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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源点 • 老友会 】实录:畅想下一个信用五年

源点老友会 源点credit 2019-06-30

源点·老友会现场

6月29日下午,由源点信用主办,量子数聚(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承办的首次【源点·老友会】在北京举行。(感谢友情公益支持)

首次【源点·老友会】以“畅想下一个信用五年”为主题,围绕《规划纲要》实施的回顾和展望、信用市场的培育和发展两方面,专家学者、行业精英、源点群友展开了一场干货满满的研讨会。源点小飞侠代表主办方致欢迎词

源点小飞侠:四年来,源点信用伴随大家一起见证信用中国的前行。从2014年6月《规划纲要》发布算起,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也走过了五年。在这个时点举办源点老友会,讨论今天的话题,有着特别的意义。

“公益、有益、有趣”是我们一直以来秉持的初衷,很多专家、领导、网友也认同、支持源点的价值观,给予直接的关心和指导,这也给了我们前行的动力,让我们带着使命感去做事。

尽管在过去四年做了一些事情,我们也清楚源点离它应该有的样子还有很长的距离。下一个四年,我们希望源点有更好的组织形式、更深厚的专家队伍支持,更广、更深地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一点作用。

信用建设五年的实践,有太多值得总结和梳理的方面。同时,下一个五年该怎么走?每一个参与者都有责任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在大时代里面发出自己的声音。今天的活动,也是邀请专家学者和源友发表真知灼见。

话不多说

·  上  ·  干  ·  货  ·  

中国市场学会信用学术委员会主任林钧跃

活动特邀嘉宾、信用领域资深专家林钧跃作了重点发言。

林钧跃:跟源点结缘已经很久了,感谢源点创立这么一个公众号,让我们业内有了这么好的一个交流平台。今天既然叫“老友会”,我也从老友角度表达自己的喜爱和感恩之情。

请柬上列出的议题有两个:一个叫做“《规划纲要》实施的回顾与展望”,另一个叫做“信用市场培育与发展”。 今天“源点信用”邀大家相聚在此坐而论道,就借老友会的场子,从信用服务业行业发展视角谈对一些对规划感受和看法。

今年该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收尾总结年,进入到新一期规划编制的启动“窗口期”。最近半年,议论新规划编制问题列入议题的会议越来越多,我参加过的若干个会议上,其中有学术会议,也有政府征求意见会。关于新的一期《规划纲要》内容要点和编制,我已从若干角度谈过一些看法,包括顶层设计、主要矛盾(十大关系文)、城市和行业体系、立法和标准化等。但是,确实还没有机会从信用服务业发展角度谈过十四五的新规划该有哪些促进作用。

第一个议题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有关系。回顾社会信用体系的历程,自2003年国务院宣布启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先后出现过两个建设高潮期。

第一个高潮期出现在2003至2007年(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以前),人民银行征信管理局、全国整规办和发改委财金司曾大力推动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工作出现了第一个高潮。之后,2004-2007年是人民银行在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03年,人民银行专门设立了征信管理局负责建设和运行的公共征信系统全面开通应用为标志,建起一个“五脏俱全”的“小社会信用体系”,符合理论定义的“体系”。之所以称之为“小社会信用体系”,因为这个该体系只覆盖了“商务诚信”领域的60%至70%。

值得一提的是全国整规办,它还曾在2003年就编制过《社会信用体系规划纲要》,那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欲设定为“政府扶上马送一程”。这一段时间前面是全国整规办做了一个《规划》和“五大课题”,因此我们社会信用体系好多运行软环境建设的启动都在这个时候。在那时期,发改委财金司曾推动过5省市互通互联(后来达到9省市)。行业得到促进发展了吗?可以说基本没有。行业得到了什么?得到的是规范,尽管只涉及征信,当时央行、证监会和保监会对信用评级行业的规范刚启动,而银监会还没有成立。那时期,信用服务业有规模地产生了一个新业态,就是“诚信评价行业”,该行业诞生于国资委和商务部推动的自律性行业评价和“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为什么讲这有一个大发展期?因为当时的社会信用体系只局限在商务和金融,金融占主要的,商务信用占小头。央行的征信系统在2006年全面开通,很多行业监管也提出来了。当时是商务部、央行和发改委三家主要为主,这个阶段结束是部级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这段时间三部委都做了大量推动工作,我认为那是第一个高潮。谈及信用服务业的发展,在第一个高潮期,政府的推动催生出一个行业叫“诚信评价行业”,基于国资委、商务部的“行业自律性诚信评价”。在实质上,它是一个新的业态。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第二个高潮出现在2014至今,最主要原因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颁布实施,仰仗国家发改委带领部际联席会议推进建设工作。这一波体系建设工作推进的力度和广度前所未有,让全社会都感受到了失信惩戒机制的作用,尽管只推进到政府的失信联合惩戒阶段。我们都亲身经历了这个规划纲要落地过程和产生的社会效果。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从经济领域大举进入到社会领域,让老百姓感受比较深刻。

但是,这个首期规划的纲要,内容是政府部门任务的罗列,观感是建设政府体系,,面子和里子上少有与信用服务业共享共治的内容,失信惩戒机制建设推进了两步,在政府联合惩戒方面下功夫。在信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主要推动了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归集各地各级政务信息,目前的共享效果对于征信和评级评价业的发展,助力是极其有限的。

