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溯往·旧中国征信机构发展始未

马长林 源点credit 2020-02-07

选自《中国档案》2002年第4期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市场个体行为的诚信因关系到市场运作的健康和规范已显得越来越重要,由此调查收集各工商企业及个人的信用状况并提供信息咨询的行业也应运而生,并受到人们的青睐。可是一般人很少知道,在旧中国,有关信用管理的理念已经流行,专门的征信机构也有开设,甚至在一段时间里非常兴旺,只是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信用管理和征信机构的发展才没有达到理想的程度。

 

一、征信机构开办缘起


所谓“征信”,是金融行业的一个专门术语,其意思简单地说就是“信用调查”。19世纪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进入发展期,金融借贷业务日益频繁,每天有大量新的企业产生,但这些企业的资信状况如何谁也说不清楚,而对客户资信状况的正确了解和掌握往往是银行能否成功经营的关键。同时,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对市场信息的掌握日益成为决定竞争胜负的一个重要因素,谁最早获得某种信息,谁就能在竞争中具有优势,于是一些专门从事信用调查的行当应运而生,这些行当取名为征信所,以接受用户委托的信用调查并及时提供有关信息为职责。1830年第一个专业征信所创办于英国,此后其他国家相继仿效,日本也于1892年在东京设立征信机构。19世纪末20世纪初,征信所业务在欧美和日本诸国已很流行,像其他行业一样,一些外国商人也在中国开设了征信机构,专门为在华的外商企业提供信用咨询服务。在当时工商业较为发达的上海,就有美国人和日本人开办的几家征信所。

 

▲ 1926年落成的上海银行公会新大楼

  受西方经营模式影响,民国建立后,北洋政府财政部颁布了《银行公会章程》,其第一条条款便规定银行公会应办理征信机构,为各银行提供信用咨询服务。1920年,从日本留学归国担任上海《银行周报》总编辑的徐沧水根据其在日本所见,草拟了一份上海征信所章程。这份章程对征信机构的组织、经费来源、服务范围和服务方式等都作了具体描述。徐沧水提出:征信所的业务,应该包括“调查探访各种工商事项”,以编制和刊行各种统计或报告,“考察一般经济状况”,“俾应委托者之咨询”,随时研究有关公共事业之重要事件等诸项。根据徐沧水的意见,上海银行公会在1921年召开的全国银行公会第二届联合会上正式提出了设立征信所的议案。然因当时人力、物力等条件欠缺,加之政局动荡,社会经济不稳,实质性的征信所的创办毫无进展。


▲ 保存迄今的《银行周报》

  尽管如此,由上海银行公会主办的《银行周报》从20世纪20年代开始,陆续发表文章,对西方经济界已经流行的信用调查、信用理论和征信机构等进行介绍,加深了社会对征信机构功能和作用的认识,使征信机构的创办迈开了实质性步伐。

 

  二、中国征信所的兴衰

 

  20世纪20年代前后,受西方银行界经营模式影响,同时也因面临市场竞争的压力,一些华资银行已开始设立调查部,从事调查和收集客户信用状况资料,建立客户信用档案。20世纪30年代初,在上海开设的专门信用调查机构已有5家,没有一家是中国人自己开办的。

 

为此1932年3月,浙江实业银行的章乃器、中国银行的张禹九、祝仰辰、上海商业储蓄银行的资耀华、新华银行的孙瑞璜、浙江兴业银行的方寿培等一批对开展征信业务富有经验的人经过几度磋商,策划建立了一个团体中国兴信社。刚开始中国兴信社只是一个学术团体,其宗旨是研究信用调查的方法,促进信用调查技术的发展,交换信用调查的资料。为充分达到这三个目标,经过几个月的筹备,由中国兴信社出面,在1932年6月6日正式创办了一个专职征信机构中国征信所。其创办计划书声称:“中国征信所专负调剂工商金融之使命,藉对于报告市场消息,促进工商信用,略有贡献。”并规定其主要业务为:报告市场实况;受会员或外界委托,调查工厂商店及个人身家事业之财产信用状况,于最短时间内将调查结果报告给委托者。

