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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福华 来文静 陈 晨 | 为“他组织”辩护:对大学组织特性的质疑与反思

奋进的 大学教育科学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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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他组织”辩护:对大学组织特性的质疑与反思
李福华 来文静 陈 晨
作者简介:李福华(1969-),男,河南淮滨人,教育学博士,淮北师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安徽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高等教育理论研究;淮北,235000。来文静,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博士生;陈晨,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讲师;芜湖,241000。(原文载于《大学教育科学》2022年第2期 P37-44)



摘要:从复杂系统科学的视角,对“自组织”和“他组织”概念进行辨析发现,大学作为学术组织也是一个他组织系统,具有他组织系统的指令性、诱导性以及开放性等特征。凸显大学的他组织性,并非是要消解大学(人)的主体性,而旨在揭示“他组织性”在大学中的能动与生产功能。大学的他组织与自组织之间并非是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之间相互依存、相互转化;认识“他组织”特性广泛存在的事实,充分实现他组织与自组织之间的积极互动,不仅是把握高等教育内外发展规律的应有之义,也是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时代下实现高等教育强国战略,推进大学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应有之策。  关键词:大学;他组织;复杂系统科学;高等教育规律;大学治理


复杂系统科学作为20世纪80年代为顺应科学研究的整体化趋势而兴起的一门综合性科学,不仅是系统科学发展的新阶段,也是当代科学发展的前沿领域之一。其主要理论流派包括系统论、协同论、控制论、耗散结构论等。复杂系统科学的基本理念是将世界上的任何复杂事物都视作由不同部分(子系统、分系统)有序结合而组成的整体,它给人们带来的更多的是一场方法论或思维方式的变革。其中,“自组织”就最先源自于复杂系统科学中的“协同论”,随着自组织理论在协同论中的影响越来越大,“自组织”这一术语也逐渐被移植到不同学科的诸多领域,用来描述事物的发展特征。例如,在高等教育领域,诸多学者认为大学是“自组织性,而非他组织性”的,即使大学随着时代发展而规模不断扩大,大学也无需外界介入,大学有能力、有必要进行自我组织。大学是一个自组织结构,其自组织特性表现在大学组织结构由无序走向有序状态、主张“坚决杜绝大学学科组织的他组织化”、“自组织与学科治理存在内在契合性”等,并惯常将“他组织”与“自组织”术语对立来揭示和表征大学学术组织的特征。大学所具备的巨型且复杂的系统特性,使得复杂系统科学理论能够为分析大学组织提供有力的理论视角与指导方略。基于此,本文从复杂系统科学的视角,进一步澄清“自组织”与“他组织”概念,探讨大学一直被有意、无意忽视的“他组织”特性,揭示大学“他组织”与“自组织”共在的客观事实以及相互关系,从而准确把握高等教育内外发展规律,全面深化对大学学术组织的正确认识。


一、他组织与自组织概念之辨


“自组织”这一概念早在20世纪70年代就已产生,它源自于协同学下的自组织理论。该理论的代表是协同学的创始人,也是复杂系统科学的领军人物之一——德国物理学家哈肯教授。“耗散结构论”创始人普里戈金(I.Prigogine)和他的同事在建立“耗散结构”理论和概念时也使用了“自组织”(Sel forganization)的概念。经过协同学、耗散结构理论创始人们的努力,“自组织”的概念定义和所具内涵已经比较清晰,而哈肯的定义则在自组织科学共同体内获得了公认。哈肯认为:“自组织系统是指那些不需外界特定的干预,能够通过内部过程产生宏观空间、时间或功能结构的系统。”这里的“特定”一词是指“那种结构或者功能并非外界强加给体系的,而且外界是以非特定的方式作用于体系的”。我国复杂系统科学研究的权威学者苗东升指出,“与自组织相对应的另一个种概念是非自组织或称为他组织”。也就是说,自组织与他组织都是组织的真子集,两类对象都是组织起来的群体,即有组织的群体。根据哈肯关于自组织概念的经典解释,可以认为在外界的特定干预下获得空间的、时间的或者功能结构的组织便是他组织,即“外界的特定干预”才是他组织最突出的属性。而最典型的他组织应是人工设计、创造、生产与操控的系统。他组织系统在社会中广泛存在,如苗东升强调的“人造事物都是他组织系统,人工创造任何事物的过程都是他组织过程”。在此,“自组织”和“他组织”概念的划分是从形成事物性状的行为主体,即由人工设计、创造、生产与操控的系统就是他组织系统,并非以组织存在与否或其他物质实体作为衡量标准;反之,则是自组织系统。在现实境遇中,无论基于以上何种概念内涵,大学既可以视作是一个在外界干预的前提下获得自主时间、空间或功能结构的学术组织,也可视作一个在以学术为中心的“人力”作用下的他组织系统。大学的他组织特性是一个客观存在,这是基于对他组织与自组织不同的概念内涵的界定而延伸出的事实与逻辑的判断。在当下的学术语境中,人们对于“自组织”与“他组织”概念与理论上的模糊认识,不仅使得学术探讨中出现歧义与矛盾,也成为大学他组织性被忽略、忽视的根源。