行业发展是有指标的,行业分支发展指标包括行业结构优化、产品和服务门类齐全,该解决的历史问题包括追账业的企催解禁、海外商账追收的发展和个人征信发展模式。行业的分门类齐全我们还可以,现在差什么?商账催收企业欠款的行当没有解禁,几年前公安部治安局和商务部的市场秩序司曾为解禁做过调研,可后来没有结果了。这个分支行业解禁的钥匙掌握在在公安部手里。再说机构做强做大的指标,行业的增长高于还是低于国民经济增长率,横向比较国际征信和评级业主流机构,问题是全行业没有赶超,却差距越来越大。横行比较国际,眼看着CRIF兼并、D&B兼并和三大评级机构从凌乱中恢复,我国丧失了海外拓展征信行业的好时机,但是一带一路倡议下中资企业在出海投资和施工,对征信服务的要求已经提出来了。遗憾的是,业内机构没有能力,也没有准备,更没有拓展海外业务的眼光,只能蹲在国内干瞪眼。说到信用评级行业,比外国怎么样?芯片行业一直在追,有5G和高铁已经超过了,但我们的信用服务业怎么样?全行业所有分支在国际上都不值一提。现在我国“一带一路”倡议出台这么多年了,国际企业征信、信用评级、海外追账、国际法庭咨询这些服务,我们的企业出去后没有这样的技术服务来支撑。在这方面,外资比我们有优势,比如说邓白氏公司,不管是它的客户在那个国家投资,邓白氏公司都能提供全球一致性服务。中国能对自己的出海企业提供这样的服务吗?不论是北路的各斯坦国、俩俄罗斯、东欧诸国,还是南路的东南亚、西亚和非洲,我们征信公司能全球一致服务吗?你根本连服务都没有,根本提不上一致性服务。我们的信用服务业差得很远。

至于从业人员素质指标,我国有31所大学开设了信用管理专业,2015年教育部也完成了信用管理专业统编教材的组织编写,规划中大学教育的任务该算是很好地完成了。但是,在人力资源市场上的从业人员在岗培训方面,我认为规划纲要所列的任务是没有完成的。虽然,没取消信用管理师职业,依旧列入《国家职业分类大典》,但只有后退没推动。

产值和新型业态扶持(大数据、信用生理、财产征信)等也是考察行业的指标项。考察一个征信或评级机构是否够得上国际主流机构,“三个一”门槛标准还是有意义的,即100亿人民币产值,10亿人民币利润和1000名员工规模。当然,还要加上拥有两个海外分公司的条件。因为这个行业的特殊性,国企性质的征信机构要实施海外兼并绝无可能,这个门槛是为私营征信或评级机构设置的。即使达到了“三个一”,机构也排不到国际前列。

至于信用服务业的服务对象,企业信用制度建设普及情况怎么样了?在这个规划期内,基本上没有得到推动。提供信用风险管理咨询的征信机构应该有体会,市场上连个像样的信控软件都没有,可以说在技术和市场上没有出现过超过RAM水平的软件。因为需要大投资(不过一两千万元投入级别),服务企业的信用风险管理平台没有出现,私营的业内机构是投不起的。因此,从这个视角看,行业发展反而有所倒退的。

但是,对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来说,信用服务业发展只是一小角。从整体上看,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角度看,历史经验告诉我们,党中央和国务院要让社会信用体系成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利器,编制规划有着不言而喻的重要性。因此,我个人在所有相关场合都声明倡议和支持政府编制下一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规划,尽管人微言轻还是发声了。

谈到编制新一期规划纲要,有个基本关系要理顺。发改委牵头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最好将之称为社会诚信体系)跟行业发展有什么关系?看1999年做社会信用体系原始设计时,将社会信用投放列入主要功能。也就是说,金融信用工具和市场赊销方式叠加出的信用投放,信用工具投放就要有投放的工具、形式,还要知道它的投放的总量。当时,提到《信用控制法》,基于外国发生的信贷和信用卡危机经验总结,确信一国的信用投放总量是需要调控的。当然,投放须要有公平正义性,现在的数据显示,金融信用工具投放是不够公平正义的,是需要改进的。

行业处于什么位置?信用服务业的发展是与信用投放相辅相成的。有信用投放才有信用风险,出现信用风险就需要控制风险,因此我们行业的用处就显示出来了。个中的逻辑是,信用服务业是为控制信用风险而存在的,现在国内信用服务业有十个左右分支,其业务发展是围绕控制信用风险的,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央行负责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是符合这个逻辑的。但是,由国家发改委牵头建设的社会诚信体系,因为不包括金融信用和赊销信用的投放和信控,在规划纲要和社会信用法草案中,将信用服务业列入其中,在逻辑关系上差了点儿。当然,鉴于信用服务业的作业特点,可以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但发挥的不是其主要功能。仅服务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业内机构是无法做强做大的。基于这种逻辑关系和行业发展的实际需要,不知新规划纲要该怎么写促进行业发展的内容?

在发改委牵头推动的诚信体系建设中间行业起什么作用?就是你在那儿提供技术支撑,不是为传统的商业目的或者也不是用传统的技术。什么叫传统信用技术?就是全世界共通的,而诚信的东西是各国各有特点的,所以技术也不一样。行业发展在这个阶段要有它的特点。

影响行业发展的另一个决定性因素是技术,新技术有可能使行业产生革命性的变化,改变行业结构。我们技术引发的将革命性变化叫“范式转移”,技术造成了包括服务方式和规则在内的大变化。技术很重要,我认为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发展到那个程度。也就是说,2014年到目前,应该说有大数据、人工智能(深度学习)模型、基于社交数据算法等技术应用,但还没达到库恩说的“科学革命”程度。

前一阶段,我也感兴趣过“信用生理学”,那是纯自然科学的领域。自然科学如何替代社会科学形成“知识大融通”,西方有这样的理论,也有不少实践,非常有意思。今天不具体讲技术本身,写一篇文章还没发出来,日后会放到源点公众号上供大家参考。

如果真的启动新规划编制,希望能有技术前瞻性。记得在当前这个规划纲要出台时,我个人曾在多个场合提出反对意见,特别反对把信用信息的整合、汇集、归集、打破孤岛列为首要任务或最重要的任务。我认为,信用信息应用才是重要的,即使在2014年,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和业内主流征信机构就掌握了巨大量信息。为什么?因为我在这个行业里30年了,知道大征信机构和小征信机构对信息的诉求是不一样的。比如说,过去的主流机构和大公司私底下都会讲信息的问题不大,缺少的是个别维度的信息,只要没有法律,没有监管,信息是能弄到的,只是不敢保证数据供应的稳定性。另一方面,数据源是瓜分的,一些好的数据源在供货上是有排他性的。但是,市场上数十上百家小型征信机构总去政府那里呼吁,要求开放信用信息,哭诉无米之炊什么的。可见,在信用信息采集方面,大小机构的情况根本就是冰火两重天,二者存活在不同的两个世界。可是,一旦有了政府监管,大机构就担心了,因为有些信息不是规规矩矩弄到的,总在规则上“走钢丝”是危险的,弄不好人就会被抓?2003年,政府的行业监管出现之后,在采集信用信息方面,好像政府把信用市场拉平了不少,大机构不能像以前那样垄断和瓜分数据源了。

