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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云南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发布

源点整理 源点credit 2022-03-29

04月27日,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门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了《云南省2020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



01

加快推进平台、网站一体化建设


加快建设省、州(市)社会信用信息一体化平台,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国家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有效衔接,实现省级部门信用数据横向联通。


02

加强数据归集共享


一、编制发布《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完善三类主体信用信息目录,进一步规范全省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公共信用信息要及时全量归集到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二、研究制定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办法,推进省信用信息平台、行业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畅通政企数据流通机制,形成全面覆盖各地区各部门、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一张网”。


03

强化信用应用


一、完善守法诚信激励和违法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切实做到“逢批必查”“逢办必查” “逢报必查” “应查必查”“失信必惩”;


二、加强信用监管,推动使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充分发挥公共信用、行业信用、第三方信用和行业协会商会等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报告作用,要有机结合、统筹使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异议申诉、自主上报等级制;


三、研究开展“信易贷”“信易批”“信易租”“信易行”“信易游”等“信易+”应用,鼓励各地创新“信易+”应用场景,丰富激励措施,让守信主体办事便利、享受信用红利,实实在在地增强守信获得感。


04

推进重点领域信用建设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公务员诚信建设,充分发挥政府诚信建设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带头、表率作用,引领其他领域信用建设。


二、各地按照国家城市信用监测预警指标体系要求,推进城市信用建设工作。


三、服务云南打造八大重点产业和世界一流“三张牌”工作部署,积极推动信用综合评价、信用积分在旅游、物流、电力市场化交易、花卉拍卖、高原特色农产品等领域的应用。四是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和农户信息征集、信用评价办法,依托云南省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管理平台和云南省信用引领融资对接平台建设。五是继续推进科研领域、交通运输领域、工程项目建设领域、家政服务等领域诚信建设。


05

保障措施


一、研究出台《云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稳步推进《云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立法工作,适时启动云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二、加强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培育和监管,加快培育和规范云南省信用市场。


三、加强诚信文化建设,依托电视、广播、报刊、宣传册、互联网等媒介,运用公益广告、道德讲堂、“6.14”活动、“3.15”活动等渠道,积极开展信用宣传活动,推进诚信知识进机关、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四是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强统筹协调、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经费和人员保障,借鉴学习先进经验,大胆探索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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