二、对大学自组织的误读之据


(一)将大学自治等同于自组织

有学者以“大学自治”为由将大学看作一个“自组织”结构,根据价值期望认为大学理应是自我治理、自主管理,大学若实现了自主(管理)权就实现了它的自组织目标。但在现实中,大学的自治是有条件的。因现实的约束性,大学自治只能是一种不充分的自治,并且“大学自治与学术自由并不存在逻辑、历史与经验上的必然关联,在特定的境遇中相互间甚至存在着悖论”。大学自治并不代表着大学治理的最佳状态,对学术共同体而言,显然不能依然沉溺于抽象而具有怀旧色彩的传统自治与自由。相比较而言,复杂系统科学视角下的他组织理论对于系统的自治特征的描述,更契合现实中的大学组织且更具现实指导意义。在复杂系统科学的视角下,他组织理论认为“系统运行有着自身的边界”,强调“在自己边界范围内,系统完全是自治的”。“自治”同样是他组织的重要属性之一,而非自组织的专有属性。他组织理论中凸显自治性,特别强调“他组织是在限定边界条件下的自治”,而非完全的自治,是有限度的自治。那么,大学是否如他组织原理中所界定的那般,是一个在限定边界条件下的具有自治特征的组织呢?事实上,大学自治是中世纪大学留给后世的一个共识理念,在漫长的大学发展历程中,虽历经坎坷、不尽人意,却依旧成为大学(人)憧憬的理想。大学自治分为实质性自治与程序性自治。实质性自治指的是大学以它的法人形式决定它自身的目的与教育计划的权利;程序性自治指的是大学以法人的形式决定通过什么手段实行它的教育目标和计划。以上两种性质的自治都是附带有权力意蕴的概念,权力的相互掣肘或者介入都会使得大学自治受到侵蚀,即使是在享有大学自治美誉的中世纪大学也只具有相对有限的自治,而非理想化的充分自治,因为大学要在宗教势力和世俗权力的纷争之间不断地抗争、斡旋甚至妥协。在当代,大学更是一个集结不同权力(政党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市场权力等)类型与权重的复杂组织。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与国情,大学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已成为大学自治问题的症结,它反映的是在特定制度下政府与大学之间的权力界限,最直接的表现就是政府给予大学的自主权的限度。但是,这样一种自主权并非是无限制的自主,而是“有限自主”,因为政府的无限赋权可能会割断政府与大学的政策联系,反而使得大学内部行政权力无限膨胀继而挤压学术权力成为可能。在日益强调市场导向参与大学治理的今天,学术工作存在被纳入“强调短期效用、商业化与利润的市场逻辑”的现象,这种强调知识的商业效用的趋势会对学术自由与学术空间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出现“机构层面越自主,个体自由空间越被压缩的悖论”。这就需要政府力量介入并发挥积极导向与监督功能。可见,政府于大学是必要的“恶”,并非总与大学存在着必然的对立。在处理大学自治的问题时,政府往往强调更多的是责任制。“责任制指要求对作为国家税收资金提供者的政府表现负责的行动”,但“责任制和自治并不被认为是必然不相容的”。因此,在实践层面上,大学的自治就如他组织理论中描述的那样,是一个有边界而非无限的自治。他组织理论揭示了大学自治的实然状态,大学自诞生起就作为一个他组织而存在。