很高兴看到国家发改委的领导比较早认识到这一点,很快就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重点转向应用,绝少提归集信用信息是工作重点,除非是在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工作的人员,这是另外一回事。信用信息怎么应用,不论信用+什么场景,万变不离其宗,建立健全失信惩戒机制是信用信息主要应用领域,政府在建立“失信联合惩戒”和“守信联合激励”方面下了很大的功夫,这是信用信息应用最主要的一个场景,城市和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也围绕这个机制做文章。

回过头来谈信用服务行业在发挥什么作用。大家都知道社会信用体系是先从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开始的,部际联席会议在2015年就启动了城市信用体系试点工作,先后两批推出了43个试点城市,新一批试点申请也在审批过程中。2018年初又推出12个示范城市。从制度角度看,推进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只要城市党政一把手有积极性就可以干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则不同,国家行业信用体系是在2017年才启动的。行业信用体系为什么会在后启动?因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必须要有社会力量参与建设,也就是说行业组织和第三方专业机构要参与共建。当然,这也有一个大政治背景,即中共十九大提出了社会治理创新。跟政府市场监管接触就会了解,政府的力量是有限的,而且有很多事情不是政府出面就能彻底解决“治本”的。所以,在社会治理模式下,社会力量可以助力政府,政府和社会力量分工合作,取得更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在现阶段,社会信用体系是实施社会治理的最有效工具,国家发改委推行的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模式,符合社会治理的原理和规则,这也是为什么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后启动的主要原因,在机制上复杂了一些。由此可见,虽然在宣传上不是这么说的,但实际上是这样做的,有这样的意义在里面。

再转回来总结这个阶段的行业发展,观感是不太好的,看法是比较悲观的。反正在这5年里,没能出现“行业大发展”。前面说过商账追收行业的企催分支,解禁遥遥无期。另一个行业反响大的分支是个人征信行业。前些年,大家会很多呼吁开放个人征信业务的文章和报道,央行还接受过个人征信牌照申请。但是,我觉得是现阶段中国社会的文明程度还达不到,个人隐私权法、个人破产法等关键法律连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都没列入,开放个人征信行业的危险性太大,因此就接受了央行监管的做法,垄断或现在这么做着,开放也是有道理的。但这是一个行业发展的指标。

再说业内的并购,昨天与台湾中华征信所的老朋友见面聚会,谈及中华征信所的征信部分被意大利公司CRIF收购的遗憾,也谈到CRIF(科孚)新近收购新加坡的在线商业信息服务机构,美国邓白氏公司仍在不断地收购,而从不见我国的征信机构去收购。台湾中华征信所在1998年就进入国内作业,国内资本近水楼台都没谈过收购(有过不成功的合资合作),不由得不让人扼腕叹息。话说外资收购有什么特点?外资到一个国家就设法收购那个国家的行业老大老二,我国曾经的企业征信行业老大是新华信,老二是华夏国际,它们已经被英美同行收购了,现在两个公司叫益博睿和华夏邓白氏。这是典型的外资做法。当然,它们也是在中国登记注册和纳税的中国公司,只不过性质是外商投资公司和中外合资公司。总之,业内普遍认为国家对信用服务业发展不够重视,不少过来人都对行业发展持悲观看法。然而,我们希望看到的是,在“十四五”的社会信用体系规划中有国际竞争眼光的信用服务业发展布局。

最后,我想就行业发展展望谈几点看法。

第一点是十九大后社会治理创新下的社会信用体系推进应该有什么样的特征?回顾这五年来的建设工作,可以看到国家发改委下大气力建构失信惩戒机制,先是走过了黑名单系统阶段,脱离了只会用红黑榜阶段,越来越多地谈及灰名单和黄名单的使用,建设经验在增多,正在走向成熟。在理论上,黑名单系统理论和技术在2002年就成熟了,足以支持现阶段的实践。第二阶段建设是失信联合惩戒,尽管还不尽完善,实施效果非常明显。那么,试问之后的任务和形式是什么?因为中共十九大提社会治理,李克强总理也说了多次,特别是政府监管那边的情况。通过社会信用体系理论可以做出判断,下一阶段肯定是推进市场联防机制的建设。市场联防机制理论和原始技术形成于2008年,当时该机制有11个内部机制和5个外部机制,可能有些过时了,但设计思路和方法论是正确的。也就是说,社会力量要进入,与政府的失信联合惩戒形成互补,与政府的失信联合惩戒共同编织出打击失信违规的天罗地网,对于有意服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信用服务机构,将迎来一个历史性的机遇。十九大以来的社会治理创新,使得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了新特征,政府的失信联合惩戒建设必然拓展到市场联防机制。

第二点是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模式构建和国际推广。从技术角度看,社会信用体系是一种技术方法,一种管理方法。狭义而论,这种技术可以用于完善一国的征信体系。广义而论,它可以成为一国的社会治理的技术工具。总之,我们可以将社会信用体系技术性地抽象化和模式化,形成社会信用体系模式。一旦形成了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模式,中国就有机会输出制度性文化,对中国参与甚至主导新国际规则的书写都是有意义的。当然,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模式是以国际咨询或国际工程形式推广的。目前,对于中国的信用经济和信用管理理论界,有必要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总体性、系统性、完整性、实用性角度出发,进一步总结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和教训,结合我国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的实际,把丰富的实践经验再进一步理论化和科学化,形成新知识体系,奉献给全世界。我认为,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已经无法做到韬光养晦,如果编制新规划,中国社会信用体系模式构建和国际工程或有望写入。

