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快讯:贵州召开《社会信用条例(草案)》起草座谈会

贵州发改委 源点credit 2019-06-30


为全面推进我省社会立法工作,10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在贵阳召开《条例(草案)》起草座谈会,就条例文本内容征求有关金融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和企业代表等意见建议。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起草小组组长舒葳韧出席会议,省发展改革委、省信息中心、省诚信建设促进会等单位和企业近50人参加了会议。


      近年来,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成为全国首批获得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批复的2个省份之一,“诚信贵州”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但是信用信息归集难、应用难,信用联合奖惩措施全面实施落地难、信息孤岛依然存在等问题,严重制约着我省社会信用建设工作的深入推进。国家层面希望我省在地方信用立法方面先行先试,有所作为,为国家立法积累经验。通过制定社会信用条例,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要求上升为具有约束力的法律规范体系,是对中共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精神要求的具体落实,对我省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草案)》由省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编制工作自2014年起开始探索,旨在提高全省社会信用水平,保障信用主体合法权益,规范社会信用信息的采集、归集、披露、共享、使用及管理,营造社会诚信环境。2018年,《条例(草案)》列入《贵州省人民政府2018-2022年立法规划及2018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的“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法规调研项目”。



      据悉,2018年《条例(草案)》已三次大范围公开征求意见,目前累计经过了10多次修改完善。在起草过程中,省发改委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分别赴黑龙江省、辽宁省、浙江省、湖北省、陕西省、上海市、河北省和贵阳市的白云区、清镇市等地,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调研考察和信用立法调研,充分借鉴吸收先进经验,形成了一系列的调研成果。

      据了解,《条例(草案)》共分为九章五十九条。重点是第三章信用激励与惩戒。对被纳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信用主体,《条例(草案)》列出了12条严重惩戒措施:限制进入相关市场;限制进入相关行业;限制参加相关任职资格的评定、考试;限制开展相关金融业务;限制享受相关公共政策;限制获得相关荣誉称号;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特许经营活动;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

      同时,《条例(草案)》将社会信用建设与我省“大扶贫、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相结合,对社会信用体系如何与大数据融合发展,加强扶贫领域信用建设和生态文明领域信用建设等作了规定,以凸显信用建设聚焦服务于贵州重点战略。近年来,政府失信问题频出,主要体现在政府不讲诚信、招商引资承诺政策不兑现、简政放权不到位、为企业服务不积极等,因此《条例(草案)》明确了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建设政务诚信平台,记录各级政府和公务员的诚信履职信息和失信违规信息,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会上,参会代表们结合自身工作生活实际感受,分别从对《条例》所涉及的惩戒措施、信用信息查询途径、信用监管、社会效果等方面,提出许多建设性的修改意见。大家相互交流讨论,气氛热烈。

     起草小组将对收集到的建议进行汇总整理,并对条例文本进行进一步改善,努力使《条例(草案)》更符合贵州实际,依法推进信用建设工作,全面促进“诚信贵州”建设。


 

记录信用中国

源点信用三年文章总目录


公益 | 有益 | 有趣

欢迎加入我们的作者队伍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