(二)认为大学实现组织的有序发展即为自组织

有研究者认为,一个“按内部相互默契的规则自动形成有序结构的组织”就是自组织。可见,组织结果是否最终建立“有序结构”被作为“自组织”的一个判断标准。有关组织中有序以及无序结构的最初理论源于复杂系统科学中相变理论提出的“熵判据”。该理论中,“熵”是系统无序程度的一个度量,表征的是系统的无组织程度,组织的建立和瓦解过程都是熵变的过程。从无组织到有组织、从低组织到高组织,这都是系统的反熵过程,而自组织是系统在无外界干预下自我反熵的过程,也是系统从无序转向有序的过程。正是基于系统的“熵判据”,组织的有序结构状态才可能成为自组织与否的判断依据。但是,基于“熵判据”的自组织判断较为粗糙,组织的有序结构并不能完全作为“自组织”的衡量尺度。大学组织在运作过程中多处于无序状态,或者说“无序”与“有序”状态的交织存在是大学组织有别于其他社会组织的一个显著特征。有序状态与无序状态是高等教育系统中最为突出的一对矛盾体,即“无序的排列可以导致有序,而有序的排列又可以产生无序”。两者之间的相互运动与转换使得大学具有适应机制的同时,也催生了其组织内部的不断变革。大学组织中有序与无序的交织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由学科构成的系统底层内部之间的矛盾。正如伯顿·R·克拉克所言,“高等教育中更佳的端点是基层”,因为“底层结构遵循的是学科、专门知识和专业化无序状态的逻辑”。大学追求学术的自然倾向遵循的是自由、自主的无政府状态,个人纯粹的兴趣是学术生发的动力源,分布的状态类似于分散的“点状态”;而大学追求传授知识的倾向在基层教学中趋向的却是一种整合态势,因为学术产出需经过一定“加工处理”以理清头绪、找出秩序才可以进行教学传授,工作分布的状态可视为条块划一的“域状态”。这种无序与有序的冲突反映在教学与科研、专业细化与整合需求的矛盾之中。

第二,行政部门组成的系统上层内部之间的矛盾。现实中大学系统高层行政机构的秩序也并非总是有序的。教育与学术是一种特殊的人类活动,由此建立起的组织机构总是自觉地遵循着与其他社会机构不同的逻辑,机构的人格化与自由的原则是教育行政部门在制定政策时需要兼顾与统筹的。此外,不同部分的分化趋势不仅存在于大学的底层,在大学的上层同样存在分离与无序的混乱。“任何系统都无法摆脱一种现象,即基层组织在上层有自己的代表”,上层结构中代表不同学术利益的团体为了资源与各自目的会互相博弈,学术生存权和利益的争夺导致的上层的多元分化,同样也反映了基层的多元化。大学系统中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争斗与系统化所追求的理想目标——井然有序之间显然是互相抵触的。大学因其学术性特征的突显更是如此。

第三,矩阵结构中无序与有序状态的相互演化。在大学组织中,不仅在学科、专业构成的底层和行政部门组成的上层之间存在各自横向的无序,而且在从底层结构过渡到系统上层的纵向列中,同样存在着有序与无序的纠葛。这样一种纵横交错的景象可借鉴伯顿·R·克拉克采用的“总体矩阵”(the Mzster Matrix)概念来表述。在各种矩阵的中心,存在着学术工作普遍存在的一个事实,学者们不仅同时归属于一门学科、一个研究领域和一个事业单位、一所特定的大学或学院,而且关涉着国家及其他利益共同体的利益,乃至成为国家决策的智囊团和社会群体利益的代言人,总是介于有序与无序的状态演化之中。