第三点是推动控制商业信用风险的一站式外部技术支持平台式服务。提到平台战略和平台式服务。我对业内机构比较悲观,觉得业内机构都很小,投资建平台有困难。那么谁有可能来投资建设呢?大家都知道现在政府的一些项目例如,做某省的商务信用体系都是由当地政府商务厅申请中央财政的资金,省里配些资金。中标施工的都是些什么单位?有征信机构,但更主要的IT行业的所谓大数据公司,这些公司有钱或能搞到钱,只要它们发现这个机会,明白了经营平台的盈利模式,就有可能投资。对它们来说,如果原本就是公司中央平台支持地方信用体系子系统(平台)的情况,在中央平台上拓展就可以实现。另外,政府的市场信用监管升级换代在即,政府信用监管也会采用平台化方式,智慧型的政府信用监管具有大量服务功能,信控服务平台有可能与政府信用监管对接。还有一点让我感到恐惧,就是一旦采用平台战略,弄不好就形成了“赢者通吃”的局面,信用服务业机构丧失了本该属于自己的机会。

第四点完善征信技术。业内同仁都知道,鉴于我国《民法通则》的相关规定,财产征信分支从未出现在我国市场上。在2002年,人民银行牵头国务院专题工作小组起草《征信管理条例》时就明确声明,财产征信作业不合法。随着岁月的推移,财产征信技术有可能回归。说技术回归,并不是说能通过合规性检查,可以去做传统的个人财产征信业务了,而是这种技术方法可以使用于“物”的新领域。关于财产征信技术,我只能言止于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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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点老友分享了近期的一些政策和学术动态,并发表的自己的看法。

大家最近也很关注信用监管的话题,有几个标志性的事件:

第一个,今年两会的时候信用监管第一次被写到《政府工作报告》里面,这也是奠定监管方式重大的变革。

第二个,今年6月12号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听取信用建设汇报的时候又强调了加强信用监管。

第三个,6月25号国务院开全国政信放管服改革的时候又强调了信用监管。

吴晶妹老师和韩家平老师正好他们两个今天有事没有来,我也转述一下。

吴老师讲信用监管实质在法律和道德间建立构建明晰的信用规则,按照规则来调节资源进行社会治理,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信用监管是以信用信息的记录和归集共享为基础,可以把事前的审批、事中的检查、事后的处罚等管理通过信息化和数据化方式以固定的信用管理流程记录下来,实现从具体行为监管转向对应主体的诚信度、践约度、合规度等几个方面综合的监管。他认为信用监管优势在于数字化、流程化,可以分类预警,更加客观、公正、有效。

下一步信用监管从哪些方面发力?她认为从组织机构建设、制度建设、职能建设、行政监管管理职能执行能力建设等方面来发力。其中组织建设是重中之重,应该有明确的监管机构和职能。从全局出发协调各方利益,最大限度发挥信用资本配置资源对社会发展的积极作用。

韩老师观点是信用监管呈现四大特征:1、以信用信息为基础,以法律法规标准为依据,以监管平台为支撑,确立不同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分类监管。2、瞄准违法失信分管的精准监管、有效监管。3、多部门联动协同监管。4、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综合监管。

国家发改委的观点认为加强信用监管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和工作措施,加快化解存量失信行为的社会影响,建立防范和减少增量失信行为发生的长效机制。推行信用监管意味着鼓励各个地方创新信用,应用信用承诺、信息公示、协同注册、合同监管等手段加快构建信用市场监管机制。具体怎么干?需要创造性应用、限期整改、公告、公示、提交报告、行业监管、联合惩戒等。信用监管基本理念是对于高信用市场主体降低抽查比例,减少对正常经营活动干预,对高风险市场主体增大,检查频次力度,做到违法失信者利剑高悬。

6月14号,人民银行专门开了一次新闻发布会,介绍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进展情况。《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来在2020年建成覆盖全社会征信系统,发布会上介绍了征信系统收录的情况,覆盖自然人是9.9亿,企业是2591万户。按照《规划纲要》里面要求覆盖全征信系统,没有写具体的覆盖面。其实按照低的目标是覆盖到75%,高的目标是覆盖到85%来看,目前9.9亿占13亿人口的大概76%,超过了75%,还不到85%,现在按照低标准可以说是建成了覆盖全社会征信系统,如果是按照高标准可能还有9个百分点,当然还有两年的时间。这是人民银行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在推动信用监管方面,建设运行了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这个大家都很熟悉,创新运用企业信用公示,双随机、一公开,信息公示和联合惩戒手段,实现重审信息监管到宽进严管,事前审批、事后监管,从单打独斗到协同公示转变。目前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这是市场监管总局初步的判断。

下一步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信用监管机制需要深入推进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各业务全方位、全流程的深度融合和互通,支撑引导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日常监管、专项执法等工作,提高监管的精准性、提高监管的效能,实现信用监管。市场监管对监管领域作用方式涵盖了事前、事中、事后,事前以防范风险为目的,以信息公示披露,事先告知承诺,信用报告查询为手段,事前信用监管。其次以优化监管模式为目的,以双随机、一公开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大数据分析预警和第三方信用评级监管机构为基础的事中信用监管。另外以信用约束为目的,以实施失信联合承接为手段的事后信用监管。这是市场监管总局推进市场监管的思路和下一步的做法。

实质上,信用监管是在信用评价基础上分级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能不能有效实施?我觉得就是取决于几个方面:

1、顶层制度设计。为开展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管理提供依据。

2、顶层设计基础上开展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

3、归集基础上进行评价实施和应用。

说到信用监管可以回顾一下《规划纲要》,《规划纲要》里有明确的目标2020年信用监管体制基本健全。从目前情况来看,虽然说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跟目标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下一步推行信用监管需要哪些条件?有几个关键的要素:

