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推荐 | 一场干货满满的信用教育界专题研讨会

来源:中新网上海 源点credit 2020-02-07


11月8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市伦理学会、市法治研究会联合举办的“2019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的多学科探讨”跨学术研讨会在上海市社联成功举行。


上海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副处长李进付和上海市社联学会管理处副处长梁玉国分别致辞。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洪玫教授,上海市伦理学会会长、上海社会科学院哲学研究所陆晓禾研究员和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会长王奕蓉分别主持了研讨会。来自国内信用、伦理、教育、经济管理、社会学和法学领域的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从各自学科视角对2019中国教育领域的信用热点问题展开了跨学科的研讨。


李进付指出,2019教育领域信用热点问题这个话题很热,常谈常新。今天,借此机会就2019年教育领域发生的信用新问题提出来,希望各位专家的答疑解惑能给我们很好的启发,为上海制定和落实相关政策提供良方。


  • 一是教师的哪些失信行为和师德失范存在必然联系;
  • 二是教师对学生的学术诚信问题是否应该担责,担负多大程度的法律责任;
  • 三是教育领域如何用好“黑白名单”制度实施信用监管;
  • 四是如何推进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的法律制度体系建设。


梁玉国指出,学术研讨要深化改革,要以问题为导向、目标为导向。研讨要以问题意识为首,更需要做基本的政策评估,加强对政策效果进行评估,将研讨的结果能转化成政府的决策建议。今年的学会学术活动月有100多场学术活动,跨学会学术活动是社联一直重点支持的项目。希望各学术团体围绕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组织联合攻关,充分发挥学会服务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上海市伦理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师资培训中心主任周增做了“关于学校信用教育的一点思考”的主旨发言。她认为教师是教育信用体系建构中的关键人群。针对教师信用的理论研究和信用体系建构的实践探索:

首先既要综合考虑教育目的,又需要综合考虑教育情境,单纯的信用规范并不能直接作为评价教师行为的标准,需在特定的情境中综合考虑。


其次,要明确教师的信用和公民的信用无论是在内容上,还是评价上都是应该有区别的。


应该以正向激励为明确导向而建立教师信用管理体系,教师失范行为清单为明确警戒而建立教师信用监督机制。


上海市伦理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师德研究与评价中心”主任王正平教授从“核心价值、教育信用与教育秩序治理”,阐述了新发布的《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造假欺诈、不讲信用作为当前急需治理的道德乱象。教育信用是国家信用、社会信用、个人信用的基础。应当把倡导和实践教育信用,提高到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完善社会主义国家治理的高度,解决目前中国教育信用问题。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特聘研究员、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员黄韬从“教育治理体系中的信用监管措施应用”,阐述了随着中国教育事业和教育产业的迅猛发展,既有的教育领域的相关法律制度已经一定程度上落后于现实的需要,以至于教育管理部门在日常监管活动中可以运用的行政管理手段十分有限,为此在现阶段可以探索利用诸如记分制度在内的信用监管措施来部分地强化教育管理部门实施法律的权威性,以起到优化教育领域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目标,但在考虑行政监管实施的便利性同时,我们还应当始终确保公权力行使的合法性。


陆晓禾研究员认为,对教师的管理不能趋向于商品交换合同的规则信用,合同条款越来越长和琐细,这是抓了芝麻,丢了西瓜,丢了教师主体性。同时,即便是信的用,也应该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信用治理,应该包括治理者与被治理者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能只看到对教师的要求,没有对学校的要求。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理事、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创新与战略系副教授刘欣认为信用应建构在三个维度上:

科学维度:信用是可测度的;


经济学维度:信用是有价值;


社会学维度:信用体现为生活中的信任关系。


与之相对应,基于信用的教育治理需包含三个层次:制度安排层次;手段技术层次;治理能力层次。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刘海龙和上海市信用研究会副会长、上海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沈瑶点评认为,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各自从不同角度发表了见解,讨论的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


  • 一是界定问题,包括信用教育与诚信教育的界定,信用教育与信用制度的界定,信用边界问题及惩戒过度问题,与会者从经济、伦理和法律角度进行了讨论;
  • 二是教育问题,与会者认为惩戒,黑名单和信用评分虽然很重要,伹教育更重要,各种惩戒是一种教育,但宣传,培训,研究更重要,通过教育让不守信用的人逐渐减少;
  • 三是环境问题,信用教育非常重要,但没有良好的大环境,惩戒和教育效果也不会很显著,因此,信用在教育治理领域中的制度设计、应用范围和路径非常重要。


上海市信用研究会会长、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洪玫教授总结指出:

教育领域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点关注对象。


信用体系建设的过程就是一个从他律到自律的过程。


不良行为的基本特征是与人们公认并且遵守的社会规范相对立,不受社会规范的约束并试图打破这种约束,具有扰乱行为准则、扰乱是非观念、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公共安全的潜在危害性和现实危害性。


因此,预防教育领域的失信应当从预防不良行为开始。用信用的手段积极构建合理有效的教育治理和法治实施机制是推进教育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措施。


相关阅读

高考在即,看看信用教育界的最新讨论

独家 | 信用专业志愿填报指南(2019版)

尹 丽:对信用管理本科教育的几点困惑与思考

☞ 记录信用中国 

点击阅读源点3年☝推文总目录

公益 | 有益 | 有趣

欢迎加入我们的作者队伍

与15000+读者分享见解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