大学实体并非以实现“有序”为目的,也非以“有序结构”作为常态组织而存在,大学应是一个“有序”与“无序”共存的组织。鉴于此,学者们根据大学“按内部相互默契的规则自动形成有序结构的组织”,从而判定大学为自组织的立论,显然是无法成立的。


三、大学的他组织特性


通过以上研究可以发现,依据现有的自组织理论,自治、有序状态并不能客观地反映大学的组织属性。相反,有外界特定干预的有限自治的他组织理论反而更加契合大学的现实状态。“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活动,是一种导致客观对象发生变化的他组织过程。设计、制造、管理、操作、教育等,都是他组织活动。”基于此,我们不能否定大学组织作为一个他组织系统的存在。外界特定的干预力量其中就包括大学人(包括大学教师、行政人员、学生等)自身的参与,因为大学人不等于大学组织,这是两种虽联系紧密却属性不同的概念。相对于大学这一实体组织而言,大学人就是一种外界参与力量。大学是“一个由学者与学生组成,致力于寻求真理之事业的共同体”,是一个人为能动的实体组织。它并非学者所言的是“自生产性”的,因为自中世纪诞生以来,大学便是出于新兴的市民阶层需要的一个“法团”性质的机构,而“为了摆脱受制于人的处境,教师们很快便意识到需要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以缔造一个更团结、更有力的组织”,最终形成“教师法团”以抵抗外界干扰。这是人为系统中能动性的产物。突出大学的他组织性,并非是要消解大学人的主体性以及否定大学自主权,而旨在澄清与解释当前高等教育领域借用“自组织”术语时的理论局限,并揭示在复杂系统科学中“他组织”的能动与生产功能,以便对大学他组织特性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它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大学作为他组织的指令性特征

怀特海说过,“成功的教育制度绝对不可能出现在真空之中,也就是说,脱离现存的智力环境,就没有哪种教育制度能够取得成功”,大学更是如此。高等教育的认识论与政治论的哲学基础表明了大学的存在不仅基于人探索求知的本性,也是国家与社会需要的产物。正如莫里斯·柯根所认为的,“高等院校作为一个政治系统,它既要受到它由于自身自我保持的需要而带来的常规的影响,也要受到由于高等学校与外部环境的联系而产生的变革的影响”。大学作为学术组织,除受到自由求真的学术性影响力外,实际上往往受到更多的“权力性影响力”的作用,虽然两者在逻辑上并不冲突,“权力性影响力总是辅助、竭力促成和提升非权力性影响力的”,但它们各自的合法性来源不同,权力性影响力多与控制、指令、干预以及权限相关。大学作为他组织,其指令性特征就表现为一系列的指令性计划,即大学系统运行的步骤、细节要受到行政系统的控制与影响。现代大学与时代的发展不是悖道而行的。

在大学院校内部层面,除行政权力外,学术权力也会有转移到行政管理人员、院长和系主任等人手中的现象;在大学与政府、国家层面,大学同样面临着被要求、被指导、被影响的事实。理想中的大学追求是自由,但现实中自由是有限制的。事实上,历史上重大的高等教育改革都是由国家与政府启动或者至少得到了国家的大力支持。例如,德国洪堡大学的改革、美国赠地学院运动、日本大学法人化改革、英国独立大学运动以及新大学运动和新新大学运动等都由政府与国家牵头并得到一系列法律法规的保障。在中国,大学受国家和政府指令等力量的干预更为明显。我国的招生就业体制改革、高等教育民主化发展、两轮院系调整、学院制改革试点等,都是政府主导的。市场调节力量的日趋深入、社会中介机构的多样化参与、大学组织中的学者个人以及学术团体与学术部落的越发自主,也是大学治理能力和治理结构现代化转型的需要,但这并不意味着国家与政府对大学控制的撤退。国家在遵循市场指令规律的同时,会通过调控市场指令间接影响大学。纯粹的市场,更多的是作为理论的构建,很少是作为现实经验的存在,对于大学这样的组织机构,用“准市场”的结构这一描述可能更为贴切,因为“甚至在那些市场看起来好像存在的事例,总是有一个对它们进行公共的或政府的控制的成分”。当然,我们更应该进一步关注的是国家与政府如何调适自己的行为和角色,才可以在发挥大学他组织的积极作用中,着力服务于大学的学术逻辑与社会需求。

