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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太圣 | 规范与理性的失去:高校教师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的迷与思

奋进的 大学教育科学 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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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与理性的失去:高校教师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的迷与思
操太圣
作者简介:操太圣(1971-),男,安徽金寨人,哲学博士,南京大学教育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教育政策、教育管理、教师发展研究;南京,210093。(原文载于《大学教育科学》2022年第2期 P83-90)



摘要:同行评议制度由来已久,在保障和促进学术创新方面功不可没。但在破“五唯”的政策背景下,对同行评议制度本身也需要进行深刻的反思。换言之,同行评议不仅仅是一种纯技术性的评价手段,其存在与维系有效运作的前提乃因其信奉着学术共同体的价值观念,注重共同体成员之间围绕共同话题的理性论辩。然而遗憾的是,行政干扰正不断削弱同行评议制度中的共同体规范功能,人情纠缠正不断侵蚀同行评议制度中的理性精神。在上述两股强大力量的夹击下,同行评议制度的存在基础遭受重创,同行专家不能很好地扮演学术“守门人”的角色,接受评价者也不以获得同行的认可为最终目的,该制度所能发挥的判决与引导作用也日渐形式主义化。为此,需要通过渐进变革的方式,尝试实施公开评议,恢复学术界的理性论辩传统;通过评议思维的转变,减少学术“找茬”导向,凸显以评促建的积极功能;通过学者自律,凝聚学术团体力量,发挥学术同行的能动性。  关键词:破“五唯”;同行评议制度;行政干预;人情纠缠;学术共同体;绩效考核


近期,国家有关部门针对科研评价、高校教师评价等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旨在破除“五唯”的顽瘴痼疾,引导科研工作回归知识生产与创新的根本,引导高校教师落实教育之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其中一个政策建议就是加强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如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唯论文、唯帽子、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专项行动的通知》(教技厅函〔2018〕110号)中明确规定,“清理目的”是在新形势下“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推行代表作评价制度,注重标志性成果的质量、贡献、影响”。这清楚地表明,教师评价将从以往关注发表的数量向关注成果的质量等方面转变。至于代表作评价制度的有效实施,根本上又有赖于同行的专业判断。对此,教育部、科技部还印发了《关于规范高等学校SCI论文相关指标使用树立正确评价导向的若干意见》(教科技〔2020〕2号),对创设有利于同行评审的条件提出较为细致的要求,如“评审过程应严谨科学,遵循同行原则,对评审对象合理分组,遴选合适专家,并合理设定工作量,保障专家有充足评审时间”等。

上述政策中对于如何保障同行评价制度运行的规定有其积极意义,它引导未来的高校教师评价工作从创设时间与空间等基本条件能够得到保障的评价环境开始,以更好地发挥同行评价的专业性。但值得思考的是,“五唯”期间的同行评价究竟是如何实施的?同行在评价时为何深受SCI论文相关指标的影响?这些问题显然不能仅从“时间紧任务重”来解释。可见,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兹事体大,是“五唯”破除之后如何重新树立客观、公正的教师评价的关键所在。本文试图回到该制度的设计初衷,分析其内涵和基本条件,在此基础上展开对实践层面相关问题的剖析与反思。


一、学术成果的创新性需要同行

专家的判断


讨论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当然需要从学术工作的本质开始。但由于社会历史文化的差异,学术的内涵及其功能也存在明显的中西差异。一般而言,西方的学术是“为知识而知识”的,强调运用归纳、演绎等逻辑对各种发现“去伪存真”,以发现事实背后存在的规律,并且通过系科分列的学术体制,追求知识的系统化与专门化。当年韦伯在《科学作为天职》的著名演讲中指出,学术应对一切的价值保持中立,“一旦科学工作者在研究中掺入了自己个人的价值判断,对事实的充分理解就到头了”。换言之,学术惟有作为经验知识,提供事实,作为个人选择、判断时的参考,方有成果可言。

