出了这样的表示:“我们无意与任何国家打仗,无论是伊斯兰国家,还是非伊斯兰国家。我们希望与所有国家之间都和平友好。迄今为止,我们只进行了自卫,这既是真主赋予我们的权利,也是一种天然人权。我们从不想侵略其他国家。”

霍梅尼说的建立正常的国家关系是有条件的。第一,正常国家关系的对象是不侵略的、爱好和平的国家,不包括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企图支配他国的国家,而且绝对不与犹太复国主义政权以色列建立关系。第二,正常的国家关系是一种和平共处的友好关系,双方为了和平的目的建立和发展双边关系,而不建立针对其他国家的非和平关系;第三,正常的国家关系是一种互相尊重、平等互利的关系,而不是只对一方有利的控制、奴役或剥削关系。霍梅尼虽然明令禁止与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企图支配他国的国家打交道,但他是以动机论设定对象国条件的。一个国家是否可以与伊朗建立正常的国家关系,既取决于这个国家奉行什么样的政策,也取决于伊朗对其奉行的政策如何认知。这就为伊朗发展与大国的关系留下了足够的空间。

伊斯兰革命胜利之初,四处出击导致伊朗在中东地区和国际社会四面树敌,整个国家陷入了内外交困的境地。无情的现实使霍梅尼对大国持一种自相矛盾的心态:一方面,伊朗作为大国政治的受害者,对所有大国都抱有敌意或不信任;另一方面,伊朗作为一个奉行激进政策的小国,在外交上又离不开某些大国的支持。这样一来,霍梅尼反对大国的思想逐渐演变成了不与大国结盟的思想。具体地讲,伊朗的不结盟就是拒绝与任何大国结盟,以避免沦为大国的附庸,但必要时可以借重某些大国的支持,以更好地对付来自其他大国的威胁。1980年4月23日,伊朗宣布与苏联达成了一项协议,在遭到美国海军封锁时从苏联进口货物。震惊国际社会的“伊朗门事件”更表明,伊朗为了对付穆斯林兄弟伊拉克的现实威胁,还与“大撒旦”美国做起了军火交易。

(六)有选择地借鉴西方文明成果的思想

霍梅尼高调地反对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念念不忘基督教世界对伊斯兰世界的侵略和殖民,这使他很难对西方国家创造的文明成果持认同和欢迎态度。他强调,“伊斯兰处在最高级的文明之中”;“伊斯兰本身曾经是世界古代伟大文明的奠基者”。正因为把伊斯兰教置于高于一切在位置上,霍梅尼上台后推行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全面伊斯兰化,对许多反映西方化和世俗化的文明成果和生活方式持排斥心理。

然而,世界处于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主导下,顽固地拒绝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代表的西方文明并非一种明智的做法,而其他伊斯兰国家推进西方化改革的成功经验,也不能不对霍梅尼有所触动。因此,霍梅尼虽然强烈地敌视西方国家,但并没有不加区别地排斥西方文明,而是采取了有选择地吸收西方文明成果的态度。他明确指出:“西方世界的发展和先进我们接受(承认),但对于连他们自己都怨声载道的腐化堕落思想,西方的教育使人类失去自己的人性,我们不反对文明,但我们反对的是西方人到处兜售的堕落文明。我们所要的文明是牢固树立在尊严和人性基础上的文明。”伊朗《宪法》第二条把“利用科学技术和人类的先进经验并发展之”作为伊斯兰共和国“保障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公正和独立与民族团结”的3条途径之一。他在《政治和宗教遗嘱》中强调:“认为伊斯兰教是反对科技发明的想法是蠢人之见。”

