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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国家治理与信用立法”学术研讨会综述

公法恒流 源点credit 2020-02-07

源点注:本文转自中山大学公法恒流公众号。


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国家治理与信用立法”学术研讨会



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

“国家治理与信用立法”研讨会召开


(会场现场)




2019年1月12-13日,由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国家治理与信用立法”学术研讨会在中大学人馆召开。来自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西北政法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常州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澳门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州大学、广东工业大学、广东金融学院等省内外高等院校以及国家商务部信用研究所、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广东省司法厅、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阿里巴巴法律研究中心等单位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人员70余人参加会议,以多学科的视角探讨了“国家治理与信用立法”问题。








      

研讨会首先由中山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刘恒教授致辞。刘恒教授对与会嘉宾表示热烈欢迎后,对其主持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国家治理法治化研究”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项目和“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课题进行了介绍,指出广东社会信用立法是国家治理背景下的地方立法实践探索,将国家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地方基层探索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国家顶层设计以地方基层探索为基础、地方基层探索合法性得到国家顶层设计确认的良性互动。刘恒教授进而介绍了本次会议的议程设置,包括信用体系、信用惩戒、信用治理和信用立法四大专题,为专题研讨揭开序幕。



1


第一单元的主题为“迈向信用社会——信用体系的建构”,由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华南师范大学法学院薛刚凌教授主持。国家商务部信用研究所韩家平所长、北京大学经济学院章政教授、香港城市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林峰教授、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周户教授、中国海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戴昕教授等专家学者分别就“信用社会的立法需求”、“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构的若干思考”、“澳洲及新西兰的数据共享制度:对中国信用立法的借鉴意义”、“信用社会的法治规制之思考”、“从黑名单到智慧城市”等论题进行发言,聚焦于对迈向信用社会的趋势把握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本问题。




2


研讨会第二单元的主题为“信用惩戒的制度化与法治化”,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主持。中国行政法研究会副会长、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四川大学法学院徐继敏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林彦教授、广州大学公法研究中心卢护锋特聘研究员,以及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王军讲师围绕信用惩戒的相关争议,以“信用惩戒与行政处罚法修改的关系”、“失信联合惩戒的法理与界限”、“信用惩戒制度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结构性影响”、“实效性与合法性张力中的失信惩戒制度”、“行政法视野中信用联合惩戒措施的合法性”为题进行发言,梳理信用惩戒制度设计和运行中面临的问题,为推进信用惩戒的法治化提出建议。




3


研讨会第三单元的主题为“社会问题的信用治理——信用工具在具体领域的运用”,由澳门大学法学院蒋朝阳教授主持。西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王学辉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黄韬研究员、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赵绘宇副教授、阿里巴巴法律研究中心边宇阳法务总监、北京大学法学院阎天助理教授分别以“执行难背后的信用激励机制:从制度到文化”、“信用机制视角下的中国金融法治发展”、“中国环境信用评价与惩戒制度研究”、“阿里巴巴集团消费信用评价实践与信用立法的思考”、“农民工欠薪问题的规制模式:社会信用法的可能角色”为题发表演讲,从不同领域的不同视角揭示了信用工具在社会治理的具体领域中的运用情况,以微观精细的视角解析信用治理手段对社会问题的实际回应。




4


研讨会第四单元的主题为“信用立法研究——兼评《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由广东金融学院信用管理学院院长唐明琴教授主持。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用建设协调处周少波处长、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凌维慈副教授、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杜国强副教授、常州大学史良法学院高国梁讲师、中山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吴堉琳等学者及实务工作人员分别以“广东省社会信用立法历程和基本情况”、“信用信息采集与利用的限制”、“社会信用地方立法的探索”、“个人信用信息运用中的内在冲突与立法协调”、“地方信用立法的创新空间”为题,介绍和评议了《广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引发了到会专家对草案选题、结构、表述等具体问题的热烈讨论,将会议气氛推向高潮。









本次研讨会由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朱芒教授进行会议总结。朱芒教授归纳了研讨会的主要成果,指出信用立法应当始终站在有利于中国“法治国家”建设的立场,而当前信用立法背后的法治结构问题需要更深入的考察和研究。



随后,由刘恒教授进行闭幕致辞。刘恒教授指出,本次会议具有多学科、多区域、多领域和多法域的“四多”特点,力图将理论与实务、宏观与微观结合起来探讨能否通过立法回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需求,是在国家治理背景下对地方立法实践探索的深入研讨,体现了各界专家对“国家治理与信用立法”相关问题的充分关注。刘恒教授还认为,在地方信用立法实践中,不应当简单地追求立法文本的亮点和速度,而应当坚持“以民为本”的立法原则和立场,在不偏离法治化方向的前提下共同推进中国的信用治理,真正实现“良法善治和多元共治”的目标,以立法推动国家和社会的向前发展。最后,他再次对与会嘉宾和会务人员表示衷心感谢!至此,本次研讨会圆满落幕。


(与会人员合影)



撰稿:李博洋

校稿:吴堉琳

摄像:高加能

排版:余晨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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