第一个,推进社会信用基础法律法规建立,加快信用立法,通过法律加强对信用监管的引领。

第二个,进一步优化升级各个行业的信用信息系统,在顶层信用监管文件出台后各个部门要出台自己的一些细则,在此基础上进行优化升级。

第三个,目前信用监管的信用评价评定很多都是政府部门自己做的,后面评价方面需要信用服务机构的支撑,所以信用服务体系也要完善。

回到咱们这次分享会的主题,第一个《规划纲要》,我觉得回顾一下这几年有这么几个突出的亮点和表现:

1、信用信息。信息化水平是不断提升的,尽管我们有公共信息平台、征信系统、全国企业公示系统,但整体的信息化水平是在过去几年不断提升的。

2、联合惩戒机制。联合惩戒机制初步显威,尤其是在解决执行难问题上效率是比较明显的。今年两会最高法在作《工作报告》的时候,有一组数据显示联合惩戒在解决执行难上面发挥了重大的作用。

3、信用监管初步建立,助力营商环境不断的改善。去年世界银行发布了中国营商行业排名提升了40多位,信用在里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4、试点示范取得很好效果。包括首批信用示范城市的积极进展,包括第二批信用示范城市和重点行业的信用建设取得重要的进展,也为整个信用体系建设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5、信用服务市场不断的壮大。尽管信用服务市场还比较弱、还比较小,但总体来看,不管是服务机构的数量,还是服务机构的市场份额、市场情况都是在不断发展壮大的。

6、信用立法取得积极进展。目前已经出台了一些法律文件,包括《公务员法》、《个人所得税法》都已经把信用植入到其中,另外地方有五个省份都已经取得进展。虽然目前全国层面是三类立法项目,但各个部门都在积极推进。

7、整个社会信用意识不断提高。从教育层面来讲,高校也在传播,信用宣传也在不断的加强。

回顾了一下《规划纲要》总结的几个进展,另外是存在的几个问题:

1、法律问题。我们讲依法治国,在推进信用建设过程中很多内容都需要法律来支撑,这是一方面。

2、数据归集。虽然说数据归集的量很大,但这些数据作用怎么样?这可能还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

3、应用。

未来5年做下一个规划的时候重点几个,一个是立法的问题,一个是数据归集的问题。从前期数据归集来看量很大,从应用角度讲不见得会很好。另外以后是不是可以探讨各家大数据放在各家,各家是不是可以根据应用输出一些结果,这些结果来进行共享,这样是不是更好一点?应用。信用监管也是一种应用,服务于市场的应用是不是更加强调?这是未来几年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二个话题是信用服务市场,主要是信用服务机构如何壮大?有几个因素:

1、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信用服务机构不管是数据库,还是说评价模型,包括对信用专业把握都需要培育自己的核心竞争力,打铁还需自身硬,这是第一个方面的建议。

2、顺应市场,规划纲要明确的“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给信用服务机构提供了很好的机会,应顺势而为,这是第二个方面的建议。

3、加强人才培养。现在很多学信用管理专业的学生,毕业之后很多去了金融机构。,这说明我们行业建设还任重道远,加强教育人才的培养还是非常重要的。

4、信用服务市场加强自身信用建设

整体上来看,我觉得信用服务机构在未来两个定位:

第一个,成为信用建设解决方案提供商,围绕着信用体系咨询、技术、宣传、调研等提供一揽子服务。

第二个,要变成信用服务的运营商。我们讲很多信用服务机构来提供信用评价,评价的结果再进行应用,这时候需要专业的机构来进行运营相关的标的,信用服务机构应该是责无旁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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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周雨

源点老友国家信息中心博士后、助理研究员周雨,从事信用立法研究,也分享了关于信用的一些思路和想法:

周雨:做信用工作的同志都是有情怀的,谈到信用就心潮澎湃。源点让我们在这里相遇老朋友、相识新朋友。四年来,源点与我们相伴成长,源点的收获让人惊喜满满,沉甸甸的推文汇编是源点人的结晶和硕果,满满的干货和精华,非常解渴。

近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下,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一系列重要成绩,这是大家有目共睹的。以《规划纲要》为起点,如果说这过去五年是全面发力阶段,那么这一阶段就是精耕细作、全力提升阶段。所以,这个阶段不再是简单的“摸着石头过河”,而是进入了深水区,需要梳理前阶段的重点难点痛点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总结经验,探索创新。我谈两方面个人观点:

前阶段遇到的重点难点痛点表现为:一是法律法规亟待完善;二是信用服务业发展不够充分;但可以看到,这两方面正在不断完善发展,也正是下一阶段继续为之共同努力的方向。

关于信用法律法规,各地对国家层面信用立法呼声很高,较为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体系正在不断完善。一是越来越多的地方有了各自的信用法规,地方信用立法为国家信用立法打下坚实基础。目前,陕西、湖北、上海、河北、浙江等五个省市先后出台了地方性信用法规,广东、海南、江苏省正在紧锣密鼓的起草社会信用条例,贵州、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正在公开征求意见。地方遇到的立法难点问题国家立法一定也会遇到,所以地方先行先试,形成的基本共识、法规基本框架能够为国家信用立法提供充分的理论与实践经验。下一个信用五年,相信全国范围内会有更多的地方结合实际,探索建立信用法规规章,未来形成更为全面完善的信用法律法规系统是一种趋势。二是与信用内容相关的条款、与信用有关的规范表述已经在许多部门法立法修法的过程中有所体现。比如,《外商投资法》《个人所得税法》《公务员法》都嵌入了与信用内容有关的条款。信用法律法规正在由零散化、分散化迈向系统化、规范化阶段。