霍梅尼对西方先进文明成果的借鉴,集中体现在他对立宪革命成果的继承和伊斯兰共和国政治制度的设计上。1979年伊朗伊斯兰革命胜利后,在伊朗的政府组成和运行机制上,霍梅尼先后与首任总理巴扎尔甘和首任总统巴尼萨德尔发生冲突,但他从来没有改变过在伊朗实行宪政的目标和决心。霍梅尼说,选举是一个国家最重要的问题之一,政权的基础是建立在人民群众投票的基础之上的。社会的管理者应由人民群众选举,议会议员由人民选举,甚至领袖人物也由人民选举。一个好的、公正的、成熟的政府会让人民自由地参加选举。如果实行自由选举,多数都是好人的人民群众会尽量选好人。伊朗现行宪法是按照他的旨意制定的,完整地体现了立宪革命确立的原则。伊朗的总统和议员都是由全民自由选举产生的,这在中东国家是不多见的。

综上所述,霍梅尼的外交思想以其人性观为基础,鲜明特征是一种二元对立的二分法。这种二分法表现在3个方面,分别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压迫者与被压迫者、伊朗与外部世界。3个方面的二分法产生了3个界限,伊朗的边界、伊斯兰世界的边界和第三世界的边界。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的外交实践中,霍梅尼外交思想沿着这三个边界产生影响,造成了3个方面的二元对立和紧张关系。第一,伊斯兰革命输出政策导致伊朗与伊斯兰世界关系紧张;第二,革命主义外交导致伊朗与国际体系关系紧张;第三,怀有大国志向导致伊朗外交经常成为世界关注的焦点。作为应对各方面紧张关系策略之一,霍梅尼经常本能地诉诸阴谋论,把伊朗面临的内外问题归咎于听命于美国的国内外敌对势力的破坏。



  


霍梅尼外交思想的影响

 

霍梅尼外交思想作为他处理国际事务的指导原则,是通过他在伊朗伊斯兰共和国中的领袖地位产生影响的。这种地位使他可以按照自己的主张设计伊朗的制度框架,并确定用以指导伊朗对外关系的基本原则,且对霍梅尼之后的伊朗外交仍有着强大的影响。霍梅尼外交思想决定着伊朗对外关系的基本格局和大方向,呈现以下3个明显的特征。

(一)意识形态至上的输出革命外交

“阿亚图拉霍梅尼作为一位思想家,把他知道的一切和想要的一切,都与他对伊斯兰教的理解联系起来,更具体地说,是与他的法基赫监国理论联系起来。他让这个‘唯一的组织原则’告诉他最终目标是什么。”所以,伊斯兰教成了霍梅尼的政治意识形态,他几乎把伊斯兰教作为自己认识世界的唯一视角,为此不惜刻意抹杀自己作为“伊朗人”的身份。在对外关系领域,他同样把伊斯兰教作为自己外交思想的指导原则,并用这种原则指导伊朗的外交实践。他宣布:“我们的运动是为伊斯兰目标,而不仅仅是为了伊朗……伊朗(仅仅)是一个起点。”在霍梅林看来,其他穆斯林社会也应当参加“穆斯林革命”。这样一来,霍梅尼就把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伊斯兰世界与外部世界对立了起来。

由于霍梅尼在伊朗权力体系中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外交部门必须以他的外交思想指导外交工作。前四任外长卡里姆·桑贾比、易布拉欣·亚兹迪、巴尼萨德尔和古特布·扎德都不赞成与大国全面为敌的政策,在外交工作中与激进教士产生了严重的分歧和冲突,因而都相继黯然去职。1981年8月,新任外长侯赛因·穆萨维上任伊始,就把伊朗外交政策的目标确定为:“把伊朗伊斯兰革命的启示传递到全世界”,并且“用我们拥有的所有手段和杠杆,成功地在全世界捍卫(它)”。“拉什迪事件”是伊朗意识形态至上外交的一个缩影,它导致伊朗与英国断交并与欧共体关系的严重倒退。

对于意识形态至上导致的外交孤立,霍梅尼的态度不是妥协而是变本加厉,甚至把孤立作为一种优点和优势来看待。事实上,伊斯兰教更多的是一种第三世界宗教,而作为政治意识形态的伊斯兰主义,其国际政治观中也充满了革命性成分。伊朗的革命主义政策正是对当前世界存在的种种不合理的结构性矛盾的一种总体性回答。霍梅尼在掌握政权初期的外交政策理念,就囊括了第三世界意识形态的大多数元素。他坚持把伊朗和什叶派伊斯兰教作为当今国际体系的受害者,把反对主导国际体系和主流伊斯兰世界的革命主义外交进行到底。这正是伊朗当局推行至今的反体系外交的根源。

