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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lai”——是“过街老鼠”,还是“下金蛋的鸡”?

安光勇 源点credit 2022-03-29


源点注:本文作者为安光勇,感谢赐稿。


我国目前对于失信惩罚领域有一个共同倾向性,即:我们过度关注对于失信人的惩罚体系,而没有从一个法律体系的角度去综合判断,更多的是感情上的发泄。用一句话来总结就是:失信人员等于过街老鼠,人人喊打,恨不得灭九族。


而这种模式存在巨大的缺陷——不但在道德层面,也包括国家利益层面。



韩国行政安全部在去年11月20日在官网上公布了2019年度高额纳税拖欠人员名单。韩国政府宣称此次名单公布的目的在于:希望通过名单的公布以及相应的措施,实现:1)警告老赖;2)营造诚实纳税的氛围。


换句话说:税务领域曝光制度的目的不是想让当事人脸面扫地、身败名裂或家破人亡的“出口恶气”的工具,而是通过“人性化”的曝光制度,除了催回税务债务、给其他拖欠着警示作用外,更多的是希望能形成纳税人和政府之间的良性循环的生态体系


我们先探讨一下纳税领域的拖欠者与传统金融行业的拖欠者有何不同。与传统的拖欠者(即我们常说的老赖)不同,税务领域的高额拖欠者往往都是高收入者(因为税是按收入的比例去收的),基本上是属于下黄金蛋的鸡。


强制催收很可能会成为杀鸡取卵的效果。我们不能一棒子打死,让其倾家荡产、脸面扫地。从国家层面,怎么从多维度(如:额度、拖欠时间、拖欠人背景…等等)定义纳税领域的老赖,是一个涉及到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问题。对于人口有限的发达国家,能够开发的新客户更是有限,因此特别注重一个客户的终身价值。







作者对韩国历年的纳税拖欠人名单材料进行了详细的调查和分析,结合10多年的国外生活经验,总结出以下几个特点。


01



从概念上,韩国政府并没有使用带有负面意义的“老赖”,而是用了一个相对中性的“纳税拖欠人”和“失信被执行人”一词。


这使得让政府的举措更具人情味之外,为后续的改造潜力的“准老赖”们留了条后路,不至于一棒子打死。


02



从曝光渠道上,韩国政府对于发布机关(曝光部门)有着严格限制,即:只有两个相关机构的官网上发布其内容。


03



并对曝光内容的引用做出了严格的法律声明,其内容是:“如果使用公开名单的部分、或所有内容,对特定人群损毁名誉时,有可能按刑事案件的誉损毁罪进行处理,或追究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这保证了被曝光的群体只受到应有的惩罚,而不是过渡的惩罚。


04



从时间维度上,政府早在1年半前就已经通过大众媒体提前告知其相关曝光计划。这一措施有效避免了有些无辜的人因一时疏忽忘了纳税的情况。


同时,对于潜在的纳税拖欠对象,提前6个月开始进行通知,相当于给了6个月的缓冲期。这6个月足以让有还款意愿但缺一点还款能力的人,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进行资金周转,有效解救这一群体的纳税拖欠问题。


05



从处罚对象上,


(一) 此次并非对所有纳税拖欠人员都进行制裁,对于纳税拖欠金额在1000万韩元以下(约6万RMB)的人员没有包括在本次公布的范围之内。


注:对于这一举措,作者判断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考虑到韩国平均经济收入。1000万韩元对于普通家庭并不是很大的数目,只要催收手段得当(包括延长期限),催收成功概率是很高的。如果强制公布很容易导致纳税人的反感,从政府的角度也没必要“赶尽杀绝”,既能给对方留面子,也让自己的催收手段更加体面一些。同时这也降低了催收成本(因为这个群体的数量相当庞大)


(二) 对于超过1000万韩元,但在6个月内已经缴纳拖欠税30%以上的人员也不包括在此次公布范围之内。这一点是韩国政府考虑比较周全的部分。通过这一举措,解救了缺乏还款能力,但有还款意愿的人群,也体现出该制度“人性化”的一面。