而中国学者的传统学术观是充分考虑到人自身的生命存在的,对他们来说,知识只是生命的工具,而非生命的本身,学术必须在客观知识之外,另寻一套足以安身立命的价值系统。钱穆先生就曾专门指出:“苟其仅见学,不见人。人隐于学,而不能以学显人,斯即非中国传统之所贵。”因此,治学活动不能仅停留在“去伪存真”的层次,还必须以潜玩、虚心的内省方式,对生命习气下一番“为善去恶”的修养工夫,学术的最高境界在于“止于至善”。当然,在中国的学术传统中,追求个人内在道德的完善也还仅仅是一个层面,“内圣外王”更是大多深受儒家学说影响者的毕生追求。

虽然在学术的最终指向上存在明显不同,但学术不是技术的简单重复,而是对标准化的超越和对创造性的追求,否则,知识生产势必走向内卷。不过,需要指出的是,创造性的思考与成果是急不来的,更是强迫不得的。“材料,从来都只能一行一行地阅读,而不能隔一行才读一行。观点,从来都只能一个一个地想清楚,而不能掌握一个跳过一个。更为重要的是,真正有分量的学术著作,从来都只能在苦思冥想的基础上日积月累,而不能采取任何贪图速率的手段。”尤有甚者,经年累月也可能劳而无功,因为有价值的学术研究需要学者的热情,更需要灵感的不期而至。在韦伯看来,“激情是‘灵感’的先决条件,而‘灵感’又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令人沮丧的是,灵感这东西,只有在它自己愿意来的时候才来,而不会随着人们的意志而转移。

优秀的学术成果固然跟研究者个人的激情和灵感有关,同时它还总是基于业界同行的前期研究,是在学术共同体中彼此心照不宣的“前理解”语境和已经形成的共识基础上进行的。只有这样,新的研究才能更准确地为其自身定位,既不是盲目探索,更不是简单重复。其具体过程大致如下:研究者因为熟悉了同行的相关研究,而认识到多样思考方式的存在,进而尝试突破自身的思维定势,大胆质疑过往的熟知,并萌发出深入探究的浓厚兴趣。在深入细致的研究之后,最新的研究成果面世,改变或增进了人们对事物的认知,从而实现了对前人学术成果的超越和学科知识系统的进一步丰富。

在这个意义上,孜孜以求的研究所得究竟有无突破以及多大程度上超越前人的成果,完全有赖于熟悉相关领域知识的其他同行来判断。这里的同行应该是本领域的权威专家,即选择那些学术精湛、经验丰富、治学严谨的同行来进行评议工作,他们一般会具有与被评学者类似或更高的能力、专长或职称级别。只有那些“站在某种学科前沿的专家”才是“足以判断一篇论文到底是‘有学有问’之学术佳作还是‘徒有学究气’之学术赝品的人”。这是因为他们“具备足够的背景知识和敏感程度,可以透过一篇文章的外表来看出它究竟是否真的传达出了新的信息,从而判断它是否真的为学术研究事业做出了贡献”。基于此,这些权威同行们在评价学术代表作时会更关注内容本身,而非具体形式。

这是因为,学术评议的根本目的在于遴选出优秀的学术成果以促进科学发展,更好地服务国家、造福人民。所以,在这些同行专家的眼里,学术成果的实质合理性远高于形式合理性。前者体现了作者的真知灼见,后者则关注写作的基本规范、研究方法的可靠问题、发表期刊的正规程度等。后者虽然也很重要,但它们只是判断成果质量的最低标准,而非最高标准。从这个意义上说,只要真的对知识的生产与发展有贡献,除了主流的学术论文和专著外,课程、教案、专利、标准、政策咨询报告也可是代表作的形式,甚至一些受众广泛的科普读物、带来重大效益的技术方案、产生广泛影响的时政评论、行之有效的法规制度等,都可以视为代表作来接受评价。