(二)革命主义的反体系外交

霍梅尼外交思想中存在3个二元对立的二分法。如果说意识形态至上的输出革命外交是穆斯林与非穆斯林、什叶派与逊尼派对立的恶果,压迫者与被压迫者对立的结果是沿着第三世界的边界造就了革命主义的反体系外交。在霍梅尼的外交思想中,“压迫者”是一个高度政治化的概念,既指压迫伊斯兰世界的帝国主义、殖民主义、霸权主义和一切外来控制,也指伊斯兰世界内部压制什叶派的逊尼派穆斯林和其他伊斯兰国家的当权者,还指世界各国内部专横的君主、独裁者、世俗主义者和麻木不仁的富人们。在对外关系领域,以“被压迫者”的姿态反对“压迫者”,必然会造就出对抗国际社会的反体系外交。

反体系外交首先是反对国际体系中的主导国,中国学者刘中民教授将其总结为以反美为主的反西方外交、以反苏为主的反东方外交和输出革命的地区外交。霍梅尼认为当今世界上的一切问题都是殖民主义者造成的,伊斯兰世界的纷争和不团结也是他们造成的。是他们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把伊斯兰教的祖国分割成许多小国,还造就了以色列这样一个“腐败的胚芽。伊美对抗为伊朗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最严重的是美国在两伊战争中支持伊拉克打击伊朗,最终爆发了1988年4月18日的海战。这场海战使伊朗海军的主力基本上被歼灭,也是霍梅尼下决心中止两伊战争的重要原因。

其次,反体系外交必然要挑战现有国际秩序,一个集中表现是伊朗曾经试图从法理上冲破国际核不扩散机制。霍梅尼去世后,伊朗虽然没有明确放弃“输出革命”的思想,但对其激进的外交政策进行了重大调整。2001年“九·一一”事件发生后,伊朗与美国的关系再次恶化。美国将战火烧到了伊朗家门口,并在伊朗东、西两面驻扎重兵,布什总统还在2002年1月的国情咨文中将伊朗、伊拉克和朝鲜三国合称为“邪恶轴心”。由于国家安全形势严重恶化,伊朗公布了其核计划,持续10年之久的伊核危机由此爆发。此后,国际原子能机构与伊朗进行了反复的交涉,安理会对伊朗进行了多轮制裁。直到2013年3月鲁哈尼当选总统后,伊核危机才真正出现转机。

再次,推行反体系外交必然会支持反体系力量,伊朗多年来致力于扶植真主党和经营“什叶派新月带”。黎巴嫩的真主党是在伊朗革命卫队扶植下成立的,并长期得到伊朗的政治、军事和财政支持。真主党以伊朗伊斯兰革命为榜样,把以色列视为头号敌人和圣战对象,对西方国家和中东和谈持反对立场。伊朗还与哈马斯建立了密切的联系,向哈马斯提供政治、财政乃至军事支持。伊朗和叙利亚在支持真主党的过程中密切合作,为“什叶派新月带”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在2011年以来的叙利亚危机和内战中,伊朗坚定地支持受西方和地区国家孤立的巴沙尔政权,坚决反对威胁伊拉克和叙利亚政府的“伊斯兰国”,进一步巩固了伊朗、叙利亚准联盟和“什叶派新月带”。此外,伊朗还通过伊斯兰革命卫队下属的“圣城旅”,在叙利亚、伊拉克和也门等国内战中协助亲伊势力作战。

客观地讲,伊朗推行反体系外交的结果是得不偿失。因为对抗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伊朗遭到了它们的长期敌视和经济制裁,伊斯兰革命后一蹶不振的经济形势雪上加霜;因为挑战以美国为主导的国际秩序,伊朗成了国际社会的一个体系外国家,发展空间受到严重挤压;因为支持真主党、哈马斯并与叙利亚结成事实上的同盟,伊朗遭到地区大多数国家的警惕和排斥,加剧了伊斯兰革命至今的外交孤立。但是,伊朗推行反体系外交不是偶然和出于冲动,而是源于历史经历的民族心理使然。伊朗领导人也经常试图对这种政策进行调整,但在这种民族心理的支配下,很难跳出不认同主导国际体系的怪圈。