(二)大学作为他组织的诱导性特征

他组织理论强调组织的非强制性,组织的运转与维持依靠诱导式或引导式的方式进行。首先,大学组织虽然具有刚性的指令性特征,但柔性的诱导式性状却能展现出大学的独特魅力,这也是大学区别于其他社会组织之所在。例如,“劝说”与“协商”是大学进行革新与决策的常用手段,因为大学组织核心力量位于专业与系科的底层,“上层引发的变化通常需要下层利益集团的支持”。在大学系统的组织结构中,“基层组织是推行政策和改革的主要力量”。大学组织要发生根本性的变化,意味着大学系统中的结构要发生变更,而大学结构的变化又是伴随着基层观念和权力的变化而变化的。“许多自上而下的改革过早夭折的另一个重大原因是这些改革没有触动从事实际操作的底层结构。”其次,根据“惰性理论”,由于惰性随规模增加而增加,相较于市场和社会,大学组织及其改革进程显得较为保守,社会与大学之间有形围墙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大学对社会与市场的嗅觉时刻都保持敏锐,其中存在着一层无形的保护墙和过滤器(教育的滞后性所具有的保护功能),它横向阻隔信息快餐对大学的侵蚀。再次,心理传统、观念习俗等文化因素使得来自上层的决策与指令弹性化,上下层之间需要相互消释与磨合,并在基层的实践中渐进地落实,而文化的力量就在于“文”已育化成传统,以信任文化作为大学组织扎根性的力量,使得大学有着足够的自信稳健地行驶在历史的航道上。最后,这种他组织的诱导性特征也表现为大学与国家和政府之间存在经济学中的“诺斯悖论”现象,大学与国家、政府的关系是矛盾复杂的,不能简单地还原为两者边界厘分的技术问题。政府可能会是大学衰退的根源,但政府权力的存在也是大学发展的关键。

(三)大学作为他组织的开放性特征

从复杂系统科学的角度看,“他组织过程也是动力学的过程……他组织力与系统状态变量或多或少是相互作用的,原因与结果的界限并非绝对分明”。可见,他组织会受到系统行为结果的影响,它并非僵硬的静止结构,而是在与其行为结果的交互作用下,通过与外界物质、能量与信息的交换,不断地改变着组织的形态、结构与规模。因此,它也应是一个开放的、不断变化的系统。从复杂系统科学的视角而言,大学作为一个复杂的动态系统,“具有多重时间尺度、显著延迟性、高度非线性、多重反馈性、广泛开放性等特征和规律”。它的开放性首先就体现在与政府、社会以及市场的动态关系中。大学自诞生起就不是自我封闭的组织,一开始就是国际化的共同体,在历史上也从未成为绝对意义上的象牙塔。现代大学更是如此。特别在二战后,大学强大的功能被普遍认同,它与外部的关系也更加紧密而且不可分离,对各方的意义都尤为重要、重大。它是政府、社会以及市场力量交融相汇的结果,也可看作是政府与社会、市场进行有机互动的一个“治理空间”与“公共空间”。“百余年来,政府、社会与大学之间复杂的动态关联始终是引导和影响中国大学改革发展的基本线索与核心问题”,大学他组织系统的思维范式,为当代中国现代大学制度建设提供可能的理论参照。这种受外界影响并影响外界的开放性具有的生产功能,是大学在构建治理能力与治理体系现代化中能动性的体现,可以消除长久以来存在于人们观念中的政府、市场与大学之间的对立思维。显然,在高等教育界,需要强化一种反映积极关系的他组织理论,以指导大学的改革实践。


