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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浙沪出台的疫情防控文件纪实来了

源点整理 源点credit 2020-02-07

昨日,源点整理了近期国家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截止2020年2月1日)


今天,我们整理了江浙沪出台的关于疫情防控的文件(截止2020年2月2日),如有遗漏,还请指正。



2020年2月2日,疫情防控期间浙江省投资项目办理通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2月2日,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学技术指南(试行),江苏省疾控中心;


2020年2月2日,关于省属企业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江苏省国资委党委;

  

2020年2月2日,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最多跑一次”事项的公告,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2月1日,江苏省政府信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暂停接待群众来访的通知,江苏省政府信访局;


2020年2月1日,关于组织疫情防控物资重点生产企业和受疫情影响企业申报融资需求的紧急通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工信服建〔2020〕37号;


2020年1月31日,关于切实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江苏省地质矿产侦查局;


2020年1月31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针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开通心理支持热线和网络服务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学函〔2020〕3号;


2020年1月31日,关于加强商业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肺炎防控传〔2020〕1号;


2020年1月31日,江苏省商务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商业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江苏省商务厅,苏商肺炎防控传〔2020〕1号;


2020年1月31日,关于疫情防控应急期间严控各类境内外商务活动的紧急通知,江苏省商务厅,苏商服传〔2020〕61 号;


2020年1月31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关事项的通告,江苏省司法厅;


2020年1月31日,省人防办关于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紧急通知,江苏省人防办;


2020年1月31日,关于因公、因私出国(境)及领事认证相关业务暂停、暂缓办理的通知,江苏省签证服务中心;


2020年1月31日,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苏州市人民政府,第4号;


2020年1月31日,关于建立疫情防控期间零售药店购买发热、咳嗽药品人员信息登记报告制度的通知, 浙江省医疗保障局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浙医保联发〔2020〕4号;


2020年1月30日,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紧急通知,江苏省地质矿产侦查局,苏地矿党发〔2020〕9 号;


2020年1月30日,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抓好蔬菜生产保障供给的紧急通知,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月30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月30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住建领域相关考试及继续教育工作事项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0〕第5号;


2020年1月29日,关于充分发挥“两个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关于在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苏州市,苏防控办〔2020〕1号;


2020年1月29日,苏州市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工作的通知,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人保〔2020〕1号;


2020年1月29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期间有关医疗服务的通告,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1月29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28日,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相关措施的通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8日,关于印发省教育厅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


2020年1月28日,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教育厅,苏教办继函〔2020〕2号;


2020年1月28日,关于应对疫情做好近期相关工作的通知,江苏省审计厅;


2020年1月28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工作的补充通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卫生健康委,苏医保电传〔2020〕4号;


2020年1月28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浙人社明电〔2020〕3号;


2020年1月28日,浙江省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接受社会捐赠公告,浙江省;


2020年1月2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延迟本市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上海市;


2020年1月28日,苏州市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延迟企业复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知,苏州市,苏防控〔2020〕1号;


2020年1月28日,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一版),浙江省民政厅;


2020年1月28日,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的通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浙医保发〔2020〕4号;


2020年1月27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江苏省政协;


2020年1月27日,关于加强疫情防控倡导使用网上信访的温馨提示,江苏省政府信访局;


2020年1月27日,关于动员社会组织、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参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月27日,全省民政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月27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27日,关于成立省民宗委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江苏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2020年1月27日,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实施支持保障措施的通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7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延迟企业复工和学校开学的通知,浙江省;


2020年1月27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江省财政厅,浙财采监〔2020〕1号;


2020年1月26日,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


2020年1月26日,苏州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苏州市,第3号;


2020年1月26日,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上海市;


2020年1月25日,省教育厅关于启动江苏省教育系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苏教体艺函〔2020〕4号;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浙人社厅明电〔2020〕5号;


2020年1月23日,江苏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交通管控组工作方案,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23日,关于免收部分时段道路水路客运班线客票退票费的公告,浙江省交通运输部;


 2020年1月23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医疗保障的通知,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财政厅,苏医保电传〔2020〕2号;


2020年1月22日,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江苏省民政厅;


2020年1月22日,关于切实做好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


2020年1月22日,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的通知,苏州市,苏府办〔2020〕14号。


最后,祝福那些还在疫情防控一线的人们,凛冬总会过去,春暖终将抚慰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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