(三)难以磨灭的大国外交心态

伊朗历史是一部盛衰荣辱交替出现的交响曲,既有雄霸地区乃至世界的辉煌历史,也有丧权亡国的悲惨过去。当时空定格在20世纪的时候,伊朗国土面积萎缩到160万平方公里,衰落得只能听任东西方列强摆布自己的命运。历史与现实的强烈反差令伊朗人扼腕叹息。当今伊朗怀揣这种“历史包袱”,听任难以磨灭的大国心态指导本国的外交实践。

伊朗大国心态的表现之一是伊朗敢于同大国正面抗衡,两伊战争期间发生的伊朗与美国之间的海战是明显例证。1986~1987年,两伊之间的袭船战愈演愈烈。伊朗袭击出入伊拉克及其盟国的船只,甚至到了击杀美国商人和扣押美国货船的地步。1987年7月22日,一支美国护航舰队大张旗鼓地为悬挂美国国旗的科威特商船护航,伊朗于23日夜在航道内投放了9颗亚姆水雷,次日黎明炸伤了美国驱逐舰“班布里奇”号,使护航舰队被迫返航。此后,美军升级护航行动,伊朗则针锋相对地进行反击,最终发生了1988年4月18日的海战。

伊朗大国心态的表现之二是追求大国应有的东西,企图借此获得与大国平起平坐的地位。伊朗执行核计划的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是希望借此获得大国地位。内贾德担任总统的8年间,每年都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演讲,重点是为伊朗核计划进行辩护。在2007年参加联大一般性辩论期间,内贾德还应邀到哥伦比亚大学发表了演说。在美国大学的讲坛上,他用相对温和的语调,阐明伊朗执行核计划不为别的,只因为这是一个国家的法定权利。

伊朗大国心态的表现之三是追求超过自身手段所及的目标。霍梅尼提出的“既不要东方,也不要西方,只要伊斯兰共和国”的政策,使手段与目标之间的脱节达到了极致。伊朗的外围包着3个同心圈,分别是邻国、伊斯兰世界和有关大国。伊朗原本应当立足周边,重点经营伊斯兰世界。但是,受作为历代波斯帝国外交传统的“天然疆界”思想的影响,伊朗政府致力于确立自己在伊斯兰世界的领袖地位,并以周边和伊斯兰世界为跳板,通过与大国斗法获取和维护大国地位。追求这样的目标经常使伊朗与外部世界的关系处于紧张状态。这种政策为伊朗招致了长期的制裁,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



  


后霍梅尼时代伊朗外交的几点思考

 

霍梅尼外交思想主要体现在他关于外交事务和国际关系的系统性看法。这些思想以他的人性观和政治哲学为基础,根植于他的人生经历、从政历程以及伊朗的历史和文化传统中。霍梅尼从他的3个政治身份出发看世界,使他的外交思想具有鲜明的伊斯兰教色彩、浓重的民族主义诉求和强烈的反体系特征。

霍梅尼外交思想对伊朗外交的决定作用不言而喻,对伊朗外交的影响也将会长期存在下去。

(一)霍梅尼外交思想是伊朗外交的最高指导原则

伊朗伊斯兰革命成功后,霍梅尼成为伊朗的最高领导人。以霍梅尼的个人性格和政治谋略,伊朗的内政外交都必须贯彻他的意志,而不愿或不能有效贯彻其意志的人都逃脱不了下台的命运。霍梅尼外交思想成了伊朗外交的最高指导原则。即使在霍梅尼去世之后,他的外交思想仍然是伊朗开展外交工作的根本指针。