二、确立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

的三个前提


学术创新可以是开发新的思想、理论、技术、方法来认识事物发展的规律,也可以是利用这样“工具”更好地修炼自身、服务国家、造福人民。无论如何,“创造性乃学术工作之第一原则”这一判断应无异议。从某种意义上说,学术工作与匠艺劳动之间存在着本质上的一致性。除了强调创造性之外,匠艺劳动还是一项专业自主的活动;学术亦如此,靠研究者自身的沉潜、反省和顿悟,充分体现其能动性。不过,研究者个人的反思并不排斥学术工作还是一项专业共同体活动的特征,学者们开展的学术工作需要符合共同体的价值观和规范,反过来也不断巩固和提高了专业共同体的社会地位。特别是在大科学时代,强调团队合作共同攻关成为时尚,同行之间的学习与评价成为常态。

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彰显学术自治力量的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应运而生,其对于促进知识的创新发挥了重要作用。而这种作用的有效发挥又与其是否拥有三个基本条件密切相关。这些条件构成了一个功能良好的制度环境,保障同行评议在知识生产和人才培养等方面正向功能的发挥。概括而言,同行评议制度是基于以下三个基本条件的。

其一,同行评议制度完全基于学术共同体理念形成。维系同行的是共同体中大家共同信奉的规范和价值观,默顿将其称为科学的精神气质,包括“普遍主义、公有性、无私利性和有组织的怀疑态度”四个基本规范。“普遍主义”强调科学具有普遍性,与国籍、种族、宗教、阶级和个人品质等个人因素无关;“公有性”指科学发现是公共产品,是社会各方协作的产物,也应尽可能为全人类所共享;“无私利性”指科学活动及其成果应当保持价值中立,避免受到个人私利的影响;“有组织的怀疑态度”强调以理服人,应当依照逻辑和经验审视科研过程和成果。学者们在学术共同体中开展平等、开放、多元、循环往复的论辩与交流,围绕着知识创新这一核心理念,上述基本规范不仅约束着学者的学术活动,而且形成学术共同体之社会结构的基本准则。学术同行之间的关系正是这种学术共同体的具体体现,同行评议也自然是按照上述规范对相关代表作进行评价。

其二,参与评议的同行积极维持其专业“守门人”的角色。一个成熟专业必须拥有自己独特的知识领域和研究范式。而参加评议的权威同行们,通常对所在学科有着强烈的归属感,对学科的知识发展以及知识之于社会发展的重要价值有着深沉的责任感,他们会为学科遭遇发展困境而寝食难安,也会为学科获得巨大突破而欢欣鼓舞。正是因为这种强烈的责任感,使得同行不愿意轻易降低入门标准,他们会在新人入职、未来晋升或评奖等各个涉及学术评价的环节,坚守学术的底线,严控其评价的同行成果质量,防止不合格的人员进入自己的学科领地,从而保持所在学科领域的权威性、专业性。当然,这种专业“守门人”的角色,也使得部分“权威”同行难免因此表现出维护既有“范式”与“标准”之合法性时的保守性、排他性与不可通约性。

其三,代表作成为申报者获得同行承认的“敲门砖”。与上一条件一脉相承,虽然课题的选择和研究工作的进行完全是研究者个人的责任,但对于研究发现的承认,则是在学术共同体所代表的科学意见的支配之下。可以说,提交代表作的过程就是接受同行审阅、期望获得同行承认的过程。因此,代表作中所提出的研究问题是否“坚实地建立在一种或多种过去科学成就基础上”就显得非常重要。按照库恩的理解,正是“这些科学成就为某个科学共同体在一段时期内公认为是进一步实践的基础”,从而吸引了一大批坚定的拥护者开展后续各种有待解决的问题。同样,研究成果的质量也只有获得同行的普遍承认之后,研究者才算真正进入了某一专业领域。