 

▲ 中国征信所设在银行公会大楼内,图为该所调查报告书

  中国征信所开办之初,有基本会员18家,均为参与发起和出资单位。此外,中国征信所按照每年交纳费用的多寡将其服务对象分为甲、乙、丙三种普通会员,并提供不同的咨询服务。

 

甲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300元,征信所每年提供委调查托报告书在100份之内,每份收费1元,超过100份,每份收费2元;乙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200元,征信所提供委托调查报告书在50份之内,每份收费1元5角,超过50份,每份收费3元;丙种会员每年交纳会费100元,征信所提供委托调查报告书在20份之内,每份收费2元,超过20份,每份收费5元。对于非会员单位的委托调查,则规定提供中文报告书每份收费10元,英文报告书每份收费10两银子。中国征信所开办后,也吸引了汇丰银行、花旗银行、横滨正金银行、卜内门洋行、怡和洋行等一批著名外资银行和企业加入作为普通会员。

 

  在中国征信所开展的信用调查业务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各会员单位委托的对客户的信用状况进行调查。征信所在进行调查后所提供的报告,因提供的资料可信度较高,对所委托的银行及企业业务的顺利开展和避免可能遇到的风险起了重要作用。如中国征信所为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提供的某王姓客户的调查报告书,对此人的资信状况作了简洁而真切的描述:品性:富有才干,行迹不俭。生活状况:衣履奢华,食性优裕,出入以自备之包车代步,交际广泛,微闻有不良习惯。每年开支:王均浪费无度,虽进益不菲,仍有日不敷出之虞。现有财产:王君不治生产,金钱到手辄尽,目下已入破产状态。据接近王君者云,王君进益虽丰,而开支亦巨,目前恐无甚资产。对于这样一个信用状况很差的客户,尽管此人挂着留美博士的头衔,并担任中央研究院研究员等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在进行放贷业务时对他也要防备三分了。又如1935年有一家外国纸商代理行在投机活动中失败,但该纸行仍一面接受商号订货,收取定金,一面向银行贷款,后经中国征信所调查,获知其拖欠40万元债务的底细,即通报各会员,因此引起银行防范和各家纸商的警惕,避免了一场灾难。

 

  由于中国征信所开展的信用调查和提供的客户信用状况为会员提供了极大的方便,因此开办半年即有普通会员39家,其中外商会员30家。一年后,即1933年8月,有基本会员29家,普通会员67家,固定的服务对象将近100家。到1935年11月,已有会员154家,每天接受的委托调查平均在20-30份。到1936年7月,中国征信所在开业以来的4年中总共发出调查报告3万份。这一段时间,是中国征信所最为兴旺的时期。


中国征信所营业章程

 

可惜的是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的侵华战争,使中国征信所的发展遭到重大挫折,征信所在经济上也陷入困境,入不敷出,最少时总共有员工14人,同高峰时有七八十人的规模已不可同日而语。

 

  抗日战争胜利后,经济的开始复苏曾经一度给中国征信所重振业务带来希望。1946年1月中国兴信社召开社员大会,有20家基本会员单位派代表出席,并决定将基本会员会费增加到每月10万元。到1947年,中国征信所又恢复到每月发出100余份委托调查报告,已有的调查人员已感不够应付,同时征信所的收入也有增加。但好景不长,国民党政权推行的内战政策使经济环境又趋恶化,货币一再贬值,物价节节高涨,社会对于信用调查的需要又降至低点,刚开始有点起色的中国征信所又面临新的困境,就这样勉强维持到1949年5月上海解放。


 

■ 曾任中国征信所董事长的章乃器


新旧政权更替使中国征信所面临新的形势。处于上海解放初期经济恢复整顿之际,中国征信所的主办者中国兴信社认为:“默察当前的环境,欲希望中国征信所继续推进业务,非常困难,故势非被迫暂时停顿不可,”在这样的判断下,中国兴信社决定“即日起办理结束,俟将来环境许可,再行设法恢复。”然后来随着银行业进行资本主义改造和实行公私合营,中国征信所这个由多家商业银行联合主办的征信机构也就失去了恢复的机会。