注:作者对为什么以1000万韩元作为临界值有了兴趣,经分析后大胆猜测——这应该是政府的经验值,是考虑到人均GDP,经济发展速度,家庭收入…等多种因素后,综合得出的数据。如果今后应用到我们国内,这个值需要进行本地化,除了汇率,也要考虑到人均GDP、地区、以及当时的经济状况等多种因素综合去判断制定。能否非常准确地量化该临界值,将会是一个非常值得研究的领域。因为考虑到我国的体量(14亿人口,几十万亿的GDP),这个值可能直接影响到成千上万人的信用,和天文数字的公共支出。这将会涉及到各种外围变量、博弈论、战略模拟等领域。


(三) 此次也排除了以下三类人群:

1)对于已经跟政府调停相关税务金额的人群

2)已经申请了个人破产、个人回生并通过审批的人群

3)已被确认确实因客观原因交不起税的人群


这些人群是已经证明是有还款意愿,但还款能力有限的人群,再加上已经有其他信用体系(个人破产制度等)涉及到该人群,有了相应的法律和制度进行监控,基本上可以排除掉。


更重要的是:即便有些人群是面临破产,或已经破产的状况,这些人群仍具备创造价值的能力(这些人群只是生意失败,却没有失去劳动能力,大脑以及四肢都很健全)。从长远的角度,这些人的价值还是相当大的。通过破产重组等模式,能东山再起的概率仍然非常高。


注:税务领域与贷款领域有所不同。从某种角度来说,这个人群能够拖欠这么多的税,间接说明了这个人群的创造价值的能力很强(因为税是根据一个主体所创造价值,按一定比例收取的)。


06



从公布的内容上,名单涉及到——拖欠者的姓名(或法人姓名)、年龄、职业、地址、拖欠项目、拖欠日期、拖欠内容等有限信息。而对于更加私密的信息(如:个人照片信息、犯罪记录、健康信息、社保信息…等)则没有选择公布。


从这一点上我们可以认识到:即便是对于100%的“老赖”,韩国政府的态度是属于这个国家的“公民”,而不是一个“国家公敌”,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当然信息中并没有涉及到其家人的信息,并没有无株连九族的连坐罪。


07



最后有专门的审议委员会进行审理。


这相当于给该体系又加上一道安全锁,即增加了人工审讯的环节,避免不可预测的机器运算可能出现的问题。


通过这几轮的筛选,不仅基本都排除了可能被冤枉的群体,还排除了有潜力的群体。剩下的基本上可以定义成真正的“老赖”群体,即:完全没有还款意愿。


08



考虑到纳税催收的难度和催收成本等,使用的方式是“全民皆兵”的模式,积极动员了“朝阳群众”的力量,实施了悬赏举报的方式——投诉奖金一般是收回金额的2~15%(最高不超过60万RMB,会根据当时情况有一些变动)。


通过前面几轮方式过滤后,最后剩下的这个群体基本上是非常老练、货真价实的老赖,而要对付这群高手老赖,即便专门的催收公司也未必能收上钱。那就要靠动员全民力量。


09



另外韩国还规定,如果税务拖欠金额超过5000万韩元以上(约30万人民币),可以查询爱人、亲戚的账户(未来还计划,如果拖欠金额超过2亿韩元,可以判最高一个月的拘留)。







老赖现象并不是一两个国家独有的现象,而是全世界国家都必须要面对的共同痛点。老赖现象也不能完全通过法律制裁来解决,因为这不是法律制度的问题(而且也不存在什么完善的法律),而是人的本性问题。我们不能期待这些人群完全消失掉。只要借贷关系存在,甚至只要人类存在,老赖现象是不可避免的现象。


因此正确的做法:不是考虑怎么把拖欠率降到%,而是要考虑如何把不良率定到一个合理的范围(即需要考虑到金融危机、催收成本等多种因素)。


怎么通过法律层面、道德层面、实际运作层面、技术层面(反欺诈技术等等)…等,综合考虑、解决老赖问题,才是正确的研究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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