关于信用服务业的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是决定信用服务业发展的关键力量。以政府为主导的模式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独一无二的优势,其他国家无法轻易复制。下一个五年,将是在政府大力引导下,充分发挥市场参与、行业协同、社会共建的力量。政府从台前走到幕后,各类多元化信用服务机构粉墨登场。可以看到,最新的政策文件已经给信用服务机构留足了更多施展拳脚的机会。一是信用服务机构应打造核心产品,结合自身优势找准发力点。未来的信用服务机构应是“百花齐放”,希望下一阶段,一提到机构名字就知道它所擅长的信用业务,就如现阶段上海、广东部分专门从事园区信用建设的信用服务机构那样,做专做精信用产品和服务;二是结合数字化、智能化发展。未来是数字化、智能化时代,前阶段成长并迅速发展壮大的信用服务机构许多借力大数据壮大自己,有的始于搭建数据平台,有的成长于数据业务,但更多的是懂得顺势而为,参与更多的政府信用工作,更理解政府想做的工作和思路,贴合政府需求,打造出更多满足政府需求和市场需求的产品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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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金融智能研究中心研究员刘新海博士

刘新海初识源点信用是在2016年底我的《征信与大数据》书刚出版时的专业交流,从此开启了与源点一路同行的缘分。我是看着源点信用一点点茁壮成长,现在内容越来越专业,包括很多部门领导、很多北京信用界的很资深的专家最近都在跟我说源点信用在业内的影响越来越大,源点的团队以非常敬业、富有激情的态度在做这一公益事业。

今天跟大家聊的是“信用体系:数字经济下的信息高速公路”这一主题,恰好今天刚刚大阪G20峰会发布“数字经济宣言”,不谋而合。我最近一直在考虑信用体系价值在哪里。其实每一个商业交易(尤其是金融交易),都需要信用作支撑。从古至今,无论是数字经济、市场经济还是互联网经济,都依赖于信用体系这一基础设施。

图一:信用体系的作用就像高速公路

比如说,我理解高效率的信用体系是非常好的信息高速公路,有基础设施之后每个人的交通效率会提高,整个社会的经济运行效率也会提升。信用体系不仅是金融基础设施,更是商业基础设施,信用体系在各行各业里面发挥作用。

我认为仅从金融领域理解信用体系的理解还是比较狭窄的。央行的征信体系在金融领域用得最好,数据归集起到了核心作用。但是用到社会领域,需要搭建平台、建立信用体系,要设计相应的信用产品,还要提供服务,这个过程有些还要重新做,不仅繁琐而且性价比较低。

我觉得目前国内在数字经济、互联网场景下,还是要更广阔的思路来看待信用体系的建设。我自己理解征信模式和信用体系管理模式,在互联网信息场景下也是信息共享和管理的新机制,往往分散的信息是没有用的,整合好的信息是有用的。同时需要用第三方机构来做这个事情,采集数据、验证信息、提供服务,同时要制定一些规则,大家都能够接受,能共享的共享,不能共享的就不共享。同时,经济学的经验主义做支撑,用过去的来判断未来,这是信用征信模式。未来,这里边会诞生很多商业模式。

图二:征信模式为数字经济提供更多的商业模式

以国外的一个基金数据公司为例,将很多基金公司的数据整合可以得到整个基金业的投资去向就具有商业价值,还将数据用于预测、分析,可以对行业的整体动态把握。此外,还有保险数据、票据数据、债券数据、影视业数据等,所涉及的行业很多,想象空间也很大。

从经济学角度来说,信用体系通过信息共享机制、征信奖励机制、征信外部性,不仅降低了信息收集成本和违约成本,同时还降低了整个社会的成本,所以信用体系在未来的数字经济中就起到了信息高速公路的作用。

图三:信用体系所能体现的价值和作用,引自于《现代征信学》

在数字经济下,信用服务又呈现出了非常明显的新趋势。从全球的趋势来看,2015年起,大家对信用报告查询关注度在下降,信用评分的关注度在上升。这是因为我们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大家对数字信用产品需求量更迫切。三位数的信用评分逐步取代了数百页读起来很费劲的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体现的是信用排名,一目了然可以做自动决策。

图四:全球个人信用服务的趋势

注:数据来自Google Trends,红色表示信用报告搜索查询;蓝色表示信用评分搜索查询

目前,国内数字化信用服务是非常落后的。央行的信用评分在国外通过消费者授权可以对商业机构、金融机构开放,但是国内只对一百多个个有规模的信贷机构内部测试开放。其实来自权威征信机构的信用评分(例如美国的FICO信用评分)对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来说是非常重要的。

为什么会这样?我的理解权威征信机构的信用评分是信用风险量化管理的基础设施,是一种数字标准化产品,可以帮助很多服务、交易都逐步实现了自动化,甚至可以提供自动决策。人行陈雨露副行长曾举过丈母娘看准女婿个人信用报告的例子,信用报告包含几百个数据项,直接看是不大方便的,但是看信用评分就非常简单高效了,这个评分还能用到很多信贷相关的行业中。因为它跟经济活跃性、常态能力、偿还意愿还是有联系的,是非常好消费经济的风险决策工具。

大家现在都在讨论金融科技创新,信用评分开放之后可以做很多金融科技创新。国内超过一半的金融科技都跟信贷有关,很多高科技企业和新金融机构可以基于信用评分做创新。信用评分未来深知能成为金融科技创新的引擎,推而广之是数字经济新引擎。在此,我们还是要呼吁信用评分的进一步开放,我也在组建团队身体力行做相关的研究和探索。

下边我们再来讲讲信用服务供需矛盾问题。2005年以前,中国企业征信80%是外资机构跨国公司,15%是出口商和中信保,中信保就是给出口商做保险的,5%是国内企业,这里边没有金融机构。为什么?因为当时央行的企业征信系统没有开发出来。但是,在2013-2017年,央行的企业征信报告产品查询量达到每年上亿份,这些主要面向金融机构。如果我们提供了比较好的征信服务就会有市场,供跟需是互相促进的作用,正是有了央行的权威企业征信报告产品,金融机构的信用服务需求就出现了。

在企业征信这一方面,2004年国内出具企业征信报告是12万份,当时可以卖到8000万人民币的。美国、日本、德国是相对比较成熟的市场,服务费达到10亿美元。我们来看一看央行征信系统,2017年提供了约8000万份,每一份按照100元计算,市场估值达到800亿人民币。所以说,如果有好的产品出现的话,市场服务征信的需求、征信的服务是可以进入良性循环的。