正是通过对共同体原则的坚守和维护,同行评议制度获得了坚实的合理性和合法性,从而在学术研究实践中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不仅推动了学科知识的积累、发展和更新,而且培养了诸多学术英才,使得学术香火绵延不绝。如对于高校教师来说,该评议制度显然就具有促进教师专业成长的重要功能。一方面,教师可以通过同行评议获得及时反馈,以了解自身的学术实践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明确自己如何提升学术素养,改进学术实践。另一方面,同行评议也为教师提供了职业生涯发展的机会,通过对优秀学术成果的激励、认可和奖励,在系统内部形成科学合理的人事管理制度,营造友好的、积极的学术氛围,最终引导高校教师建立正确的学术信念,展现符合要求的学术行为。


三、同行评议制度在实践中遭遇

的挑战


上文讨论了同行评议制度存在及有效发挥作用的基本前提。不过也需要明确,学术研究与学术评价之间内在地存在一种紧张关系,甚至“逻辑冲突”。前者多指向学术内在价值及其未来发展的可能性,后者更关注学术在某种维度上的既有效果,结果是“一些学术研究并非得到认可才具有学术价值,同样,经历了学术评价认可的也未必就能够具有很强的学术价值”。但同行评议的原则认为,学术研究的成果只有在得到学术共同体的公共评价之后,才被视为规范的、真正的学术成果。可见,双方的“冲突”或不一致是客观存在的。

具体到学术评价的微观过程,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关注,即同行专家们经常先入为主地存在某种偏见,从而影响到对代表作之真正学术质量的判断。这些“偏见”或者是由于评价技术的局限性导致,或者是对真实质量及其代理人的不确定了解所致,或者是由于信任关系的缺失所致,或者是自身身份特征及其带来的学术声望所致,甚至由于国别、语言、性别、性格、文本理解能力、学科、发表偏好等的不同所导致。在这个意义上,同行评议制度只能被视为“最不坏”的评价制度,在利用该制度时,需要对此有明确认知,并最大限度地发挥其制度优势,抑制其先天不足。

这就意味着,一旦不能有效控制上述容易导致专家同行产生偏见的诸多因素,特别是同行评议制度的设计和实施缺乏系统性、保障性,或者在实施过程中被其他强有力因素所扭曲,则该制度固有的优势和积极功能就不仅难以发挥,相反还可能带来负面影响。譬如,高校教师评价中“破五唯”的政策导向,正说明了同行评议制度在实施中出现了评价标准、内容和方式上的偏差。具体而言,在标准方面出现了趋同、单一、繁琐的现象;在内容方面出现了重数量、级别、形式的现象;在方式方面出现了唯权力、讲人情现象,最终对学术研究和学术评价工作都带来了极大的影响。

这些现象的出现,反映出以同行评议制度为代表的学术共同体精神在发生变化,或者说,由于学术评价的功能越来越与学术人的晋升考核等物质利益挂钩,结果使得学术评价的工具理性更加凸显,价值理性则逐步旁落。相应地,学术评价的标准也由之前便于学术共同体对学术代表作之学术质量的判断,转变为服务于行政工作对学术人进行区分和鉴定的工具。这样,学术评价与特定的量化指标就被逐步绑定到一起了。这不仅湮盖了大学教师应有的个性特征与品性,偏离了学术本有的创新特质与追求,出现了“目的与手段”的倒置现象,而且实质上也剥夺了同行专家的自主决策与判断权,让同行专家产生无力感。

随着学术评价与特定的量化指标绑定程度的加强,同行专家在开展评价工作时常常有非常明确且详尽的评估方案,其评价标准、指标权重和入选比例都有明确的数量规定,甚至直接用期刊的被引次数、H指数和期刊影响因子来反映学术论文质量,使得本来异常复杂的具有创造性的同行评议工作变得简单而单纯了。所谓“简单”是说评价工作变成了分值加减工作,所谓“单纯”是说在一定程度上帮助评估专家抵挡住了各种人情请托,让其能够安心进行学术评议工作。也因为如此,这样的评价方式获得了一些专家的默许和认同。然而可惜的是,他们没有意识到这实际上是在削弱其专业性,是他们对其专业自主性的放弃,他们实际上只是象征性地扮演着专业评估者的角色。

