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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药价失信惩戒机制:信用高优先中标,严重失信将暂停挂网

环球网 源点credit 2020-02-07

源点注:本文来自“环球网”,记者:刘欢。


为进一步完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落实短缺药品保供稳价的各项相关政策,国家医疗保障局近期公布了《关于做好当前药品价格管理工作的意见》



其中明确,要建立健全药品价格常态化监管机制对存在价格涨幅或频次异常、区域之间或线上线下之间价格差异较大、流通环节加价明显超出合理水平等情况的药品,经营者如拒不调整,可视情节采取提醒告诫、发布警示信息、降低信用评价、暂停挂网等措施。


未来还将建立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部门联动,依托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以药品经营者为对象,围绕质量、供应、价格、配送等方面的关键指标,研究推进可量化的药品价格诚信程度评价,探索建立量化评分、动态调整、公开透明的医药价格招采信用评价制度。


根据信用等级的高低设置相应的激励措施或限制条件。同等条件下,信用评价高的优先中标;对信用评价负面的,采取限制参与集中采购、纳入医保基金重点监管范围等多种方式予以约束;对严重失信的,可视情节采取暂停挂网等惩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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