央行企业征信报告从2013-2017年出现了下降。为什么会下降?因为我们进入了数字经济时代。无论是商业机构还是信用主体,都需要很多量化的东西、数字化的东西。刚刚说到了信用服务的供需,目前中国的信用市场供需还是存在的,但是还有很多的错位、很多的矛盾,还需要市场机构、研究专家一点一点来推进。

下边讲讲信用监管的问题。

首先,信用监管是什么样的监管?信用监管能否优化营商环境?我是觉得信用监管的兴起也是有客观条件的。大数据技术让信息采集、共享、分析变得更便捷,我们利用大量的信息进行监管。但是我觉得信用监管不能高估,它只是一种手段。不能说所有的问题都依赖于信用监管来解决。

信用监管是否为创新?2004年,商务部提出建立全国流通领域的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强化监管,现在又提出信用监管,值得指出的是国外信用监管在欧美发达国家是没有确切的对应词汇,所以有一定的中国特色,还需要深入地探索和研究,逐步推进。

最后展望一下中国征信业、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体来说,经过2015-2018年的大浪淘沙,我觉得短期内征信体系、信用体系建设没有太大的波澜,但是内部的矛盾,例如信用服务供需的矛盾,社会公众的期待和实际征信机构的运行,都会推动发生一些变化的。

我觉得未来,个人征信、个人信用体系建设跟消费者保护之间的冲突会加大,这块合规性会存在很大的问题,要特别注意,很多基于个人信用信息的大数据公司未来的挑战会更多一些。

未来,企业征信或者说商业征信还是有一些市场化的空间,但是很多缺少任何基础的公司也会逐步消失。同时,我觉得牌照情节在中国还是非常严重的,无论是个人征信和企业征信,很多机构忽略了征信行业的本质,对征信牌照的炒作浪费了大量的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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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信促会张九红秘书长

张九红:我认为在中关村科技金融体系的构建中,信用体系是最为基础,也是最为关键的。中关村是国内最早提出信用体系建设的区域,中国第一份《企业信用报告》是诞生在中关村,中国第一家企业信用组织也就是中关村信促会也是在中关村率先成立。应该说,中关村在国内最早统一了信用评级报告和征信报告的模板,这些都是我们津津乐道和深感骄傲的地方。

中关村的信用体系建设从一开始就目标非常明确,它是为了解决科技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所以中关村在全国率先推出了“瞪羚计划”和“展翼计划”。信促会从2011年开始根据企业的信贷情况推出企业信用星级培育服务,也就是为那些做了办理信贷业务并能按期还款企业每年增加一颗星。应该说,一直到现在三星级以上企业仍然是咱们金融企业、金融机构、银行非常眷顾的优质的信贷伙伴。

从2011年起信促会每年年底会根据企业的信用情况发布《中关村信用双百企业名单》帮助优质企业与金融机构做对接。这一系列市场培育措施让中关村的信用应用在全国处在领先地位。

信用报告是整个信用应用的一方面,但从这里应该能够看到受到企业经营状况,包括自身认识水平以及社会环境影响等因素的综合作用,在看不到实际利益的时候能够自觉使用信用产品购买信用服务,自我规范企业信用行为的企业还是少数。

另外,尤其是这两年受到大环境的影响。从去年开始很多企业的经营就出现了困难,在看不到任何利益的情况下,他们更是不愿意使用信用服务了。其实这两年很多企业还是蛮艰难的。

有些企业信用评级的状况很好,但是它出现了失信机构,甚至有的严重失信行为进入了黑名单。但是在整个《信用评级报告》里面没有反映出来。这实际上也影响了信用报告的使用,造成信用报告的可信度和可参考价值不太高,也是影响信用应用的另外一个原因。

针对这些实际工作问题,从目前的市场来看,完全依靠市场化的手段来推动信用产品及信用服务的应用,其实还是一条比较艰难而又非常缓慢的道路。当然现在也有个别的大数据的信用服务机构,他们做得也很不错。但是其实这还是挺少的,真正大数据信用服务机构能够盈利的确实挺少的。当然有一些做得不错的,他们企业自身还有一些网贷的业务和金融的业务,其实他们自身的信用应用还是在支撑金融类体系。

总体来说,单纯的信用服务机构,目前的市场状况还是挺艰难的。虽然目前很多政府部门把信用作为社会治理的一种手段,在社会方方面面来推动“信誉+”的应用,这些都是非常好的尝试。

从我们实践的经验来看,信用能够最先突破得到大规模商业化应用的,应该还是企业端,围绕着企业的商务管理、应收账款管理以及整个金融服务等领域。所以我们也是想呼吁咱们的相关主管部门能够联合社会组织以及服务机构,共同深入研究信用产品及信用服务应用场景的一些扩展,推动信用应用市场的扩大。通过推进企业信用建设的规范及企业信用管理标准的宣贯,推进信用应用市场不断的扩大,让信用能够真正服务于企业的供应链管理、服务于企业的商务活动。

另外,我们也是呼吁咱们的金融机构能够使用信用产品,通过一些政策支持的方式来引导金融机构应用信用型产品的服务。针对科技中小企业信用征信的研究,包括围绕信用征信进行应用探讨的分析,让信用真正能够为普惠金融的汇集面更扩大来发挥它应该有的作用。

我们也希望能够跟源点信用一起加大信用体系的宣传力度,让信用的宣传和信用培育成为一种常态化的工作。在整个信用宣传的过程中能够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力量,鼓励社会组织整合金融机构及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一起建立并不断扩大信用体系建设的宣传通道,加强信用体系建设的力度和传播影响力,让更多的企业能够了解信用、认识信用、应用信用、管理信用,以及达到规范企业信用行为和提高企业信用管理水平的总体目标,让信用宣传和信用培育成为推动信用应用的有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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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深信用从业人士张金波