受到绩效管理主义的深刻影响,趋于功利化无疑已深度渗透进我国高校教师的学术领域。除了数量有限的学者延续学术职业传统,秉持着为学术和学问本身、以追求知识的创新与增长为根本目的开展相关研究活动外,更大比例的人受制于时间和精力的有限以及周期性学术评价的压力,只能追求那种短平快的研究。“他们把发表本身当作目的,为了发表不择手段。”如果说这种人的行为是因为制度环境所迫的话,还有一些人则完全扭曲了学术研究及发表的目的性,他们信奉功利主义,追求学术研究可能带来的非学术的后果,如金钱和权力的获得。他们不从学术研究的社会价值来思考和定义自己的学术工作,而是“不顾一切”地追逐名利,表现出私欲膨胀,甚至良知泯灭,如学术研究中出现的伪造数据、剽窃等有违学术伦理的行为,以及盗用研究经费等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这里,同行评议制度不仅难以发挥有效的监管功能,难以将这些学术垃圾清理出学术共同体的阵营,相反,在某种程度上不说是助长了学术界的不良倾向,也至少是无所作为的。


四、学术共同体之理性与约束力

的式微


那么,同行评议制度何以如此,其在执行过程中究竟发生了什么?这就需要进行深入的讨论。从社会系统论的角度来看,代表作同行评议制度除了受其内在的学术共同体原则的指引外(更多表现出理性的力量),势必还要受到来自行政管理部门和人情社会之不同力量的作用,各种力量相互交织,特别是行政力量和人情力量的叠加效应,使得基于理性和价值规范的同行的力量边缘化、形式化,最终形塑了当下的同行评议制度(见图1)。

(一)人情纠缠在削弱同行评议制度的理性

在人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人际距离的确会对评议专家的判断和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外学界概莫能外。关于“包括庇护主义在内的人际关系的影响,并不能从评价程序中完全排除”的现象,有研究者认为,这是“因为对从事知识生产的学者(在这个意义上既包括申请人也包括评议人)来说,学术专长与社交网络是重叠的”。也就是说,申请人与评议人只要拥有相同的研究兴趣和领域,就有可能在评议活动开展之前就建立了良好的社交关系,至少也是彼此有所了解的,这样在评议中一旦遇到(有时通过代表作也可以判断申请者身份),人情分就不可避免。

但这里需要区分两种人情关系,一种可称为不可避免的人情,如上述那种,只要是申请人和评议人都认真且持续耕耘在学术领域,彼此熟悉对方的研究成果就是必然的。而且,基于这种认识也会更全面地对代表作的价值和意义做出判断。所以,这种人情关系就是没有办法也没有必要去根除的。另一种可称为不必要的人情,它是完全基于私人之间的熟人关系,是罔顾代表作的学术价值的,其背后或多或少存在着利益的交换关系。由于这种人情掺杂着太多学术之外的影响因素,并最终是以削弱或放弃学术共同体所崇尚的理性为代价的,因此是需要通过建立合理的制度进行约束的。

相较于西方学者来说,中国学者们在从事同行评议时,出现第二种不必要的人情现象更为严重。这是因为中国社会中的“面子文化”源远流长,且产生了一整套运作的章法和规则,深刻影响着中国学者的观念和行为。如著名社会心理学家黄光国就指出,中国人在资源分配过程中,对待亲属采用的是需求法则,对待陌生人采用的是公平法则,而对待两者之间的熟人则采用人情法则,即看交往的对方与自己关系如何,特别是彼此有无共同认识的第三方及大家与第三方的实质关系。根据直系亲属回避的原则,实际上在学术评议工作时就出现了熟人和陌生人两种不同类型的“对象”,相应地也出现了评议的双重标准。这就破坏了评议工作的公平性,也误导申请者不专注于代表作本身的质量,而孜孜于人情关系的营造。