霍梅尼去世后,伊朗外交虽然不断进行调整,但始终无法摆脱霍梅尼外交思想的束缚。拉夫桑贾尼政府采取措施缓和与美国和西方国家的关系,哈塔米政府甚至提出了“文明对话”的外交新思维,都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伊朗的外交处境。随后,在内贾德担任总统的8年间,伊朗又回到了强硬外交的老路上去。2013年鲁哈尼上台后,伊朗外交很快峰回路转。伊朗核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国际制裁有望得到解除。就在这个时候,尼米尔事件再次令伊朗外交硝烟弥漫,沙特、巴林、苏丹、吉布提和索马里等国相继与伊朗断交。伊朗政府对于尼米尔被处决事件的过度反应,表明其并未摆脱霍梅尼思想的束缚。

(二)霍梅尼外交思想根植于伊朗人的民族情感中

霍梅尼外交思想之所以成为伊朗外交的最高指导原则,根本决定因素在于伊朗在当今国际社会中的身份认同。一个国家推行何种外交政策不是基于抽象的国家利益,而是外交决策者通过认知过程认定的“国家利益”。伊朗人的情感世界中并存着多种互相矛盾的诉求:既要保持传统又想实现现代化,既想借重大国的力量又高度警惕被大国控制,既想发展与周边国家的关系又不愿放弃革命输出。作为各方势力、各种诉求博弈的结果,伊朗政府的外交政策经常摇摆于两个极端之间。每一个执政者都会根据自己的偏好和形势的需要选择外交政策,任何选择都能在伊朗的外交钟摆上找到自己的位置,都能在伊朗国内找到自己的滋生土壤和存在依据。霍梅尼外交思想迎合的是伊朗民族心理中保守的一面,虽然导致了30多年的外交孤立,但在伊朗国内仍然不乏支持者。

(三)霍梅尼外交思想是在实践中不断调适的理论

霍梅尼外交思想是一个庞杂的体系,其中有些观点是自相矛盾的。霍梅尼提出一些激进主张时还是一位反政府的宗教领袖,没有也不用考虑国家领导人决策时的无奈。然而,当他摇身一变成了国家领导人时,发现自己有时不得不像前政府那样行事,关于外交政策的言论时常出现自相矛盾的现象。

在实践中,霍梅尼外交思想并没有人们想象得那么僵硬,而是随着形势的发展和需要不断调适的理论。首先,霍梅尼并非总是咄咄逼人地直接亮出底牌,而是根据实现的可能性逐渐表明立场。其次,霍梅尼的外交理念是原则性的,但他的外交实践是有弹性的。再次,霍梅尼对同样的事态可以做出截然相反的论断,表明他的外交思想有时仅仅是工具性的。最后,霍梅尼有时授权政府同美苏两国做交易,表明他深知其外交思想的有些方面是不可行的。

(四)伊朗将走一条曲折融入国际社会的外交路线

霍梅尼外交思想是在实践中不断调适的理论,因此,在伊朗外交中它就不会是不可打破的。事实上,霍梅尼在世的时候,伊朗外交政策就在不断地进行调整,伊朗已经表现出了融入国际体系的趋势。他根据时空的不同和形势的需要,对同样和同类事件做出不同的解读,对受他敌视的大国和西方国家推行差别外交,以及秘密地与苏联和美国做交易,都是他为了让伊朗融入国际社会而对其外交思想进行的调适。

霍梅尼去世后,伊朗进入后霍梅尼时代。伊朗宪法没有规定领袖的任期,却明确规定总统只能连任一届。自从霍梅尼去世以来,他钦定的哈梅内伊担任领袖至今,总统一职却先后更换了3位人选。追溯4位总统任职时的伊朗外交可以发现,伊朗在身后留下了一条曲折的融入国际社会的轨迹。一方面,这个历程非常曲折且成效有限。除了在内贾德时期伊朗外交总体上趋于强硬和极端外,在拉夫桑贾尼和哈塔米时期也出现过局部的反复,特别是对美国外交长期无法取得大的进展。另一方面,虽然伊朗外交面临诸多困难,也不时出现曲折和反复,但从总体和长期来看,伊朗走的是一条融入国际社会的道路。


原文请参见《西亚非洲》2016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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