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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不让离婚,他们绞尽脑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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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随风行走到处看


在一片反对声中,2021年最让人不冷静的规定来了!

网友们顿时不冷静了。“想离婚的抓紧,过了这20来天,到1月1日开始,离婚可就难得太多了。”

为了不让你离婚,他们可谓绞尽脑汁了。


那咱们今天就瞎聊几句,有不同意见的朋友可以后台留言,大家畅所欲言,共同探讨。

对于这个“冷静期”,我先根据现有文件的一些改变提醒大家几点,具体的实施时间是明年的2021年1月1日,也就是下个月。

首先第一条:对于受到胁迫结婚想要撤销的,现在去民政局没用了,去了人家也不受理,必须要去法院起诉。

个人觉得这条很鸡肋,因为胁迫结婚完全可以自动视为无效婚姻呀!


第二:现在去民政局离婚必须两个人同时在场,带齐各种证件。

如果有一个人从中作梗不愿去,这婚民政局还是离不了,要去法院。


关于这一条也有专业律师解释过,离婚登记必须本人到场签署协议,不得由他人代办,如果当事人属于行为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是不能办理协议离婚的···


第三:登记申请离婚后,接下来就进入到了30天的“冷静期”。

这里要注意的是,在这30天内,不需要2个人,只要有任何一方反悔说不想离婚,就可以单方面去民政局撤销。

而这个撤销,是不需要对方同意的,只要一方在30内单独去民政局说一下,那这婚就离不了。


那么过了30天冷静期后是否就可以直接离了呢?

NO!此时还得两个人同时去民政局正式申请离婚证,在之后的三十天内,如果任何一方没有到场,则自动被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期满了之后,大家只有30天的时间去办理离婚,如果超过时,或者其中一方拒不领证,抱歉,这婚还是离不了。

这么算下来,民政局的离婚期限总共是60天,想要顺利离婚的话,就得祈祷这60天内不能有任何幺蛾子出现,否则就歇菜。

关于这条政策,很多网友提出了意见:怎么离个婚比“过五关斩六将”还要困难?要是对方耍无赖就是不肯离婚,那这婚还离不了了?





对于这些问题当然也不是没有办法,网友们所担心的“离婚冷静”期仅仅局限于协议离婚。如果遭遇了家暴、出轨或者其中一方就是不愿意离的情况,协议离婚这条路走不通,那咱们还可以走法院的起诉离婚。


可起诉离婚就那么容易了吗?好像也不是的。

根据媒体的采访,一些没有明确的恶性案件作为离婚理由的普通离婚,司法实践中一般是不判离的。


你说我不服,我要接着起诉!我就是要离婚!

对不起,再等六个月。

第一次起诉失败后,需要六个月之后才能进行第二次离婚诉讼,这个叫“禁诉期”。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按照正常计算,6个月之后再次上诉,加上法院3~6个月左右的审理期限,差不多快的话1年左右就能离婚了。

看到这里你可能会说,现在起诉个案子怎么都得等个一年半载,才一年而已嘛!为了离婚,我等起!

你想多了。

很多经历过离婚诉讼案的网友都表示,这个等待的时间恐怕比你想象中多得的多··




甚至有律师表示,自己代理过的案件中,有起诉了五六次都没能判决离婚的···


一次等一年,五六次就是五六年,孩子都该长大了,这么个耗法,你还觉得你“等得起”吗?

有人说,如果遇到家暴男,几步骤走下来,会不会已经变成骨灰了?

答:可能已经配阴婚了。

那么既然这么多人对诉讼离婚制度有意见,是不是可以在以后的工作中,把离婚诉讼流程稍稍简化一下呢?

你又想多了···

在最高人民法院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主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编理解与适用》中,有这样一条注意事项。


文件上面写的很清楚:意思是为了堵住可能的“诉讼离婚成本会比协议离婚成本低”的漏洞,干脆诉讼离婚在审判时也暗暗设定“冷静期”。

也就是说,在“诉讼离婚成本一定要比协议离婚成本高得多”这种观念的指导下,以后的诉讼离婚这条路,只会比《民法典》颁布前更加难走。

好家伙,因为离婚冷静期制度导致诉讼离婚激增,不去反思是否设定离婚冷静期制度有问题,而是顺手把诉讼离婚的成本也升高。

不得不夸一声天才。

如果用这个思维去提高生育率,是不是可以限购蕾斯冈本,让避孕药变成处方药、立法禁止堕胎手术,禁止自慰,禁止同性恋,禁止充气娃娃?


近年来,中国家庭的离婚率开始不断攀升,据民政局调查显示,2019年上半年全国就有539万对新婚夫妇离婚,同时,还有193万对即将是离婚的状态。

如此高的离婚率,让国家开始担心,是不是年轻人的一时冲动,才导致离婚家庭的激增,因此国家才会在政策上不断提高各种“可能退出婚姻”的成本。

可制定这些政策的人有没有想过,在中国,绝大多数离婚的夫妻能冲破父母这一关就已经耗尽力气,真正“冲动离婚”的又有多少呢?

真冲动离婚了去复婚不就得了?何必多次一举的去在离婚上设置重重关卡呢?

很多人说想离婚的,是真的一分钟都不想和对方多待下去。

你给他所谓的“冷静期”,又有什么用呢?无非是增加了双方发生冲突的机会而已,甚至还可能会衍生出家暴现象。

我不否定“离婚冷静期”作用,它一定会对降低离婚率做出贡献。

但决策者有没有想过,去设置所谓的“冷静期”增加离婚难度,这样做的结果,反而会让结婚率变的更低。

以后啊,结个婚都是小心翼翼的了,生怕一步错,步步错。

因为只要一方不同意这婚就离不了,就可能成为拉锯战,循环往复,白白耗费了人们的时间和青春,最终只会让我们越发的恐惧结婚。

婚姻自由即是指结婚自由,也是指离婚自由,相较于老一辈人的“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婚的态度”,现在的人更信奉“能过过,不能过离”。

毕竟定义婚姻神圣的从来不是这些“设计精妙”的制度,

而是夫妻之间矢志不渝的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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