最后,曾经在三个省市的四家乙方单位、一家甲方单位工作过,具有十余年信用工作经历的资深信用从业人士张金波老师,结合自身经历,从信用行业人才的现状、机遇和冷思考等三方面为大家做了分享。

1、现状

(1)我们为什么要进入信用行业?有的人是因为对推进中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激情进入的,有的人是因为所在单位工作需要进入的,有的人是抱着挣钱的态度进入的,有的人是明着是干信用工作实际是为政府公关进入这个行业的。我相信更多人是热爱这个行业、对这个行业有信心、有激情才加入的。

(2)我们应该选择什么专业学历和职称?学历教育方面,目前国内多所高校设立了信用管理专业的全日制课程,一些高校设立了信用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我曾经读了信用管理专业在职研究生。但对比行业需要来看,专业设置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同时像有的老师说的那样,教师结构应该有学院派和实践派的多元性安排。职业资格方面,信工委于2005年设立了信用管理师,后来我发现,注册会计师、经济师、管理咨询师、咨询工程师(投资)、证券评级高管、证券从业资格等也是信用从业人员考证的选择。但悲剧的是,我们始终没有累计注册会计师、律师等那样专业的职称证书。上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提出“在发展势头良好、评价需求旺盛的知识产权等领域,增设新的专业”,那么我就想,我们行业能否提出“经济师(信用管理)”的职称专业设置呢?

(3)我们应该读什么书?信用行业早期书籍比较少,包括汇诚信用管理丛书、信用管理师考试用书。近年出了一批高校信用管理专业用书,还有一些学者(主要是高校和研究机构)独立出版一些信用方面的书籍,目前不下数十个,这些书我基本都买了。如果从行业实际需要来看,目前仍缺乏成体系、内容详实、解决实际问题、满足信用从业人员实际需要的书籍。

(4)行业薪酬待遇如何?就行业现状来看,这个行业的人才是很高端、很高大上的,名校的、海归的本硕博都进入这个行业了。我们工作时,接触的都是政府官员、企业副总以上领导这样光鲜的人物,我们也满怀欣喜地从事一项伟大的、改善社会诚信环境的工作。但,我们薪酬待遇如何,我们信用从业人员冷暖自知,不必多说。然而,据林钧跃老师早年做过的两次信用行业薪酬调查,发现外资机构比本土机构从业人员薪资待遇好很多,虽然跟IT、金融没法比。

2、机遇

(1)加强自身学术积累。只要信用从业人员对行业有积累和沉淀,不妨在学术媒体发表专业文章,或者出版专著。如北京某行业咨询委员会,就要求申报人要发表十篇核心期刊文章。再如某科研院所,要求社会科学序列研究员职称,须有三部行业专著。

(2)成为高端技术人才。随着近几年大数据、人工智能、金融科技等新技术、新业态与信用产业的不断融合,促进信用行业转型升级,使信用成为一种可以有高技术含量的行业,信用从业人员也可以像工业领域人从业人员一样,申请技术成熟度高的发明专利、非专利技术,以及成果转化,这就有机会申请政府关于引进人才、高端人才、创新人才等称号。而诸类荣誉称号,就可以为信用从业人员带来落户、住房、医疗、孩子教育等方面的巨大红利。

(3)机构获得股权投资。目前很多城市有关于创业人才方面的激励政策。例如北京就有北京市级、中关村范围、各区范围内的创业人才激励政策。如果信用从业人员进行创业设立公司,具有一定股权比例,获得几千万风投后,这位信用从业人员就可以有幸享受落户等人才红利(创业有风险,投资须谨慎)。投资是市场晴雨表,具有导向作用,这也倒逼传统信用服务机构转型升级。

3、冷思考

提几点冷思考:

(1)什么人适合从事信用行业?首先要明确信用服务行业的社会经济地位,信用是服务业的一种,我翻遍了所有关于信用行业的分类,发现信用本质是服务,信用行业具有依附性,属于次级服务业(为其它服务机构提供服务)。刚才有的老师说了, 信用服务属于准公共服务。那么什么人适合从事信用行业?我找一个参照系,我曾经问过一位教授朋友,什么人适合做心理咨询师?他说两点:第一,学历要高、经历要复杂;第二,衣食无忧(张金波会后补充:最主要的是有情怀)。

(2)信用从业人员别把自己太当回事。信用服务机构在一起,大家总是聊聊到信用行业怎么办、信用服务怎么办的话题。既然我说,信用是服务业,是次级服务业,那么信用服务机构就不要偏居一隅、孤芳自赏、夜郎自大。别把自己太当回事,别让自己太孤单。根据国家近年新政策,服务业是要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业也是要服务实体经济的。最新的双创政策也提出大中小融通发展。信用服务机构怎么办呢?利用政策方向,与各行业、各领域、各区域发展需要结合一起发展,利用信用与相关领域知识和经验,构建行业生态、领域生态、区域生态,在生态中找准自己的位置,让信用在这个生态里面发挥它必不可少的作用,发挥它不可或缺的价值。从信用服务机构推到信用服务人员,就“适者生存”吧,跟随信用服务的思路,把自己打造成了解时事政策动向、掌握多种专业技能、做一个会构建生态、会植入信用工具、会让委托方满意的专业人才。

(3)信用从业人员应以什么身份参与信用建设?信用服务机构到底是公共机构还是商业机构?信用服务机构应以什么属性、定位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应地,信用从业人员应以以什么身份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狐假虎威地借公权力寻租,还是只顾公益不顾商业利益的志愿者?还是仅仅顾商业利益的商人?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规划、定位,不明确信用服务机构属性,不明确信用从业人员职业属性,试问信用从业人员仅凭情怀和热情,还能坚持多久?

(张金波在活动最后的一句话总结发言是:相信经济社会明天会更好,相信信用行业会更好,相信行业专家学者和从业人员的待遇会更好,使我们更有自信心、更有获得感、更体面地来继续从事信用工作。)

第一期【源点·老友会】顺利落幕


除了感谢


还是感谢


期待下一期更多老友参与


不见不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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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点·老友会】

未完待续

敬请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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