(二)行政干扰在弱化学术共同体的潜在规范性

在理性化的现代社会里,学术工作早已不再是个体闲暇思考的纯粹的智力活动,而是一种有目的有组织的管理活动,即借由大学组织制度、同行评价制度、发表与出版制度、职称晋升制度、课题管理制度等,规范着学术的生产、传播与消费过程。研究者个体的知识生产就发生在上述一系列管理过程之中。这显然是与大学具有科层和松散结构相结合之双重系统的组织特性密切相关的。在这种组织结构中,大学教师既在大学院系里扮演着教师的角色,又在专业共同体中扮演着研究者的角色,前者主要遵循科层管理的原则,即接受来自学校和院系行政部门的管理和指令,后者则强调共同体的运作逻辑,其学术实践主要接受同行专家的评价和判断。教师的学术工作始终处于这两个不同领域的交互作用之下。

需要指出的是,我国的教育是社会本位的,大学主要被看作行政机构的附属机构或延伸机构,其办学也自然要接受严格的行政控制。与此一脉相承,“大学内部起主导作用的是行政权力和行政逻辑,而不是学术权力和学术逻辑”。如果说,“在计划经济时代,我国大学内部的制度安排和治理结构基本上采取行政管理模式”,那么在市场经济时代又出现了新的特征,即“行政管理模式仍然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企业管理的思想与模式也被引进到大学内部管理中来”。这就使得教师的学术工作日益被纳入科层管理的范畴,绩效指标和其他代表学术工作相对价值的方法逐渐成为学术管理的核心。如科研管理上的“项目制”、对期刊类型(如是否属于S刊、C刊)而非论文本身的关注、对拿课题而非做课题的重视等。

这样,在同行评议制度中所期望的学术同行所发挥的“守门人”的功能就形同虚设了,因为,研究者发表学术成果的目的不在于获得同行的承认,其绩效如何以及能否进入学校组织中谋取岗位或职级,都不是由自定的标准和同行的监督所决定的,而是由来自上级行政管理部门的命令所控制的。诚如有学者所言,“现在的学术发表,是为了另外一种承认,即来自体制权威的认可。发表,不是为了陈述自己有限但是独到的见解,而是要向体制证明自己可以达到主流的要求,有模仿他人的能力。发表不是为了参与辩论、分析实际问题,而是为了保证自己在学术体制内的生存,为了维护这个体系”。这样的制度体系下,学术评议更关注其作为整体性管理制度的一部分,更强调其行政管理的功能,学术同行的“守门人”角色也因此被相对弱化。


五、对同行评议制度未来发展

的思考


如果说,人情因素深植中国社会文化的土壤之中,不可避免地在同行评价中有所体现的话,那么,随着学术工作被项目制等体现绩效管理主义意识形态的相关原则、规则、技术和程序殖民化,人情因素也深受其影响而愈加功利化。人情因素与行政因素叠加在一起,对于科学研究而言,则形成了“目的-手段”合理性的新的“铁笼”,追求慢节奏的学术活动越来越按照行政管理的时间节奏进行调整,“效率”“速度”“数量”等成为学术判断的重要指标,高校教师在高密度的时间管理中行色匆匆,高效而疲劳地进行着学术生产活动。与此同时,人情因素也愈发被激发出其不可低估的负面能量。

在行政力量与人情力量的合力夹击下,代表学术共同体利益的理性力量如何才能产生有效的抗衡,实在是一个令人困扰的事情。可以想见的是,若没有超常的力量介入,以松散结合为特征的学术共同体必定无力回天,同行专家也在有意无意间放弃了评价应有的科学标准与规范。然而令人欣慰的是,近年来国家表现出超强的破除“五唯”的决心,出台了一系列有关学校评价、学科评价、教师评价、科研评价的重要政策,力求减轻高校及其教师不必要的过重负担,引导学术界建立风清气正的学术环境,积极开展富有原创性的科学研究。外部政策环境的优化,使得同行评议过程中出现的乱象有望得到解决。接下来,加强同行专家的自觉自律,增强学术领域的理性力量就成为关键。为此,需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循序渐进,着紧用力。