四、大学是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统一


“一切人工建造的系统无疑都是他组织系统,因为这种系统从无到有是由人这种外来组织者制造或者组建的。”大学具有他组织的特性,在复杂系统科学的理论框架中,大学是一个他组织结构,但并不意味着它在“人工”(学者团体或者国家、社会团体)生产、设计和创造后,在其发展周期中不会或不能存在“外界的不干预”现象。人工系统的初始与发展在人为创造和干预下进行,但组织一经运行则能够为求得生存权和发展权而自动地根据环境的变化重新组织自己的运动。“系统自行组织自己的运动是一种自组织运动……外在的人力只有转化为系统的内在作用力才能起作用”,他组织中也存在自组织运动,否则,任何人为的组织力都不能使系统运行、发展和演化。同时,大学又是自由体,是按照自由原则结成的自治共同体,即“高校可以根据内、外部条件的变化进行自我调节、自我修复,从而不断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及人的自身发展的需要”。大学作为一个有机生命体,其自组织与他组织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鸿沟,它们可看作是同一组织在演化发展中的两种不同状态或表现形式。具体来说,大学的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统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大学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相互依存

正如哈肯教授所认为的那样,复杂系统无处不在,我们必须寻求解决复杂系统的统一原理,而要寻求普适定律,就要先确定是在哪一个层次上来描述定律,比如是微观还是宏观层次,因为在不同的层次,我们可以用不同的方式来描述系统。大学系统也是层次的集合体,从大学系统外部来看,大学是一个他组织结构;若将视角定位在大学系统内部,从内部关联看,大学组织结构的完善与发展在每一层次都离不开他组织与自组织的协同作用,两者相互依存。

在大学复杂系统的组织结构中,底层的“分化”和“松散型”的无序状态较为显著,这是因“大学人”各自所属学科和部门的性质不同所致,离不开“大学人”的主导作用。而大学组织自身却能够自行运动以“有序”状态表征,这却是自组织的力量所为,两者之间相互依存。又如学术系统分层、学科分化背后的主导因素是不同利益群体的竞争机制,但这也是竞争系统按自身逻辑运行的结果。可见,自组织与他组织力量在共同推动大学内部系统的发展。从宏观层次来看,教授治学、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双一流建设目标等一系列为实现大学善治的目标和制度设计,是大学利益相关者与现实力量权衡后的统领性表达。它们一方面具有宏观的政策导向,是大学系统在他组织作用下衍生出的目标和制度设计;另一方面也表现出丰富的学术涵义,能够反映出学术组织自身的发展规律和学术意蕴,表现为大学自组织力的作用。

如苗东升所言:“自组织与他组织是互补的,一切合理地生成、存在和延续都是自组织与他组织的辩证统一。”大学的他组织与自组织也是互补的,“在两个系统中,处于上一层次的他组织需以下一层次的自组织为基础才能可靠地建立起来,下一层次的自组织需以上一层次的他组织为指导(至少是限定边界条件)才能有效地展开”,失去任何一方的组织力作用,系统的整体性就无法保障,系统必将分崩离析。对于大学组织而言,更是需要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统筹协调,以实现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以及文化传承和国际交流等一系列的组织目标的融合与贯通,这也正说明教育价值的选择从来都是多样、多重的,同时又是共生、互现的。

当然,我们只有从整体和动态的视角审视大学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相互依存关系,才能客观地理解和把握高等教育内外规律。高等教育的内部规律指的是高等教育内部“各个因素或子系统之间的相互关系规律”,这是自组织系统自我维持与运转的体现;高等教育的外部规律指的是“经济、政治、文化系统之间相互关系的规律”,即高等教育要为社会主义的政治、经济发展和生产力的发展服务,这是他组织系统的外力彰显。把握高等教育的内部规律就是要充分发挥大学的自组织力功能,顺应高等教育的外部规律就是要充分发挥其他组织力的功能。正如外部规律要通过内部规律而起作用一样,大学的他组织运动也要通过自组织运动而起作用。重新理解和理清大学作为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相互依存关系,有助于进一步把握高等教育规律。

