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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全民“随手拍”交通违法上线,但是法律有话说!

吾保护 2023-08-16

3月1日起,“随手拍”交通违法举报功能上线。群众可以通过手机微信举报交通违法行为。然而随之而来的技术与法治问题的讨论一直不能平息。有人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有人说这是在发动群众充当权力耳目。更有人说“随手拍”对于公共区域与隐私的界定非常模糊。

取证与录用率

手机、行车记录仪拍摄违章行为时可能由于时长、天气等原因导致拍摄不清晰,录用率难以保证,徒增交警的工作量。“取证行为”本身也可能涉嫌危险驾驶。

“随手拍”需要成本

1、举报者奖励

奖励举报者的经费从何而来?奖励额度如何确定?举报者奖励属于什么收入?税收问题如何处理?对于热情分子还要他们提供身份证号帮他们申报个税,被热情分子骂,被计财科骂。


2、举报后续工作如何处理

交警本身的工作量就很大,“照片视频违法证据太多,根本处理不过来”。

社会环境

“随手拍”确实能大大提高违章行为被处罚的程度。但是它也有两个坏处:一是会鼓励检举揭发的恶习,二是会冤枉好人。职业“拍客”为了赚取奖金,在一些狭窄的马路上放置障碍物,迫使车主违章压线,然后守株待兔,甚至还会有手持视频证据威胁车主的情况。

《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调查取证是行政执法机关行使行政处罚权的组成部分,不能委托公民行使。


微信举报,

什么样的线索会被采纳?

十一类交通违法行为  

 1  机动车逆向行驶的 

 2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路口实线加塞) 的 

 3  机动车违反规定使用公交专用车道的

 4  酒驾毒驾、闯红灯的

 5  无证驾驶、失去驾驶资格仍驾驶车辆的

 6  使用伪造、变造号牌,以及故意遮挡号牌的

 7  醉驾、追逐竞驶(以下简称“飙车”)、严重超员(超员3人以上且20%以上)、严重超速(限速80公里/小时以上路段且超速30%以上)的

 8  黑校车接送学生、黑加油车流动加油、工程车野蛮驾驶、农用车非法载人、货车严重超限超载( 超限超载50%以上)

 9  危化品运输车、非接驳运输大客车载客凌晨2 时至5 时违规运行及“两客一危一重”车辆疲劳驾驶的

 10  高速公路占用应急车道、倒车、逆行、随意变道的

 11  逾期未报废、注销车辆和逾期未检验车辆上路行驶的


一般,以下4种信息将不会被采纳:

1、举报行为不属于交通违法行为的;

2、举报的行为之前已有市民举报,已开展核查工作的;

3、提供的交通违法信息有误的,或者信息填写不完整的;

4、举报的违法行为超过了公安微警务核准的11类受理范围的。

微信举报,坚决不允许开车时拍照

市交警部门表示,欢迎广大群众“随手拍”,但坚决不允许开车拍照这一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行为。同时,警方也会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信息,而恶意举报和虚假举报的人,将被列入“黑名单”中。


“随手拍”只是新技术条件下出现的一种交通治理方式,具有隐蔽、随时随地、门槛低等优势,但也有一些明显的弊端。可以在实践中改进,但要认识到这毕竟是一种辅助手段,不能过分“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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