 

  三、联合征信所的开办和运作

 

  抗日战争后期,当中国征信所在上海艰难地予以维持时,在大后方重庆,一个新的征信机构却在策划筹建。原来抗战时期,不少工矿企业转移到大后方,或在大后方创办,战时经济比较活跃,地区经济的发展,使征信业务的开展有了需要。先是在1944年10月,重庆的联合票据承兑所开设了一征信机构,进行一些有关工商行情的调查。但这一机构没有章程,组织机构也不健全,因此不久联合票据承兑所联络了四联总处、中、中、交、农四个国家银行及重庆市银钱业公会,筹建联合征信所,重新拟订了章程,健全了机构,于1945年3月正式成立,宣称其宗旨是“调查工矿贸易交通金融各业情形,培植工商信用,促进互助合作及金融经济之发展。”抗战胜利后,联合征信所总部由重庆迁往上海,1946年1月,在上海的联合征信所正式开业。与此同时,为了在京汉渝赣等主要城市开展信用调查,形成全国范围的信息网,联合征信所在各地的分支机构也陆续开设。1946年4月设立汉口分所,同年9月开设南京分所,1947年4月设立平津分所暨北平办事处和南昌分所,9月又设立平津分所沈阳通讯处。联合征信所的这些分支机构,除开展一般的征信业务外,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四行二局(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委托的一些业务调查。

 


  联合征信所在组织体系上基本上接受四联总处的领导,在经费方面,联合征信所除了以委托调查、发行征信新闻的收入作弥补外,不足部分均由四行二局分担,由此使联合征信所的业务调查有相当一部分以四联总处的指令为转移。1948年国民党政府经济紊乱,各地工商金融不稳,为此联合征信所应四联总处的要求提供了市场动态报告,并将1948年币制改革后上海市场的反应作成专题报给四联总处。1948年年底四联总处结束后,联合征信所所务委员会在1949年2月决定将联合征信所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额定资本为金圆券2000万元,其中一半以征信所资产作价,另一半向各工商企业募集。资金募集进行得很顺利,这也许同联合征信所以往的业务开展得比较扎实有关,一个多月时间即已募得现金股款1190万元。1949年5月中旬,按照认股比例推选了银行界王志莘等9人为新的所务委员会,但此时解放军已兵临上海城下,股份制形式的联合征信所终成泡影。

 

  从联合征信所开业三年来所提供的调查报告来看,其对当时工商企业情况及市场行情的调查是颇有成效的。联合征信所在上海共接受各类调查达1万余件,南京分所1947年全年达900余件。与此同时,联合征信所还编辑出版了《上海金融业概览》、《上海股票厂商概览》、《上海纺织业概览》、《平津金融业概览》、《平津制造厂商概览》、《南京金融业概览》等资料,为当时经济界人士及时了解金融等行业情况提供了方便。更值得一提的是联合征信所在开办后不久出版的《征信新闻》,先是重庆版,后是上海版,每日一期,及时刊载各地每日经济要闻和市场行情,内容包括黄金牌价、公债、外币及成都、昆明、兰州、西安、贵阳等地的内汇行情,米粮、油、糖、肉、燃料、五金、百货等21个大类物质的即日行情等,这些信息,是当地开展工商金融活动信息来源的主要渠道,同时也成为各地报纸的主要经济新闻来源。

 


  综上所述,无论是中国征信所还是联合征信所,都曾经为当时的经济运行提供了丰富而宝贵的信息,为促进社会诚信观念的建立和推进信用管理提供了可贵的经验,但由于受日本侵华战争和中国内战等因素的影响,这两个征信机构都没有能够按照其固有的规律得到充分的发展,从中国金融中介机构发展史来说,这不能不是一件十分遗憾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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