(二)大学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相互转化

复杂系统是按等级层次方式组织起来的目标体系,其本身是多层次、多维度系统的集合体。在系统内部,下一层次相对上一层次是自组织,而上一层次对下一层次的干预、影响活动则是他组织作用的表现。“自组织与他组织的区别不是绝对的,而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同一个组织过程,在一定条件下是自组织,在另一条件下应视为他组织。”大学的内部结构总体依照政府的科层管理,国内大学一般分校、院、系三级管理。大学要实现三者的有机整合,就要实现层次之间的自组织与他组织的相互转化。从复杂系统科学的角度出发,重视大学系统在他组织与自组织之间的可转化性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它能在各个性质不同的组织或层次之间建立起良性的互动机制。例如,在层级型的行政结构与扁平化的学术网之间,如依据“人为干预”的他组织概念,它们首先应是一个他组织结构。而在具体的组织活动内部,人与所属的组织机构紧密相连,人为意志下的精神和实践活动赋予组织机构不同的人格特质,一旦组织中人员的行为模式和思维范式形成,组织便能够实现自我维持、自我发展和完善(自组织作用)。后续进入组织的新成员实际上是在已稳定和固化了的组织文化中生存与发展,因一系列人力作用下的规章制度或隐性文化已经通过之前的“他组织”作用形成了可自我运转与发展的“自组织”系统,即使成员不断地流动和更替,组织却能运行自如。在不同的层次、结构中实现他组织与自组织的良性互动与转化,不仅能保障大学系统的灵活性,同时也能加强各组织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优化资源调配,促进大学组织形态的良好转型和自我调整、完善与发展。

大学他组织与自组织之间的相互转化并非平行等量地交互进行,而是有其转化的路径与发展主线。首先,在转化路径上,它是一个在相互作用中不断地螺旋上升或下降的过程。大学组织系统需要借助外力即“他组织力”的作用并依靠自组织的方式才能实现演化,不断地生发出新的结构、功能与特征并满足外部需求。若两者在相互转化中能够致力于同一目标并形成合力,组织系统便能够实现增长,让组织效能呈螺旋式上升。此时,大学的创新活力与动力能够被更好地激发,从而更好地进行组织变革、实现组织创新。反之,若他组织与自组织的作用方向相反,不能追求同一目标并形成合力,那么组织内部能量会陷入“内耗”,阻碍组织效能的发挥从而呈下降趋势。这将导致大学组织的僵化,不利于实现大学组织的变革与创新。其次,在发展主线上,自组织具有自适应以及进化能力。在大学组织里,“自组织”与“他组织”在转化过程中往往紧紧围绕学术自身逻辑以及社会需求的发展主线和目标。学术自身的发展具有时代性,社会环境的变化与时代诉求、国家特殊需求本身就是学术发展的动因。可见,学术逻辑与社会发展之间并非对立,社会需求与发展动因可通过各种以大学为主体的学术组织内化为学术自身发展的逻辑。反之,学术的发展以各种有形与无形的社会产出影响、改变或作用于时代诉求与国家需要。并且,社会建制与学术建制之间也是相互作用、相互转化的,大学的自组织力与他组织力就在相互转化中服务于学术建制与社会建制的互动。

实际上,大学的他组织与自组织相互依存、转化,可看作是它们在复杂系统中的不同阶段、层次的表现形式。彼得·德鲁克认为,基于知识的组织是一种自我传导的组织范式,其本质上是一种“自组织”和“自我管理”范式,而不是“他组织”和“被管理”的范式。然而,基于知识的学科组织以及学术组织已成为典型的资源依赖性组织,这使得学者一方面看到了“学科组织作为自组织系统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也清醒地意识到“学科组织需要在政府以及大学自身的适当干预下,持续提升学科组织的学术生产力和资源吸附能力”的必要性。

当前,我国正积极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等教育体系建设、加快统筹“双一流”建设,实现高等教育的内涵式发展。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尤其是“十四五”期间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之际,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充分理解大学的他组织属性以及他组织与自组织的统一性,充分发挥大学的他组织性在处理大学、社会、政府之间关系的积极作用,牢牢把握高等教育规律,推进我国高等教育、高等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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