首先,通过渐进变革的方式,尝试实施公开评议,恢复学术界的理性论辩传统。目前主流的同行评议采取匿名的形式,认为这样有助于减少干扰,防止个人偏见的产生,但由于评议过程缺乏监管,也很容易降低评价者的责任感。而责任感的缺失,将进一步把现行评价制度改革推向虚无之地,不可能取得任何实效。是故,可以积极尝试开放的同行评议策略,将评议活动放在聚光灯下接受监督,以唤起同行专家的学术责任感。

因为学术共同体有不同层面,有学校层面的,有区域层面的,也有全国层面的,从高校教师作为变革能动者的角度而言,应从自身的行为改变开始,从自己所在的小的学术团体开始改革,以生渐变之效。如在教师日常教学、科研实践中,特别是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可以从课堂讨论、读书报告会、论文指导等各个环节,强化理性论辩色彩,让“未来的学者”们浸润在学术共同体的氛围之中。一些学术杂志的审稿和一些课题申报的答辩环节等,也俱为重要的恢复沟通理性的实践场地。通过这些小步快跑的方式,重建同行专家与被评价者之间的关系,以提高同行评议专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也有助于切实提高被评价者的学术水平。

其次,通过评议思维的转变,减少学术“找茬”导向,凸显以评促建的积极功能。同行评议适用的范围很广,其功能也相应地多样,但基本来说,还是发展性与裁决性两种。过往的裁决性评价常常是以尽力挑出学术成果中的问题为能事,一些评语的表达“冷酷甚至刻薄”,给被评价者造成太多心理不适,造成持续性的负向影响。考虑到通过同行评议制度来促进知识的创新和人员的发展,有必要加强对评议之发展性功能的发挥,通过激发研究者的内在动力、提升其学术敏感性、增强其创新意识,真正实现评价赋能,更好地实现其潜能。

目前,已有一些具有创新意识的学术期刊在尝试将审稿过程从挑错和批评,变成帮助投稿者改进和提升,将刻薄的语气和冰冷的态度变成关怀和尊重。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其未来的发展值得期待。正如有研究表明,开放式同行评议在教学和学术方面的好处远远超过了传统的双盲同行评议。但关键在于人们要改变对同行评议功能和价值的看法,即从“守门”“把关”转向同行和被评价者之间支持性、建设性的合作过程。可见,通过开放式同行评议制度的功能发挥,将有助于切实提升学术研究的质量。

再次,通过学者自律,凝聚学术团体力量,发挥学术同行的能动性。前面提及,大学是包含科层组织与松散结合的双重系统,其中,松散联结显然是学术共同体的本质特征,而这也正是其在面对行政权力和人情因素时不堪一击的根本原因。为此,需要加强学术共同体的凝聚力,充分发挥学术同行个体能动性,群策群力重建优良学术生态。“由于凝聚力的存在,社会共同体才保持着自身的内在规定性。凝聚力一旦消失,社会共同体便会趋于解体。”特别是在国家大力破除“五唯”的政策背景下,若学术共同体本身不借机深刻反思,自我赋能,就会错过重建良好学术生态的大好时机。

为此,学术界需要强化学术研究的价值规范,通过教育培训、制度引导、自我修炼等不同途径,让这些价值规范入脑入心,激发起学术同行的自觉意识和自律行为。如此,学术的理性力量得以彰显,学术凝聚力于焉而生,学术组织成员对组织产生高度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成员彼此之间产生更强的吸引力和信任感,学术团体展现出深厚而持续的专业力量。在这样的学术生态里,同行在学术评价活动中才能真正实现相互借鉴、取长补短之功效,推动学术研究回到促进知识的创新发展、成就研究者之生命精彩和服务社会迈向美好未来之初衷。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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