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个人征信问题研究——《清华金融评论》2017专刊有售
源点注:2017年11月《清华金融评论》以增刊形式出版了《个人征信问题研究》,内容比较扎实认真,风格也是心平气和。除了价格(88元人民币)有点小贵,其他都很好,推荐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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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由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课题组完成的《个人征信问题研究》报告撰写完成,经过2个月的编审,报告于2017年11月以《清华金融评论》增刊的形式正式出版。报告由全国人大财经委副主任委员、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院长吴晓灵牵头,汇聚了业界4家机构、8位专家共同参与。
课题组成员
清华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 吴晓灵 乔 丹
华道征信 童邗川 纪 敬 王俊红 吕美欧
中诚信征信 薛东阳
鹏元征信 谷国良
目 录
一
个人征信的界定
(1)个人征信系统是主要对信贷信息进行共享的金融基础设施
(2)个人征信与个人诚信的区别与联系
(3)个人征信服务有别于一般的个人数据服务
二
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性
(1)个人征信机构保持独立性是其业务运营的必要条件
(2)实现个人征信机构独立性的国际经验
(3)如何保证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性
三
中国未来个人征信市场格局
(1)国外个人征信市场分析
(2)国内个人征信市场现状
(3)消费金融继续推动个人征信行业的发展
(4)以公共征信为基础、市场化征信为补充的未来个人征信业
四
个人征信市场的监管
(1)个人征信市场监管的基本原则
(2)我国个人征信市场分类监管框架的构想
(3)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制度,创造良好的监管环境
(4)个人征信监管规则的制定要素
五
研究总结与中国个人征信的展望
内 容 概 要
本研究报告针对个人征信的界定、个人征信机构的独立性、中国个人征信市场的格局和个人征信市场的监管四个方面的问题展开深入探讨。
首先,对个人征信进行基本概念的界定。个人征信主要与个人参与的金融信贷交易相关。信用信息共享是个人征信机构最核心的商业原则。征信产品从经济学上来说是“有条件的公共产品”。
其次,独立第三方的地位是个人征信机构能够进行可持续的商业运营的必要条件。
再次,我国的个人征信市场将形成公共征信机构(即央行征信系统)为基础,市场化征信机构为补充,协同发展,多层次、全覆盖的新格局。
最后,提出了个人征信市场分类监管的框架构想:对于从事基础的消费者信贷信用信息服务的机构采用全牌照监管;对于利用消费者数据进行信贷信用风险分析服务的机构,采用专项征信业监管,即专项牌照监管;对于从事个人数据服务的机构,且规模较大的,建议采用事后备案管理,积极推动行业自律。
展望和建议
对于未来的个人征信业发展,本研究提出以下几点展望和建议:
(一)目前个人征信的僵局没有打破,仍需要各方面一起努力。
(二)寻找最优的征信市场结构和规模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很难有理论模型或者在经验中有一个标准模式能够得出最优的市场结构和规模,只能通过实践来摸索。
(三)个人征信业的建设首先的问题是满足人群和信息覆盖的问题,从金融信贷机构来说,目前的个人征信机构对小贷公司覆盖量少,对P2P平台和民间借贷基本没有覆盖,影响这些普惠金融机构的健康发展。
(四)国内公共征信机构和市场化征信机构协同发展是未来征信业的方向。
(五)个人征信系统建设是一个艰辛的过程。
(六)个人征信行业发展是分阶段的。
(七)央行作为征信的监管部门,在对个人征信相关业务进行分类监管的过程中,首先要重视金融信贷领域内的征信问题,因为征信系统中的金融数据的敏感性,与金融信贷市场的稳定与国家金融安全息息相关;征信业涉及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与国计民生紧密联系。
(八)征信面临着新机遇,国内外的征信业都在发展之中,新技术的推动,新金融的发展,互联网经济带来了新的活力,一些新的消费场景,都需要征信服务去覆盖。同时信息安全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也面对更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