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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专家研讨《基于公共信用活动的企业信用修复规范》

源点credit 2019-04-18

       

源点注:供稿鸣谢深圳市宝安区信用促进会。


8月17日,在深圳市宝安区社工委、深圳市宝安区信用办的支持下,深圳市宝安区信用促进会在宝安区政府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基于公共信用活动的企业信用修复规范》的专家讨论会。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深圳大学法学院、深圳市众信网(深圳市标准研究院)、福建省信用公司、中诚信、联合信用、大公国际、深圳市宝安区企业咨询服务协会、中熙律师事务所、广东民询征信等单位的专家也受邀参加,共同探讨标准草案。

       本标准草案规定了公共信用活动中信用修复相关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修复内容和指标、修复流程结果表示和期限,尤其是对失信行为的类型和内涵进行了科学的定义,在全国尚属首例。失信惩戒不是目的,引导诚实守信才是核心。由于法律制度和文化差异,我们无法直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的经验。与会专家一致认为:这个标准草案是一次对信用修复制度建设的重要探索,对深圳市乃至其他地区都将产生积极影响。

        会议首先由信促会秘书长鲜涛代表起草组向各专家对标准编制相关工作进行说明,然后大家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对标准条款进行逐字逐句地探讨与推敲,严谨而又热烈。会议达成一些主要共识:1、本规范定位为企业信用修复,个人信用修复的情况比较特殊;2、承诺失信与合同失信要仔细区分,尽量不要重叠;3、修复流程一定要更加明确可操作;4、失信谅解书与行政文书要区别对待;5、修复的表示方式为加注,不能删除;5、失信行为除了一般失信和严重失信外增加轻微失信。


 

        与会者一致认为信用修复制度建设十分迫切和重要,其标准化规范是关键,如果对信用修复的定义术语和基本原则都没有统一,那么信用修复制度将很难真正发挥价值和作用。本标准草案是一个信用修复的基本框架和指引,还要结合到领域和行业规范具体内容,因此信用修复需要建立的不仅是一个标准规范而是一个标准体系。接下来起草组将根据专家的意见进行修改,尽快发布正式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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